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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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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坚持以幼儿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园、规范管理,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切实巩固提高我市幼儿的入园率,保证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各区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逐步扩大本区域的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争取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二)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原则。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规范管理,控制班额,根据本地区入园需求及幼儿园建设规模等现状,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班级规模。幼儿园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市本级统一招生时间段为5月至6月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各区教文体局(社发局)决定。

(二)招生对象。托班:2周岁;小班:3周岁;中班:4周岁;大班:5周岁

(三)招生程序

1.招生公告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公布本区域内公益性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各幼儿园方可公布招生公告,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各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凡存在安全隐患或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

2.开展新生预报名摸底登记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幼儿园预先受理预报名摸底登记。对于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可实行电脑派位,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操作过程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3.办理报名手续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幼儿园统一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公布录取名单。适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持户口簿、接种卡、出生证等有关证件,携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应仔细核对有关证件,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要求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做好学前教育资源的调查预测,提前公布招生计划,统筹规划幼儿园招生工作,满足多元化的教育服务需求,力争适龄儿童都能方便入园。

2.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优先保证小区内住户幼儿的入园需求,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在保证常住户籍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缓解外来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的矛盾,确保平稳招生和社会稳定。

3.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严格按照幼儿年龄编班,要控制入园年龄,禁止招收不足龄的幼儿入园,条件允许的幼儿园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办托班,但招收年龄必须年满2周岁。

4.幼儿园招生要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招生时间进行,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擅自更改招生时间。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省规定的班额标准。

5.做好招生工作的咨询工作。幼儿园要对家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相关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落实规范招生工作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执行有关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低保对象子女等有特殊困难的幼儿减免保教费的有关规定。

7.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考工作 建议

一、以务实求真为前提,加强领导管理,有效完成高考招生工作

1.加强领导对高考工作的重视,强化工作责任制。首先,我们要加强教育部门领导对高考工作的重视程度,召开高考招生工作会议,主动听取工作汇报,从而安排部署好高考招生工作。对招生的成员单位及时协调,及时的解决存在的卫生、交通、环保等问题,落实高考招生工作责任制,逐层签署责任书。然后,人大政协的工作领导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关心与支持,帮助高考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为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强而有利的保障。

2.加强高考招生宣传工作,为招生工作营造和谐氛围。加强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这样有效提高高考招生工作的大众认知度,为更好地扩大招生宣传工作服务;利用高考专项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与新闻媒介等平台开展科学有效的招生咨询活动,通过这些有效渠道全面准确地帮助国家教育部开展招生工作。通过媒体公正地报道招生的每个工作环节的进展情况,提高高考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能够监督高考工作的合法性,为考生以及家属提供公平、合法的保障。

3.加强高考招生工作的严格管理。如何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要从严格的管理出发,高考是衡量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我国当前社会的考生以及家长主要反映的是考试环境问题,这需要政府部门进行严格地管理,这样才能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管理者我们要提高招生考试的工作力度,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做到及时解决,采取有效的措施,彻底解决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

二、重视严格的管理,强化高考工作责任,保障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严治考,保证高考工作的顺利开展。良好的考风考纪是维护高考权威性的前提,作为高考管理者要从社会稳定出发,让人们充分认识考试形式的严峻性,端正考试风气、严抓考纪,这样能够有效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严格控制现象的发生,坚持依法治招,多管齐下地保证高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整治考风考纪方面,主要从三个方面出发。第一,抓好考试当中监考人员的队伍管理。监考人员主要担当考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考试纪律执法者与监督者,考场管理的好与坏、秩序的好不好,关键在于监考人员。第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聘用和培训监考人员,考核合格者,才能参与监考。第三,有效落实奖惩制度,提高监考教师的工作待遇,维护监考教师的权益。监考履行职责情况要列入工作考核的内容与评选当中,对不负责任,违规违纪的监考教师,进行严格处理。

2.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考试规则和违纪处罚规定,参与考试的学生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让考生树立诚信守纪的思想观念,使他们在考场上能够公平竞争。

3.对考点考场的管理要严格,采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防范试题和答案信息的传播。作为该地区的考点学校要加强硬件建设的投入,配备能够完全覆盖整个考点的监控设施,不留任何可以违纪的死角。对入场的考生进行逐人严格地检测。凡是涉考人员不能将任何通讯设备带到考试现场。

三、提高安全保密工作,使高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作为高考招生工作的管理者我们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安全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保密是国家教育考试生命线的意识。试卷的安全保密是考试管理的最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质量的有效前提。试卷的保密安全建设,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管理。重点检查硬件是否达标,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应急工作预案是否建立等。按国家教育部要求严格选聘保密员,先培训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考试试卷的领送,交接,保管回收等环节,都要按照严格的保密制度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于考试的时间、科类及试卷的发放决不能有丝毫的错误。

四、对考务人员的管理,直接关系到高考工作的关键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提高认识,确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长远目标

1.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招生计划。2006年以来,辽宁省校结合实际,每年都在中央农广校下达的“百万中专生计划”指标之上再增加20%的招生数量,按各市、县农业人口的万分比下达招生指标,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2010至2012年连续3年突破1万人,保持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稳定规模。与此同时,与各市、县级分校签订招生责任状,实行招生工作奖惩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分校和主管部门对抓好农广校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全省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和省级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全省招生信息,交流经验,宣传招生工作先进典型;认真总结了符合全省办学特点的主要经验和基本做法,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招生工作目标,即每年中专招生达到1万人以上,并逐步扩大村级建班数量,更多地培育有文化、有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职业农民。

2. 营造工作氛围,筑牢工作基础。辽宁省校调动各市、县级分校的招生工作积极性,在日常的工作报道、年度的表彰大会,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手段,不断为完成年度的招生任务营造氛围。与此同时,开展考察、走访、座谈等活动,增进彼此间的工作交流。2012年大连市分校积极借助隶属市教委的优势,率先开展送教下乡试点,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共开办了两个试点班;鞍山市分校在所辖海城市分校领导调整招生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与市妇联开展联合招生,一举招收了500名中专生,确保了全市806人招生任务的完成;盘锦市分校分别与市畜牧局和气象局联合,在全市的畜牧员、兽医员和气象员中开展招生,走出了一条新路。

二、争取政策和项目,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力支撑

1. 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和农民培训项目开展招生。面对严峻的生源市场竞争,辽宁省校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与农民培训等项目相结合,大力开展业余教育招生。几年来仅从省级层面上,合作、利用开展招生的政策和项目就有省教育厅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省农委的农民科技培训、阳光工程、东部山区特色产业、新型农民培训、设施农业、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项目;团省委的青年农民就业创业培训项目;中央农广校的科技直通车、大喇叭工程、农家书屋等项目。2012年,在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辽宁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种植业)〉的通知》中,增加了“全省共培养科技示范户4.7万户,并从中遴选部分有学习意愿的科技示范户农民,参加农业专业方面中专学历教育”内容,将对辽宁省今后的中专招生工作起到保障作用。

2. 确保利用政策和项目招生工作落实到位。(1)政策和项目的争取由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分步骤推进。一是争取在全省农民培训项目工作会议上,行政领导讲话中要明确“利用项目开展农广校学历教育”。二是在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上要将这一做法写入文件中,最后在项目检查时,要将这一做法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2)政策和项目争取到位后,及时召开全省校长工作会议,对文件进行转发、解读和发动。必要时,会议代表会扩大到县级分校校长,还会邀请地方分管农广校工作的行政领导参加,以便于对接,确保文件精神的全面、准确、充分地落实。(3)对于项目实施的效果追踪,不放松。自2007年起,在全省实行了省级班主任制度,省农广校的每一名教师负责联络、监督一所市级分校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汇报,省农广校将对各市的监督结果列入年底对每名职工的目标考核之中。

三、加强管理,提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质量和效益

1. 出台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2007年辽宁省校成功地列入国家对中职学生的助学金资助范围之中。教育部门对教学质量的高标准要求,各地全日制教学班数量的增加,迫使学校下定决心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质量。根据新时期农广校办学特点、任务和培养目标,重新收集和修订了《辽宁省农广校教学管理制度》,涉及15个方面,并下发到全省各分校。针对全日制学生特点,特别增加了“全日制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对全日制教学工作、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全日制教育学业成绩考核办法”中,对考核的方式、考试计分的方法、毕业实习考核等进行全面的规定;在“全日制教学班管理办法”中,对全日制教学班的设置原则、建班条件、教学班的职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 严格建班标准,把住入口关。为保障办班质量,辽宁省校出台了严格的《全日制建班标准》,对师资力量、教室面积、教学设施、班型、学员年龄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并明确各市教育局职成科(处)要为市、县级分校新生入学把好第一关。建班前各分校要向省校提出建班申请,经省级班主任实地考察合格,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同意后,省农广校给予录取。

3.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教学工作。每年辽宁省校都要召开全省市级分校校长专题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农广校的教学工作。比如,2008年召开的“会商会议”,总结出了适合农广校全日制办班的5种教学模式;2009年召开的“专家座谈会”,重点研究全日制班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安排,以及业余生与全日制生的配套比例等问题;2012年的“送教下乡调研会”,统一全体系的思想认识,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学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教师队伍素质,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每年教师节,以省农委名义对全省优秀教师进行表彰。2009年、2012年以中央农广校评选“优秀教学课件”和“全国教学能手”为契机,大力开展“全省教学能手评选”活动。让体系内的大部分教师都能参与其中,自下而上形成了一股做课件、搞教学、比讲授的氛围,很好地锻炼了教师队伍,推动了教研工作。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全面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陵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江陵县实验中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涂晓阳

副组长:陈丹、江宜法、邹红

组员:徐方明、章雷、江汉、李亚兰、张然、袁琼、曾红光、黄华军、

王芳、杜晶晶、余丽琼、游凤娥

二、各年级办班地址

实验中学西湖校区:一至五年级

实验校区:六至九年级

三、招生办法

(1)、实验中学小学部应届六年级毕业生

①户口本复印件及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符合新生入学条件之一资料的复印件。

(2)、郝穴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生按郝穴小学的要求执行。

5、到校注册(凡未按时到校登记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对象:发放了《江陵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注册通知书》的实验中学、郝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上午7:30-11:30

地点:实验校区5号楼

6、报名时间:8月30日、31日。

7、其他

(1)七年级新生入学编班不分重点班、实验班等,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2)学校不提供学生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校车服务。

(3)联系人:张然(13886578082)袁琼(13872366332)

(三)实验中学新生入学条件(含乡镇异动到实验中学学生)

实验中学就读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按内容提供相关原始资料供学校审核):

1、江陵县郝穴镇户口。(户口簿)

2、监护人为江陵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 人事部门调令或任职文件、单位证明、户口簿)

3、监护人在城区稳定居住。(不动产证(房产证)、户口 簿、12 个月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凭证)

4、小产权房。(含门牌号住房整体图片、房屋买卖合同票据、宅基地买卖合同票据、户口簿、12 个月 以上水、电、 燃气缴费凭证、所在村组或居委会证明、三人以上邻居现场签字证明。)

5、进城务工子女。务工人员劳务合同、12 个月工资银行 发放记录、单位为职工缴交社保明细、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证 明原件、独立稳定的居住房屋(租房提供合同、交易税务发 票、居委会证明)。

6、城区企业老板、高管及非江陵户籍员工子女。(户口 簿、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

7、拆迁户子女。(正式拆迁合同、县(乡镇)拆迁办证 明、户口簿、城区安置房证明、图片及居委会证明、(如果 租房:租房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8、城区商业经营户子女。两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 场所产权证(租房租赁合同、交易税务发票)、连续 18 个月 水、电缴费票据、进出货台账、独立稳定的居住房屋(租房 提供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四)实验中学异动学生操作管理办法

1、县内乡镇异动到实验中学,由所在乡镇中、小学校安排专人按照教育局2021年招生方案规定条款严格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原学校审核人签字认可后报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集中将学生资料报教育局基教股验收,验收合格的学生由基教股根据学位统一安排到校,基教股及实验中学不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个人申请。8月27日实验中学安排专人电话联系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实验中学的学生于8月30日、31日到实验中学报名。(乡镇小学六年级学生由所在乡镇中学全部统一办理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手续,申请异动由初中学校办理;乡镇幼儿园大班幼儿由所在乡镇小学全部统一办理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手续,有多所小学的由总支书记协调。申请异动由小学学校办理。)

2、实验中学异动到乡镇学校或县外学校,由学生向接收学校申请,经接收学校同意后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接收学校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户籍为县外的学生异动到实验中学,由基教股核定符合转入条件后转入实验中学,由实验中学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入实验中学的学生于8月30日、31日到实验中学报名。

4、跨县异动到实验中学,户籍为郝穴镇的学生,学生凭户口簿直接向实验中学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8月20日上午7:30-11:30,其中1~5年级在西湖校区,6~9年级在实验校区。实验中学根据学位直接安排,报基教股备案。实验中学集中为异动学生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举报电话:15090780888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报名确认

(一)已经参加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凡报考201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

(二)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及测试费进行报名确认。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各地、州、市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于4月5日前确认已缴费考生的信息(单报考生信息由地州、市招生部门负责确认),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二、测试安排

(一)测试工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手册及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三)考生于4月21日起可登录新疆招生网,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及体育类专业测试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准考证”),凭专业测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三、测试地点及时间

四、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