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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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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体会

法治讲座体会范文第1篇

“反佐”一词源自《内经•至真要大论》:“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张仲景将反佐运用于临床,创制了许多经典方剂。历代医家对反佐的认识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张景岳认为反佐是一种变通治法,明确提出反佐是一种顺从病性以防止寒热格拒的配伍及用药方法,目的在于因势利导。清代医家石寿棠将反佐推广到升降、开合领域,其在《医源》中云:“用药治疗,开必少佐以合,合必少佐以开,升必少佐以降,降必少佐以升,或正佐以成辅助之功,或反佐向导之用,阴阳相须之道,有如此者。”可见升降反佐法是临床常用的变通治法。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时刻运动着,主要表现为升降之气的变化。一年之气的升降,因长夏土气居于中央,为升降枢纽。而“天人相应”,脾胃居于中焦而应长夏,故人体精气的升降变化全赖于脾胃居于其中而为之枢纽。脾胃升降之气失常是脾胃病的主要病机,因此升降反佐法在脾胃病治疗中的是有其重要性及广泛性的。

升降反佐法指在作用为升提的方剂中反佐降下药或在作用为降下的方剂中反佐升提药,升降相因,以促进方剂的治疗作用。升是指趋上,升陷的治法;降是指润下,降逆的治法。组方中,有升无降,则会导致气血上壅或中气上逆;一味沉降,则伐中气。在升药中少佐降药,在降药中少佐升药,以启动升降之枢,制约药性之偏,收辅助之功。临床具体运用有以升佐降、以降佐升、升降并施之分,应根据脾胃升降失常的不同病机加以辨证运用。以升佐降是用升提药物反佐沉降之品,如黄龙汤能扶正攻下,治疗里热便秘而气血虚弱者。方中大承气汤荡涤肠胃,泻热通便;人参、当归、生姜、大枣、甘草补气养血,和中安胃。肺与大肠相表里,肺气不得宣降,则胃肠燥结不通,故又佐以桔梗开宣肺气,与大承气汤相伍,一升―降,寓降于升中,清气得升,则浊气得降,大便自通。又如李东垣用通幽汤治疗“脾胃初受热中”的下脘不通证,于诸润降药中反佐升麻而举阳气,有欲降先升之妙。以降佐升是用沉降药物反佐升提、宣发之品,如东垣升阳益胃汤,在大堆升阳益气之品中,佐以半夏、黄连。升降并施是升降相配,相反相成,如老年习惯性便秘常用济川煎,方中肉苁蓉、当归、泽泻、牛膝、枳壳等润下降泄之品中佐用升麻,升麻配牛膝,一升一降,使清阳得升则浊阴自降。又如清胃汤用于胃热证,方中苦寒之黄连为君,直泻胃府之火,配以升麻为臣,清热解毒,升而能散,可宣达郁结之伏火,有“火郁发之”之意。

法治讲座体会范文第2篇

参训教师:郭兰芳   单位:西池学校

今年8月17日至19日,我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七年级道德与法治部编教材全员培训。专家的讲座以及一线优秀教师的交流与互动,让我受益良多。

以前初中政治教材叫思想品德,现在改为道德与法治,这一变化,响应和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了法治教育(尤其表现在八下整册为法治专册)将依法治国理念根植于中学教育之中,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真正落实到从娃娃抓起。

康利教授就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实施做了精彩的讲座:从课改的缺憾谈到课改的方向再谈到有关课程实施的基本思考,真正让我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与反思。下面摘录对我触动较大的与各位分享:

其一:一个学校的产品是学生?(不,应该是课程。)

其二:能力=?素养(素养特别考虑自我的态度,要喜欢。)这里康利教授特别强调了核心素养,并做了注解,即为中国未来20~30年发展需要的品格和能力。(1个、2个,不能太多)也即创新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

其三:“道德”在教材内容板块(心理、道德、法律、国情)中是基础,是根本,是中轴。通过精彩片段的展示,让所有参训人员印象植入大脑深处的一句话是:“问心的道德胜于问理的道德”。这是部编教材改版的一种指向,要让学生,让所有人有一种“问心”即所谓的信仰;这也是做为一名教师自身积极向上的一个突破口;也将会是今后考试的一种导向。

其四:教材“超越知识,指向价值教育”,这是部编教材之魂。有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却又润物无声地渗透于其中。

除此之外,实验中学杨肖利老师对七上教材的解读也甚为赞之。尤其思维导图的建构值得借鉴,不仅可也帮学生建构相对完整的知识框架,更有利于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培养。

法治讲座体会范文第3篇

一、突出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对教育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学习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围绕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招投标法》、《审计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通过法制讲座、中心组集中学法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与教育、行政类专门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4期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力度,推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努力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科技下乡”,在“三送”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宣传计划生育条例、防震减灾等法律法规,并发放科普资料30000余份,发放法制书籍1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50多人(次)。

二是法律进机关活动。撰写法制讲稿33份,每年至少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5次,每位干部写好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提高学习效果。

三是法制进企业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三送”企业,指导五星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活动,并组织在该企业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主要针对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

四法制宣传专题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使主题活动系列化、长效化、规模化和制度化。

法治讲座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等院校;学生管理;依法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160—02

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大背景下,高等院校应该在依法治校,推动学生管理法治化进程方面有所建树,但让人堪忧的是,因漠视法治的随意性作为所造成的校方对学生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它促使人们对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思考。

一、大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现状

(一)教育法规适应性差

从现有法律来看,已有不少法律、法规适用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如《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但是,高校学生管理作为一项特殊的工作还需要有一些专项性法规来加以规范,现行的相关法规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仅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部委规章,且缺乏明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各高校纷纷变通出台“土政策”。这些校纪校规虽然可操作性强,但由于各高校对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差异及自身情况的不同,院校之间掌握的尺度又有差距,影响了管理的公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如在学校的管理中,广泛存在着对学生罚款的现象。

(二)程序规则的空白

目前高校学生管理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明显,忽视对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保护。学生程序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高校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涉及违纪处理程序以及其它程序方面的内容偏少,措辞也较为条例、概括和模糊,操作性差;2、在处分学生过程中,偏重体现学校管理者的单方意志,不注重调查取证,没有听证会,学生也少有机会申辩;3、在事后救济方面,学生的申诉权也往往不能有效行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碍于各种利益往往互相推诿敷衍,使学生申诉无门。同时,由于目前法律的滞后性,学生的诉讼权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权利救济途径的模糊

《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中对学生权利救济的规定几乎没有,少数几条相关的规定也是模糊不清。有权利,就须有救济方法。当前高校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其救济途径不外乎三条:1、申诉。一般来说,申诉应包括告知事由,说明根据、理由,听取申辩。然而,大部分高校的申诉制度并不完善,存在忽略或简单化处理的现象,表现为没有申诉机构或申诉机构不能正常运转;2、行政复议。《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学生如果认为高校在行使行政处分权时使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一条法律赋予的权利救济途径。但事实上,当学生通过这条途径来维权时,教育行政复议机关又顾虑到一旦变更学校的决定,会致使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不好开展”,这样教育行政复议亦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3、行政诉讼。当前大学生对这一救济措施接受程度远大于行政复议,但这一途径也并非尽善尽美。由于在受案范围上还存在着争议,大量案件还不能得到司法救济。此外,诉讼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若非万不得已,学生绝不轻易选择它。

(四)管理者法治观念淡薄

由于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直到现在,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如: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主要表现在入学与退学两方面:1、在入学方面。学生录取工作中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现象。如多年以来,教育部在制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之间录取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2、在退学方面。主要表现为学校违法处分学生,对违反校纪学生不依其性质,不看后果,不比照法规校纪的相应条款准确处理处分,而是随意顶格处分开除学籍。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大学生管理必须向法治化迈进,“法治”已成为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实且迫切的要求。

(一)学生与校方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步入由身份到契约的转轨时期。自从1997年以后普通高校全部实行并轨招生,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转变为契约关系。管理者的管理活动不再是依据其作为管理者的身份,而是依据契约——与学生达成的契约以及学生之间达成的契约,这二者之间时有交叉。由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学校更多的是以民事主体身份出现的,当然也不排除其出于社会公益之目的而为公法授权之行为。

(二)大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务依法进行。全面的依法治国应当将社会各种关系都纳入法治范围。高校作为社会主义教育文化事业的一部分,当然应当纳入法治的范围。同时法治社会也必然对其构成因子产生一种客观要求,因此二者存在互动关系。随着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教育价值的确立、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带动思想更新的速度等都对高校学生管理实现法治化提出了客观要求。此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也是学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及高校减员增效、遏制腐败的客观需要。

(三)大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与国际接轨的客观要求。依法治校已成为高校管理的国际趋势,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在要求,是现代化大学和现代教育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国高等教育管理要与国际接轨,应当积极学习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尤其要借鉴他们在大学生管理上的法治理念。

三、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几项具体措施

(一)提高师生法律意识,树立依法管理的学生管理理念,逐步形成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育人环境高校教师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其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可以促使其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避免对学生的侵权。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教育法制讲座、敦促鼓励管理者自学等方式,培养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权利意识、法治理念等,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形成依法管理的学生管理理念。在学生管理中注意划分道德、纪律、法律界限,避免良好愿望下的错位做法,避免想当然、凭感觉、任一己偏好判断、处置问题。应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使它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学习阶段。这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意识,方便学生工作者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他们在学期间对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监督,从而推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进程的加快,也为大学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础,养成良好的学法和守法习惯,为他们毕业后步入社会,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推进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创造条件。

(二)疏通学生权利主张渠道,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实现

高校要为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一定的条件,并在其受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有申请补偿和救济的要求权。因此,高校不仅要在规章制度中载明学生应享有的权利,还要提供实现权利的行政或司法途径,疏通学生权利主张的保障渠道。

(三)注重落实,实现程序法治化

从法理上讲,在具体的管理行为中,实现法治化的重中之重在于程序,甚至可以说实现了程序的法治也就实现了管理行为的法治。现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程序法治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为学校管理者设立了程序义务,要求学校做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告知、送达、时限等规定;另一方面赋予学生某些程序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等。各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应当落实这些程序规定。

综上,大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建立一套长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高校、政府、社会各界的共同配合来保障法治的实现。

参考文献:

法治讲座体会范文第5篇

1.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大学生心理发展的必然要求

与中学生相比,大学生的心理逐渐走向成熟,其主要的心理特征表现在追求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这种独立自主意识表现在大学生日常行为的各个方面,他们会积极参加与兴趣相投的学生社团充分表现自我,会利用空闲时间进行社会实践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会根据自己的专业爱好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等等。同时,这种独立自主意识也表现为独立思考、发表建议和意见,这就导致了他们会对班级、系部、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出赞成或反对的评价,会对学校给予学生的处罚做出依从或抵制的反应。近年来,多个高校发生的学生对学校处分不服进而状告学校的案例,究其根源就在于学校没有考虑到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没有从法治化的观点出发制定规章制度来管理学生。

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国家现代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公民民主平等权利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模式的最佳选择。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以来,公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了,依法治国在各行各业得到逐渐贯彻落实。但客观说,目前在中国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人治往往超过了法治,依法治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没有真正得以实行,因此依法治国在我国仍然是任重而道远。而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养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其中大学生是一个主要群体。我们认为高校实行法治化的管理模式是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高校在实行法治化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让学生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促使学生权利意识的大大增强;另一方面也客观宣传了法律知识,让学生学法、懂法,从而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因此,高校可以通过法治化的管理模式为依法治国培养众多合格的信仰者和实施者,从而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发展。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高校学生培养具有专业性、创新性、应用性等特点,能直接为国家各行业输送大量建设者和接班人,而高校学生管理是否做到法治化直接影响着人才的素质、人生观、价值观及对社会的态度和看法,这些因素最终会对其社会价值产生重要的影响。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高校在学生管理方面越来越倾向于规范化、法治化,但总体来说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实施较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众多违反法治化的做法,我们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学生管理层不能把学生看成是与自己平等身份的主体

高校学生管理实现法治化的首要条件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者与学生的身份平等,而在高校的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管理者认为自己是上级,学生是下级,学生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管理,没能用平等身份主体的眼光来看待学生,最终造成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无从谈起。造成这种管理者和学生不平等身份观念的最主要因素是高校内部行政化观念浓厚。这种高校的行政化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化大体相同,其部门的设置、级别、待遇完全仿照政府部门来实行运作,造成了高校内部等级森严,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局面。这种绝对服从的观念一方面客观助长了高校内部权力运行的不透明、权力滥用,另一方面也导致了高校学生管理者会要求学生绝对服从自己的管理。

2.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做出处罚时轻视程序

程序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法律执行部门做出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和过程。法律程序主要包含执行程序和申诉程序,具体包括送达与告知、说明理由和听证制度以及仲裁、复议和诉讼等。高校学生管理要做到法治化的一个重要保障因素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而目前国内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对学生做出处分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没有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做出处分时没有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当学生不服处分时没有给予学生充分的申诉权。

3.高校学生管理忽视学生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和学生的自我管理

学生对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是保障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又一保障条件。高校的管理工作只有置于学生的广泛监督之下,才能做到公正、透明。而目前大多数高校没有组织设立专门的学生机构来监督自己的管理工作,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学生的处分都是在没有学生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很容易导致主观行事、侵犯学生利益。学生的自我管理大有助于高校推行法治化。学生对由自己组织起来的学生管理机构往往会更有亲切感,对其管理更容易信服。而目前高校的学生管理部门轻视学生的这种自我管理,认为学生的自我管理会更加倾向于学生,会大大降低管理部门的权威,很容易导致学校管理工作的混乱。

4.高校学生管理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管理的互动关系

道德和法律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维系社会安定有序的两个重要手段和途径,两者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历史经验证明,只强调其中的一点不但会阻碍另一点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本身的发展。国内高校在推进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往往只重视学生管理工作本身如何做到法制化,而大大忽视了思想道德教育对学生法治化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高校学生管理者一方面轻视思想道德教育,认为和其他专业课相比思想道德教育可有可无,另一方面认为受到当前社会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思想道德教育在较短时间内很难看到效果和作用。

5.高校学生管理存在过分宽容、不讲原则的现象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强调的是在学生管理中要严格按章办事,管理的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而目前国内众多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对学生的管理过分宽容、不讲原则,学生管理的法治化不能得到落实和实施。对长期无故逃课的、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致使教学无法进行的、辱骂老师侵犯教师权益的、打架斗殴经教育不改者等等,很多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或采取不管不问听之任之的态度,或进行轻描淡写的说服教育,或进行暗箱操作不予做出处分决定等等,这些做法都严重违反了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原则,最终将导致整个学生管理工作的混乱。

三、克服高校学生管理弊端的路径

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是整个国家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方略得以落实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客观上其发展进程受到依法治国发展进程的制约,但高校是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方面有着特殊的人文环境,高校的管理者及广大教师要开展深入研究,克服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方面的弊端,开创逐步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新路径。

1.逐步去除浓厚的高校行政化观念,实现学生平等身份主体地位

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是转变管理者和学生的思想观念,就管理者而言要逐步去除其浓厚的行政命令观念,把学生当做与自己身份平等的主体来看待,就学生而言要增强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步实现与管理者平等身份主体的地位。而要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到下面两点。第一,改革高校的组织管理架构,逐步去除高校的行政化高校的工作目标是科研和教学,工作对象是有自己思想的学生,其精神追求应是自由、民主。这就决定了高校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区别于其他行政机构,工作方式应有其特殊性。但目前高校日益推崇和强化的行政化是有悖于高校的工作目标和精神追求的,这一点越来越得到广大高校教师与社会有识之士的认可和赞同,近年来出现的高校去行政化的呼声是最为有力的证明。因此,从国家层面上讲需要考虑如何改革高校的组织管理架构,大力弘扬大学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精神,鼓励创新和学术争鸣,推崇教师至上和教授治学理念,强化行政部门的服务意识。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实现高校去行政化的目标,改变高校管理者以领导和上级的身份来管理学生的现实,实现管理者和学生身份平等的目标。第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管理者和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平等意识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础条件是让管理者和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只有如此才能让管理者依法行事,让作为被管理者的学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因此,高校要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可以举办法律讲座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可以在网站上开辟法律专栏进行交流互动,可以开设与法律相关的课程,可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模拟法庭等,通过这些活动不断增强管理者和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平等意识,为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处分学生要做到重程序,讲步骤,维护学生权益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是看其在处分学生时是否重视程序,是否严格按程序办事。针对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处分学生轻程序的现象,我们认为应当重视下列环节。首先,要送达并告知学生。当高校管理者对学生进行处分时,要派专人向学生送达处分的书面报告,并向学生说明处分的理由、依据、生效时间等,以此保证学生对处分的知情权。其次,要允许学生进行合理的申辩。当学生对处分决定的部分内容有异议时,高校管理者要认真听取学生的申辩,做好记录并进行核实,以此作为对处分进行适当调整的依据。第三,要保障学生的申诉权。当学生完全不服处分决定时,学校要给予学生申诉的权利。学生的申诉权可通过学生申诉委员会这个中介完成,委员会成员应由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组织能力强、真正愿意为学生服务的学生干部或学生代表组成,其职责是代表受处分学生向学校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加强学生对高校管理工作的监督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环节是把管理工作完全置于学生监督之下。高校要设立专门的学生监督机构,其成员应包括学生会成员、社团代表、各系部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等。他们要尽可能地对高校学生管理的整个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比如制定或修改学生管理制度时要召集学生监督员进行充分讨论、协商,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学生进行处分时要让学生监督员讨论处分是否合理、合适;对学生的申诉要监督学生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受理申诉并进行重新调查、论证。

4.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和管理

大学是学生走向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学生的心理、生理逐渐走向成熟,其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得到加强,完全具备自我教育和管理的能力。高校的学生管理者要充分信任学生,指导、组织学生成立学生自我管理机构,这个机构可以对校园内学生的不良进行监督、纠正,对屡次违反学校纪律者进行教育、帮扶,组织、举办各种法律讲座或竞赛等,这些活动学生更容易接受,法治管理的效果会更加明显。

5.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对法治管理的促进作用

鉴于思想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制约、影响和促进的关系,高校学生管理者在推进法治管理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首先,要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到教学、实习实训、学生活动等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去,让学生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思想道德教育的感染和熏陶。其次,要利用学校的橱窗、板报、网站、广播等多种手段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第三,要充分重视教师、辅导员在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第四,要加强高校的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要改变教学方法,让学生亲身体会到思想道德教育的感化功能和指导意义。

6.严格依法管理,杜绝过分宽容学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