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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企业管理;物资合同;签约;履行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4.153
1 前言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使其物资管理和其他企业的物资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具有库存时间短、时间要求快、专业性强以及一次性使用等。近年来,用电量显著增加,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电力物资逐年增加,产生的合同数量也在显著增加,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至关重要。因此,文章针对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分析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法律要点至关重要,尤其是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耽误或者延长合同签订时间;其二,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以相关资料为重要依据,相关资料包括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规范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如果物资部需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则应该先确定物资采购结果,然后再根据和结果的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必须保证中标者的相关条框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框相同,同时还应该保证合同条内容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不能出现签订不具备实质性条款的物资合同。
3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措施分析
3.1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与集约化系统,强化物资合同签约管理。随着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进程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电力商务平台以及ERP的推广和应用,能够固化文本格式与签约流程,自动回传招标结果,自动生成合同文本,招标采购的物资合同签约采用文本方式,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并经过投标文件澄清和确认的技术条款、合同商务条款等为准,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签订何同协议书以及附件。
(2)加强纸质合同签订管理。物资供应商应该携带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供应商服务大厅签订商务合同。供应商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该对物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当检查不存在缺陷并且材料齐全之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该逐页对合同正本盖合同骑缝章或者小签。
3.2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以及相关责任。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内容以及相关责任或者要求,同时明确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时由谁负责,即要求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必须根据合同内容履约。一旦出现违约的现象,应该按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这样能够防止在出现违约是责任划分标准不统一、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
(2)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物资合同的供应链进行实时跟踪和统计,以此分析和判断合同是否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一旦出现违约的行为,则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合同履约管理人员通过对供应商的履约状况进行统计,并制成供应商信誉档案,为企业以后的物资采购、招标选择提供可靠的参考,例如,创建基于ERP模块的合同履约跟踪表,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合同履约跟踪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物资合同签订、物资流转的实时状况,当物资到货之后,对物资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避免出现物资交货不及时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进程,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全方位、多方面的加强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实现物资合同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3)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支付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合同履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电力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资金及时支付以及高效流转,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准确的支付,电力企业在受到物资采购合同之后,应该立刻和物资供应商进行沟通,然后开具物资发票。每月18日,根据物资合同台账信息,对于满足资金支付条件的合同申请ERP资金支付;每月30日,根据省物资公司的资金支付明细,对资金支付状况进行记录和核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当日必须反馈《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款项回复单》,保证电力物资资金“月月对、月月结、月月清”,即保证资金支付100%准确。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和其他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为了做好电力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应该全面了解电力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以此保证电力物资供应的质量、供应周期以及成本,以此保证电网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进而推动整个电力系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和平,王正蓉,赵蓉.解析电网企业物资合同管理 [J].科技与创新,2015(15):56-57.
[2]陈玉兰.电力系统物资合同管理的不足及建议[J].广东科技,2012,9(17):160-161.
[关键词]履约评价;政府工程;合同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4.120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4-0-02
如何更好地推进政府工程的建设,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政府工程管理部门时刻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承包商实施合同履约评价制度,是政府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
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简介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经济适用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截至2016年第3季度,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管理的政府工程共316个,总投资1 240亿元,累计完工项目225个,完成投资820亿元,年均完成投资近60亿元。建设完成了南方科技大学(一期)、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工程、深圳大学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深圳新安医院、深圳宝荷医院、松坪村三期保障性住房、深康村保障性住房、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大运中心、深圳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深圳湾公园等一大批已在深圳市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目前正在建设的有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新建校区、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一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扩建工程、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新明医院)、深圳大学学府医院、健宁医院、深圳监狱保障性住房、深圳机场扩建工程T4航站区软基处理工程等80余项政府工程。
2 履约评价制度简介及做法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和管理的大部分项目都是为解决城市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如教育、医疗、体育场馆、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使用的建设资金多来自于深圳市公共预算,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投资控制就显得更加重要,为此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制定了多项制度来保障建设管理政府工程,真正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其中对承包商的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就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1 履约评价制度简介
所谓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就是定期对承包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运用的制度。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履约评价分为季度履约评价、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评价范围涵盖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保险、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人防、防水等各类工程合同及前期、施工、维修、保修等各个建设阶段。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每逢季度末,每个项目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管理政府工程的基础单位,一般由项目主任、土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等数人组成)召开履约评价专题会议对所有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对承包商的人员配备、承包商实力、履约质量、履约工期控制、履约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并按照相应的权重综合得出每份合同的履约评价分数。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优秀;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90分的为良好;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的为合格;小于60分的为不合格。每份合同年度履约评价结果是由当年季度评价结果的平均分得到的,最终履约评价结果由项目全周期中所有季度履约评价结果平均分得出。
2.2 履约评价结果的运用
刚开始实施履约评价制度时,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只是将履约评价的结果告知承包商,由于缺乏配套的奖惩措施,即使是履约评价表现不好的承包商,仍然能够通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继续承揽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其他的工程,使这项制度没有达到预期中的效果。自2011年10月起,随着深圳招投标制度的改革,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逐渐将履约评价结果与承包商能否继续承揽我署工程挂钩,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对选择承包商、促进项目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其中主要的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份合同或单位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为优秀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发文予以通报表扬。对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类单份合同或单位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为优秀的,经公示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授予“履约评价优秀团队”称号或“履约评价优秀单位”称号。
(2)单份合同年度履约评价或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视情形给予书面严重警告甚至一年内拒绝其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投标的处罚;单位年度履约评价或最终履约评价不合格,视情形给予一年或三年内拒绝其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投标的处罚。
(3)将履约评价结果作为推荐优秀管理团队、实名推荐企业的重要参考,而获得荣誉认定的企业在参加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的投标时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
(4)企业在参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预选招标(包括批量招标、战略合作招标等)时,相关企业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履约记录是其能否最终入围的一项重要指标。
(5)在与服务类承包商(监理、造价、设计、保险等)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设定占合同总额20%的绩效费用的发放与承包商在履约评价中的表现直接挂钩。
(6)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达成战略合作的企业,如果有其负责的项目两次履约评价不合格,暂停其入围下一个工程的资格。
3 实施履约评价制度的效果
履约评价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应奖惩措施的逐步落实,承包商也越来越重视履约评价的结果,也愿意投入人力物力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府工程的建设,对践行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深圳标准、深圳质量”理念起到了非常积极、正面的作用。有利于规范深圳市建筑市场的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1年10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试行工程招投标“定性评审、评标公开、评定分离、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该项制度于2013年在深圳推广,2015年9月正式实施),定标环节的定标委员结合投标单位历年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建设中的履约评价表现进行投票,选出较好的承包商,这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履约评价制度使承包商更重视履约评价结果。承包商愿意选派实力更强的工程管理人员参加政府工程的建设,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提出的要求执行到位,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配合项目组的工作,例如: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该项目的总包单位初期表现不如人意,在与其领导约谈后,总包单位马上更换了能力更强的项目经理跟进。
由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属于政府部门,履约评价的结果具有较高的公信力,许多表现优良的承包商在参与非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的投标时将其履约评价结果作为一项投标资质,甚至有些承包商愿意少赚钱或不赚钱也要参与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工程。服务类承包商的绩效工资直接与履约评价结果挂钩,促进其相关工作人员更加尽职尽责的工作。
尽管履约评价制度更好地推进了政府工程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一家较大承包商负责我署一个项目上的多项工程,具体在每一个工程上的表现可能良莠不齐,该承包商容易因为在某一个工程上的不佳表现拉低了对其的整体评价。因此履约评价制度仍要进行不断的完善,才能在政府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局工作要求,创新合同工作方式,规范企业合同经营行为,减少旅游业合同纠纷,提高旅游业合同履约率,促进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结合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旅游业合同意识,实现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不低于__%,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率达__%,合同履约率达__%,合同纠纷不高于_%。并通过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形成合同履约工作模式在其他重点行业予以推广。
三、工作措施
_、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设立专栏、拉横幅、发宣传单、上门等多种方式宣传《合同法》、《××*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合同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举办全县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和系统内干部职工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县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培训,使系统内外都能熟练掌握合同履约备案的范围、程序、须提交的材料等,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_、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为做好全县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县局成立合同履约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商广合股、法规股、消保股、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及各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局商广合股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同时县局成立了_个工作专班,即××县城区_个_人工作专班,分别从注册、公平、××*、××××*_个分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基层乡镇_个工作专班,分别是:××*、××*、××*、××*四个基层分局,每个分局分别设立_人工作专班。
_、制订方案,规范备案。县局制订《××*工商局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办法》,该方法从七个方面对全局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规定:一是规定了此项工作开始的时间。二是规定了备案的范围。三是规定了备案的程序。四是规定了主动备案的原则。五是规定了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六是根据便民、就近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授权四个乡下基层分局对辖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代表县局行使备案权。七是规定了对不切实履行合同履约备案企业的惩处。
_、摸清情况,突出重点。县局对全县从事旅游服务经营的进行调查摸底,全县共有__户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经实地调查比较,××*旅行社有限公司等_户企业每年签订履行的旅游合同较多。通过调查摸底县局决定以这_户旅游企业为重点开展旅游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目的,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督促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规范企业的交易行为,有效防止合同当事人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合同履约备案范围
今年,全市确定保康县工商局作为合同履约备案试点,试点行业为烟草种植收购行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市局试点工作方案,制订和开展合同履约备案工作。
三、合同履约备案程序
(一)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订立后__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合同标的所在地工商局备案。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变更合同后__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
(二)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__日内,应当向备案地工商局报送合同履行情况;实施备案的工商局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合同当事人的备案信息,同时为合同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三)合同履约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_、合同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_、营业执照或农户(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_、相关资质等级证书、专项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_、授权委托书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_、合同履约完成情况报告(已履约情况或未履约的原因及履行情况)。
四、合同履约备案审查
(一)辖区局要认真核查合同,了解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履约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发现当事人提供情况不真实或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辖区局暂不办理合同履约备案,待帮助合同当事人规范签约内容后再予备案。
_、合同主体不合格或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
_、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等不平等条款的;
_、有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工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当事人拒不改正的。
(四本文来源:文秘站 )经履约备案的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向备案地工商局申请调解。对不接受调解意见,又不履行合同的一方,辖区局应如实记载其未履约备案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同履约备案是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一项职能创新工作,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把认识提高到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镇江市自前几年引入外地先进的物业服务企业以来,至今已有数十家落户,其中有全国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上海陆家嘴、深圳万科等。但近年来,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注重提高管理水平,在利润得不到保障或与业主发生矛盾后,就擅自撤出小区,导致小区陷入管理真空,不但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给接管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约束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规范镇江市物业服务市场管理,2008年5月份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办理交接且经上级相关部门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当交接验收过程中一旦发现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就动用保证金来给予业主一定的补偿。这样一来让物业服务企业在擅自撤离小区时有了后顾之忧。
镇江市通过这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地履行物业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规范、加强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提升了全市物业服务水平,真正让小区业主享受到优质、等价的物业服务。
目前在江苏已经有镇江、南通、昆山等城市推广、实施了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虽然各市制订的标准不相一致,但其目的、要求是一样的,就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从三个城市制度的制订与实施情况分析来看,笔者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制订与实施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支付、用途。
1、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明确约定:
(1)保证金提交和返还方式。
(2)保证金提交数额和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保证金提交、返还及相关费用等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
(5)逾期提交或返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必须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
3、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是只限用于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信守合同,诚实经营,以及物业管理企业非合法退出项目后过渡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二、明确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1、由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2、辖市房管局(处)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3、市辖区房管局(处)负责本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返还的审核。
4、由物业招标交易中心负责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财务建帐等。
三、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与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约定,但原则上不低于下列标准:
1、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不低于2万元;业主大会选聘的不低于1万元。
2、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2~5万元;业主大会选聘的1~3万元。
3、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5~10万元;业主大会选聘的3~5万元。
四、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在办理中标备案前,由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缴入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帐户。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将保证金缴入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帐户。
五、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完善并经项目所在地的辖市、区房管局(处)认定后办理:
1、合同约定责任期内,未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养维修之责,造成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2、不移交或少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的;
3、不移交相关资料,或资料缺失的(以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章的资料清单为准);
4、合同终止时,未按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撤出的;
六、物业服务合同正常终止后10日内,双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保证金返还:
1、由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向市辖区房管局(处)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
2、市辖区房管局(处)接到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目内会同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3、如无异议,应当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辖区房管局(处)出具返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给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并报房管部门备案;
4、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在接到返还保证金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