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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项目合同风险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摘 要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流程,有利理清合同管理的思路,明确各类合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强项目沟通和协调,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本文总结了建立和确定合同管理模式、完善设备管理和供货模式、确定合同网络架构等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对于建设单位促进项目建设、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合同 维权 管理模式 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了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审计及后评估等过程。项目管理是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约束项目建设行为,帮助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一、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模式,实现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模式是一种工作分解结构,它是用以展示工作要素已经分配给了具体的组织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1)对每一单位做出详细的时间与费用估计,形成进度目标和费用目标;(2)确定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各项工作的顺序;(3)估计项目全过程的费用,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计划;(4)通过合同网络架构管理,建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模式和承包方式,确定合同管理模式
项目可采用的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设计-施工-交钥匙、施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承包方式。对于专项工程施工的承包,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一种是采用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一种是由总包单位管理。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专项工程的承包方式,进而确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3.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设备、材料供货的管理和模式
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进度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主要有三类采购模式:(1)建设单位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价格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
4.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合同网络架构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标、进度目标、职业健康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等,可以根据总承包方式来确定。其他的各类合同,应当围绕主要控制目标和总承包方式来建立合同网络架构。
二、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形下,开发商的责任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也可以直接发包人。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确定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2)提供管理人员过往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3)约定视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形;(4)约定违约责任: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书的效力认定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当事人的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的签字,就可以认定其法律效力。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传真号码、电子邮箱;(2)限定传真的效力;(3)对引起工期顺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来文书限定特别的生效条件。
3.现场签证管理不严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1)现场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2)诉讼中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认定工程量、工程价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约定签证必须连续编号;(2)约定申请签证的期限,过期视为放弃;(3)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只能依据申请时所附的资料;指定印章,并规定多人签字方为有效;(4)约定有异议时,不得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建材差价调整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即使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但如果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在合同价款条款中,将风险范围量化明确,列明风险费包含了物价波动的幅度比例;(2)在施工合同中预设建设单位因工、料、机费上涨停工免责的条款。
5.承包人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风险
对于该类情形,可以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加以认识。2004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华浩源”A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项工程的固定总造价为43497869.34元。工程建设实际完成后,甲方曾多次敦促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以清单漏项、实际工程款数额差距较大为由拒绝办理。导致甲方已预售的201套商品房无法入伙,须向业主承担1411826.78元违约金的赔偿责任,且每日都在增加中。甲方向法院请求判令乙方完成办理华浩源A区的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竣工资料、赔偿延期入伙的违约金损失14411826.78元。法院认为,原告的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通过本案例可以得出应对此类问题的防范措施:约定有争议的,按争议解决机制解决,无论发包人是否违约,承包人不得拖延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否则,承担延期入伙的损失。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在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时,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关键字】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1 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的现实特征
在房地产企业中各类丰富项目的合同管理具有主体多样性、条款专业性、长期性与履行复杂性等现实特征。依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企业通常需要签订多种类合同,例如土地使用权利的出让合同、开发合作合同、贷款、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合同等。因此依据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同其进行的合同谈判与商洽也不尽相同,体现了房地产项目合同管理的主体多样性。在专业化的运作之下,房地产项目开发已构建了较成熟的运营模式,因此,其开发项目中涉及的多类合同均具有一定通用的条款或体现为具体的合同格式,只有条款设置的专业化才能体现房地产企业的良性运转效应。房地产开发一般均具有较长的周期,需要履行较长的时间跨度,甚至贯穿整个项目的开发周期,例如基于合作的项目开发合同、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等。市场经济发展的复杂变化性、宏观政策的调控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地理条件的变化等影响因素均会对房地产项目的合同履行过程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旦发生利益矛盾,建设各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必将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谈判或协商,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合同的履行难度。
2 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基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包含的以上丰富特征不难看出,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主要体现为履约的风险、政策的风险、市场环境风险以及企业管理风险等。主体合同的履约能力是合同最终目的顺利实现的必要保证。由于房地产项目具有开发周期较长的特征,在合同履行的环节中很可能令主体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从而动摇其履约能力,例如经营管理不完善、资金链出现问题、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等。合同条款的谈判及签订环节中同样包含各类风险因素,例如合同各方可能产生基于信任与妥协让步的条款,令后续合同的顺利履行包含许多不确定因素。在合同的履约实践中倘若产生纠纷现象,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未能高效、及时的搜集相关资料数据,导致证据不全面或诉讼时效过期,则很可能为企业带来败诉风险。在房地产运营管理中其必然受到宏观政策调控及市场价格波动、供需变化引起的风险影响,这些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另外由于房地产企业管理高层的不重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合同制度化管理的缺失、包含较多漏洞或没有及时修订合同条款,合同重要管理人员的流动、合同监督管理不到位均会令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合同管理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风险。
3 完善构建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3.1 制度管理层面的科学建立
高效的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离不开健全制度的强化规范,为了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使各类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们应科学建立完备的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统一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令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企业全过程的项目之中,强化对合同信息的综合收集与高效传递、规范各合同的审批流程与权限明确、完善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实施对合同的综合监督与细化检查、切实履行合同后评价管理、合同印章与档案管理,从而令合同管理体系更加强劲、规范,发挥综合服务管理价值。
3.2 流程管理的完善执行
对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审批我们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合同流程管理,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对项目中包含的全部合同应首先进行清晰的分类管理,例如分为投资类合同、土地类合同、工程类与设计类合同、财务类合同等,同时按照不同类别的合同性质及重要性进行分级审批,必要时还应由各个相关部门、尤其是法务部门进行审批会签。在各审批环节我们必须遵循科学的权限原则,不允许越权签订、口头协议及倒签合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合同主体的管理环节我们应严格审批其签约资质、资格、信誉与经济情况等问题,确定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否拥有相关的授权文件,尤其应对非本地单位应着重了解其相关资信情况、是否包含不良记录等。对合同的条款管理环节我们应尽量通过本企业进行对合同文本的拟定,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具体的合同类型、主体项目名称、清晰的合同目标、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在合同谈判阶段一开始我们就应有针对性的展开对合同条款包含不确定性因素的研究,对其包含的特殊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对合法性的核查应提请专业人员履行法律审核,避免因条款的违法性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对与合同相关的招投标文件以及谈判文件我们应着重审查,判定其是否与合同文本存在冲突,明确对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同时,该类文件作为合同构成的重要部分应一并进行存档管理。在合同用章的管理环节我们应确定各类印章由专人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权责,在批准范围内合理用印并进行详细登记。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必须经由法定代表或相关负责人的签署同意后方可履行对外签订环节,对未经授权的项目印章管理人员不应履行用章行为。在合同履行与监督管理环节我们应围绕具体条款合同内容进行全面的动态管理,令主办部门及时履行合同交底,及时披露合同信息。合同执行部门则应严格依据相关条款合同履行义务,本着谨慎、科学的原则有效签收及妥善保管各类原件材料,并做好完善记录。面对宏观政策的变化、市场调节与发展动向特征,我们应时刻关注,制定预防、预测管理机制,采取及时的防范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杜绝随意变更合同细则条款的不良现象。另外我们还应科学建立合同合帐,利用现代化系统管理软件对合同进行细化管理、掌握其潜在的风险因素,对合同进行全面、动态的成本控制等。再者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我们还应及时总结,发现问题、权衡责任,进行履行情况的风险评级,并为后续的合同签订积累丰富的资料与管理经验。
4 结语
针对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我们只有深入合理的研究如何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项目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企业构建完整、统一与高效的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切实促进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顺利开发,并为良好的企业风险控制、企业经济效益提升提供必要的保证。
参考文献
在企业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合同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如何防范合同风险,这是合作双方关注的焦点。为此,本文通过对产生项目合同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然后阐述项目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同时提出管控项目合同风险的具体措施,为预防、规避合同风险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风险管理;企业项目;安全管理
在企业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合同一方面是施工作业企业取得自身利益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调解项目合同合作双方之间纠纷的凭证。在民事纠纷中,每年因项目合同产生的纠纷约占42%,如此高的纠纷产生几率需要企业给予高度重视。对于项目合同合作双方来说,项目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同时也是调解纠纷的唯一法律文件,所以需要对项目合同风险加强管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市场竟争的不断加剧,项目管理逐渐由传统的粗放式管理转为精细化管理,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压缩了利润空间,使得行业利润逐步降低,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明显。所以,需要对项目合同风险加强管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产生项目合同风险因素
与其他行业相比,对于一些建筑类项目来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工期长、规模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具有一定的流动性等,并且,建筑工程还受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合同的风险。在引发项目合同风险的各种因素中,一些因素是可控的。
1.1法律知识不够,项目合同条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项目参与企业来说,通过签订项目合同,将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交付给合作方,在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前提下,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一旦成功签订项目合同,那么法律效力立即生效。对于项目合同来说,如果合同条款不规范,那么这种合同将不受法律的保护,例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内容表述不严谨、合同双方的责任不明晰等。对于项目一方来说,必须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签订项目合同的过程中,为了规避自身的责任,一些项目企业使用自制文本,这些文本不仅内容模糊,而且避重就轻,如果出现问题,难免出现法律纠纷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项目合同出现漏洞,主要是法律知识不够造成的。
1.2私自签订项目合同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一些企业不惜以身试法,私自更改签订合同,公正、平等这是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来说,如果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擅自更改项目合同条款,那么这样的项目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签订这样的项目合同,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进而影响合同的效力,进一步引发违约现象,自身的合法利益也没有受到合同条款的保护。
1.3签订项目合同后面临的外界经济、政治风险
在市场环境中,经济风险、政治风险都属于意外风险,而且这些风险都不受人为因素的控制,如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当外界环境发生改变时,如果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那么合同一方必然遭受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自身的社会地位。
1.4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工作不认真
与其他文件资料相比,项目合同的重要性是无法衡量的。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将项目合同等同于一纸文书,并且对待这项工作缺乏责任感,随意删减签订项目合同的程序,保存项目合同不到位,导致项目合同文件丢失,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给项目合同埋下风险隐患。
2项目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2.1项目合同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在社会实践中,很多项目合同往往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才发现项目合同是否存在隐患,例如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质、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属实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项目顺利进行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2项目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性
项目合同的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合作一方,例如项目合同条款只对一方具有约束力,导致责任分担不对等。面对另一方的苛刻条件,另一方承受着来自薪金、工期等风险因素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纠纷在所难免。
2.3合同变更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合作方调整更改设计图纸,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项目工期、项目费用发生变动,进而引发的一系列意外风险,造成项目延期,同时合作方又不能及时拨付项目款,进一步损害对方的的利益,使得项目一方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2.4拖欠项目款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确保自身的现金流,进而引发一系列的拖欠项目工程款问题,进一步影响项目的进程,同时损害施工作业人员的利益。对于任何项目来说,及时足量发放项目款是履行项目合同的基础,而拖欠项目款又是项目合同风险中代表性的问题。
2.5先定价后交易
在现代项目进行过程中,普遍采用先定价后交易的模式,但是这种先定好价格(或者固定价格)的交易方式,不符合市场经济中随行就市的原则,这是因为,在市场竞争中,如果涉及到的项目材料的价格发生变动、工期出现调整,以及其项目数量出现增加等,都会导致项目方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
3管控项目合同风险的具体措施
在市场环境下,为了维护项目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工程合同风险加强管理。
3.1针对项目合同定价、拨款风险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针对项目合同面临的定价、拨款等风险,首先深入调查、了解合作方的信誉、资质。通过调查合作方的行业信誉度,进一步全面了解合作方真实背景,例如合作方在以往项目中的利润、亏损等情况,以及处理拨款的方式等。其次借助信用担保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签订项目合同时,要求合作方明确项目合同担保人对项目实施担保,在一定程度上最大限度约束合作方,避免出现拖欠工程款、延期、增加工程量等问题。
3.2制定科学合理的规避项目合同风险措施
首先回避项目合同风险,对于项目合作方来说,在对接单过程中,如果发现项目存在不确定性问题,或者项目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回绝,最大限度规避自身风险,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虽然这种方式比较消极,但是可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利益。其次降低项目合同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不想采取回避风险的项目一方来说,降低项目合同风险是一个必要的措施,常用措施就是加强自身管理,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合同风险。最后转移项目合同风险,对于转移项目合同风险,主要发生在签订项目合同之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项目一方面临风险,并且没有有效的措施来应对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风险向有能力抵御该风险的企业转移(如外包等),在风险转移过程中,不要遗漏风险,避免自己承担风险。
3.3对项目合同索赔加强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合同索赔加强管理,在不受外界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制定防范措施。如果合同双方关系人在行为上产生合同风险,通过索赔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自身的损失,对于项目合作双方来说,通过索赔可以减少经济利益损失。对合同索赔加强管理,这是项目参与方借助索赔维护自身利益的最佳方式。
3.4借助经济方式进行补救
签订项目合同后,如果一些项目合同风险无法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经济方式进行管理和控制。在面对项目合同风险时,这种方式对于风险承担方来说比较合理,而且比较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拖延项目工期,导致工程量增加,进而引发风险,这时可以增加施工作业人员数量或直接增加人员费用。经济方式补救合同风险,不仅可以避免风险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维护企业自身的信誉。
4结语
综上所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想对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和规避,必须深刻认识项目合同,正确看待项目合同的重要性,通常情况下,这是管控项目合同风险的基础。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在履行项目合同时,需要对项目合同风险加强管理和分析,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应对合同风险,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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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贺知之.滨海湖高尔夫会所地源热泵空调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10.
关键词:EPC;国际工程;投标报价;风险问题分析
Abstract: the article simply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EPC project bid price quotations and risk classification, and aims at 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is a huge investment, long cycle, high ris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business of this characteristic to analyz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bidding risk factor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project tender offer strategy.
Key words: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Tender offer; Risk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近几年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市场的逐年减少,越来越多的水利水电行业勘测、设计、施工及机电设备制造等单位将目标市场转移到了国外水电能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EPC 项目与传统项目相比,其建设规模大、系统繁杂、涉及的专业技术面广、参与项目建设的利益相关者多且关系复杂,使得总承包商需要承担更广泛的风险责任。而投标阶段又是EPC 工程总承包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将投标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已成为EPC 总承包企业投标和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之一。根据笔者几年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商务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现就国际工程投标工作有关风险分析的心得体会与广大国际工程同行们分享。
1. 国际EPC项目投标报价组成及风险类别
1.1国际EPC项目投标报价组成
通常的国际EPC项目的报价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1.1工程项目本体造价
工程项目本体造价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商按照标书要求和技术规定,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总体报价,是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表填报完成的主要报价工作内容。不同国家,不同业主,对报价的要求也不一样,根据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计算,然后根据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报价格式,按要求填入相应的报价。
1.1.2暂定工程量报价
承包商除了完成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施工安装工作内容外,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某些分项工程量不准确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设计变更等原因临时增加工程量或工作内容,而导致的工程建设费用增加部分的工程报价。计日工单价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业主可能在某些额外工作方面需要承包商提供劳动力和施工机械,或完成某些合同以外的工作量,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业主给出的报价表报出临时完成某项工作的计日工单价。
1.1.3费用测算
国际工程报价第一大部分,设计部分报价,根据计划和进度编制出设计、现场服务等需要的人工时,然后根据各个工种给出一个人工时费率。第二大部分采办部分报价,主要包括设备材料出厂价格、运到项目所在国港口的费用和清关费、税费、陆路运输到施工现场的费用。第三大部分施工报价,施工费用是由技术人员提出所需要的人工时和机械台班等给预算人员,然后再由预算员根据定额测出人工、材料、机械的量,再套用当地的市价。测出直接费用,再加上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营地建设和人员机械的动迁复原等)就构成了施工费用。还有其他的培训费以及给业主代表提供的办公室和住宿等共同构成了EPC的总价。
1.2国际EPC项目风险类别划分
国际EPC总承包项目由于其投资金额大,项目建设周期长,受到国际经济环境、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等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同时作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技术、管理、资金和项目实施经验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标准。国际EPC总承包项目风险按照组织层级划分,可以将风险分为:
1.2.1组织级风险
所谓组织级风险是指与组织的政策方针、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相关并对EPC总承包项目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风险。组织级风险包括:国际政治、经济、法律等外在环境的分析;组织战略定位;组织经营目标;组织级风险控制体系架构、组织级项目管理的标准、流程等方面。
1.2.2项目层级风险
项目层级风险是与项目实际实施管理相关的具体风险内容,包括:项目进度风险、项目质量风险、项目范围风险、项目成本风险、项目安全风险等方面。
2.EPC 国际工程总承包投标风险因素分析
对EPC 总承包投标风险的识别、分析和归纳,有利于总承包商尽早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或防范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对于总承包商而言,EPC 国际工程项目在投标阶段主要有以下风险。
2.1 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
在EPC 模式下,传统承包模式中的原由业主承担的外界风险、经济风险一般都要求总承包商来承担,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2.1.1 经济风险
EPC 总承包模式一般建设周期较长,可能存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而引起各项费用的增加,投标中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般是总价合同,如果总承包商与业主所签订是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必然会给总承包商带来风险,成本亏损可能是灾难性的。
2.1.2 政治风险
工程所在国发生局部的战争或内乱,造成国内动乱、政权更替等,建设项目可能被迫终止或毁约,总承包商为保护其生命财产而被迫转移他处,从而被迫支付许多额外开支,遭受巨大损失。
2.1.3 自然和社会环境风险
自然及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等潜在的风险因素,总承包商在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2.2 来自业主的风险
2.2.1垫资承包及融资风险
EPC 通常与融资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偏重于融资安排的缘故,有些招标文件中,业主明确要求EPC 总承包商带资承包,这要求项目成本一定要有确定性,不能敞口;并且还要有前瞻性,以保证融资金额的相对固定和安全,否则融资人的风险就会很大。
2.2.2合同条款风险
业主倚仗僧多粥少这一于其有利的形势,常常强加各种不平等条款,为转移风险而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
2.3来自EPC 总承包商自身的风险
2.3.1报价失误风险
在由传统承包模式转换到总承包模式的过程中,承包商如果在自身条件不成熟的前提下,盲目地投标报价,将引发投标报价失误风险。
(1)总承包项目投标时总承包商往往只能通过招标文件和现场短暂的实地踏勘获取工程信息,无法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政治和法律环境、自然环境等情况,这样一来,总承包人往往无法对EPC 项目进行准确报价。
(2)总承包商的报价估算没有考虑汇率、利率变动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对于国际EPC 工程和需要融资的项目尤其重要,如在投标价格中不予体现,面临的风险会是灾难性的。
2.3.2分包商的选择风险
在EPC 招标项目中,有经验的业主会要求作为总包商的投标方提供分包商的名单和相应的业绩材料,一旦选定,中标后就很难更改,这样的结果通常也容易降低总包商对分包商就设备和服务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同时分包商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分包商的违约可能影响到与其他分包工程的衔接,可能引起整个工程进度的拖延及其他分包商的索赔。
2.4来自EPC 总承包模式制度安排的风险
2.4.1量的风险
在EPC 总承包中一般都要求采用总价合同,因此总承包商往往承担了量的风险,一旦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有一定的偏差,而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总价不变,则其投标报价风险全由总承包商承担。
2.4.2合同不确定风险
EPC 总承包一般采用总价合同,包含了所有工作内容,但是由于业主在招标时仅提供概念设计,设计深度较浅,招标时项目仍然有较多不确定因素,亦即投标者的投标书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4.3协调风险
由于设计单位一般不具备较高级别的施工资质,而施工企业基本不具备设计资质,因此在我国EPC 总承包项目往往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中标。这样就存在设计、施工单位形成联合体后进行内部利益协调的问题。如果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间利益协调机制不明确或不具有吸引力,而使得设计方放弃与施工方的利益分配,只关注固定的合同收入,重新回到传统模式下设计单位的角色中去。
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的策略
建设工程投标决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选定投标项目;决定投标项目后,应投什么性质的标;投标中采取哪些以长补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
3.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的策略
3.1.1认真参加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投标者提出的报价单一般被认为是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编制报价的。一旦报价单提出之后,投标者就无权因为现场考察不周、情况了解不细或其它因素而提出修改投标、调整报价或提出补偿等要求。投标者在报价以前必须认真地进行施工现场全面考察,现场考察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内容:
(1)了解当地的地理、地貌、气象方面的情况;(2)了解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料源及分布情况以及供应能力;调查材料、机械到场的价格;调查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现场周围道路、桥梁通过能力,便道、便桥修筑位置和数量;(3)了解施工供电、供水、排污和环保要求;(4)了解办公及员工住房房源的情况。
3.1.2 常见的工程投标策略
(1)先亏后赢法
为了开发某一新地区,依靠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要求承包商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并且提出的方案也先进可行。
(2)优惠取胜法
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提供物资、设备、仪器(交通车辆、生活设施等),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争取中标。
(3)以人为本法
注重与业主、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搞好关系。邀请他们到本企业施工管理过硬的在建总承包工地考察,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求得理解与支持,争取中标。
(4)扩大标价法
这种方法也比较常用,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条件编制价格外,对工程中变化较大或没有把握的工作,采用扩大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的方法来减少风险。但是这种坐标的方法往往因为总价过高而不易中标。
(5)以信取胜法
这是依靠总承包企业长期形成的良好社会信誉、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优良的工程质量、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到位的服务措施、合理的价格和业主期望的工期等因素争取中标。
3.1.3 合理使用辅助手段中标
承包商对工程进行投标时,主要应该在先进合理的技术方案和较低的投标价格上下功夫,以争取中标。但是还可以利用许诺优惠条件、与当地公司联合投标、选用业主赞赏的具有专业特长的公司作为分包。 3.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报价的策略
投标的重中之重是投标报价,它直接关系到中标的成功与否,同时也关系着中标企业的利润如何。报价是工程投标的核心,报价过高,会失去中标机会;过低,即使中标,也会给工程带来亏本的风险。
工程投标报价是反映企业水平的工程成本价、利润及企业内部诸因素的综合反映,即:工程标价=工程成本价+工程利润+企业内部因素+投标信息因素。
保本价的准确确定是做好工程投标报价的前提。要正确确定保本价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细致地阅读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吃透标书,仔细分析研究并弄清承包者的责任和报价范围、各项技术要求、需使用的特殊材料和设备,充分考虑工期、所用工艺的成熟度、误工赔偿、保险、付款条件、税收等因素。
(2)要考虑好施工现场的自然地理条件。对地形地貌、地质等施工条件,临时设施布局,道路、供水及排污、供电、场内外交通、通讯设施、施工材料供应,以及当地社会治安情况都要进行考察。
(3)要仔细核算工程量,尽可能准确无误。工程量的大小直接影响报价的高低,对于总价承包合同,计算好工程量更为重要。工程量的漏算或错算有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4)合理确定保本价。结合本单位的设计成本、施工及分包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情况,总结已完工工程和近期类似工程招标情况,预测所投工程的成本,即保本价。其中确定准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合理确定保本价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难点。具体详见下节叙述。
常用投标报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突然降价法
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降价的补偿。
②不平衡报价法
投标人根据投标的具体情况及竞争对手的情况分析和判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重新进行分配和调整,以期改善投标人的资金流动或获取额外的盈利。
③概率分析法
概率分析法适用于考虑竞争对手的存在,而且研究了某些重要对手的报价行为和中标概率情况下的报价。概率分析法主要解决报价时如何才能低于竞争对手又有利可图的报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