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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企业 合同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因经济关系产生的合同进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监督审查等一些系列行为。煤炭行业现在基本上都是产销分离的,所以现在一般煤炭生产企业极少销售业务,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具体可细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合同订立前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价格、商品质量、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核;二是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并采用规范的合同范本;三是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为货物的验收、入库以及支付,并定期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现代经济活动大多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一个企业经营的成败往往与其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煤炭企业大多为大型国有企业,其每年签订的采供合同金额高达几十亿元,因此煤炭企业重视采购合同的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首先,良好的合同管理能有效树立企业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彰显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其次,通过加强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管理,能够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材料价格公道合理、质量符合技术要求,保障煤炭企业的顺利生产。再次,通过加强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能够在后续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便在合同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煤炭企业的合法利益,减少或控制合同执行过程中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但是由于受“生产为主,经营为辅”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部分企业存在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合同当事人资格以及合同条款的审查不足,合同签订后缺乏有效的合同执行监督机制等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一是企业管理人员单纯重视企业生产指标与生产安全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管理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合法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虽然各煤炭企业已建立合同管理机构或规章制度,然而由于对合同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造成在合同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兼任其它岗位而无暇顾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等现象,造成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三是落后的合同管理理念。煤炭企业往往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认为合同的签订即为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导致企业忽略了供应商执行合同能力的动态监测,往往出现供应商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无力执行合同的现象,对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煤炭企业大多已建立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然而由于某些规章制度过于强调原则而缺乏一定的操作性、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等原因,造成合同的审查、签订、执行与监督的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合同签订前缺乏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人情合同或关系合同比例较大;同时,由于缺乏对供应商的事前考核,造成采购合同的无效或无法履行。二是合同的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出现合同的补签倒签等不规范操作。三是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3、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当事人资格审查不足
一是,大多数煤炭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缺乏对该类商品市场价格区间及其趋势的把握,同时缺乏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与商品质量的审核,无法保证采购商品的质量与价格的合理公道,给煤炭企业经营带来经济损失。二是,缺乏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查,且存在部分企业采购未通过正规的招标程序进行,造成煤炭企业采购的商品质量难以达标或者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不合理现象,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面临供应商无力执行合同而造成的合同违约风险。
4、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不足,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
一是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不力。部分合同存在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问题,造成煤炭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保障自身权益。二是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部分交易操作不规范,仅凭口头预定即实现交易,没有书面签订合同。同时,也存在合同的制定不规范,造成合同对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等合同漏洞,给煤炭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5、合同签订后,缺乏对合同履约的有效监督以及纠纷处理机制
由于缺乏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多数煤炭企业认为合同签订后即完成了合同管理的全部内容,而忽略了对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一是由于煤炭企业支付延期造成的违约责任,主要原因为煤炭企业在对货物验收入库后,财务部门忽略合同约定,未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货款。二是由于信息沟通不畅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造成企业违约责任。三是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缺乏有效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当供应商经营状况恶化时不能采取积极措施防范违约风险;同时,合同出现纠纷时,不能通过有效合法的渠道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能及时向债务人提出债券追索或贻误诉讼时期,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转变经营观念,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针对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理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首先,转变企业经营理念,强化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调合同管理对企业经营效益以及风险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定期通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相关人员合同管理的操作,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其次,强化合同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具备一定的合同法律基础。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能够根据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予以及时处理,尽量降低煤炭企业的经济损失与经营风险。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煤炭企业提升其合同管理的制度基础与保障,煤炭企业应该严格遵照《合同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供应商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本着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原则,保障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纠纷处理都有章可循。
3、合同签订前,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首先,合同管理部门在采购前要对所需采购的物料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深入了解该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区间以及价格走向,以为后续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作对比。其次,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品价格与质量、履约能力的审核。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与证明,并讲该类文件的出具作为招标条件之一。最后,合同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要将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只有在合同管理部门与部门领导都审核通过后,才能与该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首先,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清晰。要求合同条款要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职责与权利进行充分界定,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可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协调。其次,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便于消除由于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造成的各种漏洞,同时有利于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范本,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煤炭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5、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与纠纷应对机制
构建实时动态的合同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保障合同的如约履行,同时积极有效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首先,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周期长、标的金额大的合同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形成定期对其进行考察与检测的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形成有效的应对措施。其次,要求仓储部门加强对采购商品的质量、数量把关,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一律拒绝验收。同时加强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的交流,对于验收合格的商品要及时向供应商付款,杜绝煤炭企业违约的发生。再次,加强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检测,及时发现出现的不利于供应商履约的风险因素,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等有效的法律手段,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建立及时的合同纠纷应对机制,保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煤炭企业能够快速反应。首先,合同签订时应注重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情况,充分分析意外情况发生时对合同签订双方的影响,并细致界定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次,合同产生纠纷时,法律顾问部门要充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纠纷的协商调节。与供应商协商不成时,企业要向法律机构提出仲裁或诉讼来解决,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在合同产生纠纷时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李敬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探讨[J].能源技术与管理,2006(3).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当今社会可以说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每个企业都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煤炭企业当然不能例外。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从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中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而且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此外还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一、概述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在合同签订前对供应方的资质、价格、履约能力进行审查;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所有条款进行认真把关,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三是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内容包括对货物进行验收、货款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等。
传统煤炭企业多为国家或省市大型国有企业,每年合同签订额多达几十亿元。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对采购合同的管理,可以确保企业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价格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其次,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二、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缺少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企业领导出于对销售业绩、政治考核等因素的考虑,将主要精力放在抓销售与安全生产上,完全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未能意识到采购合同制定的不合理或是合同履行的不彻底所给企业带来的巨额损失。二是企业往往忽视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使合同管理部门在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执行力度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缺少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合同管理工作得不到支持配合,无法顺利开展。
(二)对合同当事人审查不严,合同风险责任不明确。大多数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未对物资市场行情进行调研,无法掌握合同的价格区间及走势;出于领导层压力及个人利益的满足,在确定最终供应商时未通过正规的招标程序进行,不但无法保证物资的质量,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为提供土壤;未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及企业各部门在合同执行中的法律责任,企业各部门在验收、付款过程中信息沟通不畅,使企业面临着潜在的合同违约责任。
(三)未对合同履行进行必要的监督,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多数企业在签订完合同后,就认为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工作到此为止,合同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企业已经对物资进行验收,财务部门由于对合同条款的忽视,未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使企业承受了一定的违约责任。再如,由于采购、合同管理、财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致使企业完全忽略了保证金的退还,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提高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视水平,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是煤炭企业应将合同管理执行是否有效作为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加强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进而促使企业各部门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逐步提高企业物资供应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二是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从法律专业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单位引进人才,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合同签订、履行进行法律咨询;定期为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培训,为合同工作人员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创造条件。
(二)加强对合同当事人的审核,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职责。一是在签订合同前,由合同管理部门索取供应方的资质证明、企业业绩、履约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上报企业领导最终审批,只有经合同管理部门及领导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才可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二是由合同管理部门对所有合同条款进行审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权利义务分明。所有合同法律条款由专职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把关,降低企业合同风险。三是企业应安装合同管理软件系统,对企业所有采购、销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形成信息完备的合同管理数据库,为企业日后进行跟踪合同履行情况提供信息支持,有利于合同管理人员日常监管。
(三)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实现优化合同管理全过程的保证。通过加强合同的过程控制,即理清合同签订、履行以及结算的基本流程,从而促进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一整套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强化合同管理工作的规律性和规范性,继而实现企业合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签订审查审批制度,合同管理的模式和相关部门职责,合同结算审查审批制度,合同的订立,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与考核等等。当前我国煤炭企业已经开始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了程序规范、职责明确的合同管理,有效控制了合同风险,全面提升了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立合同执行监管机制,及时减少企业面临的潜在合同风险。企业成立合同监督机构或是在合同管理部门中指派专人负责,对合同管理进行履约过程监督。首先,协调仓储部门,对物资验收环节进行认真把关,拒绝一切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条款的供应。其次,协调财务部门对验收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货款支付,保证货款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的同时,争取享受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折扣及折让。最后,由合同监管部门对审核发现的合同执行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促使各部门及时改正。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规避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摘要: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为了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必须对合同管理进行研究分析,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通过列举施工企业最常见的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以及采购合同,针对签约前的管理制度的制订、合同主体的资格审查等,签约阶段的文本选择、谈判策略等,履行阶段的合同交底、签证管理、权限控制等,以施工企业的视角结合项目部基层实务对施工企业合同的管理进行了研究分析。施工企业合同的管理重中之重在于合同管理意识的加强,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方能在各阶段对合同进行有效执行,方能规避风险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1施工企业合同不同层次上的组成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从项目洽谈、合同草拟、签订生效、合同履行,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的全过程。没有合同意识,项目的整体目标就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就难以形成高效的管理体系,就难以实现项目的盈利目标。对施工企业来言,在不同层次上对合同的管理主要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管理等。
2施工合同的管理
2.1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2.1.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意识首先应增强企业领导的法治意识、合同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那些从带队施工发展到拥有自己企业的老总们,按照他们的经验思维,习惯于搞关系、请客送礼、找领导协调,认为在酒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在这样的“企业文化”下,合同管理人员即使有心也无力,更何况一些管理人员本身就不专业,订立合同内容缺乏,流于形式。或者直接接受发包人充满不平等条款的合同,为工程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因而施工企业应牢固树立合同本位意识,在利益的博弈中,只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才是企业最可靠的朋友。企业应采用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时刻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1.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的制度犹如国家的法律,都需要有法可依。针对施工企业合同的管理,如果缺乏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及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就会造成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相互脱节。施工企业应将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主要包括:合同的审核与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管理会审作用,保证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合同印章管理制度,时刻坚持公司印章的严肃性,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合同交底制度,保证各相关人员明白合同意图、合同要点、合同风险等内容,避免履行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合同跟踪监督制度,通过对合同文件等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分析实施状况与合同的差异,及时纠偏。
2.2施工合同签约阶段的管理
2.2.1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完全一致的意思表达,它必须合法、有效,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对施工企业而言,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还应对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进行重点审查,除资信调查外,还应注意发包人公司出资变动情况,关注发包人公司主体、股权变化及是否已被其管理公司控制,避免与一个无力支付工程款的皮包公司签合同。2.2.2选择适合的合同文本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是属于发包人的买方市场,发包人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条款的便利条件,通过自制的合同文本回避发包人义务,强调承包人的义务,转嫁工程风险。而承包人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这也是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2013年7月,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颁布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其中具体规范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程序规范,合理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强调公平分担风险的原则。特别是各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将示范文本作为备案合同的文本,对承包人也是非常有利的。这样可以避免在发包人提出的苛刻条件或不合理条件的谈判上引发矛盾和冲突,也可妥善解决签订黑白合同所引发的风险。在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博弈中,应当争取选用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2.2.3注重合同的谈判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就是“利益原则”,这个“利”可以是工程利润,也可以是企业的长远利益。合同谈判是一个试金石,只有在谈判中麻烦多、纠缠多,才会使履行中争执少、损失少。施工企业应配备精通建筑法规和政策、建筑经济、工程造价、工程技术以及质量安全各方面知识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保证在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收集发包人及项目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确定谈判目标,制订谈判策略。谈判中要制造合同双方平等谈判的声势。无论是称为甲方还是乙方,双方都应抱着一个合作共赢的态度进行洽谈,承包人不是在请求发包人施舍工程,不必有低人一等的心态。而应强调自己的实力、工程业绩、良好信誉等,对发包人的无理要求要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保证双方在平等基础上使谈判得以顺利进行。原则问题不能放弃,非要害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当谈判遇到障碍、陷入僵局的时候,应适当减缓谈判进度,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切勿急于求成做出让步,丧失权益。
2.3施工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2.3.1项目部是合同履行的关键首先要对项目部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具体约定进行详细解读,要求综合分析、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及有实际的指导性,如通用条款作为合同的重要基础内容,必须与专用条款对照理解;承包范围要明确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还是以设计图纸为准,不能一味地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图纸内所有内容”;合同工期有总工期也有节点工期,必须全方位考虑;质量安全的重点是做好管理,对质量严格控制,安全的警钟始终长鸣。在与发包人的博弈中,在不同的阶段双方占有不同的优势。在签订合同前或进场前,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为了取得工程,承包人有时被迫让步;当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形势逆转,承包人处于强势地位,不按约定付款有权停工,不给签证有权拒绝执行变更等;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再次以手握工程款处于强势地位,承包人可能在结算上要适当让步才能尽快取得工程款。项目部一定要竭力去争取自身的权益,过程中与发包人、监理人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为最终的依据,都应有相应的签字确认。2.3.2注重变更签证的管理工程签证的有效性主要在于签证内容是否真实合法,以及签署人是否具有权限。发包人代表以及监理工程师、设计人、造价审计人员都是发包人的人,在其授权范围内或专业范围内签署的签证都应是有效签证。签证的关键要素是证据,证据的关键是同期记录。如施工日志,要有意识地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写入施工日志,并在监理例会或其他发包人、监理人参加的会议中汇报上述情况及数据,写入会议纪要且要有各方签认。又如往来函件,往往能够证明某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责任所在,可以评价当事人对某事件的观点和态度。签证内容要描述清楚,用语准确、数据翔实、结论明确,内容上表达真实意图,文字上不出现歧义。如果文字表达不清楚就附图、附影像资料。签收手续非常重要,在签收发包人发来明显对自己不利或有疑问的函件时,不应只是签名,一定要在签收的同时提出自己的异议。在发包人拖延签收的情况下,承包人能够证明已经向发包人送交相关签证报告比签证本身更为重要,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对方拒签应按合同约定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以EMS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或发送给对方,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文件要选择公证方式邮寄,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证明力更强。
3分包合同的管理
3.1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
对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除在确保形式上满足所分包工程的资格要求外,还应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承揽该分包工程的施工实力和履约能力。一是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操作人员;二是具备满足分包工程需要的设备型号和保证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任务所需数量;三是具备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四是考察分包人在以往工程中是否依约履行分包合同,是否有劳务款或工资款的纠纷等。
3.2规范分包合同签订程序
施工企业应在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撰适合自己企业的合同范本,应杜绝不作为、不负责的将分包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不加修改地作为双方要签订的版本。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内部的合同审核、审批程序,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分包合同必须在分包队伍进场前签订,未签订合同不允许进场施工。如果分包人已经进场施工了甚至已经完工了再来谈判签合同,因已形成了合同事实,分包人就有恃无恐了,就可能会为谋取有利的合同条件狮子大张口,甚至以停工或聚众闹事为要挟。承包人迫于工期压力、企业信誉等,常常会被动地接受此不合理的条件,致使成本增加。3.3避免表见带来的风险表见是基于被人的过失或被人与无权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人享有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表见所带来的后果主要是:表见成立则订立的合同有效,被人(施工企业)要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承包人对项目部、项目经理应限制其权利,在授权书中使用清晰、准确的词语写明委托的事项,委托的权限。如果授权的人已经不再具有权,应当将这一结果及时通知与其有业务往来的相对人,及时消除无权人的权表征,防止对方误认为人仍有权而做出不当的履行。
4采购合同的管理
4.1针对“营改增”
所设置的条款约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不仅仅是税率上的变化,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也将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够有效获得和保护进项抵扣,以及如何避免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导致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信息,明确供货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取得能够抵扣的专用发票。应明确发票类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取得专用发票的时点对于企业当期税负增加很重要,因此应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如果采购项目涉及到增值税混合销售、兼营行为,从施工企业的角度考虑,需要判断分开核算对自己是否有利。必须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合同条款别要加入虚开的违约条款。
4.2质量标准的特别约定
施工企业在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质量标准通常笼统的约定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但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图纸要求或技术规范的特殊标准,通用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根本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如果采购合同中未明确材料设备的特殊标准,可能会出现虽满足国家标准,却无法满足该工程质量需要,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这个损失就只有施工企业自己承担了。所以合同中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将对材料设备的特殊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明确以较高较严者为准。
5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也是无法避免的,施工企业只有树立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合理规避法律风险,认真总结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才能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汪金敏,朱月英.工程索赔100招[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关键词: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措施研究;工程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合同是交易活动秩序的体现,在物资交换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市场诚信的逐步缺失,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问题,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往往涉及到的很大的金钱,对于企业具有相当大影响。所以,加强对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生产经营涉及许多方面,为了保证这些方面都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必要具备一定的规范秩序,而合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就是起到这个作用。做好合同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保证。
2、合同存在风险
在当今市场,信誉缺失的情况严重,这种缺失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对于合同条款的不履行,对于企业的经营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尽量降低风险是必要的。
3、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
对于合同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产生结果具有约定行,都有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规范,这也使得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可控性与可预见性。做好合同管理,构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可以把风险控制到最小。
二、采购合同的特点
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合同的制定是以转移财产作为目的的;二是买方必须付出一定的价款作为取得财产的代价,卖方一定取得一部分利益作为财产转移的条件;三是采购合同属于有偿合同;采购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买卖双方同意合同就产生效力,合同内容被法律保护。
三、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签约管理
对采购合同进行分类,并且严格审核重要合同。一般来讲,采购合同涉及的款项超过50万元就算是重大合同,这些合同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在合同的额管理中,应当严格审核,确认合同的条款内容,防止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应当当事人出具各种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代表企业签订合同;二是对工程采购合同中的物品的种类、质量和数量进行审核,要求物品具有详细的信息铭牌,计量必须使用国家设定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质量应当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主;三是对物品交货方式条款的审核,一般来讲,交货风险都是由卖家承担;四是违约责任的审核,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中都规定有对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方式,应当注意的是,处罚方式应当具体;五是价款的支付审核,对价款的如何有效地约定,会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六是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2、履约管理
对于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其合同履行流程中包括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是货物验收,买方应当仔细检查物品是否存在质量或者数量上的误差;二是价款支付复序,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货款,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其中一方不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的援助。
3、结果管理
首先,应当妥善的保存合同的原件,这是合同履行过程的必要条件,也是索赔的最直接证据。而且,合同中一般还会包含一些企业不愿意公开的商业机密,所以对于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合同一般分类保管。
其次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经办部门签订的合同登记台账并分类统计,准确掌握合同业务量的基本信息,分析相关统计数据从而,针对性地开展履行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加强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措施
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计划
在合同管理计划中,应当包括供应商的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情况等详细资料、合同签订的背景信息、物资供应战略等。
(1)制定合同进度表,以便工程物资采购方能够及时发现各种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在进度表中应当包括对各种作业活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具体工作或一系列的相关工作)的描述和检查点的确定。
(2)合同预算,使用合理的成本实现采购目标,有效的控制采购成本也是采购人员的责任,所以制定合同预算也是必要步骤。相关部门应当对合同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批,确保应急费用、货物狂想和工时预算等内容的完善与合理。
(3)合同质量计划,这也是质量管理中的一部分。当需要采购的物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技术改进或者新供应商的时候,都需要制定出一个合同质量计划。
2、制定详细的风险登记表,有效预防风险
风险评估也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供应商本身的风险和合同履行的风险。其具体分为:
(1)进度风险:主要是对合同进度表进行评估,一般导致进度出现问题的原因包括:采购的商品与供应商描述的不符合;物资质量存在问题;采购方与供应商缺乏沟通;其中一方的必要投入的延迟;供应商的资源供应不足;装载运输问题。
(2)成本风险:主要是对合同预算进行评估,导致成本风险出现的原因有:市场变化,使供应商的成本增加;采购的商品与供应商描述的不符合;通货膨胀。
(3)质量风险:主要是对质量计划进行评估。导致质量风险出现的原因有:采购的商品与供应商描述的不符合;检查和测试的装置不合适;工程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
(4)商业风险和其他风险:造成这些风险发生的原因包括:缺乏商业上的警觉;供应商发生财务问题;采购方发生财务问题;供应商的所有权的改变或其关键人动;在采购方的工厂里安装或调试设备发生问题时,供应商方面缺乏响应;其他不可抗力。
3、实行监督与绩效管理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属于重要合同,所欲花费时间和经理对其进行考核是必要的。评估每个合同实施关键三要素( 时间 成本 质量)的重要也就是应该着重于投入、过程和结果这三个方面。
在很多,单对结果进行考核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过程进行考核,例如在对合同后期考核某一物品是否交付已经没有什么用处,就算发现问题也已经晚了。所以对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应当实行过程考核,保证所有的物资都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确保工程质量。
五、结束语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于合同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作为工程企业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对其加强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要要求。然而,在管理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克服困难,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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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营.施工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4(03):49――53.
关键词:高校;经济合同;现状;建议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独立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以自己为合同一方的主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具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协议或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类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审计业务合同等)。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因为一些人为或客观上的原因,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而在双方主体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仲裁或诉讼等不良后果,对高校的经济及声誉都有所创伤。如何减少或者消除这些不良后果,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事前精力,去减少因签订合同而引发的风险。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高校从它的财政资金投入及在校生人数划分,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对于部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分散、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科研项目种类、科研项目金额等都比较大,相应的在管理制度上也逐步的完善,由校长办公室下设法务部门,专门审核经济合同条款;对于省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一般由老、新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一般在1000-2000人左右,学生人数一般在10000-20000人左右,科研项目种类由少数中央支持地方,国自然,973项目等和众多横向科研经费组成,科研项目金额年总额可以达到1亿-2亿之间,在管理制度上不是很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基本上局限于审计处、招投标办、资产处或者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一项附带智能;对于市属高校而言,因校区基本上就一个,教职工人数一般也就几百人,在校学生人数也有限,科研项目及金额不多,管理上比较简单,基本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也无处可寻,处于无人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的现象。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管是部属、省属还是市属高校,因为它们本身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但高校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需要将各类经费用好,发展好教学与科研事业。对于经济合同管理,各高校的管理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是要减少合同存在的各类风险,保证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综合而言,目前各类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下列几项:
1.合同管理机构缺失。高校经济业务种类庞大,部门设置也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一个部门之中的有的经济业务类型不是其他部门所弄明白的,对于一个经济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对于它的可行性,必要性,具体金额的确定等,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审核把关。
2.合同前期手续不全。目前高校合同签订的程序基本是部门领导或部门经办人员与合同主体另一方协商好后,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模板或者学校自身的合同模板,根据盖章程序的要求,相关领导签字后即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在对合同主体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没有相应的材料支撑,无从了解经济事项的立项、谈判、审批等相关重要流程。
3.合同条款审核不严。一般高校一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大概有5000多份,除去寒暑假等节假日,平均每天需要签订30份左右的合同。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必然存在不仔细,特别是一些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后期的合同风险将很大,容易造成高校的经济损失。
4.合同履行缺乏监督。高校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是很了解。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已经到货验收?工程类合同是否已竣工验收?款项是否已按合同条款支付?维修项目是否还在质保期内?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整理清楚,以免多付款,设备工程未验收,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等情况的出现。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建议
1.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人治不如法治,在规范管理之前,制度先行。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要求。好的管理制度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理清实际工作运行流程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实际工作,规范流程,填补漏洞。
2.确立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设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及管理要求,确定是设立专门的法务部,还是在已有的部门下设置经济合同管理科,对于已有的部门,权衡确定是在资产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还是审计处,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在达到管理要求的基础之上简便流程,将合同管理的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与后期的审计、付款相串联起来,一体化管理。
3.设立合同审核专家库。一份合同的审核,在注重它的前期手续的是否完毕的条件下,主要还需要审核它的具体条款。目前高校对于一些经常出现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基本制定了比较正式的模板合同,对于模板合同的审核相对比较容易点,但对于没有模板的其它经济事项,特别是金额比较重大,期限比较长,主体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相应的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把控,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核意见。比如对于数据库的采购合同,物业托管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等,需要相关专家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审核,充分维护学校的相关利益,减少合同条款存在的风险。合同审核专家库可以由学校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职工、领导及校外的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审核的事项,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匿名审核修改,最终由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4.建立合同履行汇报机制。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履行是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相关的经济事项才能结束,合同才能终止。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需要形成常态机制。合同承办人负责具体跟踪合同履行的负责人,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是需要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还是终止合同,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具体处理。对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需要根据相关领导小组的讨论或者校长办公会的研究来决定。
5.加强外单位的信用评估。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外单位的资质,信用,履约情况等,是高校需要持续考核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外单位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等情况,高校应及时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如证实外单位存在债务风险,履约风险,诉讼风险等,学校应将其纳入不正常单位名单,在后期其它经济事项签订合同时,避免与这家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关系。
作者:郜婷婷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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