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税收管理案例分析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改革、案例教学法
现今很多高校的会计专业都开设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此课程不仅是会计专业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之一。从吉林省历年来的考试情况看,该科的通过率一直很低。那么如何提高该科的通过率,如何提高教学效果,如何让学生被动的学变成主动的学,下面笔者就对该课程的教学改革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和在教学中得到的一些经验和探索结果。
一、本课程特点和教学现状
这门课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它综合了法学与经济学、会计学、伦理学四门学科知识,是一门交叉课程。其特点是和会计实务联系很密切,但法律条文多,知识点分散,需要背的内容多,学生学起来可能会觉得枯燥或有畏难情绪。但是本课对学生又特别重要,它的意义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依据、手段和过程,了解对会计机构与人员的要求、以及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掌握支付结算法规,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强化学生在会计工作中依法处理经济业务,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与会计法规,养成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从近期看学习此课是学生取得初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必备的条件,从长远看,此课程将为学生顺利走上会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很多高校在开设本门课程的时候,将本课程设置在大二上学期,因为此时,学生已经学习了本专业的一些相关课程,正是考从业资格证的最佳时机。但是此时开课的缺点是,在此之前的一年学习中,他们对会计这门学科的认识不够,会计的思维模式还没有完全形成。而且,从教学上来说没有新颖的教学思路和对知识点的归纳总结。这样教师教起来费力不讨好,学生还没有兴趣学。
二、基于以上这些情况,我谈一下在教学改革中的一些措施
(一)教学有法,教无定法
对于吉林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来说总共分为四章,每一章有其内在的特点,根据其特点,我们应该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法。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的特点是和《会计学原理》联系紧密,但也有三分之二的内容是学本课程之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点系统,但多。教学中应以会计工作中常见的事例,问题和有关违法案例为引导,引领学生主动去体会会计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培养学生依法处理会计业务的意识与能力。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的特点是和实务联系紧密,学生很多都没有见过实务中应用的票据,而且也不太清楚利用票据结算的规定,也搞不懂银行账户的含义。因此教学中应注意以常见的票据实物及支付手段为例,让学生掌握支付结算的概念,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票据结算及非票据结算的法律规定。
在教学时我就曾利用学校的资源打印出很多实际的票据,利用案例式教学法,让学生填写票据。有的学生扮演银行,有的扮演各个关联公司,让他们之间进行往来业务,用填写的票据进行结算。这样上起课来既不觉得枯燥,学生们爱学,感兴趣,而且在此过程中设计到的知识点练过之后是不会忘记的。
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本章是此书中最难讲的一章,因为对于税收管理来说法律条文多,讲解和解释都是很枯燥的,而且背起来非常的困难。教学中应注意以企业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案例为主,强化学生记忆税收征管的要求与责任。要求学生掌握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了解发票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区分不同的税收征收措施与方式;识别违反税法的行为与责任。
第四章,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应注意以财务工作中常见违背职业道德的事例为例,引导学生自己主动观察与分析判断哪些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理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掌握和领会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正确识别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并知道如何杜绝和防范,进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会计职业道德行为习惯。
(二)注重前后知识联系
在教学上要注重前后的知识能够窜连起来,学生往往都是学一点,忘一点。学到后面,前面的知识就都忘记了。大部分学生对于某一章的单个问题能回答的,但,一旦让其联系以前的知识来回答,就答不上来了,知识点没有吃透,没有记牢,不会运用是现在学生学习此课程的一个通病。因此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应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将前面的知识和后面的知识进行联系。其实书后面的支付结算和税收管理制度这两张和前面的知识有很多是可以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学生既学到了新知识,又温故了前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将书上的知识掌握牢固。
(三)案例分析式教学
之前的各个章节的教学方法探讨中,对于每一章,都有案例分析的授课方式。本课程的性质决定了此门课程是枯燥的,只有案例分析才能引起学生们的注意和主动学习的态度,所以我认为案例分析是本课程最佳的选择。
但是不是说每节课都要用到案例分析式的教学方法,因为此方法虽然好,但是用多了,一样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在学生中会引起“审美疲劳”。
三、结束语
200#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税收管理建设三年规划的关键一年。征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党组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的“打基础、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健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登记制度,强化户籍管理。巩固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成果,落实巡查巡访制度。认真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结合承德实际,贯彻落实好《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流程。完善征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电子”或纸质户籍档案。年内借助省局搭建的企业信息交互平台,首先实现国、地税之间企业登记及相关信息的交换与比对。在规范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二)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科学配置管理力量,优先保证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城市税源和流失风险大的税源的控管。优化人员组合,实行分组管理,管理小组应2人以上,小组内可分为主管、协管,逐步取消单人管户制度。督导落实管理员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两年轮岗一次,最长不超过三年。二是按照管理员工作规范,细化作业标准,落实工作底稿制度。推行省局集中管理员工作平台。三是推进领导联系户和管户制度的落实。市、县局领导都要选择重点税源企业作为联系户,深入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税务分局长、所长亲自管户,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税收管理员资格认证、能级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落实属地基础上的分类管理。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二是强化行业管理。配合省局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四)深化纳税评估工作。认真落实省局《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及各分税种评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纳税评估规程,逐步建立分行业、分区域、分经济类型的指标库及预警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筛选评估对象的及时性、准确率。发挥税务约谈的作用,建立纳税人自我纠错机制,自查补缴税款,对涉及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由稽查局查处。建立纳税评估案例库,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不断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水平。配合有关业务科,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五)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税源管理部门、稽查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评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做好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局联动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
(六)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重点强化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管理。在小规模企业中扩大电脑票的使用范围。严格落实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利用现有系统功能逐步开通发票查询业务,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强化发票验旧售新和发票限量、限额、限种类供应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发票领购及开具使用情况的监控分析,针对疑点实施重点抽查和督查。抓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选择部分商业零售业户进行试点。
(七)强化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制定并落实《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定额流程和文书使用。完善定税系统,深化落实电脑定税制度,强化数据采集,限制调整权限,增强监控分析。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稳步推进个体大户建账工作。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落实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专题调研,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征管水平。
(八)严格欠税和缓缴税款的管理,强化清欠措施,加大清欠力度,落实清欠考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欠税总额逐步减少。完善《欠税公告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的欠税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方式及时进行公告,实现欠税公告业务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欠税公告率要达到100%。切实加强延期纳税申报的管理,严格执行对欠税加收滞纳金制度,滞纳金加收率要达到100%,滞纳金入库率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
(一)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化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完善和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依法简化办税程序、手续,降低征纳成本。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对办税服务厅名称、标识、服务用语、涉税资料、触摸屏、窗口设置、功能分区等进行规范统一。强化办税服务厅的作用和职能,制定和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信息共享”的“一站式”办税服务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一窗式”管理、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阳光操作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咨询和监督。
(三)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打造集税收政策、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纳税咨询辅导、网上办税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配合省局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咨询受理、承办、转办、反馈、督办等服务功能。深化完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继续大力推行所有企业网上报税和个体双定户简易报税、银行划缴税款。全面推行短信服务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配合省局国税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拓展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为广大纳税人以及全社会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经济、优质的服务。
(四)全面推行办税公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办税公开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项目,明确各细项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承诺时限。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特别是门户网站等实施办税公开。
(五)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与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制度,上半年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年内公告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强化对c、d类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三、继续推进征管信息化工作
(一)积极推行管理应用系统。配合省局完成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三大系统”的信息共享。推行集“一户式”存储、分析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数据应用软件。创造条件,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税银库”联网,努力实现申报、缴税同步模式,提高税款入库及时率。
(二)强化数据应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各级机关的应用意识,提高各类各级操作人员应用技能。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等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强化数据质量监控与考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征管情况的日常监控,确定相关征管监控点,开发相关分析监控软件,定期相关信息,强化督导核查,促进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
(三)积极做好基层报送报表和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简并”工作。努力实现报表资料归口管理,减少重复报送。凡系统能够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不再要求报送,各部门信息共享,切实为基层和纳税人“减负”。
四、努力做好各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总局确定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本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征管体系。细化征、管、查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衔接;充实基层征管力量,合理确定征、管、查人员比例,使管理力量与担负任务相匹配;整合业务分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二)业务督导工作。配合省局业务督导组在我市的督导工作,做好业务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按照协调联动机制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相关信息、运行情况汇总、报告及协调办公室其他日常工作,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顺畅运行及在税源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在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的60%和40%左右。近几年来,在每年15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总额中,中小企业占到约60%。经济决定税收,只有这些企业发展壮大,才能大幅度提升税收收入的总量规模,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互动。地税部门作为政府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如何用足税法,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重要课题。
一、中小型企业税收管理的难点问题
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现阶段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建账不实、账目不全、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税收入库难、查证难、执行难,偷逃税现象亦难禁绝。由于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极为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税源监控的难度较大,税收征管上还存在盲区。此外,部分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拍卖、出售、整体转让等方式改制、改组为个体私营企业,纳税主体由单一主体变为混合主体,或由多个主体合并为一个主体,也给税收征管增添了难度。
(一)、税收核算不规范
一是账目不健全。此类问题在中小商业企业中比较突出。部分企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使用、保管账簿。有的账簿设置不全,有的设置账外账,甚至有的不设账簿,造成收入、成本、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会计信息失真,不能正确进行税收核算。二是由于中小企业具有投资渠道广、行业类型多、经营方式多等特点,核算涉及面较广,尤其是委托代销、还本销售、以旧换新、折扣折让等新型销售方式的税收核算涉及税收政策比较多,与会计核算口径有一定的差距,企业财务核算和税收核算比较混乱,影响税款计算的准确性。
(二)、欠税现象较突出
一是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低,支付能力差,从而形成欠税。从我县情况看,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科技含量普遍不高,而且生产成本过高,导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造成产成品大量积压,占用资金较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难以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二是部分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拍卖、出售、整体转让等方式改制、改组为个体私营企业,为推进改制工作进程,各地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其中也包括有涉税政策,使得有些税款(如房屋等固定资产在转让、销售环节的税收)大多流失了,原企业的欠税也因改制、改组而无法追缴入库,形成“死欠”。三是税务机关清欠力度不够。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存在着“欠税有利”、“欠税有理”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受执法环境的影响,税收执法手段疲软,这些都是导致清欠不力的因素。
(三)、异常申报率居高不下
在调查中发现,中小企业异常申报率占全年平均异常申报户数的90%以上。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方面,一是纳税人受利益驱使,把自身利益同公共利益对立起来,总是千方百计的逃避纳税,通过隐匿收入等手段人为制造异常申报;二是纳税人会计核算水平差,业务素质低,对税法的有关规定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核算应纳税金,造成实际经营状况同纳税申报不符。税务机关方面,一是计算机应用相对滞后,不能很好的解决税收征管与企业财务核算之间的矛盾;二是审核技术落后,只限于表面现象,缺乏深层次的挖掘;三是服务、辅导缺乏深度,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指导。
(四)税源监控不到位,税收流失严重
第一,虽然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建制工作,但是难度较大,尤其在基层,效果不明显,实现电算化尚待时日。基层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水平,现代化征税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二,由于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极为分散,开业停业频繁,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税源监控的难度较大,税收征管上还存在盲区。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机关实现了从“管户”到“管事”的职能转变,在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由于征管力量配置和岗位设置不合理,加之多年来形成的任务观念的制约,税务机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收入影响较大的重点税源管理当中。相比而言,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相对税源比较小,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比较小,而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管理力量分散,导致中小企业税收流失严重。
(五)税务稽查不到位
受到任务及征管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们税务稽查将主要精力放在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检查上,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的检查。对中小企业的检查户数少,检查面低,稽查环节存在着违章处罚不到位、征管力度不到位的“两不”现象,也助长了偷税者的侥幸心理。
二、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中小企业在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从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手段,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要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意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税务部门要彻底转变只管依法征税,不管企业发展的传统思维方式,要立足于税收政策引导,加强对税收政策研究,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把严格管理和政策引导有机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要培养和提高中小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税收法制辅导制度,与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实行定期座谈会议制,及时传达新的税收政策知识,新的税收征管法规,进一步强化税收法制宣传的力度,把中小企业自觉纳税行为引入正常轨道。
(二)、加强中小企业税收和财务核算监督
一是税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中小企业财务和税收核算管理,帮助和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健全账务,并进行正确的税收核算;二是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财务、会计、税收培训,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
(三)、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
一是建立企业信誉等级制度。根据中小企业的纳税信誉、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和应纳税额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通过分类管理,将纳税人的纳税状况、社会信誉联系起来,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按信誉等级与办税、服务等措施联系,激励中小企业依法纳税,争当优秀纳税人。二是加大税源监控力度。严格按税源监控办法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监控,准确掌握税源情况,从源头上堵塞税收管理漏洞。三是严格新办中小企业的管理,准确掌握“活”情况。税务机关在为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核实户籍资料,实地调查,严防企业“失踪”。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各类信息,主动出击,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四是建立护税协税网络。积极争取各部门配合,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协税、护税网络有效地防范税款流失。
【关键词】 案例教学;税收筹划;实施策略
一、引言
案例教学(Case Method)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郑汉姆(W.B.Doham)推广,并从美国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但我国案例教学的效果并不尽人意。何志毅,孙梦(2005)对中国五所著名大学商学院的调研结果显示,70%以上的学生不满意案例教学效果,并将主要原因归结于案例质量、教师点评、学生准备和课堂组织四个方面。案例教学虽然是一种优秀的教学方法,但是能够科学掌握并运用到教学实践并非易事,需要教师不断地探索实践。近年来,许多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对如何实施案例教学进行了探索,但是探讨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的并不多见。笔者结合多年的税收筹划教学经验,对案例教学方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二、税收筹划课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案例教学是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的税法基础知识之后,通过剖析案例,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对“实践活动”的分析和认识,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税收筹划课程的性质、授课时间、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决定了该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是可行的。
(一)税收筹划课程性质适合案例教学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些调整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该课程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集税收管理、会计处理、财务管理等多学科知识于一身,实践性、应用性强,教学内容具有综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由于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千差万别,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和税种适用条件的不同,因此,筹划方案具有不确定性。税收筹划依靠的是筹划者对税法的理解,靠的是筹划者的智慧,而不是靠非法的手段。课程的这一性质决定了税收筹划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的讲授,还必须结合典型案例给学生以足够的启发,才能真正掌握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的无穷魅力。
(二)税收筹划的授课时间适合案例教学
本科生是否适合案例教学在国内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反对者的观点认为,本科学生既无社会阅历和实践管理经验,又缺乏理论知识基础,案例教学对其难度太大,教学效果并不见得会好。但是,笔者认为,税收筹划课程采用案例教学对本科生来说是合适的。因为,税收筹划作为会计学专业的必修课,授课计划一般安排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上学期,这个时期的大学生已经系统地掌握了会计、财务管理、税法、投资、营销管理等会计学相关知识,具备开展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此外,这个阶段的大学生一般也有了近三年的大学社会实践,能够认识到学习这门专业必修课的重要性,并正在积极为日后的毕业实习和求职奠定知识储备。案例教学由于本身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实践性和真实性,能够帮助学生在课堂中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三)税收筹划课程的教学目标需要案例教学
大学教学活动的目标应该围绕着人才市场的需求来进行,税收筹划的教学目标也要以社会需求为中心。税收筹划教学的目标不仅是让学生掌握有关税收知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课堂学习培养学生各种能力。学生只有掌握这些能力后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基本知识和技术的掌握,可以在日常授课中得以实现,这是我国传统教学方法所重点强调的。显然,在各种能力的培养方面,我国传统教学方法对此关注不够。而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过程中,其各个环节的设计能够从不同角度锻炼学生的能力,从而使学生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比如,案例教学中案例分析的环节能够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案例讨论甚至辩论的环节能够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而最后案例报告的撰写环节可以训练学生的写作水平,培养其掌握规范的科学研究范式,为将来毕业论文的写作打基础。
(四)从教学实践效果上来看,案例教学是一种动态的开放式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较好地实现了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的结合,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手段。学生们普遍反映这一教学方法能够明显深化对知识的理解,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授课教师也感到,案例教学法的引入明显改善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师生互动,教学效果得到了显著改善。
三、案例教学在税收筹划教学中的实施策略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方法适合在税收筹划教学中应用。不过,教师在实施的过程中,在教学安排、案例选择、教学手段、教学组织、课后小结、考核机制上要注意相关的问题,从而真正达到提高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教学目标。
(一)在教学安排上,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要统筹兼顾
在实践中,虽然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有着诸多好处,但完全以具体案例介绍具体筹划方法并非良策。因为企业面临的涉税业务千变万化,即便是厚厚的手册也不能囊括所有的案例,更何况税收政策在不停地改变,企业总要面对变化着的税收环境。因此,在本科教学阶段,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尚不能取代其他教学方法的运用。本科教学阶段是以传授专业知识为教学目标的,而在理论知识普及和更新方面,传统教学法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案例教学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其开展一定要在学生初步掌握了相关的理论基础上进行。由此可见,提倡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税收筹划课程应全部以案例教学为主。理论讲授和案例教学各有优势。理论讲授是案例教学的奠基和先导,为学生提供掌握税收筹划的逻辑框架和基本知识,案例教学是理论讲授的应用与延续,为学生灵活应用税收筹划理论,提高税收谋划技巧提供舞台。因此,两者应该结合起来,各自所占的课时以1:1为宜。
(二)在案例选择上,应注意案例的代表性、时效性和实战性
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应该少而精,并不是越多越好。这也就对税收筹划案例的选择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先,所选择的案例应有代表性。就税收筹划来讲,很多内容都可以进行案例分析,但由于课时的限制,只能挑出一些重要的内容和学生乐于参与的知识点实施案例教学。因此,教师要根据课时的多少、学生专业和授课内容,有选择地挑出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实施案例教学。其次,案例选择应注重时效性。突出“时效”,也就是与时俱进。由于我国税制建设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很快,税收法律、法规处在不断完善当中。因此,选择的税收案例必须根据新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以免误导学生。最后,案例选择应讲究实战性。选择的案例应注意从现实生活中来,能直接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通过编制大量可操作的筹划案例,引导学生明确区分合理的税收筹划与偷逃税的界限,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要领和操作技巧。
(三)在教学手段上,灵活运用多媒体技术
税收筹划的案例,题目一般比较长,法律政策依据较多。如果教师能采用多媒体手段,不但使课堂教学的知识输出量增加,而且教学效率大大提高。另外,心理学实验证明,常人通过听觉接收的信息量为15%;通过视觉获得的知识能记住25%;而利用声光同步设备,把听觉和视觉结合起来,能记住的内容可达65%。因此灵活运用多媒体手段,通过呈现听觉和视觉材料,再经过分析讨论,更能提高案例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四)在教学组织中,应注意教师与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各自的定位
案例教学法的教学目的是调动学生积极思考掌握技能,所以大多数案例的设计都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在案例教学组织过程中,教师的作用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鼓励必要的争论和创新观点,同时避免学生的讨论偏离主题,扮演着帮助者和引导者的角色。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传授者和灌输者的角色。而学生在案例教学组织活动中被要求置身于具体理财环境,站在决策者的角度进行分析并进行决策。学生要对大量的信息、数据进行整理、计算,结合具体环境、相关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形成自己的意见、观点,开展课堂讨论。通过讨论不断创新、修正和完善。最终形成学生各自不同的思想和结论的案例分析报告。因此一定要注意,案例教学,学生才是主角。明确这一角色定位对于组织好案例教学活动,实现案例教学方法的教学目标极为重要。
(五)在课后小结上,教师应注意对案例讨论进行概括和评价
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该对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并系统梳理课堂讨论情况,指出问题,肯定成绩,鼓励创新,使案例分析的效果得到升华。总结时,要避免给出绝对性观点或答案,因为税收筹划案例与现实经济活动一样,很少有绝对正确的所谓“标准答案”。案例讨论的最终评价包括案例本身的评价、对案例讨论结果的评价和对学生思维过程的评价。对案例本身的评价是让学生理解如何透过现象抓住问题的本质;对案例讨论结果的评价侧重于运用学习的理论知识去剖析实践中的问题,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对学生思维过程的评价有助于培养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践能力。教师应当注意的是对学生思维过程的评价要公正,以正面激励、肯定为主,对分析思路错误的学生注意尽量避免直接批评,以防影响大家参与的积极性。
(六)在考核机制上,建立一种新型的考评机制
案例教学法的效果除了取决于教师的准备情况和个人的知识、能力以外,还取决于学生的素质和参与程度。设计合理的考核体系,是提高学生能动性,确保案例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传统教学法下的考核体系,过多注重期末闭卷考试成绩,无益于诱导学生积极地参与案例学习和讨论。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注重平时、注重过程、注重个性的考评机制来调控学生的行为。新的考评机制应使学生高度重视每次的课堂讨论及案例分析报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书面表达能力,以适应本科教学中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笔者认为,对于富于实践性的税收筹划课,期末的笔试最多只适宜占总成绩的60%,而平时的考勤与案例讨论则占到另外的40%。
【参考文献】
[1] 何志毅,孙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教学现状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5(1):91-95.
关键词:纳税评估;评估工作;税收管理
Abstract:Thetaxpaymentappraisalisatpresentinternationallythegeneraltaxadministrationway,isalsotheTaxauthoritiesfulfillsthetaxobligationsituationtothetaxpayertoenteronemethodwhichintheconductmonitors,maymakeupthecollectiontoreformtheinsufficiencywhichintheprocessmanagesattenuates,thestrengthenedmanagementmonitoringfunction,manifeststheservicegovernment''''scivilizedthoughtthatthehouseservesduringthemanagement.Ittakesthetaxrevenuemonitoringmanagementoneeffectivemeasure,inhelpsthetaxpayertodiscoverandinthecorrectiontaxpaymenterrorsandomissions,toenhancethetaxpayertopaytaxesconsciousnessandmanagesthetaxabilityaspecttohavetheuniquesuperiority.
keyword:Taxpaymentappraisal;Appraisalwork;Taxadministration
一、当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在纳税人看来,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一种间接的纳税检查。而对评估人员来说,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向个案查出多少问题的方向发展。为了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目前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工作中去,还是处于仅个人操作和层次较浅的状况,因此成效不明显。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对对报表、查查相关数据、与企业核实疑点问题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无法掌握外部相关信息,形成一些评估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约束,没能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企业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机会。因此,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即通过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宏观管理监控。
2.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索、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价格类等相关信息,因此,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只有掌握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处理、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对报表和税负等面上问题有的虽有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审核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
3.纳税评估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目前,从事评估的人员基本都是税收管理员,在负责征管的同时进行纳税评估,没有专门从事评估的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知识面窄,掌握评估的方法不够,有的只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查查抵扣发票信息的浅层次,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挖掘深层次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效率不高。
二、对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思考
1.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复杂化、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纳税评估的开展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将纳税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定,规范涉税行为,优化纳税环境。
2.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的途径。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因此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倡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3.高度重视约谈、举证工作。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之一,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工作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弃,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