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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档案无纸化建设档案管理
税务档案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事制度改革对税务档案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登记材料一次提交多部门使用,势必加大税务资料的无纸化程度。虽然笔者所在单位已在税收现代化管理方面作出了大量的探索实践,例如互联网地税局网上申报纳税、纳税服务一站式受理,但是征管改革的实践使税务资料出现多种载体、文件形式并存的情况,特别是非纸质资料将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征管各项工作。面对这种情况,税务档案管理理应突破现有管理模式,打破传统思维定势,适应无纸化管理的新趋势。
一、双套制税务档案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为了确保税务资料的证据价值和使用的便利性,笔者所在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纸质资料与电子文件并行的双套制档案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大多数税收业务流程是以双轨并行的方式进行操作的,特别是在税务资料生成、运转过程中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二者共存、相互交叉。税务档案双套制是文件介质转换时期不可避免的现象,虽然它起到了双保险的作用,但是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
(一)双套制增加了成本,降低了管理质效
采用双轨运行模式的税收征管事项,需要对税务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同时进行管理保存,两种版本文件同步伴随业务流程运行,业务人员要对同样内容的两种文件进行重复或部分重复办理。这样既增加了人为的工作量,又增加了管理成本,更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流程和环节,进而影响导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双套制存在两种档案内容不一致的问题
双套制存在两种档案内容不一致的现象较为严重,即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的内容信息出现不一致时以谁为准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大多采用以纸质档案为准的原则,但是从档案学角度来看,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凭证性、参考性是档案的一般属性。当两种载体同时具有档案属性时,以工作过程中第一次产生的完整记录载体作为原始记录。而这就意味着如何解决上述矛盾是档案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双套制下电子文件资源利用率难以提高
双套制条件下很多电子文件很难复制成纸质原件。许多税收征管活动已不再采用纸张形态,电子文件因为要以信息形态实时输入,而无法或难以转化为纸质文件,例如使用BJCA数字证书用户的缴款。这种税务纸质资料与电子文件并行的管理模式,使得档案部门往往会将精力集中于纸质资料的收集、归档,而忽视对电子文件的管理,导致电子文件的利用价值难以发挥。
二、实现税务档案无纸化建设的优势税务档案无纸化建设是依照法律法规,利用数据网络技术,实现纳税人报送的纸质资料最少化,税务机关发放给纳税人的纸质资料最少化,以及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和管理的纸质资料最少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纸质资料,提高税务资料的电子化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税务资料、税务档案的管理成本。税务档案无纸化建设是技术上的变革,更是管理上的革命,不能简单地认为其就是办公纸张的减少。其优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运行成本
实行税务档案无纸化管理,不仅能够减少纸张数量,而且由于取消不必要或重复的纸质纳税资料的申报,取而代之采用电子报送的方式,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同时还能够把业务人员从繁杂的纸质征管资料管理中解放出来,减轻纸质税务资料后续管理的工作负担,降低税收征管和税务档案管理成本。
(二)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实行税务档案无纸化管理,既可以实现税务信息不重填、不重报、不重录,减少人为的失误和反复,又能够加快税收征管事项办理速度,减少业务流程,缩短时间,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提高档案管理质效
传统税务档案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资料收集和文件归档,它需要依靠税务资料形成到归档各环节工作人员的高度负责。纸质资料随业务流程办理过程流转环节多、经手人员多、管理不规范,常出现收集不齐、容易丢失的现象。而实现税务档案无纸化管理,全程以电子文件单轨运行,简化了人工结转的签字、运输等环节,有效预防了税务资料丢失的风险。同时电子文件的数据为归档提供基础,能够更好地为档案查询利用提供便捷途径,提高税务档案管理的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地税局的建设,全程电子化的税收征管事项将逐步增加,全程电子化成为税务档案无纸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全程电子化并不等于无纸化,应从管理模式和制度要求上进行彻底变革。也就是说,置身电子政务的大环境下,税务档案管理工作要摆脱传统文件管理模式的束缚,将视线从纸质文件转向电子文件,实现税务档案无纸化管理。
三、实现税务档案管理无纸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税务档案管理无纸化可以朝着以电子文件为主、纸质文件为辅,以计算机为主要工作方式和手段的方向发展。逐步在税务机关内部审批、审核环节和纳税人的申报、申请过程中实现单轨运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再接再厉著新篇
——xx市xX局学习xx局长
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讲话情况汇报
近日,xx市xX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x啟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XXX局长在xx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在学习中,我局局长xX首先传达了x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全系统在组织收入、提高征管水平、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宣传等九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
其次,我局认真学习了会议提出了今年xx全市xX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就会议提出了实现“四个明显提高”的基本目标结合我局实际作了深入的讨论。
同时,我局着重学习贯彻x啟x局长就今年xX工作作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xX工作,认清形势,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等九点指示。
学习中,大家认为xx的讲话总结很全面,很贴近实际,并对2005年的xX各项工作作了详细具体的布置,我们要以xx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争取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
二、深入贯彻xx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部署2005年我局各项工作
大家认为,2005年,我局要以xx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科学考量,统筹规划,部署好今年xX的各项工作。大家广泛深入讨论后,逐步形成了我局2005年的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做到两个加强,实现三大提高”,即继续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队伍建设和稽查工作,实现征管水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收入是我们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我们xX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开展,无论社会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这个中心工作不动摇。目前,虽然区局和政府方面的任务尚未正式下达,但从xx市经济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xx全市财政收入确定在12%以上。从当前形势看,制约、影响地方税收增收的不利因素较多,要完成今年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将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政策性减收估计将达1000万元,经过多年大力清缴欠税,“清欠”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新办企业划归国税部门管理等。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利条件:高速公路、洛湛铁路等重大工程相继开工,我市“百个项目”建设将继续进行,这些都有利于我们组织地方税收收入。总的来说,困难是有的,但我们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把挑战转化为机遇,并配以合理、有力的措施,我们就能完满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
(二)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三是要以党的先进性教育为重点,强化“两权”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前提下,争取今年树立一两个党风廉政方面的典型。
(三)加强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要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某些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区域,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继续与国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健全欠税档案,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
(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去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征管基础工作,并已得到xx市局的肯定,但今年我们要在巩固原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上做文章。一是要强化税源管理,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主体税种的监管力度。完善重点税源台帐,加大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征管力度,重点抓好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二是继续完善征管流程,进一步完善征管查三分离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各分局要继续实行征收组、资料管理组和税务管理(检查)组三分离的管理模式,按照征收组负责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税务前台受理等;资料管理组负责资料收集、审核、录入、归档和档案管理;税务管理(检查)组在片区内既管户又管事,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及有关纳税资料收集、欠税催缴、法律文书送达、日常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原则进行分工负责,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户,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进行优化。同时健全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清理漏征漏管户。三是要完善考评机制。扩大考核范围,从目前仅对各职能股室和基层征收单位的集体考核拓宽到对个人的具体考核。新的岗责考核体系着重解决职责不清、奖罚不明等问题,以“定岗定责”为中心,具体考核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同时要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力度,增强岗位目标考评办法的刚性,严格按制度进行考评,奖优罚劣。四是加强小税种的征收管理。征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征收单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制订小税种的管理办法,加强与交警、征稽等部门协作。五是要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实行公开办税,加强集中征收后的纳税服务工作,定期到边远乡镇开展领购发票、政策咨询和办理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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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数据录入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六)继续推进基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水平。我们要在去年加大基层建设力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基层建设工作。今年要在抓好基层硬件建设的同时,着重加强基层征收单位的班子建设,解决向心力不强、队伍涣散等问题,实现基层单位的集体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明显提高。
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x啟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扎实实抓管理,兢兢业业谋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国家税收,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在税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管理监督不到位。取消税务专管员后,由于把实行专管员管户向管事制度转变简单的理解为取消专管员,形成了管理环节的空位和断层,使税务机关失去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二是注重了集中征收,优化服务,片面强调以查代管,形成了管不细、查不全、征不足、处罚难、效率低的状况;三是征管格局中的四个系列以及各职能部门间协调不好,各自为政,多头指挥,不通信息,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导致税收征管全过程运转不正常。
第二,管理手段应用不到位。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运用计算机管理,但其监控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征管软件本身还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征管要求,信息传递不通畅,影响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数微机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有关信息,因而计算机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征纳情况;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征管业务规程,无法对征管信息进行微机处理。
第三,管理职责明确不到位。由于对新的征管模式认识不足,征管实践中削弱了管理,淡化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底数不清,税源不明,监控不力,漏征漏管。造成征管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在认识上没有弄清分类管理的含义,片面理解为对一般纳税人的ABC管理;二是各单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和措施,因而职责不明确,管理程序、方法不规范,管理效果不好;三是大多数单位职责虽分解到人、落实到户,但没有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没有配套的考核办法和措施,使管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四是普遍把分类管理和十率考核、征管软件运用、征管档案管理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利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理顺工作思路,使该四项工作不能环环相扣顺利开展,而这些原因造成征管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登记率不完全真实。二是申报率不准,这有计算机软件本身的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没有按征管规程对非常户进行处理的问题。三是申报准确率难以掌握。由于管理未落实到位,管理人员无法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能对其纳税的准确性作出大致判断,偷逃税款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由于管理的问题使核定的定额与实际销售相差甚远,造成税款流失。在对大中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管中,同样存在监控不力,税款流失现象。四是在缓交税款审核上存在调查核实不严的情况,客观上让一些企业感到贷款不还不行,费不缴不行,而税款可缓,能缓就缓。五是依法治税难,在征管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一些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保全措施难以实行,或是相关部门不配合,或是存在来自各方的干预。
由于上述征管不利,最终影响税源,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当前加强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纳税人的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组织方式日趋复杂,能否有效地对纳税户和税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控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只有打牢这个基础,才能真正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分类管理就是针对纳税人方方面面的复杂性和纳税申报方式多样化的实际设立的一种能使税收征管建立在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基础的一种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类管理是从管好源头开始,所以应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包括将所有纳税户纳入税务登记的范围内,对纳税户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审计,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纳税户的税务登记增减变化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减免缓退情况、违章处罚等全部纳税事宜的全过程,并能通过管理及时而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各种涉税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纳税户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所以应该把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作为加强征管的突破口。落实分类管理应做到:(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把推行分类管理看作是加强征管的基础和关键,是创收的保证。要正确认识分类管理的含义及其内容。(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分类管理,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职责明确到人,落实到户。(3)把分类管理、征管质量(十率)考核,征管软件的运用、征管档案的管理四项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分类管理中包含了后三项工作的大部分,分类管理搞好了,其他三项基本就能水到渠成了。
一、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来,对于房屋租赁这一新兴的行业,地税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征管办法,采取了许多相应措施,但在实际征管工作中仍存在税收征管难、税款流失大、措施方法落实不力等诸多问题和不足,按照实际房屋租赁市场的总体形势和发展规模,房屋租赁税收管理水平还相当滞后。其主要原因是众所周知的“三难”,即纳税人难找、租金额难界定、税款难征收,并具体表现在:
1、税法宣传不到位,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
以往进行的税法宣传,大多集中到企业单位、个体承租经营者,而应该被包含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拥有房屋个人等纳税人群体的宣传教育往往被忽视,有相当一部分的房主及租赁房屋单位,根本不知道缴税,特别是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自认没有经营行为,不关心税法,也没有纳税习惯,更谈不上如实申报、依法纳税等法律义务。
2、房屋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源泉控管
目前,房屋租赁综合管理比较混乱,房屋管理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房屋租赁不经任何部门登记许可,也不办理任何证件,只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私下签订一张承租合同就可以现金交易,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面对这种情况,地税部门根本无从管理,税收在源泉上失去了控制。
3、出租房屋产权界定困难,数量、收入难以确定
房屋租赁涉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每个有闲置房屋的房主,租赁的房屋始终是一个变量。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找不到房主、个人不提供真实租赁合同、一些出租单位实际将取得的租金收入用作“小金库”或抵顶相关费用而不入帐、不申报等行为,为地税部门锁定纳税人以及对其租金收入界定带来极大困扰。
4、地税部门执法力度体现无对象,刚性执法无从谈起
按现行税法,承租人没有代扣代缴义务。因没有刚性法规作保证,而经营者往往都不是房主,以至于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实际征管中显得无计可施,造成了税收执法的极大困扰,无形之中助长了不法行为的扩张和蔓延。
5、税制老化,税负不平、负担过重
老化的税制下,按租金收入与按房产原值两种方法计征的税负明显不平,税收政策不配套。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租赁综合税率高达27%?34%,涉及到的应税税种多达8个,公安、房产部门还要收取其它各种费用。纳税人税负的繁重和不平,是房屋租赁行为产生偷逃税现象的内在根源。
6、征管人力不足,各方面物质条件、配置不到位
租赁房屋遍及城市、乡村的每个角落,除主要街面用于生产或经营以外,用于居住的租赁房屋连房管部门也没有确切的底数,税收管理员人力本就有限,何谈严管、细管。税务机关的执法物质要件,已经跟不上不断发展、日渐错综复杂的房屋租赁市场。
二、加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的对策
在新的发展历史时期,地税部门应该树立创新的工作思维,采取新的征管措施,彻底解决受到长期困扰的“三难”问题,全面提高整体征管质量和水平。
(一)积极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实现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联合管理奠定基础
今年,历史机遇突现:吉公办字[20*]2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通字[20*]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出台,使各个部门联合管理租赁房屋成为可能。为充分借助这一契机,有效堵塞漏洞,深入挖掘潜在税源,全面加强房屋租赁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该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要建议市政府能制定并出台地方规章,以便于房产、公安、工商和地税等部门联合、协调开展工作,共同规范管理房屋租赁市场。完全可以说,国家、省、市这三级政策文件和地方规章,就是联合管理的法律依据、协同执法的尚方宝剑。
首先,我们应建议市政府牵头,沟通、协调租赁房屋管理主要涉及到的地税、房产、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对各自职责进行明确,达成一致后,形成联合管理办法。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办法最理想。这个地方规章应该按照部门职能,以提高整体行政效率为原则,实现分工合作,进一步强化地税、房产、公安和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争取实现信息共享。政府令应明确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对于房管部门通过房屋备案制度掌握的信息,应该无偿、准确、及时提供给地税部门;同时,要求房管部门的产权管理处和地税部门实现信息联网、数据共享。第二,工商部门办理(法人)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或《暂住证》时,应首先查验当事人是否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发现应办理而未办理的,告知当事人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并按月将信息反馈给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由此,房产部门可以把既有的“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制度”落到实处;公安部门可以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通过控制案源,强化社会治安;地税部门可以实现依法征税,增加有效经济税源。通过相应部门的协调运做,在达成各自工作目标的同时,也会逐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
(二)用创新性思维,制定、实施相应办法
走出去,学习并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管理经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房屋租赁税收管理办法,联合房产、公安等部门协同作战,逐步实践,大胆探索。待运作一段时期以后,将落实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漏洞和不足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完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计税依据,彻底解决“三难”中租金难界定的问题
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征税的计税依据。对能够提供真实租赁合同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将据此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经地税机关确认,对出租合同中租金明显低于市场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租赁合同、申报的租金收入不实的,地税机关可以委托房产评估部门对其租金收入予以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计税依据定率计征应纳税额。房产评估部门所评估的租金收入与纳税人提供情况或纳税申报相一致的,评估费用由地税机关支付;否则,由纳税人承担。但最好是协调本地政府物价部门制定并颁布《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地税机关据以计征税款。
2、确定综合附征率,切实解决“三难”之一的税款难征收中的内在、本质问题
对帐目健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这部分纳税人,能查实征收的继续实行查实征收。对公民(自然人)即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纳税依据的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可按照“扩大税基,增加税源,普遍征收,合理负担”的原则,以实际调研和多方测算为根据,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依照每百元租金收入有一定的税金含量实行定率征收,即采用适当的综合附征率计征。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严格明确限定“自营”、“融资联营”等特殊租赁房屋的条件。确定综合附征率,是需要纳入政府令的重要内容之一。
3、推行使用“房屋租赁税收管理专用发票”,依法约束租赁双方涉税行为
本专用发票必须由地税机关统一负责印制、填开和管理。使用中,一律采用“机打票”,手工填开无效。房主不能提供专用发票的,承租人可以拒缴租金,并向地税机关举报,由地税机关依法处理。对不能出示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中单独设计一联,交承租人留用、备查)的承租人,地税机关对其计算所得税时,其支付的租金将不予扣除,全额计征所得税。同时还要规定,承租人不得接受其他任何代替专用发票的收款凭证。
4、要求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据其经济活动实施税务管理。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为房屋租赁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是地税机关依法对其实施税务管理的前置法律程序。然而,谢旭人局长于2003年12月17日签署的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即20*年2月1日起施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其中的第二条:“……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资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笔者认为,这个“除外”值得商榷。毋庸置疑,租赁房屋不属于这些列举范畴。个人出租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居住房屋,是涉税金额较大且频繁发生的应税行为,尽管在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并未找到明文依据,但实际工作中还是应该为房屋租赁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否则,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以及地税机关的接续管理、相应执法就都是沙滩楼阁,甚至是一个致命的空白点。而且,房屋租赁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最少应该包括:纳税人姓名、税务登记代码、房屋地址(居住社区)、租赁性质(用于生产、经营或居住)、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限等等。
(三)采取一系列的征管措施,落实新办法
研究、制定好办法重要,能否有效落实并取得预期的成效更为重要。实际工作中,应该紧紧围绕上述三个新办法动脑筋,用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保障其付诸实践,确保创新之花结出丰硕之果。在此,可以结合实际工作,从两个方面考虑实施:
1、地税机关直接征收,其他部门配合
首先,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登记造册,并将全部数据输入计算机,建立税源档案,彻底解决房产户籍管理不清、底数不清、房主不清的老大难问题。一是普查。出动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在市区内分楼号、房号、门市商家名称,逐街、逐楼、逐门、逐户进行普查登记,将相关资料认真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基础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二是确认。将已经形成的名册或名单梳理、汇总后,交房屋产权部门,由该部门对各户房屋的房主给予确认,并负责提供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情况。三是锁定。联系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根据房屋产权部门提供的资料,确定各房主的身份、行止去向等情况,实现房主由隐蔽性向具体化的转变,确保“随找随见”,并告知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对于房主身份一时难以确定的情况,可以借助社区,长期调查直到彻底摸清。通过广泛清理,要对市区内的出租房屋的总户数有清晰、准确的掌握。从根本上解决“三难”之一的纳税人难找问题。
第二,要求制定并明确税收管理档案和台帐的登记的相关事项。主管地税机关、区域责任税收管理员都要建立税收管理档案和征收台帐,其相关内容应包括:一是出租房屋的座落地址。二是房屋产权人姓名(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居住社区。有委托代管人的,要载明受托代管人的上述资料情况。三是所出租的房屋购买时的发票、购买时间。四是租赁合同:承租人姓名,月(季、年)租金额,租赁期限,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姓名。五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房屋的申报、已纳税情况、征收方式(查实征收或核定征收)。此项工作由地税机关印制表格,免费提供给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填报并签字盖章,税务征收机关据以存档管理,作为加强税收征管的依据。
第三,将出租房屋纳入正常管理。主管地税机关要向房主下达《纳税问询通知书》,对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纳税事宜、履行纳税义务进行详细告之。然后,强化纳税申报。房主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事宜时,税务管理人员要宣传有关房屋租赁业的政策、法规,明确要求其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告知相应的罚则和罚额。对实行定率征收管理办法的,要制定“定率征收表”,而且要专门设立一个纳税人签字的栏目,以此确保地税机关占有执法依据,也便于分清征纳责任。
第四,坚决跟进,啃硬骨头。对采取上述办法程序仍不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事宜的,在可以提前介入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公安部门驻地税大队的功能。由其查处的案件,除补税外,必须进行相应处罚,而且要形成制度。通过必要的监督和公安部门司法保障体系的威慑,加大执法力度,用震慑减少偷、抗税行为,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解决“三难”中税款难征收的问题。
地税机关直接征收,有利有弊。有利的是,执法力度可以切实发挥,脚步塌实,见效明显;不利的是,仅仅是寻找纳税人这一项工作便将大量分化一线征管力量,税收成本将大幅度增加,还有等等客观限制,在当前税收收入任务繁重、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的情况下,未免显得得不偿失。
2、实行委托代征,地税机关配合
地税机关也可以考虑委托相关“源泉部门”或社区管理部门代征税款。鉴于一些地区社区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还很不完善,可以委托房屋管理部门代征。但委托代征同样有利有弊。有利的是,因其产权单位直接掌握房屋产权人相关的信息资料,“先天”上方便解决“纳税人难找”的问题,还可以避免一些其他直接征收的弊端。但委托代征的弊端是,代征单位有可能“搭车”收费,即借助税收刚性向纳税人收取该部门日常收取的费用,引起纳税人的反感,不利于融洽征纳关系;另外,也有可能产生“二道税务局”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地税机关必须要预防为先、防微杜渐,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这首要体现在委托代征协议书的内容上:一是要明确委托代征的法律依据,依法建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二是要明确适用纳税人以及征收范围的界限。三是要按国家规定标准,在协商后明确委托代征手续费的比例、支付方式和前提条件。四是规范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内容,主要包括:地税机关的业务培训、为代征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软、硬件支持的义务,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权利等等。五是工作中具体涉税业务事项的衔接和办理,以及相关票证、发票的领购和传递等项事宜。六是对代征单位的刚性约束。如在办公地点悬挂《委托代征证书》;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征各项税费;完税证要按照城市行政区划、依属地原则开具;税款按相应级次入库;不得擅自减、免、缓征税款;不得挪用税款;不得在代征税款中坐扣手续费;要设立税款专户,仅限用于税款的征缴、结算;要按照地税机关要求的时限、额度结缴税款;解缴税款时,要按相应额度、级次填写《代征税款报告表》等等。税务档案管理应妥善保管代征资料:法律责任:终止委托代征法律关系的情形及其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因违法、违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责任追究及法律赔偿问题等等。最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具体工作中,地税机关要指派职能部门监督、指导委托单位作好房屋租赁税收的日收工作。委托单位需要开展的工作是:负责向出租人下达《房屋租赁纳税通知书》,并受理纳税人的《房屋租赁纳税申报表》,同时负责填制应由纳税人签字的《房屋租赁税收定率征收表》,计征税款。同时,应要求委托单位建立《房屋租赁出租人登记清册》,登记《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台帐》,并按照要求,每月将相关报表及有关数据及时传递给地税机关。委托代征实施以后,地税机关绝不是无事可作,期望委托代征包打天下,更不能就此高枕无忧,造成代征单位的孤立无援,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代征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出委托代征的实际功能。地税机关要站在制高点,怀有前瞻性,专门制定内部的《租赁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明确征管流程以及主管地税机关和区域责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目标和相应责任,印制并分配相关表证单书,与代征单位等部门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及传递渠道,把委托代征作为前沿阵地,建立起大后方的全方位保障系统,使得委托代征充满生机和活力。尤其是对已下达《房屋租赁纳税通知书》,但仍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拒不缴税的纳税人,地税稽查局和公安局驻地税经侦大队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宣传工作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关系到房屋租赁管理的成败。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包括网站信息平台,大力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及其税收征管的宣传工作。以通告或公告等形式,广泛周知广大市民,房屋租赁税收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是税收调节经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的新举措,争取用浩大的舆论声势达到街谈巷议的效果,并通过引导老百姓的关注,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同时,还要采用灵活有效、切合实际的宣传方法,不仅在宣传月中宣传,还要长期、有针对性地利用好中介机构、中介信息栏目,如:广告栏张贴宣传单、板报一日一题、媒体曝光典型偷税案例等各种方式,扩大社会影响面,使全民都懂得税法,树立税法严肃性,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引导、教育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以此大力争取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结合,不断促进源泉控管。
(五)鼓励举报,重罚、重奖
地税机关要鼓励全体市民监督房屋租赁纳税人依法纳税,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要广泛公开举报电话。地税机关在为举报人保密的同时,从严、从重及时查处。经查实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予以重奖,并坚决兑现奖金。
(六)分两步走,征收范围可以先设定在生产或经营的出租房屋
这纳税人收入高、代表性强、虽然难啃但见效大。对个人出租用于住宅的房屋的纳税人,可以只对前述“普查”中需要调查的资料进行储备,暂不征税,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征税。
(七)发挥计算机功能,实现规范化管理
目前,我国税收严重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基本原因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公民的纳税意识薄弱。其二:税制缺陷,使税收流失趋于扩大。其三:体制缺陷,使征税主体难以依法征税、从严治税。其四:征管缺陷,使税收流失难以有限遏制。税收征管缺陷主要体现在征管方式、管理手段、征管人员素质三个方面。
针对税收流失的原因,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积极果断、分步实施的宗旨来考虑对策,在现阶段,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效治理税收流失
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税务机关在依法征收税款外,同时还应加强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从道德和法制两个方面入手,双管齐下,使纳税人明白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权利、义务在法律上是对应的,使税收的宗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深入人心,具体说来,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从娃娃抓起”。对于基本的税收知识的掌握,从娃娃(小学生)抓起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可以通过游戏的方式或者在义务教育的思想教育课程里将税收知识补充进去,作为国民教育必修课程,让这种纳税意识在孩子们的心里根深蒂固。
2、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传播手段,通过各种媒体,建立稳定的税收宣传渠道。很多事情都是在一开始时很不起眼,但通过多次宣传,人们就会对其产生兴趣,从而去观察它,了解它,最后也就能接受它了。依法纳税也是如此。税务机关通过扎扎实实的、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使自觉纳税意识深入千家万户,引导纳税人争做依法纳税的模范。而传播媒体可以采用电视、广播、街头大幅广告等,将税收知识融入公益性质的广告;利用网络弹出的小窗广告,尤其是flash形式的,将税收知识编成小故事,达到宣传的目的。
3、参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某些有益做法,在基层税务机关设立义务咨询电话,或者利用节假日设立义务咨询点,免费为纳税人解答涉税问题。在我国大部分城市,专管员上门征税制被取消,税务刚刚起步的情况下,通过设立税务咨询电话、咨询点,可以有效地为广大纳税人解决纳税中所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从而增加纳税人的税法知识。
4、在宣传税法的同时奖罚分明。对于依法纳税、作出巨大贡献的纳税人可授予其各种荣誉,给纳税人更多的发言权,如重大市政工程的建设应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这样纳税人才能明白他们所缴的税款的流向,且加上他们的权利得到了尊重,他们的纳税热情才不会减少,会更加积极地争做遵纪守法的纳税人;另一方面,对于偷逃税的纳税人,在屡次不改的情况下,通过媒体曝光,让其受到道德的谴责,并且采取罚、刑的方式予以惩戒,让其对偷逃税有所畏惧,从而不敢轻易偷逃税,也就防止了税收流失。
二、完善税制
由于现有税收制度的不完善,更应该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建立起能够覆盖全部社会经济活动的税收体系,不断增强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的功能。
1、 继续完善流转税制度
要适时合理调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完善和规范增值税,一要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构成企业外购成本的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同时对建筑安装这一重要的生产行为征收增值税;二要改变目前增值税初始环节某些凭普通发票扣税的做法,可先全额征税,后由财政部门按比例返还;三要全面监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主要是考虑将消费税中某些已成为生活必需品或常用品减去,如黄酒、啤酒、护肤护发品等,增加娱乐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某些高消费项目,如歌舞厅、高尔夫球、桑拿等。
2、 改革所得税制度
一是按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和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合并内外资企业的两套所得税制,严格规范各种区域性优惠,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规范的税前列支标准,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税务处理方法,实现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简化和高效,堵塞了因利用假外资、假合资而偷逃税的税收流失;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建立起覆盖全部收入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将个人主要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征税,将个人的次要或非经常性收入实行分类征税,从而提高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更好地调节经济。
3、 合理开征新税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要求,择机开征社会保障税、证券交易税和遗产税,并将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税收,使税收真正成为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分配关系的基本关系,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收入、作为再分配手段的功能作用。
4、 改革其他税种
要加快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改革步伐,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其中使城市维护建设税逐步成为独立的税种,增加税收收入。
三、消费立税,规范政府收入机制
这是针对体制缺陷提出的。通过一清、二转、三改、四留,清理不合理收费,改变“费大于税”、“弱干强支”的政府收入格局,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税费并存的新的政府收入机制,彻底消除“费改税”的源头。
其中,一清是指把乱收费清理掉,过高的标准降下来;二转是指将有偿性的服务要转出去,转为经营性收费,根据市场原则进行收费;三改是指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支持的重点项目所需的资金主要通过税收来解决,对现在的某些政府基金可用税收来取代,用税收形式规范;四留则是指对一些规费性质的证照、检验收费予以保留,因为它提供了专门性的服务。
四、健全税收征管运行体系
为了有效地防范税收流失,针对征管方式落后、管理手段落后、征管人员素质低等原因,应着力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具体说来,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
1、 尽快实现征管模式的转换
1997年财税界就提出了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其具体内容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目前最重要的是真正贯彻、落实。
2、 规范税收征管,制定具体征管方式
规范税收征管可以通过制定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检、登记户核对制度;制定优化税收服务方法,规范基层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的服务功能、窗口设置、职责划分、办税程序;制定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完善发票管理制度。此外,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要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以及纳税户的不同,改进和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真正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税务稽查是基层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制止税收流失的重点,目前可以通过建立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相结合的分类稽查制度,借助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监控系统,推行异地交叉稽查办法,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为了提高税务稽查力度,在健全税务稽查机构时要明确各个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把责任落实到实际的人头上,理顺稽查工作关系,同时制定对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公告、协查与处罚的规则,建立重大税务违法案件报告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这样才能使那些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从而减少税务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