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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农村财务基础工作,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入手,强化四项措施,着力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
开发区将财政财务管理、经管审计工作纳入财审局统一管理。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等实际,结合全面推行农村财务托管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农村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了统一的《农村财务托管暂行办法》,配套实施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级日常开支备用金管理制度》、《农村日常财务处理程序》等等。通过进一步明确农村财务托管中心及村级报账员的主要职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财务大额开支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等,使全区农村财务管理步入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的规范化轨道。目前,开发区已将除有经营收入的14个村外的123个村财务管理全部纳入托管,对所有村的土地租赁、建设征用款项实行了专项托管制,确保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安全完整。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农村财会队伍素质
针对不少农村财会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素质普遍较低,且推行村帐街道代管后,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时难以奏效,造成农村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不规范的实际,开发区财审局利用农闲季节,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各街道经管审计站、村级报账员分阶段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农村财务托管方面的知识。有关人员还结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村级报账员进行有关票据领用、核销、业务结算等会计实务培训。同时,注重加强财经法规、廉政纪律及思想道德教育。近两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培训财会人员423人次,切实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重点开展好三个层次的审计监督:一是各街道经管审计站组织的对所辖村的审计。重点对收支、现金、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及财务处理程序合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发现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二是区财审局经管站组织的对街道农村财务托管中心的审计。通过对全区4个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村级托管资金有无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或违规出借问题,两年来提出审计整改建议30多条,保证了村级托管资金的安全。三是区财审局经管站组织的对重点村的审计。每年年初,重点对建设占用土地补偿多、集体经济来源广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村进行梳理分析,确定4-6个村作为直接审计对象,通过对会计核算、票据印章管理、财务收支审批、资产债务及合同管理等进行审计,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近两年实施重点审计项目30多个,挽回集体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转变了观念,提高了认识。
⑴消除了思想顾虑。改革前,少数乡镇主要领导顾虑重重,认为“乡财县代管”是县里把乡镇的财权上收了,削弱了乡镇主要领导的经济审批权、限制了乡镇对乡级财政的自由支配权、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这种顾虑打消了。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认为“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不是削弱了权力,而是规范了管理,看住了家底;不是限制了自由支配权,更多的是分担了一份责任;不是剥夺了乡镇非税收入的所有权,而是防止坐收坐支行为,规范了财务管理。四都镇朱镇长说“实行‘乡财县代管’乡镇举双手赞成,请个会计乡镇一年最少要花四五千元的工资,现在好了,不但不要花一分钱,还可以为乡镇分担责任”。更主要的是财政职能得到了归位,有利于防止腐败,节约开支,防止乡镇新的不良债务发生,使乡镇财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化。
⑵开展了财务清理。各试点乡(镇)为了搞好“乡财县代管、村账乡”试点工作,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副乡(镇)长、财政所长为副组长、乡(镇)政府会计、财政所全体成员和经管站人员组成的“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订了“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银行账户、债权债务、国有资产、财政供养人员和收费票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对不良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全县共核销不良债权363.39万元,核销不良债务4*.52万元。
⑶解决了部份经费。为解决经管站经费困难,无办公设施等问题,有的乡镇拿出了资金,有的乡镇专门配备办公设施。如马坳镇每年拿出3600元租用民房给经管站办公,拔1000元作为启动资金,每年增加经管员工资报酬1900元,增加村级**理财小组工资2500元。为规范村级账务管理,大椿乡采取了按乡干部一样的标准发给经管员补助,并聘请由群众推荐,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专门为各村做账。港口镇对村级财会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黄港镇、义宁镇专门配备电脑,使村级账务实现了微机管理。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
⑴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在运行过程中,各试点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账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在日常运行操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如新湾、余段、上衫等乡政府专门下了发文件,制定了内务财务管理制度27条。大到车辆管理,小到办公室电话费都作了限额报销的奖惩规定,执行一年多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村级财务季度报账管理制度、村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村级**理财实行“两边、三边章”管理制度等。
⑵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体制改革前,为完成财税任务,乡镇财政部门以税收征管为首要任务,淡化了财务监督管理职能。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使乡镇财政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它不是一种单纯的会计服务,更多的是一份责任,是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
⑶规范了乡村财务收支。改革前,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乡村两级“白条”报账现象严重,坐收坐支情况普遍,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预算约束,有钱就用、无钱就赊。特别是村级,收费票据未经专管人员领取,村干部各自领用,各自收钱、各自开支、乱收滥用现象严重,对有些不合理的支出,领导签字坚持原则难,不报销怕影响同事之间的感情,报销又违反了财经制度。财务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更不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改革后,日常费用开支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乡级财务收支核算由财政所做账,县乡联网,乡财局统一网上审核。村级财务收支核算由经管站审核把关,财务定期公开,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确保了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对坐收坐支、白条报账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规范,堵塞了漏洞,节约了资金。如庙岭乡共处理违规开支票据46张,共计金额6.5万元,义宁镇政府11月份报账30万元,退回不规范票据9.1万元。征村乡在检报时乡财股退回不规范票据20.1万元。山口、四都村级资金直接拔到经管站账户上,报账员每两个月凭资金结报手册和真实有效、手续齐全的收支单据到经管站统一报账。已不是单纯的代为做账,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规范管理。
⑷规范了乡村票据管理。按照“管钱先管票”的原则,各试点乡镇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实行限额领用和“谁领取,谁负责,谁缴销”的责任制,从源头上规范了各项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坐支现象。如马坳镇制订票据管理办法:对05年以前的村级收据无论是否启用完,一律回收到经管站封存,*年分村设立票据领用登记薄,以旧换新,按期上缴,每遗失一份票据罚款500元。山口、黄港、四都等乡镇村级收据由经管站统管。新湾乡实行每月结算制,村级每季结算制,有效地规范了收入管理,明晰了收支,清楚了家底,防范了财务风险。
3、加强了监督,遏制了随意举债。
改革前,部分乡村因举债垫付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和完成税费等因素,债务越积越多。极少数乡村领导只管自己花钱,前任不管后任事。有的乡村尽管负债累累,仍照样乱招待、乱报销、乱批条、赊账欠账,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乡村债务包袱越背越重。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一是通过开展“四项清理”,核实了债权债务。如义宁镇针对往来账目复杂,专门请了一些老同志来审查,并进行张榜公布;二是处理了部分呆账、死账。对一些长期挂账,手续不清,业主死亡或去向不明的债权、债务,通过班子会讨论研究决定,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或通过县审计局审计认定后进行了账务调整。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征村乡处理呆账、死账5万元,义宁镇处理呆账、死账债权16.7万元,债务21.7万元。三是遏制了乡村随意举债。通过采取账户统管、统一收付、规范管理、控制支出顺序,先保工资发放,再保运转和重点建设支出等措施,管住了收入的“袋子”,扎严了支出的“口子”。有效地堵住乡镇随意举债的现象,如义宁镇通过加强财务管理,镇村两级未发生新的债务。四是逐步化解了乡村债务。部分乡镇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盘活、变卖闲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清收债权抵债等措施逐步化解了乡村债务。如白岭镇采取盘活无形资产、土地,通过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合法转让手续,对集镇进行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让土地使用权,新建车站等形式,当年取得土地出让金40多万元,用于化解乡级债务30.5万元,村级债务5.2万元。新湾乡05年化解原有债务12万元。实现了2个村无债务,马坳镇实现了5个村无债务,程坊乡05年化解村级债务30万元,杭口镇政府05年化解债务10万元,余段乡化解村级债务18万元,路口乡化解债务17万元,全县共化解乡级债务410.36万元,化解村级债务285.85万元,实现无债务村15个。
4、盘清了家底,规范了乡村账务。
改革前,乡村换人不移交的“断头账”,凭证不规范的“白条账”。只收单据,不扎账的“包包账”,只记在笔记本上,不登账的“肚皮账”等现象很普遍,导致查账、对账困难。财务无法公开,群众上访,干群关系紧张。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一是规范了会计账务处理。由财政所和经管站的专业会计人员做账,县乡联网,网上审核,微机操作,统一记账,改变了过去一些乡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做账不及时,业务处理不规范的局限。如路口乡政府会计是从外面请的,由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时出现了串户,记账方向相反,凭证金额核算不准确等错误,从而导致出纳现金与会计账面余额、存款与银行账面余额几年不对,无法进行会计账务移交。代管后这样的问题没有再出现;二是增加了理财透明度。通过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使乡镇资金运行更加合理,监管更加到位,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增加了理财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消除了内部的猜疑,有利于团结,有利于促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三是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过去村干部人人有收据,个个是出纳,谁收的钱谁用,收据几年收不回,几年不结账,会计无法做账,财务管理混乱。通过实行“村账乡”后,由经管站统一做账,成立**理财小组,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老百姓心里清楚,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群众一个明白。
5、核实了资产,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进行了国有资产清理。27个乡镇帐面国有资产2559.15万元,其中:房屋2131.10万元,交通工具119.37万元,办公设施86.77万元,专用设备52.99万元,其他48.91万元。尤其是对资源性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如西港镇已登记账外资产32万元,路口乡登记账外小2型水库2座,大寨田1处,面积400亩,乡林场1处,面积2500亩。庙岭乡登记账外榨菜厂一个,估价65000元。二是建立了国有资产明细账。改变了原来明细不分,家底不清的现象。三是增强了乡镇管理国有资产的观念,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通过“乡财县代管”后,从体制上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乡镇的“村账乡”进度缓慢,对长期挂账的陈年老账没有处理。
白岭镇目前仍有3个村未进行财务移交,其中温泉村财务清查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西港镇的西港、周家庄2个村未进行财务移交,上衫乡政府出纳手上还有屠宰税票32张,金额384元,农业税票15张,金额1956元未进行账务处理。三都镇政府暂存款(应付款)账上还有知青下放补助款1759元,68年知青补助款570元,落实斗争结存款180元,暂付款(应收款)账上还有公社农机厂8755元,公社桥渡4148元,黎明大队5477元等呆账、死账未进行处理调账。
2、票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还有少数乡镇的票据管理不规范,如上衫、东港、石坳、征村。乡村干部(特别是村干部)手上结存的票据几年不缴销,其中:石坳乡中学遗失收据6本,中小遗失收据1本。部分乡镇领用收据时只记本数,不登收据号码,缴销时只在原领用记录上打一横杠,也不记号码;征村乡经管站票据登记薄上还有03、04年村级票据几百份没有缴销等。
3、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少数乡镇还存在白条报账现象,特别是村级费用支出,几乎就难找到几张正式发票。二是不少乡镇工程项目早已完工(有的完工几年甚至十几年了)而不进行工程结算,用一大把预借工程款的白纸条记在预付工程款账上,目的是包工头不完税或乡(镇)政府已扣税不开工程发票,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三是支付凭证手续不全,有的只有主管领导一个人的签字而无经手人和证明人,有的甚至还用不清楚的复印件做账,采购物品发票金额大,却无明细附件,办公室电话费不使用电话费发票而是用信笺纸打白条报账。上述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4、非税收入没有真正上缴。
目前,大多数乡镇的非税收入上缴只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没有全额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有的连乡镇财政所专户也不缴,做得好的乡镇也只是从财政所过一下账,多数乡镇只领收据,收入不进账。
5、化解乡村债务任重道远。
由于历史的原因,乡村债务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债务的产生,直接制约乡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影响乡村两级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降低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切实化解历史债务、坚决防止乡村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成为一项非常紧迫、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许多乡镇只顾眼前利益,对化解乡村债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化解乡村债务的款项也没有完全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乡财县代管的网络畅通,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制定措施,加强乡镇预算指标及上缴收入追加指标的管理。
3、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统一设计,要求乡镇对账内固定资产,账外资源性资产,统一格式,分别造册登记,确定资产的保管人和使用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建议出台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文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必须全额上解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按目标任务调控后,再及时返还乡镇,增强县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农村财务体制改革的管理目标。
5、召开全县“乡财县代管”工作专题会议,有关乡镇介绍经验,总结前期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部署20*年改革试点工作,在规范管理上再下功夫,促进乡镇财务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四、乡镇意见反馈
1、非常感谢县政府取消了乡镇财税任务,减轻了乡镇的压力。建议下达对乡镇财税任务指导性计划,出台超收分成等有关激励、奖励机制,促进乡镇培植税源的积极性。
2、因政策性原因,乡镇收入明显减少,建议上级加大对乡镇的补助力度,以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3、近几年,乡镇因农田水利设施,学校危房改造,公路建设等项目的配套建设新增了不少债务,特别是林权改制项目的费用,乡镇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而上级补助没到位,乡镇无法负担,加大了乡镇财政的压力,建议上级能否考虑给予一定补助。
4、目前还有部分乡镇无经管员,一时又找不到懂财会的业务人员,拉了“村账乡”工作的后腿,建议上级给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名经管员。
5、目前乡镇财政普遍困难,建议上级加大对产业化的扶助力度,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增强地方经济实力。
6、财政体制改革,乡财县代管等工作对乡镇长的要求更高,信息时代,网络化办公,知识更新又快,建议县级对乡(镇)长进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财税知识,预算编制等方面业务培训。
关键词:农村财务 管理问题 原因对策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1)原始凭证或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白条入帐现象严重。一些票据中存在着大量无经办人、无证明人的白条,并且有的很少有正式单据,致使大量的公款和税款通过这些白条流失。
(2)处理帐务不规范、不严谨。一些会计科目使用混乱,主要是核算时没有严格执行会计规定。
(3)不能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一些会计档案资料不按规定保管,帐目资料不进行移交,并随意将帐本带回家,致使会计资料、丢失、受损、甚至有时人为销毁。
2、财经纪律松弛,财务管理混乱。
(1)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一些村干部或会计人员利用虚假单据入帐,套取公款,或采取收入不进帐等手段,私设小金库,隐报虚报,搞帐外循环。
(2)大吃大喝,乱发补助。一些村干部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有的巧立名目编造种种理由乱发奖金或补助,在群众中造成很大影响。
(3)出纳、会计职责不清。一些行政村没有出纳只有会计,村干部人人都可以收钱、管钱、用钱,造成帐款管理混乱,不利于互相监督制约。
二、农村财务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
1、管理体制滞后,会计管理力度不够。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由农经站负责,乡镇农经站是专门的会计管理机构,但普遍的存在着专业知识不强、执法力不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了管理上的体制不健全。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会法制观念淡薄。一些村干部和会计人员,对财会法规、财经纪律了解不多,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按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处理财务问题。
3、会计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较差。一些村镇存在着”一朝天子一朝臣”现象,会计随着领导改换,领导全凭自己的意图任免会计,对认为不听话的随意撤换,造成会计思想动荡,会计队伍很不稳定。
4、审计监督不利,帐务透明度不高。一些乡镇没有建立规范的审计监督机制,而且审计出的问题处理不坚决。有的村镇帐务不公开、不透明,致使群众对本村的财务状况不了解,因而无法进行理财和监督。
三、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1、收支实行审批制。资金收入和支出采取管理机制,严格监控村级收入情况,全面落实村开支审批制度,改过去的“一人审批”为现在的“四审批”,实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经管站长、镇长共同签字的做法。
2、会计实行聘任制。农村会计实行职业化管理机制,对录用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竞聘、统一考核、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工资”,改变过去“一朝天子一朝臣,换班子就换会计”的现象,避免财务管理脱节。使会计由过去“依附型”转为“监督型”,敢于对村级财务大胆管理。
3、帐目实行公开制。村级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机制,为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对农经人员进行电算化知识培训。把村级帐目全部录入微机,自动生成电子帐目、现金公开榜。
四、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1、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1)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与干部群众、认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的合法利益,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健全制度、增强民主理财观念。
(2)加强村干部工作行为的监督和制约,采取奖惩制度,对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奖励,对于那些,给集体和农户造成损失实行惩罚。
2、理顺会计管理关系,加大管理力度
逐步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帮助行政理顺核算程序,村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增强会计法制观念,健全规章制度
加大力度宣传财经纪律和会计法规,使村干部和会计人员详细了解其内容、意义,提高村干部和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意识。同时,建立健全预算和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
4、积极推行农村财务改革,实行村财乡管集中记帐
由乡经管中心牵头成立“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可由结算中心统一代存村级集体资金,由结算中心统一代管并审计监督村级帐薄。统一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薄、编制报表,并由结算中心专户储存本月收入的资金。
5、加强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
对村级财务往来、收支运行情况,由乡镇经管中心和市站审计部门要进行阶段性审计检查,并严肃处理所审计出的问题,对不负责任的会计人员要取消其会计资格,加强群众监督,对大吃大喝,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等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不断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1)实行培训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凡经过培训取得会计证的,才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否则不准上岗。
(2)保持会计人员队伍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使用必须由财政部门统一考试、考核和聘任,并做到公开公正。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着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收支透明度低、有的账务不公开等情况,不同程度地遮掩和加剧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吃喝等违法乱纪行为,导致农民负担加重。
会计核算资料不齐全。农村实行新财会制度以来,有关部门尽管对村会计进行过各种培训,但是村级财务中仍然存在问题,有一半以上的村会计做不好账,核算不规范,科目不明细,账实不符、白条入账,财务账目不健全,部分村的收支账目只是村委会主任在日记本上记的流水账,没有收支单据,都形成无账可查的局面,甚至个别村根本不记账。
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账,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档案资料没有认真保管,鼠咬虫蛀,霉乱毁坏。有些村财会人员变动没有正常的账目交接手续,或不交账,有的甚至账目丢失。还有些村村干部谁收钱谁花,收多收少干部之间不清楚,群众更是不明白,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
财务状况恶化,高息负债,偿还能力差。在贫困山区,经济不发达,村里的收入来源渠道窄,村里的财务收入主要是村级提留和发包上交,这些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正常的开支,或入不敷出,差额部分只好向外借款弥补,甚至借高利贷,借款和高利贷利息由于无力偿还,就分摊到农民头上,增加了村民负担。
违纪支出现象普遍,贪污挪用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购置通信工具,电话费实报实销,无任何制度约束,部分村村干部甚至贪污挪用,专项投资款不能做到专用,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
二、村级财务混乱根源
村级财务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影响了农村的深化改革,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农民负担增加,阻碍了这些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财会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了会计资料的规范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财会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者,频繁地变动财会人员,造成财会人员素质低,业务能力差,有些村会计未经岗前培训就匆匆上岗,导致“培训不完的会计,清理不完的乱账”。众所周知,会计工作不但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政策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如果不经培训和锻炼,一个新手是很难胜任本职工作的。部分地方为保持财会队伍的稳定,曾提倡村会计由乡镇委派,由于推行不力,难以落实,目前,农村基本上是“会计干不干,书记说了算”,“书记变,会计换”,使整个农村财会队伍素质普遍低下,造成账务处理不当,财务管理混乱。
农村财务的业务主管部门,机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作为农村财务的主管业务机关――各级农村经营管理站,特别是乡镇一级农村经营管理站,其职能发挥微弱。乡镇经管人员大多属于兼职,只有少数经管站职能发挥比较好,部分乡镇经管站只停留在统计报表等常规工作上,对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做得不够,加上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上的差别,使许多农经工作人员不能安心工作,导致许多业务无法开展。还有个别乡的经管站职能由其他部门,经管站名存实亡。在这种对村社财务管理乏力,监督失控情况下,必然导致财务混乱。
交接不及时,甚至不交不接,造成“无头账”、“包包账”。在财会人员更换时,财务的移交和交换相当重要,是保持会计资料连续性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村,前任会计将在自己任期内的账务自行保管,不往下交,后任会计不愿接原任会计的“烂账”,人为地造成无交无接。从近年来群众上访的案件查处中发现,由于村长变换频繁,交换更是空白,有的村一年之内更换三四个村长,每个村长都抱着一本账,有的几任村长,都没有账,使整个村内的经济往来陷入极端混乱无序状态。“无头账”、“包包账”成为农村最大的“混账”,甚至无账,这是农村财务最为混乱的表现。
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没有严密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违反财务管理制定的处罚措施,造成财务管理随心所欲,导致收支无序,花钱无度。当前,有贪占、挪用现象的财会人员、村社干部,即使被群众举报和审计出来,只要将款退出,就相安无事,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得许多人心存侥幸。同时,一方面对账务处理不当或不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票据、记账,由于没有强制措施,上面要求的是这样做,下面却是按自己的意思那样做,即使业务部门指正,依然我行我素,导致账务处理上漏洞百出,账务监督失控。另一方面,对一些开支使用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只要领导花,会计便支账,使会计监督作用失效,尤其近年来关于吃喝招待费的问题,逐年有增无减,根本原因是没有限额及超支处理的明确规定,造成“群众反映大,干部怨言大,上级名字账上挂,谁能说个啥”的怪现象。
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账务管理,规范监督程序。首先严格执行国家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管理措施,并不断加以修改与完善;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检查,开展村级财务之间会计业务评比,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展评工作,注重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工作,从而提高会计业务水平,规范会计业务工作。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税费改革后,乡镇不再设立专门的农经部门,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实际上由财政所、农经服务中心来分担,具体由乡镇分管财贸工作的领导负责统一协调。在这种管理责任不明确的体制下,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围绕明确职责分工来进行。一是要明确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村级财务的日常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报账事宜的程序上、形式上审查;二是明确镇审计所、财政所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负责对村级财务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实质性的审查;三是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日常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问责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增加村级财务的透明度,使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落到实处。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公开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实行财务公开,进行民主理财,只有增加村级财务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才是对党、对人民负责。村级财务公开要制度化、公开的地点必须是群众较为集中、位置显眼、群众容易看到的地方。公布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镇纪检、监察、审计所要认真对待,严格查处,并向群众反馈查处的结果,给群众一个明白和满意的结果。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居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村居财务行为,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全街道政治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村(居)的帐目和资金全部由街道经管站实施委托制,形成村居审报、街道监督的运行机制,村(居)集体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街道行使监督管理权,从源头上规范村居财务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居)。
第二章村帐办管制度
第四条街道经管站的专职会计与村(居)报帐员共同负责村级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街道专职会计职责:与村(居)报账员共同负责村级帐务的处理;对于各项村级支出单据,专职会计要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村级的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审查,出现问题追究专职会计责任。
(二)村(居)报帐员职责:负责村(居)集体资金的上解、领取、报帐及登记一帐两簿(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登记簿、往来登记簿)。村(居)报帐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有一定会计基础的人员担任,由各村(居)两委会推荐,街道经管站考核确定。村(居)报账员应逐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街道、村(居)两级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把好财务收支关,密切配合,及时报帐、记帐、结帐、对帐,做到记帐规范,文字清晰,数字准确,达到日清月结,帐帐、帐实、帐款、帐据、帐表五相符。
第六条村级报账程序:
(一)每月29、30日,各村(居)报帐员要将手续完备的收支单据,上报街道经管站进行单据审核。不能及时报账的要说明理由,并于下月5日前报经管站。
(二)街道经管站对各村(居)上报的单据由专职会计负责审核把关。专职会计对审核合格的单据开据报帐收据,按照与村(居)报帐员分工,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及有关明细帐,并编制月结表。
(三)各村(居)对已支取的款项,暂无发票的经济业务必须按支取款项的原始凭证报帐,不许白条抵库,对经济业务已发生尚未付款的也必须记入结算帐户。
(四)各村(居)要按时上报单据,超过一个月上报的不许入帐,按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自负。各村(居)报帐员要保证收支凭证及时整理上报。
(五)农村会计处理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以收款权利和付款责任的发生,决定收入及费用的归属期。
第三章预决算和债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实行预决算制度。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要有计划,开支不得无限度,要量入为出。
第八条村(居)集体举债应实行民主决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未履行规定程序和村(居)干部私自借入的新债,不得纳入村(居)集体帐内核算,并由借款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村(居)集体应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第四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资金代管范围:村(居)集体的一切资金,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催收的农户历年欠款、各项承包收入、“一事一议”集资款、国家下拨资金、上级无偿支援资金、各项工程补助、银行贷款、土地征用、拆迁占压补偿费、租赁费、收回的外单位欠款、村(居)集体收取的农业、生活水电费以及村(居)集体应收的其他款项。各项收款由财务人员使用统一专用收款收据,不得无据收款。
第十条资金代管办法:
(一)街道实行代管资金公证提存管理办法。
(二)资金管理由街道农村财务结算中心设总出纳,并设专帐专户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建户。纳入公证提存的各村(居)在街道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总帐户下建立公证提存专户。
2、公证提存资金存入办法。发生公证提存业务时,所有资金必须由村(居)报帐员存入专户。
3、支取使用办法。资金使用实行街道领导审批制。发生支出业务时,村(居)报帐员规范填写《资金使用提取申请表》,报街道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提款。严格执行审批权限:支出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的备用金由街道经管站长审批;支出1000—5000元的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支出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
4、村(居)报帐员与经管站办理本村(居)各种款项的上交与提取,实行收支两条线,各村(居)收入全部上交,支出一律公证提存。
第十一条约束机制。
(一)为确保村(居)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及村级专户,代扣各种款项,一经发现,按财经纪律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村(居)除规定的备用金外,不准设立小金库,不准搞帐外帐,不准将资金转移到外单位和所属企业部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坐支现金。
(三)街道经管站专职会计每月对各村(居)发生的支出与批准的提款数额进行核对,以鉴别是否坐支现金。凡违犯以上“五不准”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济南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支出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村级支出必须按计划支出。每月月底由各村定出下月财务支出计划。
第十三条实行负责人签字制度。各村(居)每项支出单据必须经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
第十四条支出审批权限: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下(包括500元)由村(居)主要负责人批准;500元—1000元由两委会研究确定;1000—5000元(包括1000元)须经两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研究确定;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支出单据必须手续完备、要素齐全。原始单据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事由等,并由经手人、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签章后,方可上报。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取消村级招待费。
第十七条村(居)干部因公外出开会、参观考察等活动所产生的支出,本街道范围内,一律不准报销;街道范围外,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视本村(居)实际情况自定。要严格控制租车费用,因工作需要确需支出的,租车费用每年不得高于6000元(包括6000元)。
第十八条严禁村(居)干部用公款配备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村(居)负责人一律不准报销通讯工具购置费及通讯费。
第十九条村(居)干部报酬标准参照当地人均收入,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与公开制度
第二十条监督措施。
(一)实行村居财务督查制度。街道成立由纪委、经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财务督查领导小组,对各村(居)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
(二)建立有效的村民监督机制。各村(居)要按要求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成员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并依法开展工作,村(居)两委会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理财小组成员的任期与村(居)两委任期同届。
(三)实行村(居)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村(居)负责人离任必须经街道审计无异议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审计后发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四)建立村居财务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街道对经管站专职会计、管理区主管会计、村(居)报帐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对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在全街道通报批评;村(居)报帐员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除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外,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每月定时参加理财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所有单据进行逐项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不合格的予以剔除,谁经手谁负责。对本村(居)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收支事项参与审核监督。
第二十二条民主理财小组要在两委会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当好村民的代言人。理财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理财会议,如两次无故不参加理财,提出批评教育,三次无故不参加理财,视为自动辞职,两委会有权从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中另选他人。对于民主理财小组无故不理财或理财小组无理干扰两委会合法的财务工作的,两委会可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研究通过后的提款申请及支出,理财小组不签章的照常生效。
第二十三条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组长负责召集理财会议,理财日定为每月28日。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居)要建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每月8号张榜公布上月财务收支事项,公开情况要实地拍照,存档待查。街道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各村(居)财务公开工作,对于年度内累计三次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居),街道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村(居)主要负责人及报帐员转移性支付年度补助。
第二十五条实行会议登记制度。各村(居)召开的有关财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的决议必须经与会人员签字登记,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会议记录为准。
第七章钱物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不准直接管钱管物,钱物管理人员必须健全帐簿,据实登记,及时核对余额,盘兑实物,达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健全财产物资使用、保管和维修制度。各村(居)要定期盘点、及时处理损益类财产帐目,按规定提取折旧,严禁非法侵占集体财产物资。
第二十八条街道、村(居)都要配备档案室、档案橱,各村(居)当年及上一年度的会计资料由街道保管,三年以上的会计资料由各村(居)自行保管,并严格按卷归档,做好档案交接。街道、村(居)对历年会计资料,必须分年度统一编号,整齐有序地集中存入专柜,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所有会计资料必须按年限保存,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
第八章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九条村居财务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街道全方位目标考核,对因财务和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引发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管理区及村(居)主要负责人依据街道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居财务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实行一票否决。
第九章罚则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据《长清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济长政发[*]7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按规定程序任免村(居)报账员或村(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担任财会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各村(居)报帐员不按时报帐的,扣发当月补助,并提出批评教育。年度内累计三次不报帐的,免去报帐员职务。超期上解资金,时间在一个月之内的,处以超期金额10%的罚款;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处以100%的罚款。
(三)未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财务档案或非出纳人员保管现金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执行固定资产折旧规定或提取的折旧费未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改造、更新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将村(居)集体资金公款私存,设帐外帐、小金库,坐支现金,以白条抵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金额10%至30%的罚款。
(六)擅自以村(居)集体资产进行担保、抵押,或未按规定变卖、报废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资产,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低价出租集体资产的,处以经济损失10%的罚款。
(七)对挪用、平调、私分、侵吞、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集体财产的,责令停止侵害,限期退还全部资产,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处以经济损失10%至3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