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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hydropower engineering, this paper explores contract management as well as some issues. By illustrating problems in contra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briefl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puts forward several way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actual work.
关键词: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Key words: hydropower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 and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7-0076-02
0 引言
在水电工程管理中,对其进行不断的加强不仅能够使水电站单位的规模进行扩大,而且还可以对水电企业的信誉、形象和管理水平、经济效益进行有效地改善和提高。在水电站的工程管理中,水电站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问题是比较要紧的两个方面。本文就是把某个水电站的建设为实例,对水电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探析。
1 水电站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合同管理是施工建设中的首要内容 在水电施工建设中有很多种不同的管理工作,比如说有质量保障的管理、原料管理、本钱管理、规划管理以及合同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居于法律性的主要地位。合同管理在水电施工中具有衔接各个环节的作用,覆盖着整个过程。在合同管理中规划管理、原料管理、本钱管理等等都是互相配合,互相辅助,缺一不可。因此合同管理在水电站施工建设管理中是重要的枢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2 合同管理对科学管理有利 水电站施工建设的活动波及的范围比较广以及投资量大,这样就要求有一个科学的管理方案。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在水电站施工建设中充分体现了。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表明,水电站建设中合同双方作业要有凭借,施工查核要有数据,工程的更动要有法令,支出要有依据。
1.3 合同管理可以规范行为 水电站的合同管理本身就是承包单位或者人与业主之间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目标所划定的内容,相互明白合作的法律关系而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在合同管理中从开始工程准备到工程的交接使用都要认真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水电站施工管理中合同管理对行为有规范性和制约性的作用。
1.4 合同管理可以保障企业信誉 在招标或者投标的时候,施工建设企业的信誉度以及合同完成的百分数在评标的时候非常的重要。合同完成的百分数越高,企业信誉度就会越好,中标的几率就会越大。相反,就会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力,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 水电站在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2.1 合同双方的承诺其中一方不能实现 在水电站的施工过程中,根据一些规章制度规定,承包方要把实施计划的方案提供出来,确保“三通一平”,而且在水电站施工建设的周围环境中要考虑到建设的协调性。但是由于一些承包方不能够马上提供这些专业性的保证,让这些施工建设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开工。
2.2 合同内容有较多变更 水电站的施工建设主要受地形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土壤条件、水利资源等的影响,不论是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还是业主都无法预知。比如在施工建设中,地底下的水位由于某些情况上升了而产生了排水的困难性,堤坝在排水难的时候发生塌陷;有的在没有先兆的基础上地基发生裂碎,这样的话就要进行灌浆。在本质上,这些问题跟合同上规定的内容有很大区别,因为这些不是人为原因,都是自然条件所导致,不能在预先的合同上表明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就需要补充合同的内容。
2.3 合同签订不够严谨 水电施工的过程中波及面较大,工期又比较长而且投资大。合同就是以很重要的法律文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使合同中的条条款款严谨合理,有详细健全的制度,在各个环节中严格要求,这样才能在水电建设过程中为出现的不定问题提供根据。但是在施工建设中,承包方和业主之间定的合同内容不完善,不明确的状况经常会有。造成合同不够完备和操作性不全面。
2.4 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不时的出现 在签订水电站工程合同的时候,一些不法承包方就会来欺骗业主骗取原料费;虚报水电站的的预算金额;自身没有承包能力却糊弄对方签合同,或钻合同缝隙在对方违约的时候向对方索取违约的费用。
3 加强水电站合同管理的方法
3.1 要全面规范合同 首先,我们要把合同的范本推广到全国水电站工程项目中,水电站建设项目在推行“四制”以后,水电站工程建设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具有进步性,形成了水电站建设项目自身的合同范本,范本形成了之后就使水电站建设的合同内容更加的具有操作性和严密性。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更加有效的避免有不平等、不合法的合同条款出现,对合同管理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再者就是业主和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想到季节和现场地质环境的影响比较大。在合同方案的基础上,还要尽可能的考虑到不定因素的影响而补充合同内容,这样万一合同发生变更,就会有条约可遵循,减少了很多没有必要的纷争。
3.2 对合同实施管理进行强化 合同实施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校正的过程,在考虑到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不断的改革发展。合同管理作为水电站施工建设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成本、进度以及质量进行探析,找到误差而且要及时的改正。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索赔和反索赔问题,制止产生不必要的亏损,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承包方以及工程师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落实进度计划,每一两周进行一次会议研讨,对建设现场的机器设备和进度进行考察并作出报告,这样可以更加直观的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使工程能够按照计划如期进行。这些的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和进度监督是能够让合同落到实处的必要手段。
3.3 避免发生合同变更 水电站建设的合同一旦发生变更就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因为合同的变更要经过很多道程序严格进行,首先要申请工程合同变更的建议书,让监理工程师来检查,然后再让业主检查通过批准就可以变更实施了。在中间,业主要向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拨款等等。合同变更比较大的还要再委托人进行设计。在这些环节的变更过程中,就会导致一些问题,比如说工期的延后。还有就是承包方在设计完成变更后增加的项目时,要重新准备技术力量、原材料、施工机械等等。这样就会难免对建设施工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在合同的管理中,必须要合理分析各种技术和经济实力,保证合理完善、制度先进、技术先进的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必要的准备,防止设计变更的不良影响。
3.4 合理解决合同争议 在承包方与业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提到合同争议的解决措施,而且对于某个合同条款不能达成共识的时候,这样就可以由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者权威人士对其进行调解,使其达成意见一致。不要诉诸于法院等仲裁机构,避免导致双方矛盾加深,这样就更加不利于合同的实行以及工程的进度。双方在有争议的时候,要冷静的面对问题、找出共同点,保留不同意见、诚实守信,争取得到共同的最大的利益。
4 结束语
水电工程管理是一个设计人员太多,环节很多的一个项目,这样大型的运作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控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严谨的审核,只有这样才能够对不确定的问题进行有效的预测管理,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才能得到更大的盈利。
参考文献:
[1]刘晓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2005(5).
【关键词】 加强管理;劳动用工;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企业要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推动经济建设,实现长远发展,必须重视人力资源这一“第一资源”的管理,以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为中心,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家劳动主管部门相继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了《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新的劳动法律。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面临一段真空期、茫然期,各种问题、矛盾相继出现。企业要尽快缩短茫然期,度过适应期,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自。
1.正确认识劳动规章制度的作用。劳动规章制度依法制定,是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延伸与补充,是规范职工行为、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保障,是制定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是对员工奖惩的依据,是企业文化的具体体现。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体系化。要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梳理现有的劳动规章制度。凡是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合和抵触的,必须立即废止,否则在企业和员工的劳动争议中,会使企业面临法律风险,使企业的形象和荣誉受损;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规章制度,尽快修订、补充、完善;凡企业的规章制度出现盲点的,则要尽快制定和出台,防止“短板效应”。注意构建劳动规章制度的框架,能够相互衔接、统一,强调完备和封闭,形成体系。劳动规章制度不能出现扯皮和相互矛盾的现象,否则会降低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甚至带来法律风险。
3.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注意的问题。内容要规范、可操作性强。企业在制定、修订劳动规章制度时,细化劳动制度的内容,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条款齐备、标准量化、术语规范、责任明晰。履行民主程序,按照规定,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平等协商,充分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要注意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显失公平,强加于员工,否则也会面临无效的尴尬结果。公示告知。企业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告知员工,并做好公示或告知证据的保管工作,即做好台账的日常管理工作。比较行之有效的公示或告知的方法: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知晓合同内容和劳动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或宣讲方式;通过发放、签收《员工手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承诺书;在企业公示栏公示。
二、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九个条款,集中体现了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说,劳动规章制度都反映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中。企业要确保劳动合同真正起到约束与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权力与义务、稳定劳动关系、加强管理的作用,就要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1.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特点,制定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应内容合法、条款齐备,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企业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不齐备的内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附附件、变更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2.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企业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的范围、期限和流程,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医疗期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管理办法应该内容合法、具体详实、流程清晰、操作性强,在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后实施,并且要在员工中公示、告知。
3.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要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限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要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考核、续订和终止工作,对于企业选人、留人、用人都有积极的意义。三是要做好劳动合同的规范化、信息化归口管理,细化流程控制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统计报表制度,避免由于流程控制点上的疏漏带来的争议隐患。四要认真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和动态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
三、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的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解决好的一个关键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用工环境。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增加培训机会、畅通成长通道、改善劳动条件、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增加人文关怀等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员工的利益,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发挥员工首创精神,保障员工各项权益,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在企业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实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和谐格局。
2.推行平等协商,倡导民主管理。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通过平等协商,与员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充分发挥工会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中的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增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3.创建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劳动者与企业既是利益的共同体,也是一种矛盾的共同体,产生争议、纠纷在所难免。企业在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基础上,应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机制,化解矛盾,调解争议。注意发挥工会、部门等部门的作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相互支撑的劳动关系协调网络。
4.建立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素质,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柱,是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进行科学管理、凝聚吸纳人才、激励员工士气不断创新进步的重要保证。
省体改委、劳动厅、总工会、社会保险公司《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省政府: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尽快把企业推向市场,保障出售、解散、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现就解决出售、解散、破产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应本着“集体自救、系统内调、自谋职业、市场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鼓励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自愿组织就业、自谋职业和从事第三产业。由同级劳动部门审查确认,税务部门核准后,给予二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安排摊位;符合产业政策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原则给予贷款支持。
三、国有企业出售、解散、破产时,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与所属企业应协商制定职工(包括离休人员)安置方案。首先在本系统内调剂安置,需要跨地区、跨系统调剂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协助解决。确实安置不了的,无论原企业是否参加待业保险,均由社会保险公司按待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待业保险。
四、出售国有企业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原则上由买方全部接收。在企业公开出售的过程中,应把买方接纳职工作为出售企业的条件。
五、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的待业职工,在新建、扩建企业招工时,劳务市场应优先推荐,企业应优先予以招收。
六、出售、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非因工病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本人无自救能力,又无法安排其重新就业的,可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介绍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定期社会救济金。
七、出售、破产的国有企业中,因工伤长期休息的职工,经劳动鉴证委员会确认,按工伤保险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八、对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的特困职工,企业主客部门和劳动部门应优先安排其重新就业,并鼓励其自谋职业;资金有困难的,可从待业保险基金的生产自救费中借贷一定数额进行扶持;税务、工商、城建等部门应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
九、出售、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得到安置的,到接收单位后,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手续;没有得到安置的,按待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后仍未就业的,由社会保险公司按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发给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十、国有企业出售、破产后,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从出售企业所得收入和破产企业资产清算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交给社会保险公司,作为职工待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的补充。
十一、国有企业出售、破产后,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从出售企业所得收入和破产企业资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时的工资总额,按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医疗费用提取比例(计算到省当年统计的平均寿命止)一次性提取原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交由社会保险公司支付,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公司共同研究解决。
十二、利用解散国有企业的技术、设备、人员组建新企业,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原企业还贷无能力的,银行可给予“停息挂贷”的优惠政策;对新企业,税务、工商部门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
我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的用工行为,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日益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我镇是个工业重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从业人员中外来务工人员所占比例较高。职工因劳动保障问题投诉企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尽快建立有效的劳动保障机制,减少劳企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是我镇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对我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一、劳动保障的现状
1.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自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等都相继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有关劳动保障的法规规章、实施办法等。比如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先后颁布了《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等多个部门规章,省人大、政府、劳动保障厅等部门也配套或自行制订了大量的法规和规章、实施办法等。从内容上来看,这些法规和政策基本上涵盖了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领域。法规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力推动了我镇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2.安全生产管理逐渐规范。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历届党委和政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起了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四项制度的实施上: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镇、村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企业逐级签订到分厂、车间、班组、个人,将责任明确到每个人。年末奖金评定、企业评优、干部考核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二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企业设置注册安全主任,经培训后,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安全生产台帐制。强化基础管理,注重规范运作,将企业的设备、制度、人员等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四是限期整改制度。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面上以片线为单位,由联村干部指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重点企业由镇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书,限期整改。安全生产的规范运作,改善了劳动者的作环境,保障了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社会养老保险初具规模。养老保险是在乡镇一级推行的第一种社会保险,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于1994年,至今已累计有13000人参保,但由于该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水平较低,所以影响面较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开始于20xx年,经过连续三年的扩面,目前已达到一定的规模,而且由于缴费和待遇水平较高,影响面也较大。截止目前,全镇已有280家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达到了企业参保率100%。共有9236名职工在保,占到全镇职工总人数的81%。
4.劳动合同管理引起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是劳动保障的源头和基础工作,许多劳企纠纷的发生,就是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解决争端的有效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规范劳企双方的行为,有效避免各种纠纷的发生。截止目前,全镇已有33家企业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有180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数达到12100人,占全镇企业职工总数的8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资纠纷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11月份全镇共发生劳资纠纷88起,其中因工伤引起的纠纷有36起,因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有52起,因职工离厂扣压工资引起的纠纷有45起。这些劳资纠纷发生后,虽经有关部门调解,都到妥善解决,但都或多或少地给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更有甚者,有部分劳资纠纷因当事人处理不当,发生过激行为,引发刑事案件,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2.社会保险扩面阻力增大。虽然经过连续三年的扩面,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并且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目前参保人数只占到全镇企业职工总数的81%,离全县提出的90%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且现行的养老保险扩面模式已经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企业普遍不愿参加养老保险,而政府暂时没有有力的制约措施,如果按照现行模式继续扩面,工作难度将显著增大,而且也不利于其他险种的后序跟进,因此急需探索一种新的养老保险扩面模式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3.人员法制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业主,由于法制意识淡薄,对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在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职工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收取押金、拖延工资、扣压工资、过于严厉处罚、加班不加薪等。有些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不知道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助长了业主的违法行为。
4.缺乏长效监督机制。随着企业的转制,企业使用、管理职工的权力增强,自由度加大,但随之发生违法行为的可能 我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障的现状与对策第2页
性也加大了。近几年,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虽然已经出台了不少,但有效监督和约束企业行为的机制尚未形成。比如对于工资支付方面发生的纠纷,一般是采取限期整改的办法来解决,而缺乏一个有效的预警机制。因此,应该尽快将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由“事后解决”转向“事前预防”,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对策与建议
1.注重宣传引导。借助报纸、电视、培训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现行有关关于劳动保障的各种法规政策,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使企业在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实施员工管理时,能自觉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在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法制意识增强后,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企业也能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2.强化基础管理。通过加强对企业的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起长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加以明确,互相监督,有效约束双方的行为。严格执行劳动年检制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跟踪档案,对记录不良的企业在每年一次的年检过程中不予通过,进行专门整顿。试行劳动保障诚信工程,根据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定出信用等级,定期在媒体上公布,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劳动管理水平。
一、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才高地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发挥人才网的平台作用,加强网上人才交流洽谈。*中心人才网经过几年的运作,已成为一个功能完善的专业人才网站,成为我局的对外服务网络窗口。网站每日浏览量与日俱增,平均为13000左右,最高时达到24000。网上人才交流、网上人才论坛等均运作良好。
(二)落实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制定了《*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认真做好高层次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费的兑现工作,兑现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易地安家补助费48万元。草拟了《关于开展*区第一届“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区首期人才公寓安置销售管理办法》,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开发150套人才公寓用于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
(三)突出引才重点,大力引进急需人才。一是继续开展赴外地引进人才招聘活动。4月21日,我区组织了31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赴武汉参加大型人才招聘会,提供岗位1280个,接待应聘人员约4000人,达成初步意向1228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2人,本科932人,大中专及初级职称244人;12月1日组织了26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赴**参加大型人才招聘会,接待应聘人员约4867人,达成初步意向1980人,其中硕士或副高以上21人,本科或中级以上439人,大中专及初级职称1520人。二是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本地人才交流工作。2月25-27日,举办了“九洲之约”春季大型综合人才交流会和春季人才招聘月活动,共有203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提供岗位4600个,进场应聘人员约万余人,达成意向近1000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1月4日,举办了秋季大型人才交流会。20*年*中心区人才市场共举办48场人才招聘集市,进场单位约2400家次,市场氛围进一步活跃。三是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高校毕业生落户、就业见习、自主创业等各项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6月9日组织了星星、杰克、海翔等7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组成*招聘分团,赴*参加20*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共提供岗位248个,接待应聘人员约4000人,达成初步意向202人,其中硕士12人,本科132人,大中专毕业生58人。四是认真做好20*年度高校研究生来椒社会实践工作。20*年有5名*大学研究生到宝石、知青化工、区科协等5家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高校的研究生也陆续来我区参加社会实践。五是协助企业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工作。协助海正集团完成新引进4名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审查,帮助海翔药业集团开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工作。海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建站以来共引进博士11名,开发了生物制药、化学合成、环境保护等技术创新项目,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四)狠抓育才环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更新知识课程培训考核工作。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共有24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评审。完成二级建造师、职业药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计算机软件师、经济师等15类1000多人报名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人员的考试录用和上岗培训工作,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共招聘3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20*年组织培训或推荐到市里进行培训的高技能人才共有852名,其中技师182名,高级工670名。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人事工作稳步推进
(一)认真开展行政职能归并工作,完成了区级机关行政审批科的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实现区级机关行政审批统一集中办理,职能归并,我们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区级机关行政审批科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了全区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24个行政审批科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区编委会讨论发文实施。
(二)制定出台了《*区公务员绩效评估细则》,大力强化公务员能力建设。采取机关内部评价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相衔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试行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着重在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办事效率、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综合评估公务员的工作效能和工作业绩。通过开展公务员绩效评估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了行政环境,增强了服务意识,推动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认真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和年度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经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相关程序,新录用了18名公务员。组织开展了对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招考工作。同时,做好了全区行政机关、部分参依照事业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共有164家事业单位,5986名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优秀834名,合格5*6名,不合格8名,未定等次58名。组织全区45周岁以下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基础课《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等6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
(四)扎实做好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按照控制总量、规范清理、人才派遣、合同管理的原则,严肃编制纪律,从严控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数量,对全区404个机关事业单位现有4985名编制外劳动合同人员核定了编外总量。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规范以及合同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等人员进行清理。对继续留用人员,一般采取人才(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了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
(五)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和人员聘用改革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调整、规范、发展、搞活的原则,实行政事、事企分开,从严掌握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的数量,大力发展公益性事业,合理界定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等四类事业单位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年检率达100%。举办了2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共培训了230人,培训率达92%。切实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严控机构人员膨胀。
(六)认真做好部分企业干部和企业退休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20*年共发放了特困救助金4.1万元,24位企业干部得到了救助,209人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和企业干部领取了51万元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同时,做好部分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按照稳得住、控得牢、不上访、不集会、不游行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十七大”、省党代会、省市区“两会”、和“五一”、“十一”期间的社会稳定。
(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工资福利政策。一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与区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的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企业工挂清算工作,共清算企业20家。三是及时完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为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
三、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
(一)积极挖掘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为目标,以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为依托,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建立“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同时,积极组织举办就业再就业洽谈会,帮助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3月7日,与市工商部门联合举办了春季就业再就业推介会,与会用人单位42家,提供再就业岗位1800个,共有569人签订再就业意向书。4月18日和11月10日,在东方红广场和中心区人才市场先后召开了全区就业困难人员暨被征地农民就业再就业推介会,共有128家企业推出再就业岗位6418个,机关事业企业后勤勤杂岗位和公益性岗位71个,汽车驾驶技术免费培训名额130个。360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参加洽谈,达成初步意向2426人。20*年全区城镇净增就业人数7828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15%,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21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3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86人,完成区考核指标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就业局势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和外省来椒务工农民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针对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者普遍存在的素质低、缺乏技术特长的现状,我局通过深入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服务,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外省来椒务工农民的就业技能,为他们尽早走上就业再就业之路助了一臂之力。20*年共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3726人。同时,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开设手机维修和销售、车床等职业技术资格培训项目,努力使技术工种从业人员都基本做到持证上岗。6月份,我局根据电力部门汽车驾驶人员集中,但持证率偏低的实际情况,组织*区电力公司的60名汽车驾驶员开展持证上岗培训。20*年我区共颁发《职业资格证书》7656本,涉及计算机系统操作、保健按摩、维修电工、烹调、美容师等17个工种。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公共职业介绍市场,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就业服务功能,逐步改善就业服务条件,努力形成高效诚信的“一站式”就业服务流程。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业一年来,已为13500余名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人员提供了各种免费的就业服务。
四、完善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和《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落实了软件开发和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按照统一征缴机构、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业务,实现统一征缴,统一申报,统一变更,分别支付,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
(二)大力推进养老保险扩面进程。加大宣传力度,深入非公企业和街道、社区,积极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宣传社保政策。20*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9114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57.1%,参保总人数达84525人。
(三)加大医疗保险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的审核稽查制度。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到医院、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走访抽查。设立举报电话,在全区的23个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张贴醒目的举报电话指示牌,对举报事项及时予以核实、查处。20*年共稽核定点医疗机构40余家次,查处并严肃处理了2家定点医院冒名使用医保卡的违规行为。20*年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7026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27.7%,参保总人数达64673人。
(四)积极推进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做好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员69000人”是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我局紧紧抓住工伤保险扩面这个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交区政府正式发文实施。同时,以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启动为契机,以股份、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为扩面重点,切实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伤保险覆盖面。20*年全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69818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01.2%,参保总人数已达到121021人。20*年共办理工伤认定案件1149起,处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257人。与此同时,稳步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范围,20*年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1237人,完成市里下达年度考核指标的175.58%,参保总人数达到6045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620人。
(五)全力做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20*年省里作出了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的重大决策,市政府也将其列入20*年为民办实事之一。通过详细摸底,反复研究,我局于8月份全面启动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物理体检、三大常规、B超、心电图和胸透等体检项目。20*年已完成体检8119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116%。
(六)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市政府20*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们根据*城镇居民的实际,按照“三个坚持”的原则,坚持制度全覆盖,坚持基本保障,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对所有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其他城镇居民作出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着重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住院风险。在深入调研,多方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通知》,并逐步推开实施。
(七)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实行社会化养老金发放。目前,我区14176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有12214名纳入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6.16%。同时,社区还承担了开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20*年我局为企业干部和职工办理正常退休760人,办理干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因工提前退休共128人。
五、加大劳动管理监察力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年共立案489件,结案488件,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941家,涉及职工人数43149人(其中农民工33178人),为1067名劳动者追回应得工资、挽回经济损失达231.58万元,查获童工13名,行政处罚立案37件,处罚金额26.1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局还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一)开展劳动保障“春雨”、“春雷”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去年年底至今年2月15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95家,涉及劳动者25769人,其中农民工22750人,解决拖欠工资284人,其中农民工239人,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71.87万元,其中农民工64.015万元,查获童工1人,行政处罚5000元,限期整改指定书11份,办理政府直线电话5件。今年4至5月份开展了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000余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询问通知书1份,行政处罚6件,行政处罚入库2.69万元。7月5日至8月28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明电[20*]28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我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秩序。7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的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无照无证的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以及非法使用童工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在小作坊和加工行业上进行深挖深查,对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了重拳打击。
(二)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将劳资关系纳入法制化轨道。实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20*年书面审查企业家数达到3360家,完成年度目标的127.8%。同时,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
(三)认真做好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以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恢复20周年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20*年共接受各类申诉211件,作出不予受理25件,正式立案186件,处理190件,裁决32件,调解144件,撤诉14件,受案率达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39.98万多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