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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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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与此同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及其重要的一环。为了加快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深入挖掘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

1.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1.1资产管理不善

农村资产管理水平较低,没有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农村资产形式多样,许多资产如自然资产等难以估价,所以在资产转让的过程中,出现错估、少估等情况。而许多农村政府部门对于自身家底了解不清,没有明确的资产台账,对于许多集体资产的流失不了了之,导致集体资产大量流失。许多农村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也不够规范,账目漏洞百出,没有合格的审批人,甚至出现账目错误。财务账目档案保存不规范,许多账目出现遗失、损坏等现象,没有完整的账目,导致资产的损失。

1.2产权界定不明

农村集体资产大致分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人力资产三部分,而对于这三种资产的产权界定却不够明了。主要表现有:(1)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中的集体资产强行登记为国家资产,使得农村集体没有对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2)农村学校的合并过程中,学校所属的土地分割不明确,教育部门强行划走应属农村集体的土地,将本应属于集体经济的土地划为国有土地。(3)农村集体通过投资、劳动建立的资产没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如道路、桥梁、电路、网路等的开发与改造,农村集体虽参与建设,却不具有这些资产产权。建国后,农村集体合作形成的资产产权也因产权界定不明而大量丧失。

1.3监督力度不够

农村资产的监管人员管理力度不够严格。如许多村干部贪图自身利益而将集体资产私自转变为个人资产,在资产流失时逃避应尽的责任。许多企业和个人也因缺乏对所具有的集体资产的监管能力,无法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其次,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的变更、买卖过程中,不严格遵守资产转让制度,不履行资产转让的法律程序,不按规定公开财务明细,导致集体资产被低价评估和买卖。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2.1针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为使资产管理得到有效发挥,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资产管理机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应具有如下几个原则:(1)资产价值维护原则。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资产价值体制,维持集体资产公平合理的价值。这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首要目的。(2)资产管理体制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员会,农村集体资产的任何一项改动、买卖,都应先由委员会讨论后的裁定再进行。

2.2开展多项工作界定集体产权

集体产权的界定是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的基本前提。产权的界定工作不仅会影响集体资产的经营情况,也可能导致产权争夺等不必要的纠纷。错误的产权界定,也会损害所有者的正当利益。产权界定工作应从清产核资的基础做起,要明确资产的内容、数量、形态、质量等,充分考虑资产形成过程中最主要的投资方。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实现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的务实化。其次,产权界定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制度。对于对产权内容有争议的资产,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农村集体资产委员会成立专门资产界定小组,进行公平合理的界定工作。对于集体资产产权,要及时进行登记工作,将产权的变化、更改等情况及时记录在案,以便出现资产产权争议时有合理的依据。

2.3加强管理人员思想培养及加强管理力度

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效实施,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调整管理力度和方式。(1)首先,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管理人员,在各级中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有目的地对管理人员进行思想培养。对于管理人员的选择、任职都要经过层层筛选与考察,明确各监管人员的责任,建立起集体资产防护网。(2)加大管理力度,对于造成资产流失的村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审批农村集体中的各项资产,定期考察农村集体资产是否完整、保值,从源头上避免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3.结语

农业生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农村资产也是我国资产的基本组成部分。在这其中,农村集体资产又占据重中之重的地位。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完整,是当今社会农民最关注的问题。农村集体资产的是否稳定,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为更好地凝聚农村经济生产力,维护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的农村生产生活社会,必须使农村集体资产中当前的困境中走出来,迈向更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去。

【参考文献】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2篇

    一、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概念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的概念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资产与会计学中的财产含义大体相同,它是指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财产,包括在过去的活动形成的、现时拥有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在未来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这类资产一般称为经营性资产,其特点是具有增值性。广义的资产既包括经营性资产,还包括非经营性资产和其他经济资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集体资产归农村范围内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镇(乡)、村民大会或者代表镇(乡)、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法律还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哄抢和私分。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理论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经营性资产管理,二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1.经营性资产管理

    经营性资产是在生产和流通中能够为社会提供商品或劳务的资产。农村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合办或兼并的企业资产;农村集体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权等无形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国家债券、银行债券、商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国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资助给农村集体的资产。经营性资产的运营要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原则,其中资产的清产核资就是通过对经营性资产的清理、盘点、核实,弄清全部经营性资产的质量、结构、数量及分布状况的工作。

    2.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农村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建筑物、乡村道路、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农村集体所占有的资产份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组成中还包括不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或按照企业要求经营使用,但同样能创造财富效益的资产。它们的主要特点是资产运用的非生产性和提品的服务性。

    三、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效果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效果的一般定义是: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实施管理后,若其收入大于支出,即实现了盈利,有利润可供分享,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果较好;若其收入等于支出,即达到了盈亏临界点,不盈也不亏,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果一般;若其收入小于支出,即不仅没有保本,还亏损了,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果较差。本研究主要是对温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调查研究,资产的管理效果见表1。

    由表1不难看出: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38.57%,说明仍然有较大一部分的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资金的使用效率低;现金占总资产的7.17%,较为合理,因为在资产管理中不宜存放太多现金,以防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发生;短期投资占总资产的0.31%,短期投资太少,从而也减少了从投资得到的利益;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21.08%,说明资金的周转率较低,没有使资金得到充分应用;库存物资占总资产的0.000013%,库存物资占有量太少,不利于后期生产投入;长期投资占总资产的0.48%,投资太少,从而投资所得收益较小;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28.43%,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多,说明该村较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0.48%,说明对其他资产的重视程度较低,不利于实现资产的多元化,不利于分散风险。

    农村集体资产负债的管理效果见表2。

    由表2可以得出:短期借款所占总负债的2.36%,所占比例较小,说明短期借款较少,短期还本付息的风险相应较小;应付款占总负债的93.04%,所占比例非常大,说明外债很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资金的周转率从而提高盈利能力,但是很可能会使风险增大,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应付工资占负债总额的0.016%,说明能正常发放工资,拖欠工资而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可能性较小;应付福利费占负债总额的0.28%,虽然从总体来看所占比例非常小,但单从数字来看还是较大,说明对农民福利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一事一议资金为61.98万元,占总负债的0.24%,说明一事一议制度已经开始实施。

    四、结论及建议

    本次调研在深入研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温江区进行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发现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仍然存在资产利用效率较低、资产周转率低、很大一部分资产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借债风险较高等一些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应该重视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的效果,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提高资产的周转率,把握好机会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重视农村集体资产基础建设等,从而让农村集体资产发挥最大作用,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二是应该降低应付款的比重,及时让群众得到应有的报酬,同时提高农民群众的福利,从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培华,夏明.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发展,2012 (04).

    [2]周润书.东莞市与江阴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比较研究[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2(04).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732067

农村集体资产属于农民群众不辞辛苦的劳动成果,也是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前提。而有效地使用与管理集体资产,能够在完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与农业经济发展,稳定农民经济收入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集体资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各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发展,给农村集体经济正常发展带来不良影响,若长时间发展下去,势必给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繁荣稳定带来影响。

1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现状

据相关统计显示,2014年,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达到200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39万元。但目前为止,这些资产管理由村账委托,所以永泰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同时,与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结合永泰县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与农村集体财务有关的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与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集体管理各个阶段。

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集体资产缺少监督管理

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系,没有根据相关要求配置与利用集体资源,导致资产利用率偏低,难以从根本上达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2.2 资产管理缺少规范性,产权关系不明确

由于农村集体资产缺少统一规范性,出现会计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并且没有安排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资产登记不齐全,导致资产不断流失。同时,由于原始凭证不齐全,没有明确规定产权关系,且工作交接时,没有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造成农村资产核算缺乏准确性。

2.3 财务公开不规范,监督不到位

由于部分村干部忽略了民主理财的重要性,没有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个别人员存在个人主义的思想,导致机体资产缺少有效监控。另外,审计监督工作不到位,使集体支持与财务管理的问题日渐突出,让民主理财只是个摆设,导致实质性问题难以根除。

3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要想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财务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应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比如财务年度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开支审批和资产资源管理等制度,并进行完善;资产登记清查与资源登记清查制度;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落实到位,对资产资源的分布、存量及种类进行详细调查,同时建立与资产、资源管理有关的台账;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选择高素质的人才组成高效的民主理财小组,按时主持召开与民主理财有关的会议,组织参与到民主理财活动中。同时,制定有效的财务计划与方案,对村集体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问题进行处理,以此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民主理财的目的。

3.2 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相关标准要求,对会计账薄进行设置,详细记录每笔账务,并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核算各项财务,尤其是按时登记资产增减情况,定期清点资产,做到账面数据符合实际数量。同时,加强培训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的力度,提升财会人员的工作素质,进而为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提供保障。

3.3 加大管理力度,落实审计监督工作

在对年度设计工作计划进行编制过程中,永泰县和长庆镇另计农村经管站应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以此抽查、审核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3~5a应完成1次的各村设计工作,还应根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将全县审计力量结合起来,利用分片分组的方法来监督管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的设计工作。同时,明确规定专项设计的责任,对群众举报、、征地和村级重点建设的项目进行审查。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乡村接受的财政资金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时,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福建永泰长庆的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进行。另外,要加强处理审计查处问题管理的力度,监督审计单位与有关人员各个阶段的工作。

3.4 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机制

做好集体资产登记、产权界定和资产核资等工作,为集体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可靠性提供保障,让管理模式透明化,以免村里有大量资金留下来;同时,每项业务都经过乡镇审批后,才可以入账。这样不仅能够完善会计报账的审核与监督过程,还让会计向专业化方向转变,提升核算水平。同时,达到全方位监督管理的目的,防止现金管理缺少规范性,出现挪用或者是乱用资金的情况,进而使农村土地、公共设施等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趋于规范化。

3.5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力度,对农村集体资产专业行为和拍卖行为标准进行规范统一,避免农村集体资产出现流失的情况,甚至是出现侵害农村集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将农村资产管理和干部考核制度连接在一起,加强干部、村级干部管理集体资产的责任心,组成集体资产和人员紧密联系的良性关系,避免流失集体资产。

4 结束语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集体资产逐年增加,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与问题。一些地方集体资产管理缺乏统一规范性,并引发矛盾冲突,已经成为目前干部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所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力度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我国农村对于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方面积累的许多经验,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给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带来影响,阻碍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管理部门应对集体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研究,并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不断进行完善,从而确保农村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赵育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10):48-48,12.

[2]董妮.浅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J].人力资源管理,2014(5):314-314.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4篇

农村税费改革 ,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的变革 ,因此也对农村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审计工作产生的影响和面临的问题 ,探求解决的途径 ,对于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形势 ,做好农村审计工作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本人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审计产生的影响

众所周知 ,农村税费改革是通过调整规范农村分配制度 ,以实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其主要内容是 :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取消屠宰税 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调整农业税政策 调整农林特产税政策 改革村提留征收办法。其调整的内容全部属于农村审计中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的范围。因此 ,必将对农村审计工作产生影响。笔者认为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缩小了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范围。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前 ,乡镇统筹费虽然由乡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但属于集体资产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收代交 ,全部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后 ,取消了乡镇统筹费的收取 ,因此 ,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范围也随之缩小。二是农村税费改革 ,将村提留款的筹集方式改变为农税附加和“一事一议”两种方式筹集后 ,农税附加的征收管理纳入财政税收征管范围。这一管理体制确立后 ,农村审计不再对农税附加的征收实施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审计范围进一步缩小。

第二 ,对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对农税附加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应实行专项审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采取农税附加及“一事一议”办法筹集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劳务 ,应实行专款专用、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的办法管理 ,这就要求在农村集体资产审计中 ,不能将这项资金与其他集体资产混同起来 ,而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求 ,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提高了合法性审计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农税附加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费三项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上限控制。这就使农村税费改革前对村提留的合规性审计上升为合法性审计 ,从而扩大了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合法性审计的范围。

第三 ,减小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收费项目的监督范围 ,加大了税收项目的监督范围。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 ,因此 ,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收费性项目的审计监督范围将大幅度减小。但与此同时 ,开征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附加 ,将大幅度增减税收项目的审计范围和难度。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审计面临的问题

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影响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村审计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主要是 :

1 对农村审计必要性的认识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 ,部分农业工作者甚至农村经营管理干部认为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济来源的乡镇统筹费取消了 ,村提留款中的大部分作为农税附加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直接监督管理 ,农村审计的主要内容已不存在 ,因此对农村审计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 ,这一观点是十分偏颇和错误的 ,理由是 :首先 ,如前所述 ,农村税费改革后 ,由于乡镇统筹费的取消和村提留筹集方式的改变 ,农村审计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是缩小了 ,但是 ,农村审计的主要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资产并没有消亡 ,只要其组织存在 ,其资产存在 ,其经营管理资产的活动必然存在 ,则农村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就不会消失。其次 ,农村税费改革前 ,乡镇统筹费虽然在性质上是集体资金 ,但实际上使用权为乡镇人民政府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代收代交义务 ,而没有实际使用权。因此 ,取消乡镇统筹费 ,并不会减少农村集体资产的实际存量。第三 ,村提留并不等同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收入 ,实际只占集体资产的极小部分。据统计 , 2001年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为18亿元 ,其中村提留收入只有 2.2亿元 ,只占到其总收入的 12.1%。第四 ,村提留的筹集方式改为农税附加办法后 ,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未改变 ,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 ,仍然是农村审计的重要内容。第五 ,农村审计的目的和作用不仅是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 ,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它同时还肩负着减轻农民负担 ,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因此 ,农村税费改革后 ,加强农村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2 确认筹资筹劳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审计依据 ,将直接影响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 ,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资金或劳务 ,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并作出预算 ,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审核后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将筹资、筹劳的标准和数额填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 ,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发到户 ,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的数量标准提取或安排出工 ,严禁擅自立项或提高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 除按规定减免外 ,农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本办法的筹资筹劳。农民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 ,村民委员会可依照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根据这一规定 ,筹资筹劳的项目、标准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就确立了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 ,从审计工作的角度看 ,这一规定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由于这一政策规定未对作出决定的法定议程和法定文书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就使其在执行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变动性 ,这对作出确认其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判断带来了困难 ,因此也就难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二是村规民约属于道德范畴 ,如果发生部分农民拒绝缴纳筹资款或拒绝出工的问题 ,将很难依此做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这也将会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 ,也会因为这部分农民垫资而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3 农税附加管理的审计将成为农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税附加由乡财政征收 ,征收后交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 ,由其存入农税附加专户 ,按村设账。实行这一管理制度的优点是 ,强化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资金的监督管理。但与此同时 ,由于乡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均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下属部门 ,农税附加由这些部门征收、管理 ,实际上直接纳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范畴。从体制上看 ,这为乡镇政府平调、挪用这项资金提供了可能性。由于目前我省大部分乡镇财政较为困难 ,因此 ,笔者认为 ,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税附加管理的审计将会成为农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4 缺乏对违反政策规定、增加农民负担行为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农村税费改革及有关农民负担政策 ,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均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这为审计确认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作出审计决定及提出审计建议提供了依据。但遗憾的是 ,目前尚未制定出对上述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法规。这一问题的存在 ,使得在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 ,无法对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额度及赔偿期限作出判断和结论 ,这将严重影响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5 农村审计中存在的原有问题。我省农村审计工作是依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 ,但由于《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对农村审计的主体、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因此 ,农村审计长期存在着责任不明 ,职权不清 ,程序、行为不规范 ,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法律责任认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对农村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有着较大制约作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深入 ,一些新的问题还会不断产生 ,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

三、有关政策建议

第一 ,由省税费改革主管部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专项规范化议程和文书 ,以规范化方式为确立筹资筹劳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依据。

第二 ,尽快建立农税附加及村内筹资筹劳专项审计制度 ,对农税附加及村内筹资筹劳实施专项审计 ,以确保这两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5篇

推进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作用。确保改革试点依法、规范、稳妥开展,经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就做好相关注册登记工作交流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措施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有效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是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社会形态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利于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提高管理水平,更有力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坚持依法、自愿、规范、服务的原则,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工作,切实有效发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登记服务工作,立足职能。

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革试点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登记服务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以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组织形式为主。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入股成员较多、超过《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发起人)人数上限,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登记。

也可以核定为“市×区×村(或社区)股份合作社”或“县×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二)主体名称。以公司形式登记的其名称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核定。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登记的其名称可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定。

也可以按集体资产净额进行量化折股。以公司形式登记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依法设立的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三)出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用货币、实物或《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财产形式出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登记的非货币财产由全体成员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评估作价。

也可以依法委托其他具有主体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代为持有集体股。四)股权设置。对改制中需要设置集体股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书面委托所在村村委会代为持有集体股。

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五)登记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除按《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交材料外。

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备案证明;1.区县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文件。

证明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和实施方案、清产核资结果、股权量化分配对象和比例已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同意、确认;2.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