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监理单位合同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变更;高效审核;方法;措施
引言:合同变更关乎合同结算乃至项目竣工决算和国家验收,是投资管控的重点和难点,如何顺利推进和完成合同变更工作,确保投资管理合理得当,是业主投资控制的重难点,同时也是促进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
一、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的意义
(一)合同变更管理是投资管控的重难点
合同变更是投资控制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管理环节,是投资概算控制的重要指标和投资控制成效的评估要点,合同变更是结算办理的前提条件,关乎最后的工程决算和国家验收。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和参建各方地位趋于合理,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式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不断调整,逐步放开单价包干形式,合价包干项目相应减少,合同变更数量整体上而言较前有所增多。而且由于不同阶段实行不同承包方式,合同变更原则有差异,对合理理解、严格把控不同的变更原则,达到变更审核的合规性,合理性提出了很高要求。
(二)合同变更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审查、审计和监管的重点
近年来,随着建设市场整体环境的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政府有意识地加强对市政投资项目的监管,对合同变更审查不断深化、细化,审计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合同变更是否成立,是否合理合规,成为审点。随着政府对合同变更的介入程度和管控力度渐强,也增加了对外的协调工作和办理时间。合同变更受政策环境和政府行为影响越来越大。
(三)理顺合同变更有利于促进工程和谐建设
合同变更及时、顺利的办理,是变更款项按时支付到位的前提条件,同时可促进结算办理,保证合同尾款尽早支付。对解决合同对方资金压力、保证工程建设积极性,促进合同正常履行,维护业主的履约信誉,推动参建各方和谐、互信建设工程具有现实意义。
(四)合同变更管理透明化有利于降低廉政风险
严密的合同变更管理体系,明确的审核原则,透明的审核要求,将有效杜绝审核人员以个人经验和理解自由裁量合同变更,降低廉政风险。
三、加快合同变更办理、提高合同变更审核质量的一些想法
(一)建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
为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流程缺乏统筹考虑的问题,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链接,使成为一个较为紧密的整体,达到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提高合同变更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精细化水平
为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使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加有的放矢,业主审核时有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依据,促使变更审核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提高合同变更首次申报资料质量
基于政府部门审计和监管的不断深化、细化,对合同变更材料填写提出更高要求。通过规范变更表格的填写要求,使支持材料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合同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达到合同变更审核的深度,提高合同变更审核效率。
(四)优化合同变更审核流程
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核质量。但同时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合同变更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五)建立各部门严格、明确的审核时限约束机制
通过建立明确的各部门变更审核时限,如果超时,将被严格考核,达到提高合同变更办理效率目的。
(六)提升合同变更信息管理水平
如果合同变更信息管理还是依靠人工登记,存在信息零散、不方便跟踪查询的缺点。导致变更信息的缺失和管理工作的被动和滞后,影响变更办理进度和管理效率。加快完善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合同变更信息管理化水平,方便合同变更审核的跟踪和检查,增强建设投资管控力度,提高合同管理前瞻性、敏感性。
四、加快合同变更办理、提高合同变更审核质量的五项具体措施
(一)以合同变更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使合同变更办理流程完整、清晰
通过绘制合同变更流程图详细展现一个合同变更从启动到结束的全部环节,并标注各环节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事项,指导合同变更办理。提醒承包商、监理、项目部重视方案变更、设计变更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减少因合同变更前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引起的退单,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2.编制针对具体变更类型的支持材料清单
由于不同变更原因对应的支持材料不同,针对每类的变更原因,分别给出变更审批的材料明细要求及材料提交的时段。使各审核环节经办人员遵循同一标准以达到有效缩短审核时间的目的,变更审核更加透明化。承包商也可依据支持材料清单提早准备资料,加快承包商上报进度。支持材料要求会随着政府审核要求及技术支持接口等条件的改变,合同变更支持材料亦随之动态更新。
3.制定规范的变更支持材料填报模板
对常用的变更表格编制填空式模板,承包商只要根据模板要求填空,就可以将本次变更的招标阶段情况、施工图情况、变更原因,变更依据合同条款、变更支持材料组成、工程量审核情况、变更金额等情况说明清楚。达到全面反映变更情况、满足变更审核深度的要求,减少中间重复解释环节,提高变更审核效率的效果。同时反促监理、项目部提高变更审核质量。
4.确立变更审核时限要求
确定变更审核环节合理审核时限,经分析,承包商上报时间长的原因:(1)是承包商在正式申报合同变更申请之前,与监理单位及业主会先有一个沟通过程,其中包括一次或多次各方参加、不同等级的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这个时间段短则半个月长则两个月;(2)普遍存在因资料不全而被退回的合同变更申请反复申报的现象,这个时间段短则几天长则半年都有; (3)业主对变更上报时限无明确规定,承包商自由空间大。(4)变更工程施工完成后才上报合同变更。通过减少开会审查环节、统一变更支持材料清单,加快承包商变更上报进度。通过建立各部门审核时限,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二)简化合同变更审核流程
针对变更原因清晰、变更依据明确、支持材料齐全,风险可控的合同变更,可以加大授权、分散审查,减少集中开会审查环节。
(三)建立部门疑难杂症例会制度
为了及时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普遍问题的审核标准,可以实行疑难杂症例会制度,对合同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普遍问题集中审议。较好弥补由于个人力量薄弱、专业知识有限造成迟迟难以决策的不足。
(四)提升合同变更信息管理水平
通过合同信息平台上合同变更的规章制度、范本,建立各类管理台帐。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有效沟通。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五)广泛开展合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
广泛开展合同管理培训。组织部门积极参与、充分交流和沟通。承包商、监理可以并对合同管理、变更审核工作提出宝贵建议。通过系列培训提高各业务部门合同变更管理的重视程度。合同管理工作的改进更加有的放矢。
关键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举措
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
投资控制要求高。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况
2.1铁路建设合同工作的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由几十份甚至几百份合同实施过程形成,合同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专业性强,附属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极大。结合建设工程实施的诸多特点,使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现价值大、种类多、内容繁杂、专业性强、变更频繁、不可控因素、多牵涉面广、法律风险高、管理难度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2.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铁路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的合同主体,又是实施内外部合同管理的主体,其对外要签订合同、推动合同履行,实现合同目标,对内要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实现规范管理。其具体工作是: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管体系;科学、规范选择合同对象,并签订相关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跟踪合同实施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做好、应诉或索赔工作。
3.铁路建设单位合同风险分析
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风险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产生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不可控因素及相对方欺诈、各方违法、违约、己方管理行为不当及不可抗力等主要表现形式有:签约阶段的违规签订合同和签订瑕疵合同;履行阶段的承包商“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约行为、频繁变更签证和技术签证不规范问题;其他因合同而起的争议或纠纷。发生相关合同风险的后果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的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面临刑事、行政处罚。
4、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主要举措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能力提升,还要注意把握合同履行中的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要在坚持内外并举、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转变建设管理理念,严守公平合理的合同准则。
铁路建设单位虽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发包方,但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强势只是相对的,并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在合同权利义务设置中,如果建设单位过于推卸风险,压低价格,用不平等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苛求相对方,对方在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的情况下,就会想办法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偷工减料、减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标准等现象就会发生,最终将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体利益。因而,在签订和实施合同时必须转变传统建设管理观念,尽量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合同风险,促进相对方积极履约。
4.2 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系。铁路建设单位要强化全员合同风险意识,严格细分建设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实施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管理。要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要在指挥部设置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合资公司或路局法律部门要固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使合同管理覆盖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角落,形成从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全程性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证体系,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要根据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操作。从而实现建设单位合同工作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建设单位整个合同管理体现全程性、系统性和动态性。
4.3以价款管理为中心做好合同实施控制。价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和双方的利益所在,控制价款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目标。建设单位要做好合同交底,特别是对影响价款内容的交底,同步制定合同履约实施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要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标准合同范本,完善、硬化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或价款调整条款一定要突出特点、明确价款是否调整、调整依据、调整方式、结算方式以及有关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验工计价,杜绝超估冒验或虚假验工等现象。对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概算清理等问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对合同外内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才能签订补充合同。
4.4切实发挥监理及咨询单位的作用。要切实发挥监理公司在合同履行监控、控制工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我国监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有限赔偿责任,一不排除部分监理在施工方的不正当行为影响下侵害建设单位利益,因此要按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监理公司,督促监理公司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要求施工月报须经批复及说明原因,对监理的不尽职行为要严格依约追究,对不合格的监理公司要坚决更换。
4.5对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行为实施有效监控。承包单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不但对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往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重要原因。在当前建筑市场状况下,铁路建设单位要要完善合同约定,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做好分包资格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发现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坚决予以清理。
4.6加强索赔管理,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随着铁路建设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会逐步致力于索赔,但铁路建设单位的反索赔意识普遍不高,应对能力欠缺,必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对此,铁路建设单位首先要切实履行与相关单位的合同,其次要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全过程,合同谈判中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反索赔情况,拟订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施工文件,注意现场控制和进度管理,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出具相关文件,注意收集证据。同时,要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控制工程造价,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7重视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以来大量详实的资料,铁路建设单位要增强证据意识,系统、规范的做好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指定专业部门,专人管理,做到片纸不遗失,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整理和保存工程实施中涉及合同的各类资料,同时要保证相关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重点收集施工日志、来往信函、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合算资料、工程图纸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评标资料。
5.结语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依法合规、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保证,铁路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建设合同义务,实施全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制,把握关键环节, 切实做好铁路建设合同管理工作,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成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8.
[2]吴江水.完美的合同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3]卢春房. 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理念和方法创新 《管理世界》2009年第05期.
上海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沪劳保字〔1996〕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二、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三、在计算医疗期、经济补偿时,“本单位工作年限”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为同一概念,也不应扣除劳动者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
引言
经济的快速发展,让整个市场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引起了工程监理单位的重视。有效的财务与合同管理取得的经济收益与技术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等产生的效益相比是有绝对优势的。加强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为整个单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维持了稳定与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如何加强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进行初探。
一、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制度为原则进行管理。将财务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票据的管理,领发、核算等票据的一系列流程都要制定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相关人士的责任、风险以及廉政意识,对审计工作采取责任制,同时要注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行。树立勤俭办公原则,贯彻执行“五个控制”。从日常办公出发,大数额购置由工程单位领导会议决定,对于小数目购置先制定计划,提交工程监理单位获得审批由专人负责,实行统一购置与管理。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中是作为核心而存在的,在整个工程项目中贯穿始终。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缺少规范,会严重阻碍整个监理流程的效率,也无法实现整个项目的最终目标。优秀的合同管理,从起点就会给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带来便利。合同管理与成本、进度、质量管理是密切相关的,在整个监理工作中地位是同等的,都对工程的成本、进度、质量控制发挥着巨大作用。
二、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的思路
(一)重视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的建立
对于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必须内外部相结合,进行双向监督。从内部监督来讲,首先财务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必须落到实处,其次定期将财务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审核,让职工了解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资金流动情况,有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又让财务管理更加透明化。外部监督来说,政府部门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资金流向要严格执行专项检查,在领导离任的特殊时期更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次政府需要与会计事务所合作,或者政府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收支检查工作,对于修缮工程与基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培养完善职工的成本控制意识
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并完善与职工的成本控制意识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必须注重对职工成本控制意识的培养,让他们知道成本控制对财务管理的重要影响。其次号召全员参与,自觉贯彻执行,与责任挂钩,进行平等竞争,让全员重视关心成本,从实际行动出发关注成本。每个部门都会产生成本支出,而成本支出与财务管理直接相连。因此,成本控制是与每个部门息息相关的,每个部门与每位员工都有这样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方位的成本控制。
(三)维护国有资产物质基础的关键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为工程监理单位各项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对于工程监理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也是财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个别处理,利用卡片对应相关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产生变化时就会预警,让固定资产信息管理变得更加灵活,同时又保证了固定资产的可靠、严谨与安全。此外,做好固定资产的保养,针对仪器的老化、磨损、变形等状况严重者会导致仪器完全丧失功能,所以要加以维护与保养。要时刻把握“科学、动态、经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保养率,维持保养费的高产出、低投入。
(四)重视工程监理单位预算管理细节,严格财务管理相关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预算管理,要提前估测所遇风险,从而加强防范与管理能力,将风险降到最低。重视预算管理细节,采用先进的预算手段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最大限度的提高预算效率十分重要。定期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提升自身素养,让财务管理基础更加夯实。从细节出发,原始凭证从经办人签字开始必须经过每个环节负责人的过目,对会计凭证的录入要进行规范,记账、财务报表与档案进行归档。
三、加强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成立专门部门,合理制定管理目标
工程监理单位合同需要专门部门与人员来管理,同时监理人员必须做到熟悉与理解。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新的专业知识与相关法律制度,从细节出发,打好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基础。对于合同管理的目标设定要结合实际,以科学管理为指导,做到具体详细,构建良好的管理范围,从而达到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体系,控制合同管理风险
创新体系的建设从整体将合同管理的各项细节联系起来了。将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相结合,让流程管理更有序与规范。工程监理单位的发展,签订合同越来越多,要做到严加审核。拟定标准合同范本为同类型项目提供参考,认真推敲条款的利弊,杜绝歧义与误解,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
(三)编制投标文件,注重合同文件归档
合同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充分明确与理解项目内容,从整体出发考虑特殊性,让投标文件更有效、更合理。最终要对整个项目的文件进行归档、分类、整理从而让整个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管理的工作更加完善。
四、结语
总之,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务要从实际出发,跟上时展的步伐,开拓创新。结合国家相关制度与法规,带动工程监理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红.试论精细化管理在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业,2013,18(14):113-115.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方;监理合同;管理;
在工程监理工作开展中,监理合同管理一直是薄弱环节。尤其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环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着监理工作质量的提升。为此,监理方必须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监理合同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监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问题
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着暗箱操作、明招暗投、幕后交易等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运行秩序。加之,监理单位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监理单位为了取得工程项目合同,经常听从建设单位的安排,使得监理单位在监理合同签订前期丧失了与建设单位公平谈判的话语权。在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过于强调自身权利,尽量减少自身的制约性条款。而对于监理单位而言,部分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义务、违约、赔偿等方面作出了苛刻要求,导致合同双方在签订环节未能处于公平的地位。
(二)合同履行问题
在监理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过程中,建设方仍占据主导地位。建设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工作内容之外增加监理工作量,但是却没有增加相应的监理服务费,损害了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部分建设方对因施工方或建设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通常以总价包干为借口拒绝支付监理方延期费用。基于上述原因,监理单位为了降低总成本支出,实现利益目标,被迫采取减少监理人员数量、降低监理工程师层次等方式控制成本支出。
(三)合同跟踪管理问题
在监理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应全面掌握建设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但是,由于监理方的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只是重视对建设方在合同签订前期的资产规模、信誉、注册资本等情况的调查,而不重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方生产经营情况的跟踪管理。一旦建设方出现重大变动,则直接影响到监理合同的顺利履行,给监理方带来经济损失。
二、监理合同管理中的优化方式
(一)完善监理合同内容
为有效避免监理合同纠纷风险的发生,应完善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一是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在监理合同中,要详细列明监理方负责监理的工程情况,如工程面积、结构、层数、室外工程、室内工程等监理工作范围。二是明确监理工程的内容。在监理合同中,要明确监理方所提供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造价、信息、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并在附加协议条款中尽量详细表述各项具体工作,避免工作描述过于笼统、责任界定不清。三是明确监理期限。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的起止时间,若合同中未能明确监理期限,则根据《建筑监理工程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将监理方派驻监理机构到施工现场时间作为监理时间的起算点,将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的时间点作为监理终止时间。
(二)明确监理费用增加的合同约定
在解决因非监理方因素导致的工程延期、延误而产生的监理费用纠纷问题时,应在监理合同中针对具体原因作出相应的明确约定,具体如下:一是针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期,要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相应损失与费用;二是针对因业主方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监理工作量增加,要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一定标准计算监理费用的增加额度,并且该项计算标准不应超过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标准;三是针对因施工方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量增加,为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应适当下调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计算标准。
(三)规范阴阳合同的监理费用结算
针对阴阳合同产生的监理费用结算问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种情况,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串标、投标人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签订的阴阳合同,其阳合同无效,在结算监理费用时应选择阴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即根据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进行价格结算;第二种情况,针对强制招标投标项目未经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的阴阳合同,其合同均无效,在结算监理费用时应选择阴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即根据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进行价格结算;第三种情况,针对先行招投标,后在同一天内签订两份合同,或后续签订阴合同和阳合同的情况,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21条的规定,将中标备案的阳合同作为监理费用结算标准;第四种情况,针对非强制招标项目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阴合同和阳合同,视同第三种情况进行监理费用结算;第五种情况,针对无须经过招投标签订的阴合同和阳合同,应根据债法理论进行监理费用结算,即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履行的合同进行结算。
三、结论
总而言之,监理合同管理是关系到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目标实现以及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一种重要工作。监理方要建设高素质监理工作队伍,加强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实施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为规范我国建筑市场有序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