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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县安监局执法队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各股室配合下,强化执法监察、严格非法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及时有效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度执法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1、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月12日至1月19日,执法队赴全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突击检查,所涉全县17乡镇,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摊点34家、临街商铺100多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共查出隐患12条,整改12条。
2、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安监局执法队《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二)制定了2018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3、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对计划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年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家,查出隐患214条,整改隐患214条,整改率100%。下达现场检查记录9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2份。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以来,我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罚款金额合计2.2万元,现所有案件均已结案归档。
1、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1月13日已结案。
2、针对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1月13日已结案。
3、针对加油站违反规章制度规定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决定给予该单位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贰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18年12月5日已结案。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办牵头,县人事局、监察局、效能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群伟(县政府办主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各一名副职领导,成员从县政府办、人事局、监察局、效能办抽调组成,全面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共46个)
根据《县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的分组归类,将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划分为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两类。
1、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31个)
财政局、经贸局、外经局、农业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水利局、发改局、民政局、粮食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国土局、建设局(含房管处)、交通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局、文体局、安监局、物价局、环保局、人事局、科技局、教育局、统计局、司法局、库区移民局、民宗局、人防办、项目办。
2、事业单位(15个)
虎伯寮管理局、农机局、旅游局、县志委、地震办、档案局、城管局、广电局、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宾馆、供销社、二轻联社。
三、考评内容:主要考评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本单位年度基本工作目标情况,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下达工作任务,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围绕中心,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情况;挂钩村工作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等情况;争先创优工作情况;扣罚事项等。
四、考评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采取量化考评办法,履行基本职责工作550分,服务中心工作150分,两项合计700分。争先创优工作为奖励分。坚持平时考评与年终总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主要是各单位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双过半”情况,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由评分单位平时跟踪掌握;年终总评分由考评组结合平时跟踪考评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分。
五、有关事项:
1、由考评组直接考评的“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共260分,根据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与业绩考评方案进行评分。
2、由部门考评的单项工作,办文、办事、办会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30分)和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20分)由县政府督查室评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部门网站建设情况(30分)由县政府办提供评分;依法行政执行情况(30分)由县政府法制办评分;完成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指标情况(50分)由县统计局评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50分)由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和县政协提案委评分;妥处来信来访情况(20分)由县局评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40分)和挂钩村工作情况(30分)由县委办评分;服务万利达产业集群项目区、星项目区、丰田项目区、南陵项目区工作(80分)由四个项目区评分。
3、争先创优工作为奖励分,扣罚事项为倒扣分,由考评组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计分,并计入或倒扣总分。
4、各被考评单位要根据分解下达的考评目标任务,逐项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以及工作措施、时间进度,逐月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5、各被考评单位要提高对绩效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6、考评结果等级划分和运用根据委办[]32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评步骤:
1、平时考评由考评单位跟踪掌握;
2、年终考评工作分为考评组实地考评、职能部门考评二个部分;
3、年12月14日前,各被考评单位准备相关备查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14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14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14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今年8月结束。根据3月16日区委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精神,我局决定今天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考虑到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区性工作,今天动员大会也请各镇、街道安监办主任一并参加,为下一步学习实践活动作好动员,共同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部署上来。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在全区开展这项活动,对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当前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局上下包括各基层安监办对此项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克服畏难和厌倦情绪,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大家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的重大部署,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把*区加快建设为全市的生态宜居示范区、文化发展繁荣区、社会管理先进区和绿色现代产业聚集区上来,真正把*区建设为全市的“首善之区”。
具体到本局而言,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不突破市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实践。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区委的“勇当三名城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全市首善之区”的实践主题,结合《区安监局2009年度工作计划》(*安监<2009>10号)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围绕全年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认真抓好09年主要工作的落实,重视做好相关工作的书面记录。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签订双方要妥善保管好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抓好责任书内容的落实。同时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
2、深入开展高危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3、扎实抓好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抓好全国、省、市、区“两会”和清明节、“五一”节、建国六十周年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4、着力抓好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着力抓好全年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体育场馆、宗教场所、学校等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5、全力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现象。把打击“三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全年组织综合督查2次以上。
6、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事故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现08年前案件全部结案。
7、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逐渐完善全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根据*府<*>1号文要求,至今年年底,所有镇、街道安监办都必须配齐1名以上专职人员,监管压力较大的镇(街道)必须配齐2名以上专职人员,所有镇(街道)都要配备2名以上的兼职人员。同时要确保人员切实到位,不流于形式。开展村级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实现全区村级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全员持证上岗。
8、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覆盖率,宣传教育中心实现四级培训资质。一是抓好培训工作,本年度计划举办区级培训班2~3期,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好相关送培工作;二是大力抓好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学校等单位搞出1~2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逐步推行实施。
9、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仓储等尽快实行视频实时监控。
(二)着力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整体监管水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解决存在问题,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这样才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1、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新的领域,我区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监管压力较重。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监管干部要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能等工作、等任务,要主动查、主动管。特别是本局中层干部,要善于计划,善于安排,分配好股室人员工作,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
2、局机关与各基层安监办的交流、联络要加强。区政府对构建区、镇、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非常重视,目前已初步成型。但要全面、有效延伸安全监管触角,一定要加强与镇、街道安监局的交流联络,这样才能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及早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根据局机关股室挂钩制度,各相关股室一定要与挂钩点加强联系,业务上多指导,帮助基层安监办抓好规范管理,提高整体水平。
3、各基层安监办、本局各业务股室的台账建设、资料汇集管理工作要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台账、资料工作,各级检查、督查也体现在资料、记录上。因此一定要加强台账建设、资料汇集管理工作,各基层安监办,局机关股室都要共同努力一齐抓好。要做到分类合理、记录详尽,整理规范。
4、落实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本局工作部署方面要加强。
各级安委会、安监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落实好,各相关政策法规要确保有效执行,本局部署的各项工作要跟进、落实好。对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各相关股室要复检,改正、提高意见,协助基层全面完成好工作任务。
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本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好活动方案,自觉接受指导帮助,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样、不流于形式。
1、认真抓好各个学习阶段的规定动作。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区委安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调研联阶段,要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重点抓好深入学习和开展调研这两个环节。一是要开展“十学”活动,着力落实好“六个好”,努力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补课深化”式学习。二是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自身职能定位,积极开展“四对照四结合四查找”活动,广泛开展调研和征求“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依据调研和征求意见结果,结合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形成的调研成果,着重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好对比一提高活动。
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围绕“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发展思路”进行认真的分析检查。这个阶段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开好领导班子分析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为“切实转变作风,抓好工作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会前要征求相关人员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拟好书面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要把质量关,切实做到“六不通过”。
第三阶段是狠抓整改落实阶段,要严格按照“重在创新体制机制、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紧扣“勇当三名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全市首善之区”这一主题,开展“四大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二是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努力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和考核体系,实现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员安全培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11]23号文件)关于“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规定,依法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全面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使所有企业的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与所从事岗位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基本形成具有我市特点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使我市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三、培训内容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的重点是:学习国发[2011]23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三)工作岗位安全环境、职业危害及危险因素;
(四)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五)自救互救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和维护;
(七)有关事故案例。
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所有新上岗、在岗、转岗的一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其中,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等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③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安委会牵头组织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安监部门负责全市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组织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矿山提升与运输作业等特征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市质监部门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等负责组织指导行业领域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在全员安全培训活动中的组织和监督作用,依法维护职工效益。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培训内容和考试题库,认镇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企业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坚持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内部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由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就近组织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定期集中培训,无法集中培训的可组织师资力量深入企业车间、工地进行现场培训,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必须按规定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并建立完备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2年3月至4月底。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将参加安全培训人员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等5个层面,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制订出培训内容、时间班次,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从2012年5月到11月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开展安全培训。要本着先规模以上企业后其它中小企业、先集中培训后分散培训的原则强力推进。这一阶段,各镇街区要充分发挥镇街区安监所和村居安全管理员的基础监管作业,采取定期集中培训和送培训到企业、到车间、到工地、到村居等多种形式全员安全培训。力争通过全员安全培训活动,使全市各类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达到全员安全培训的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奖励培训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形成我市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提升年。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是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发[2011]2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3号文件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此,市政府安委会将专门成立全员安全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组成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制订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指导。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所需有关费用要列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全员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派专人、投入专项资金确保培训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