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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分析;合同管理;施工合同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
合同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是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而合同分析是合同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国际工程中,许多人将合同分析作为项目管理的起点。通常在合同实施前,在索赔和争执处理过程中,在工程遇到问题时都需要进行合同分析。而在实际的工程活动中,合同分析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一、合同分析的含义
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合同分析不同于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的分析,其目的和侧重点都不同。合同分析往往由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二、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
(一)合同分析的必要性。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责任的完成是靠在每一时间段内,完成每一项工程和工程活动实现的,所以合同目标和责任必须贯彻落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各工程小组以及各分包商的具体工程活动中。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以下诸多因素的存在,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和实施合同前有必要进行合同分析:
1、许多合同条文采用法律用语,往往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只有在合同实施前进行合同分析,将合同规定用最简单易懂的语言和形式表达出来,使人一目了然,这样才能方便日常管理。
2、合同所定义的工程活动和合同各方的权利关系是极为复杂的,要使工程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必须在工程开始前将它们落实下来。
3、同一工程中的不同合同形成一个复杂的体系,十几份、几十份、甚至上百份合同之间有十分复杂的关系;即使在同一份工程合同,有时某一问题可能在许多条款、甚至在许多合同文件中规定,而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极不方便。
4、许多工程小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所涉及到的活动和问题不是合同文件的全部,而仅为合同的部分内容,全面理解合同对合同的实施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5、在合同中依然存在问题和风险,包括合同审查时已经发现的风险和还可能隐藏着的尚未发现的风险。经常性的合同分析对工程项目管理有很多好处,能够及时发现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迅速反馈,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二)合同分析的作用。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在合同起草和谈判过程中,双方都会力争完善,但仍然难免会有所疏漏,通过合同分析,找出漏洞,可以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有时也会发生争议,往往是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所造成的,通过分析,就合同条文达成一致理解,从而解决争议;在遇到索赔事件后,合同分析也可以为索赔提供理由和根据。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对于不同的工程合同,由于其风险来源和风险量的大小都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合同进行分析,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对策。
3、进行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在工程过程中,工程任务需要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小组或部门、人员,要将合同中的任务进行分解,将合同中与各部分任务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明确,然后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小组或部门、人员身上,从而便于工程实施和检查。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
合同分析,在不同的情况,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通常有以下方面:
(一)合同的法律基础和合同类型。合同的法律基础是指合同签订和实施的法律背景。通过分析,承包人了解适用于合同的法律的基本情况(范围、特点等),用以指导整个合同实施和索赔工作。而对合同中明示的法律则应重点分析。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性质、特点、履行方式不一样,双方的责权利和风险分配也不一样。这直接影响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力的划分,影响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和索赔。
(二)承包人的主要任务。这是合同分析的重点之一,主要分析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权力,分析内容一般有以下方面:
1、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承包人在设计、采购、制作、试验、运输、土建施工、安装、验收、试生产、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方面的主要责任,施工现场的管理,以及给业主的管理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等责任。
2、工作范围。通常由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工程范围的界限应很清楚,否则会影响工程变更和索赔,尤其是固定总价合同。
3、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这在合同管理和索赔处理中极为重要,要重点分析。包括工程变更的范围定义、变更程序、变更的补偿范围等。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规定应重点分析。
(三)发包人的责任。这里主要是分析发包人的权力和合作责任。业主的合作责任是承包商顺利完成合同所规定任务的前提,同时又是进行索赔的理由和推卸工程拖延责任的托词。通常有如下方面:
1、业主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的合同责任。在合同分析时要注意工程师的职权范围,而且每个合同又有它自己独特的规定,对此要作专门分析。
2、业主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作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作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3、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四)合同价格。对合同的价格,应重点分析以下方面:
1、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如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2、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
3、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
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五)施工工期。在实际工程中,工期拖延极为常见和频繁,而且对合同实施和索赔的影响很大,所以要特别重视。重点分析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主要工程活动的工期,工期的影响因素,获得工期补偿的条件和可能等。
(六)违约责任。如合同一方未遵守合同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受到相应的合同处罚。这是合同分析的重点之一,其中常常会隐藏着较大的风险。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的违约金或承担业主损失的条款。
2、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对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条款。
3、由于预谋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处罚和赔偿条款等。
4、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特别是对业主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处理规定。
(七)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它决定着索赔的解决方法,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承包方的索赔策略。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索赔的程序;
2、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
3、仲裁条款。包括仲裁所依据的法律、仲裁地点、方式和程序、仲裁结果的约束力等。
四、结束语
合同分析和解释是为合同管理服务的,它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合同的内容、目的和当事人的主观真实意图。实际工程问题非常复杂且千奇百怪,合同分析和解释常常反映出一个工程管理者对合同的理解水平,对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的理解程度及当事人处理合同问题的经验。因此,要实现成功的合同管理、成功的项目管理,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启明,朱树英,黄文杰.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企业工程承包的目的是通过向业主交付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产品来获得工程利润,实现企业的经营发展目标。随着建筑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企业将面临着工程任务紧张的问题也逐渐严重,然而,业主利用其有利的买主地位,使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条款常会十分苛刻,而多数施工企业尚无相关的合同风险意识。因此,加强合同风险管控工作变得十分重要,施工企业应事先有效地做出规避风险策略也变得十分重要。
二、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1.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未全面表达清楚,未预测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出现争执,最后造成承包企业的经济损失。
2.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内容,造成损失。
3.因业主履约能力差,而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违约,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因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等。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三、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手段
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即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
2.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工程索赔制度正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还要注意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主要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
4.防止借资、垫资承接工程。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
(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二)、重视风险转移1.是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
2.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进行保险和担保。
3.是将分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4.是与其他承包商组建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
(1)组织得力的投标班子,进行详细的招标文件分析,作详细的环境调查,通过周密的计划和组织,作精细的报价以降低投标风险。(2)对风险大的工程派遣最得力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组成精干的项目管理小组,在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材料供应、资金供应、劳务安排等方面予以特殊对待,全力保证该合同实施,并将该风险大的工程作为施工企业的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各个方面予以保证。同时作更周密的计划,采取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手段。
四、结束语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所以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企业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尽量降低合同的风险,并完善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对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承包企业,要想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就需要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以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因而加强合同风险控制对施工企业有效地规避风险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因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十分重要。然则,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需要采取有效对策,强化合同管理,确保实现工程目标。
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者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建筑施工合同涵盖的内容多。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法》规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验收、质量保修、质量保证期等诸多内容,还包括现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的很多具体内容,如标的物的规模、结构特征、图纸、保密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和延误工期的责任、不可抗力、监理单位等等。其次,建筑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施工合同除涉及《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投标法》,还可能涉及的《公证暂行条件》、《标准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这就更需要合同管理者要具有丰富的合同知识,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内容深入了解,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的事情。但是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合同管理者的合同素养欠缺,对于合同的内容和涉及范围不熟悉,甚至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竣工结算后都没有认真细致的了解合同内容,如此给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结算等带来严重的影响。
(二)合同主体细节有待规范和完善
承包商不具备与工程相应的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商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商,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如果不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就仓促贸然地签订合同,很容易与一些信誉不好、履约能力差的承包商发生经济关系,甚至会上当受骗,导致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运转,有时还会引发业主的全面亏损和破产。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主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笼统、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三)风险合同与无效合同现象严重
对于承包商来说,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正常风险总是存在的。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管理,且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上风,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约,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迫于生计,急于承揽工程,或久未承包到工程怕丧失承包机会,只能委曲求全,无条件地接受苛刻条件,签订一份风险合同。这样就造成双方在法律和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关系, 给今后的合同管理带来隐患和争端。违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风险合同与无效合同现象严重。
(四)索赔管理意识单薄。索赔是指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赔偿的行为, 是正当的,合法的。不平等合同条约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受损伤者往往是承包商。
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合同管理者的综合技能对于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强大的能动作用,因此说需要采取措施提升合同管理者的综合技能,尤其是要提升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首先需要加强学习,抓好对管理者的合同知识和相关建筑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如布置学习任务,增加实际管理的机会,增强管理经验;二是邀请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者授课等,提升管理者合同管理技能。其次,培养能够适应国内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专业人才。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国际化,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赔贯穿在整个工程管理之中,是全局的、系统的、高智力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管理工作,索赔已成为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济策略之一。要保证我国的施工承包企业有较大的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注重和尽早培养一批从事合同管理和索赔的专家。
(二)完善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双重影响,导致一些管理中的细节处理不到位,影响到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能够充分的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其一,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理,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在施工的过程中,合同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变更必然会带来索赔,这样往往会对工期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管理者,一定要及时更新合同变更消息,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以维护施工企业的效益。其二,重视工期索赔,能够让业主要求加速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承包商还能够从中获取经济补偿和奖励,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同时,还需要注重对签证问题的管理,这是发生纠纷时最好的证据。其三,还需要加强会议纪要发放时间和实效的管理,为合同的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持,管理者还需要充分的行使自身的权利,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三)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双向担保制度
现阶段都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加强合同风险管理,不仅要求承包人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发包人也要提供担保,这样,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对那些资信程度不高、实力不足的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风险。
双向担保以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为例:合同约定这个关键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应约定。约定的内容分二部分:
1、约定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项目和投标单价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没有项目合投标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发包人确认时,可依照类似项目和类似投标单价为鉴。
2、约定调整幅度,即工程量增减引起的造价变更占合同价的比例,在约定幅度以内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在约定幅度以外的工程量增减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以达到工程双向担保。
(四)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既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双方认真履约的约束手段。要使索赔获得成功,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1、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明确双方的权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2、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搜集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力度,健全合同管理模式。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无论是对业主还是承包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应当成为今后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当避免粗放经营、忽视合同的做法,通过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我国公路交通事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政企分开的关键时期,公路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也正从传统的国家拨付转移到国家和地方多方筹资的建设过程中来,每项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都想修建出质量好和后期维护成本低的公路工程,以此最大化的确保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但是与此同时,施工企业也想利用最少资源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为了更好地将业主和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就必须利用合同对双方进行管理,制定科学完整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条款,因而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管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具有十分强烈的必要性。 此外,通过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能有效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以及监理企业三方的关系,还能在合同条款中将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建设中正确的体现出来,从而最大化的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出现了变更
在公路施工中,由于建设任务相对繁重,甚至有时必须要对机构进行调整,因而导致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被拖长,对施工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其次,由于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的方案不完善出现了漏洞或突发出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这时就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因此也会增加一些合同外的附加工程内容。再次,由于管理模式适应施工过程,是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因此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例如,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得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2、合同发包人行为不规范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3、合同索赔难以实现
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是履行义务和获得利益的保障,是公路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利益、风险的约定分配,特别是高速路合同的管理,受行政干预较多,更要认清合同的重要意义,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在实际所享受的合同权益无法保障,致使按合同索赔难以实现。比如发生工程变更时,额外工作未得到书面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重要资料未能适当保存,导致发生纠纷后,施工单位索赔证据不足,应得的索赔难以实现,本来很好解决的纠纷或息事宁人自己吃亏,或导致矛盾升级两败俱伤,这些都是忽视合同重要性的必然结果。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施工合同采用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
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人员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聘请律师为项目顾问,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合理转移风险
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关键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把开展索赔工作变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结束语
公路工程本身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具有极高的实施难度与极强的现实意义。施工合同作为确保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保障,更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尽管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存在难以避免的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但通过有目的的体制完善、自身教育与创新型的合同管理人才培养,这些困难都将迎刃而解,科学合同管理将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更大的上升空间。
参考文献
[1]李菲.论如何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J].交通标准化,2013,(5):94-97.
【关键词】残疾儿童;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现状;措施
为了能够更好的规范残疾儿童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从基本工作抓起,档案管理人员要从日常基础工作入手,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强化档案管理基础工作,以此来有效的提高残疾儿童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残疾儿童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成为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残疾儿童档案工作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将其纳入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档案管理基础工作,从思想认识、到人员及组织等各个方面都要到位,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对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明确。归档范围包括残疾儿童的出生年月、性别、体验表、父母相关的信息,同时残疾儿童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资料也应纳到归档范围。
二、残疾儿童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首先,需要做好残疾儿童档案收集工作,利用统一规格的档案袋来对采集到的档案信息进行包装和密封,而且在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调集时,要有相关的凭证作为依据,档案要具有统一的格式,收集的档案要确保操作步骤的规范化。
其次,残疾儿童档案整理和归类工作需要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可以采用编码形式来对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和归类,以此来提高档案管理的有序化,为档案查找效率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
最后,在对残疾儿童档案进行保管过程中,需要保证档案室环境的适宜性,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通风,而且进行除灰处理,控制好档案室内空气的温度和湿度,保证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
三、加强对残疾儿童档案形成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残疾儿童档案文件形成时,在严格对残疾儿童申请、入户调查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收集到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文件形成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控制好档案形成过程中的质量。不仅在确保档案文件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同时还要确保文件材料的规范标准,确保案卷质量的全面提高,这对档案后期的整理、加工和利用会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在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文字资料形成过程中和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两者各自为政,彼此分割,这对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和档案管理工作相互关联,具有不可分割性,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参与到残疾儿童相关文件资料形成的整个过程,同时档案人员还要积极参与到单位各项行政及业务活动中,对工作的内涵进行了解和掌握,并在工作中做好指导工作,使相关人员在书写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为档案编辑加工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对于各科室形成的文件资料要积极主动收集,确保归档材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为档案后期的加工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档案管理设施
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会受到档案管理设备的直接影响,残疾儿童档案的管理也是一样的。目前,档案管理逐渐朝着数字化信息管理的模式前进,这不仅能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同时也避免纸质档案的过渡消耗,并且相比传统的管理模式,更加的高效、便捷。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时,应紧紧贴近时代潮流,引入最新的管理方法与设备,配备档案现代化管理所需要的各种设施,加大档案管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培养档案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操作能力,并使其能够熟练的对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应用,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效的联系起来,从而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效率。
五、建立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充分、合理、安全地使用电子档案
残疾儿童档案要实现信息化管理,就必须建立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计算机条件下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使之适应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需要。依据文件处理流程来进行档案信息化系统软件功能设计。在信息系统中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在电子档案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到电子档案安全性问题。因为计算机网络化的快速发展,电子档案涉及范围迅速扩展,数量也急剧增加,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化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在网络下防范计算机病毒以及黑客的攻击,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同时还要重视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从电子文件的生成到归档缺少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相当数量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处于自生自灭的状况,多数电子档案与其相对应的纸质档案之间未建立统一的管理方法;储存电子档案选用的载体不耐久等原因,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从而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另外,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问题也不容忽视,通常档案的法律效力都是与其载体相关来确定,电子档案由于没有固定的载体,所以,制定相应的法律认定条文就有一定的困难,这也就是光盘、磁带、磁盘等载体的电子档案未被法律认定的原因。
六、结束语
残疾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因此需要做好残疾儿童档案管理基本工作,特虽是在当前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更需要根据残疾儿童档案自身的特点,进一步对残疾儿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充分的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来加快推动残疾儿童档案信息化建设,更好的实现残疾儿童档案的重要价值,有效的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全社会能够更关心弱势群体,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闫亚平,高建军.孤残儿童档案建立及规范化管理[J].陕西档案,2012,0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