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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是市场主体通过有序竞争,择优配置工程、货物和服务要素的交易方式,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并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投标,是指以招标的方式,使投标者分别提出其条件,由招标者选择其中最优者,并与之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招标投标由招标行为和投标行为构成。 招标行为是指招标者为购买商品或者让他人完成一定的工作,通过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等形式,公布特定的标准和条件,公开中者书面邀请投标者投标,从中选择中标者的行为。招标行为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者通过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者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单位或个人投标。实施招标行为的人为招标者,包括项目主办人和招标活动的中介机构。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书面提出自己的报价及相应条件的行为。任何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投标,实施投标行为的人为投标者。投标者必须向招标者提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平、公正。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中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同管理配合招投标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上,各投标企业要宣读投标书,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
关键词: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相关建议
Abstract: On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ostly by means of bid invitation and bidding and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it is also worrying situation, as everyone knows the truth. Fundamentally, contract performance problems began in the par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by way of bid invitation to for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proceed with,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signing and performanc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Key words: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7-0020-02
引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一、关于两个概念的澄清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有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明确,包含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一经到达投标人即不能拒绝其投标,因此应该属于要约。而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生效)的过程。另一种认为是,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笔者同意后者意见,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 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概念二:《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问题是:投标文件生效后,怎么还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我国这两部法律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三、提出相关建议
分析了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就要对症下药予以解决,笔者着眼于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engineering bidding price control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bidding phase project price effective control, analyze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bidding price controls in the role.
Keywords: project bidding, price control,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提出签约条款和接受合约提议的协商过程,双方签订合同也必须依照招投标相关条款,二者相辅相成。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调整和约束。只有定标后,发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来体现。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依托和保证不可分割。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工程投标对于潜在承包人来说存在着风险,承包人从决定响应招标文件风险就产生了。在投标文件编制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也伴随有风险,因此,招投标工程发承包人必须做好风险预测和风险应对,而工程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1.开展财务决策。财务决策是企业的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从财务角度对企业经营决策方案的评价和选择。在国际工程投标报价中,要想工程中标并盈利必须有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管理体制相引导。财务决策的主要任务就是提供企业资金动态信息,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对工程建造过程中的动态成本控制做出前瞻性预测分析,为企业适宜有效的投标报价提供决策依据。
传统的会计计账式、事后管理思想模式,使得现行的概预算制度只重视承包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管理,而忽视整个项目全过程建设的成本管理,不重视总体资源效能的优化配置,没能把现代化管理思想即先预测后控制的思想和方法纳入到体系内。事后核算式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不能防止和杜绝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失误、漏洞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也不能避免和解决材料设备采购保管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库存失当等带来的问题。同时,概预算管理离不开定额,发承包双方都以定额为基础开展工作,相互沟通协调以此为衡量尺度,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审计单位和仲裁机构也都以定额作为评判的准绳,这是一种静态的投资控制。
招投标计价与概预算管理不同,工程招投标计价事先就要综合考虑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因素,考虑到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的波动因素,了解工程的地理条件和施工范围,了解项目运行的全过程、项目的组织架构、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然后研究台班折旧费、模板周转费、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的摊销、风险预测评估分析等。再与采用的施工方案、标准规范、选用的施工机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等相结合对投标工程进行施工预算和潜在的风险分析,做出投标决策,这是一种微观管理。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还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条款、质量技术要求、文本管理和招投标文件都结合起来。不仅要报价准确,还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保证公司的盈利模式。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通过招投标所形成的工程造价,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确定下来。通过合同有效管理和履行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工程合同价与工程款支付方式是工程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定、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标工程合同价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对于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短期工程,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从头到尾一次包死。施工企业工程部和物资供应部门可以按各自的分管范围实行控制和监督。对于跨年度的较大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工程量不能准确计量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而对于价格变化趋势不清楚,设计文件模糊不清的不能一次包死的工程,可以依照国际惯例,有所包死,有所不定,在执行中灵活运用各种模式。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价格调整范围以及价格调整方式方法,以规避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3.实行限额设计。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在其投资建设阶段,涉及到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三个方面。工程投资效益的好坏,工程造价的高低,建设工程的优劣起决定作用的是方案选择和图纸设计。工程质量、建设周期、项目功能、项目寿命和项目投资回报率等都在设计阶段以技术管理和投资费用的形式体现出来。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往往只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设计阶段和物资采购阶段的造价影响。在工程招投标机制下,工程设计工作的特点是技术决定经济、经济制约技术,因此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必须实行限额设计,即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方案、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工程数量与投资额等全方位的有效控制。
4.改进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物资采购,都要按招投标文件或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等进行采购,努力降低设备材料成本。采购时要货比三家,采购价不能高于预算价、成本价;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内部采购审核管理制度,实行决策权、采购权、审核权三权分立,从内部杜绝浪费无序的状态,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5.工程索赔。招投标工程的索赔有其独特的方式,是一种先算账后干活,算好账再干活或边算账边干活的动态控制方法。要求承包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意识,从合同的缔结直至竣工验收和质保期满之前,始终以追求扩大经济效益为宗旨,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得能够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与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在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并提交索赔文件和索赔款计算文件,从而定性定量的获取索赔金额。承包商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住施工过程中每个细微环节争取索赔事项,把索赔当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事件发生前就考虑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地研究利用和控制风险的策略。在索赔时效内,按照索赔程序,提供可靠的证据资料,提出索赔理由和索赔内容,编报索赔报告,计算出合理有效的索赔金额。
三、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价格控制中的作用
1.招投标价格控制与合同管理相互依托互为臂膀。招投标价格控制要考虑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的影响,合同管理也要考虑招投标价格中的因素,尽可能避免很多漏洞和不必要的麻烦。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价格控制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部门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各自分割造成工作陷入被动。
2.合同审查的必要性。在我们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之前,合同季检时发现不经审查的合同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秩序维护。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合同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3.正确处理招投标价格控制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互为依托相互映衬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对发承包人加大二者协调性的宣传力度。只有将两者密切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正,涂群岚.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2006
【2】程国政.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行动导向教学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一、什么是行动导向教学法
行动导向法是指以行动或工作任务为主导方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其实质就是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的结构模式。行为导向教学法以学生行为的积极改变为教学的最终目标,通过各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共同解决问题的教学样式塑造学生的多维人格。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教的活动更多地表现为隐性的;而学生学的活动则跃然眼前,表现为自主性的学习活动。
行动导向型教学法的整个教学过程可分为收集信息阶段、制定工作计划阶段、决定阶段、实施阶段、检查阶段和评估阶段。在整个教学中学生始终占据主体地位,教学质量的高低最终通过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反映和体现。
二、行动导向教学法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一门应用性的专业技术课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操作性。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有一定认识,熟悉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具备在工程建设实践中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依法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和正确履行合同的基本能力。基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种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我主要尝试采用了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三种具体的行动导向教学法。
(一)任务驱动型教学法是一种建立在学习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模式,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让学生以分组或独立完成任务的方式理解学习的核心内容。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点评,引导他们学会如何去发现,如何去思考,如何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经过思考,自己解决问题。任务教学法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效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师在设计投标决策任务可以把在投标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投标决策进行讲解,让学生以分组或独立完成,让学生搜集一些投标决策的实际运用做成ppt,在课堂上讲解,然后,教师和学生一起评价,帮助学生提高知识讲解的水平,也对知识点的实际应用有了更好的交流。
(二)案例分析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对具体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从而学习相关的知识点,它可以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来说,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先引用相关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讨论,教师进行引导、总结,最后把案例中相关理论知识系统梳理;另一种是先讲理论知识,再引出与之对应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最后对案例总结点评。
(三)角色扮演法是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设定某种情境与题材,让学生扮演在此情景下的不同角色,通过行为模仿,充分体会角色的情感变化和行为模式。情景模拟结束以后,教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点评。
三、行动导向教学法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1.教师角色的转变
行动导向法是让学生在活动中用行为来引导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团队中自主地进行学习从而培养学生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专业能力。在这种教学理念的指导下老师要以主持人或引导人的身份引导学生学习,教师要使用轻松、充满民主的教学风格进行教学。行为导向教学法在教学时间分配上,教师讲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70%以上的时间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完成学习任务。然而,在这一点上,教师很难做到。
2.积极引导每个学生参与。一开始时学生对这种教学方法不太适应,部分学生参与较少,可能因为性格内向,不善表达;或者觉得自己的想法不好,不够自信;还有可能是有些学生已经习惯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以及教学任务的设计不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多种因素,这时教师要在教学中任务的布置更具有吸引力,控制好教学的过程,要不断地鼓励学生,使他们对学习充满信心并有能力去完成学习任务,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3.行动导向教学法对教师的教学文件的准备与过程和时间的把握提出了更高要求。上课前要充分做好教学准备确定通过哪些主题来实现教学目标。不管是案例分析还是角色扮演,一般持续时间长,这对教师如何安排好教学进度要求更高;此外,各个小组完成任务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这也对小组的合理安排提出要求;另外如何使学生在比较自主的状态下保持学习的自律性和主动性,保证教学效果,要求教师对行动导向教学的过程有更强的控制能力。这也是今后教学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改善的地方。
采用行动导向教学法讲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通过各种教学方法的运用,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能力,掌握各种投标策略和技巧,本课程不仅包括基本知识的理解,还包括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从而加强学生的应变能力,组织和沟通能力,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人员。
参考文献:
[1] 尹金金.浅析行动导向教学中激励机制的运用[J] .当代职业教育,2011,(34). 34~36
关键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教学;教改研究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a: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6-0161-02
随着社会的发展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国际工程市场状况、招投标的方法和技巧、国际工程合同与法律问题、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索赔、风险管理和国际工程咨询等,熟悉国际惯例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使其具备国际工程管理的初步能力,为其今后从事国际工程管理工作创造条件,培养能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变化的专业人员。
一、国内外的研究与实践状况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课程。中国建设工程是一个比较广的行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从业者众多。2000年1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开招标的范围,从单一的土建安装延伸到道桥、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专业。在实施运营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如招标中内定、排斥、不公平不平等;投标中欺诈、串标、围标、陪标、挂靠、分包、转包;评标中方法不科学、泄标、缺乏监督约束;等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要求在校学生不断学习,时刻了解国外的一些动向,从业后能规范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改善我国市场竞争现状,强化国际竞争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
目前,国外招投标项目中,中国拿到标书中标的概率并不高。在少数中标中,本专业的毕业生中有一部分从事了与国际工程项目相关的工作,毕业生遍布非洲、中东、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语教学将能有效帮助他们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中。
二、本项目的研究基础与支撑条件
1.师资力量。本项目集中了我校土木系项目管理方向较强的师资力量,参与人员均有硕士学位和讲师职称,有多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科研和教学经历,在重要期刊上均有,英文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应对逐渐变化的语言环境,帮助学生适应双语环境,保证教学效果。
2.院系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国际工程背景。多年来,我校土木工程专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我系教师承担了多项建设工程教学科研项目。另一方面,本专业近几年的毕业生有些活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的第一线,并与我系长期保持联系,为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和最新的发展动态。
3.学生基础的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为本科生大四的课程,学生在经过先导专业基础课程(法规、项目管理等)的学习,对专业术语含义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教学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本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以及特色或创新之处
1.主要研究内容。(1)教学模式的探索。在以往案例收集的基础上,以中文教学启发式为主、英语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要求教师用中英文相结合来授课,并尽量使用原版教科书里准确又精练的英文,使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专业英文词汇。由于采用多媒体技术,关键部分出现在大屏幕上,并由教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便于学生视听、理解和掌握。(2)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本项目拟采用案例启发讨论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打破传统的“以教为主”的课堂教学观念,而构建一种“以学为主”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例的深入分析(中英文),使用研究讨论的方式,以“研讨”的方式营造出探究问题的氛围。培养学生对国内外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理论的认识,以及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培养他们对英文资料处理的能力。(3)对学生分组进行小组讨论。让学生自己去收集一些国际工程中的热点问题或案例(如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文化环境因素,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工程中的新兴模式、风险评估,等等)进行研讨,让学生陈述自己的观点,多方位拓宽与国际工程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4)通过合理的作业安排巩固教学效果。作业将采用英文完成作业的方式,让学生将前述活动中的相关内容书面表达出来,提高他们的英文表达能力,巩固教学效果。
以上的改革将双语教学贯穿于课程学习的全过程中,让学生们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判断,提高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将来从事国际工程项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主要创新如下。(1)中英文教材的结合使用,推行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知识体系,在专业课程中进行中英文工程案例教学。(2)鼓励本科学生就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展开讨论、撰写论文、发表看法。(3)针对双语教学,在教学方法上,引入案例启发探究式,小组合作式学习;在教学手段上,注重继承与创新并重,坚持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优势互补。(4)通过对国内中文招投标管理与国际工程管理的比较教学,拓宽学生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关的知识广度面。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通过双语教学这一方式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体系,将该科目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一个良好的理论学习环境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培养学生用英语学习和研究国内外专业技术知识的能力,训练他们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使他们成为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都很强的有用人才,推进土木工程管理学科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推进我校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
2.探索出适合《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教学的模式,提高教师的双语教学水平,推进土木工程学科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推进我校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
3.我校土木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设计的内容更加规范化和国际化。招投标文件作为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之一,双语教学是培养工程专业知识全面国际化、专业技能牢固化的技术应用人才。
4.制定适合本专业情况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双语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创建案例启发讨论探究式的教学环境。
五、结论
开设《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双语课程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其中的内容,而在于开拓视野、掌握国际市场的最新进展、熟悉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方法和合同体系、了解国际工程管理领域的新理念,能够做到与国际市场接轨,能以国际化的视野思考国际工程。因而,采用双语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与国际工程靠近,双语教学所带来的语言环境也会增强学生适应国际工程环境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