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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xxx
xxxx年xx月xx日
××公安局××派出所:
我叫×××,××年×月×日出生,户口在×××,非农业户口,自20××年××××××。根据户口迁移政策相关规定,现申请将户口转入×××。
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号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3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4
****派出所:
本人***,**岁,**镇**村人,****年**月**日在贵辖区**路***号****小区购买了***m2的住房一套,并于****年**月**日实际入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镇**村处的本人及妻子***和孩子***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路***号国***小区****。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迁户口申请书范例5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
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
请审核批准为盼.
一、基本情况
县所处的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稳定性差,斜坡岩体的风化、卸荷强烈,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加之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区内大部分区域地质灾害处于易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6乡2镇,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全县地质灾害覆盖率达县域面积的70%以上,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群众达5700余户,31000多人。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着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水电开发移民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将未承包土地及闲散地调整给搬迁安置户等多种形式。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根据省项目补助资金大小,明确搬迁户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避险搬迁安置为175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当地政府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受灾害点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及生态移民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同时对搬迁户所遇到的具体困难给予帮助和解决。
(四)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购置旧房;安置房的间数、面积)、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是否全部拆除旧房)。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减灾防灾专项资金解决。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级下达的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政府申请,经县财政拨付国土资源局后分别划拨至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支付给搬迁农户。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0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0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搬出去,老百姓才能活。搬出去,老百姓才能富。但处于秦巴山片区的十堰市部分地区生存环境异常恶劣,域内苦桃河库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脆弱,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此地群众的生活牵动着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心,截至2016年,政府共建设安置点1521个,其中集中安置26896户、74697人;分散安置12214户、40347人。
政府主导强基础
“开了3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1次全市推进会、1次全市现场督战会,经过多方讨论,易地扶贫搬迁思想才算统一了下来。”市负责搬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算了一笔明白账,按照要求,十堰市在3年内要完成60万人的脱贫任务,其中36万人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贫困问题,占全市贫困总人口的60%,这对十堰市的脱贫攻坚来说可谓意义重大。因此,易地扶贫搬迁是十堰市的一场大仗、硬仗。
“每人不能超过25平米”“不让我们因为建房而欠了债”“干部说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说起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政策,当地的老百姓门儿清。让搬迁群众准确理解搬迁政策,积极主动参与到搬迁工作中来,是易地扶贫搬迁顺利开展的基础。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十堰市在市、县、乡、村实行“四级联动”,分层培训,深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到宣传到村、动员到户、明白到人。在竹溪县水坪镇毛中垭安置点,63岁的刘道英老人提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别看我岁数大了,国家的搬迁政策我可是清楚得很。国家的政策好啊,我跟着政府走。”
为选准搬迁对象,十堰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认定锁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5个结合”,即对象认定与搬迁安置规划相结合、与脱贫规划相结合、与宣传政策相结合、与确定帮扶人相结合、与算好资金账相结合,逐一核实搬迁对象。对象锁定之后,对照“五个一”指标,即一份申请书、一份基本信息表、一份搬迁协议、一份政策明白卡、一套合法证件,为每个搬迁户建立一份档案,做到户有档、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案。
目前,十堰市的易地扶贫搬迁严格遵守“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子”的规定。在实施搬迁项目之前,做足划,将规划作为一把标尺,来指引搬迁,引领脱贫,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变住房观念,做到任务到县、计划到年、布局到点、落实到户。
强化举措推进度
76岁的徐英琴是竹溪县蒋家堰镇东桥村村民,虽然年事已高,但腿脚麻利。记者一到她家,便被她拉着进屋参观:50平米的屋子,南北通透,厨房、卫生间等一应俱全,还有个小后院方便归置杂物。“搬之前我们就来看过样子了。”徐英琴说。老人口中的“样子”,其实是当地建的样板房。为让老百姓住的习惯,十堰市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房型设计,充分考虑传统文化习俗、房屋朝向、房间布局、外形设计等因素,确定了30多种户型设计方案供市县参考,并组织搬迁户参观体验,以便让群众放心满意地搬入新家。
为提高搬迁效率,十堰各地按照“细化流程、要件齐全、简化程序、限时完成”的要求,把握安置点选址、地址选址、规划勘测、工程招投标、质量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组织住建、国土、规划、林业、水务、环保等职能部门现场办公、集中审批、限时办结,切实做到程序服从项目建设进度。
在青山镇琵琶滩村易地搬迁安置点,记者看到了过来了解进度的村民,“这个房子是我家的,盖之前就选好了。”原来,为了防止工程竣工后搬迁户因为住房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十堰市实行新建房屋与搬迁户“一对一”模式,即建房前明确每个搬迁户在安置点的对应房号,既防止了日后产生纠纷,又能够让老百姓时时监督自己房子的进展,一举两得。搬迁中,施工单位分别和镇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搬迁户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由搬迁群众代表和工程监理单位组成质量安全小组,全程参与工程的监管。
“新村有了公路,通了自来水,还有了网络,想听什么戏,我就让他们在网上给我找。村里还有小广场,有健身器械。”徐英琴滔滔不绝地向记者说着新村的好。十堰市的易地扶贫搬迁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相结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地确定安置点,按户所需确定安置方式,满足搬迁群众多元化需求。
分类施策促脱贫
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十堰市全面统筹并妥善解决搬迁户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断为搬迁户的后续发展搭桥铺路。
第一,完善组织保障机制,采取党政同责、县乡同责、单位与驻村干部同责的办法,确保每个安置点、迁出村、搬迁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帮扶干部包保。
第二,签订政府、市场主体、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和搬迁户五方协议,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新建特色产业基地,让搬迁户在产业链上得“三金”,即土地流转得租金、基地务工挣薪金、农产品保护价收购获现金,实现稳定增收致富。湖北北斗星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吸纳358户贫困户入社,每户年均收入1万元以上。41岁的薛华,是习家店镇茯苓村村民,去年丈夫意外去世,留下薛华、72岁的老母亲和2个正在读书的孩子,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公司了解到她家的情况后,租用了她家的地,还安排她在公司上班,“我每月能得到土地租金,加上我在公司上班的工资,日子总算是能过下去了,感谢公司对我的帮助。”
第三,引导贫困户入股合作社,降低贫困户分散经营的市场风险。将扶持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和贴息贷款资金入股市场,获取保底分红和利润提成。房县土城村的黄酒专业合作社,与庐陵王酒庄合作,吸纳58户贫困户以每股股金50元入股,每斤黄酒提成0.5元,提成资金的60%用于股民分红,贫困户最高分红4240元,加上企业收益二次分红,最高获利1万余元。
第四,将部分扶贫资金投入到集体项目建设中,通过资产投资收益增加贫困户和搬迁户收入。竹溪县向家汇村由政府投资60万元,新建800亩茶园和400平米标准化茶叶加工车间,购置1套加工设备,将茶园和车间租赁给向氏茶叶合作社经营,村集体年可获得5.5万元收入,贫困户可增收6000元。
除此之外,十堰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本地企业优先吸纳搬迁贫困户,促进搬迁户尽快实现就业,并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务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接纳企业的对接联动机制。十堰市先后举办4场劳务对接招聘会,与265户贫困户签订劳务录用协议书。郧阳、张湾、茅箭等区还积极动员和鼓励城区企业,吸纳市内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打工人员稳定就业。
一、拆迁范围及摸底情况
该学校扩建范围内所涉及拆迁房屋参差不齐,有些条件很差,经初步摸底,扩建工程涉及拆迁房屋17幢,面积2860平方米,拆迁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该扩建工程拆迁范围的房屋不包括不明建筑年限的临时建筑。
二、拆迁人及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承担
该扩建工程的房屋拆迁人为市教育局,房屋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所需全部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三、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1、依法办事原则。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遵循法定程序。
2、坚持实拆实补结合成新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核实拆迁评估项目和补偿金额。
3、鼓励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原则。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其中之一的办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拆迁步骤
1、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发放正式丈量通知。
2、由依法产生的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进行丈量和评估,市公证处对丈量的面积进行证据保全,通知房屋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到场。
3、将拆迁房屋、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拆迁补偿公布于众,核实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由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属产权调换的产权人,先申报领取搬迁完的申请书,经拆迁工作机构实地验收合格后发放选房序号,选择货币补偿的申报领取搬迁完验收单后凭此单待领补偿金额。在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并自行搬迁完后,水、煤气、电、闭路电视、电话、网线及时报由各相关部门自行拆除。
五、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按照评估机构实地丈量、实地评估确定的价格执行。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实行楼层分类价补偿。
2、拆除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均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3、拆迁房屋层高2.2米以下至1.6米的部分实行按评估价并结合成新后的50%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不予产权调换),1.6米以下的按50%以内的比例进行补偿。
4、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按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按2元/平方米补给,选择产权调换的按4元/平方米补给。
5、拆迁过渡期限为贰年,临时过渡补助费从搬迁之日起至贰年内按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分期支付,原则上不延长过渡期,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半年内按每月6元/平方米支付,再逾期的按每月9元/平方米支付(还迁到位停发过渡费)。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壹年的过渡补助费。
6、拆除围墙补偿,眠砖补偿30元/平方米,一斗一眠墙补偿25元/平方米,斗砖墙补偿20/平方米补。乱砖墙补偿10元/平方米,空院水泥地面补偿15元/平方米(按10公分计算)。
7、安置补偿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拆一还一,结合成新结算差价”的原则进行安置,安置地址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老城区羊口爪咀安置点或新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区域安置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补偿。为鼓励被拆迁户面向市场购房,凡选择货币补偿方案的,一律按实拆面积奖励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