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合同登记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技术合同的登记、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在*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依法订立的技术合同,都必须向当地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各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分别为市区和各县的技术合同登记管理部门。第四条技术合同登记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三类。
(一)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三)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和其它技术服务合同。有关专利的转让合同按专利法规办理。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送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备案。
第一条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杭州、南京、西安、成都、武汉、济南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及时掌握中国服务外包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编制了《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详见附件1),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机构
服务外包统计采用属地管理方式,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企业,企业的服务外包合同原则上应向注册地的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为方便企业登记,经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省(市)属企业可以将合同向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登记。
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基地城市的统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明确服务外包统计的主管处室,并保证统计管理人员的稳定。鉴于目前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合同统计运行于同一平台,为方便业务管理与系统培训,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明确服务外包统计与软件出口统计由同一处室负责。
*新区、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由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颁布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规范登记工作的要求,现就贯彻实施《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登记管辖问题
1.市工商局受理登记抵押物在本市范围内,抵押人(企业)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市局注册登记;在外省、市注册登记;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一方或双方在境外注册登记。
2.各区、县工商局(含*新区)受理登记抵押物在本区、县地域范围内,抵押人在本市区、县局注册登记的。
3.企业动产抵押物分别存放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登记机关辖区时,由主要抵押物所在的区、县管辖;抵押物之值相同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对此有争议的,由市局指定管辖。
同志们:
今天这个大会,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编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它标志着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开始进入了组织实施阶段。省编委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国光同志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完成全省事业单位的初始登记等项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刚才,俊莲同志代表省编委对即将开展的全省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国光同志委托,讲几点意见。
一、以实施登记管理为契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省政府的机构改革已基本结束,省委机关的机构改革近日已经全面启动,进展顺利,市县的机构改革正在紧张的准备中,下半年可以全面展开。随着党政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大家非常关注的事业单位改革也将有序地进行。我省现有各类事业单位近4万个,从业职工达120余万人,分布在全省政治、经济、教育、科技和文化等各个领域,是推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双重任务,对我省实现科教兴省等“三大战略”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与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来。政事不分、行政化倾向严重,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弊端,事业单位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没有自主权,缺乏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在布局结构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重复设置,资源浪费,使事业单位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地配置和优化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不能有效地发挥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作用;此外,由于旧体制的束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陈旧,用人机制僵化,分配制度不合理,压抑了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无法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有些事业单位仍然是躺在国家的怀抱里赖以生存。财政收入的大头往往被事业单位的经费吃掉了。所有这些都说明,事业单位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我省事业单位改革起步较早,早在*年鞍山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就提出“一放五改三化”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思路,在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年全国郑州会议后,特别是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委《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后,加大了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去年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下发了23号文件,转发了省人事厅、编委办《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快了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作为试点的抚顺、本溪两个地区,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行业的事业单位改革,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通过改革,使事业单位正在逐步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是应当看到,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省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事业单位改革仅仅是个开始,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并未能得到解决。从总体上看,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滞后于社会事业的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党政机构的改革,仍然不能适应日益完善均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事业单位改革问题的突破口之一,就是要通过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使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从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和运行方式上分开,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独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切实改变做为行政机关“附属物”的现状,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因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次对全省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的有利契机,继续稳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
首先,事业单位改革,要遵循“脱钩”的原则。实现政事分开,二是要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改变事业单位社会功能上的行政化倾向,还政于政,还事于事;二是要打破事业单位部门所有、机关附属的管理体制,改变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上的行政化倾向。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要由微观转为宏观,由直接转为间接,由单一的审批制转为审批与登记管理相结合,加快事业单位由行政依附型向自主法人型转变;三是要规范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称谓,改变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形式上的行政化倾向。要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作用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综合指标,研究建立不同于党政机关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其次,事业单位改革,要遵循“分类”的原则。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科学化的布局结构,搞好事业资源的优化重组,“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统筹规划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对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急需,经费上又不需要国家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基础性、示范性、先导性和公益性作用的事业单位,要扶持并保护其发展;对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位,要逐步撤并和压缩;对部门所有、条块分割、重复设置、浪费资源的事业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裁并或撤销;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不能以市场为导向的事业单位,要适当加以合并,以提高其市场规模效益;对任务严重不足或长期不开展工作,不出成果,效益较差的事业单位,要在规模建制方面进行压缩和予以撤并;对不具备事业单位功能和属性,又可以以市场为导向生存发展的单位,要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推动其走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