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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合同法律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合同法律管理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商品房市场逐步确立和完善,居民自己购买房屋已成为普遍现象。与之相适应,传统的行政福利型房屋和单位自行管理已逐渐为现今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所取代。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一种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模式已渐渐走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接受。在物业管理中,调整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重要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正确解决物业纠纷,保障业主利益的关键。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法律文件,提供了当事人双方活动的范围和准则,是业主的权利保障书,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对每位业主都很重要。

1、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福利分房,由政府房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这些公有房屋,也有各单位自己投资建设,由单位安排专人管理房屋的情况,都带有极为厚重的行政管理色彩。用户与房屋管理者之间一般是所属关系,处于被管理和被领导的地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所有权转归个人所有,享有了自主选择管理人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获得物业管理的权利,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要支付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从这一方面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享有相当的权利和义务。[1]两者之间成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成立的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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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于市场经济的保护措施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劳动合同法》也在不断地改革,实现新的发展和创新。与此同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标准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作为新时期市场经济的主体,我们也要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在工作中注重风险防范,提高自身的待遇和保障。我们依据从事不同行业的主体的差异,将市场经济主体大致分为企业劳动者、事业单位劳动者以及从事其它工作的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为基础研究各市场经济主体在该法律规定下得到的保护以及有待提升的方法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市场经济主体;保护研究;企业劳动者;事业单位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用工、事业单位用工以及从事其它工作的劳动者在一些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劳动合同法》为企业用工、事业单位用工等构建出了一个规范性的体系,在分析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工作在《劳动合同法》下得到的保障措施之外,提出有待提高的解决建议。

一、《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劳动者的保护研究

(一)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规章制度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但目前有一些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却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由此便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规章制定的规制方面,也存在着基层员工缺少话语权的情况,这使得规章制度很难体现用人单位基层劳动者的意志,容易挫伤基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此外,一些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合理、合法制定规章制度。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注意: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而无视法律从而陷入纠纷。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注重立足于法律,灵活变通又要注重严谨,避免相关的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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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法律意识培养对策

一、法律知识学习是工程管理专业的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的要求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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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下的劳动合同法论文2篇

第一篇

一、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影响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的可怕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再次续签,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条可以看出,法律对于劳动关系持稳定化和长期化的态度。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用工的规定更加严格,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加明显,这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稳定劳资关系,但是也存在弊端。具体说来,本条规定会使劳动者产生了“保险箱”思想,认为“我已经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无权解雇我”。企业也会片面的认为自己的员工只能进、不能出,没有流动性,提高了用工成本。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就真的这么可怕吗?笔者认为,企业的担忧是杞人忧天,劳动者的“保险箱”思想只是黄粱美梦。《劳动合同法》不但要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样也要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代表不可解除合同,相反,所有解除条款都适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对于企业来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只要企业具有完备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严谨的考核,对于惫懒的劳动者依然具有很强的制约力。

(二)人文关怀将成为企业管理的主旋律《劳动合同法》实行后,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日渐提高。如果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是否履行劳动合同的决定权在劳动者,而不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对于单位的处罚也日渐提高,对于这种情况,简单粗暴的以威胁解雇方式对待劳动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企业采用温和的人文关怀式管理,才能真正赢得人心赢得劳动者的拥护和支持。企业的核心是其企业理念,企业的竞争力在于其人才储备。从现实情况来看,只有采用人文关怀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当今的市场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不单单只是薪酬待遇的比拼,更好的工作环境,自身发展的平台,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所拥有的文化氛围,这些都将是未来人才竞争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也将白热化,除了其他条件的竞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优厚条款也将是人才竞争的重要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的人文关怀理念将发挥无以伦比的作用。

(三)精细化管理将是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的方向。现在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处于粗放型管理阶段,劳动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根本就没有,办事没有履行民主程序甚至搞“一言堂”,该公开的项目不公开甚至背着职工搞暗箱操作。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不严谨造成不签合同或漏签错签;企业处分员工存在随意的问题;终止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不依法办事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新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理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办理,这从外部力量上逼迫企业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精细化管理将是未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方向。

二、在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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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讨

摘要:自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关于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方面的规定更为细化了,而且还根据新的市场用工模式而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改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直接关乎到企业的工作环境的和谐度,是否能够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这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而言,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机遇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也要面临一些挑战性问题。本论文针对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展开研究。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企业管理 用工模式 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已经越来越重要,而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条例的改进和完善,使得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得到切实的保护。中国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实施《劳动法》,由于中国的劳动力过剩现象的存在,导致劳动关系紧张,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规范建立完善的用工模式,甚至存在任意录用劳动者,对劳动者随意辞退的现象,使得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没有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更多的条款明确了劳资关系的同时,还针对一些用工不合理现象进行了法律保护。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法制体系下运行,要创造科学合理的用工模式,就要熟悉劳动合同化,并能够运用劳动合同法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维护企业长久发展。

一、《劳动合同法》出台前的企业用工情况

1.劳动合同期短导致人才流动频繁。

根据2005年的中国劳动法的执行检查结果,中国的《劳动法》实施以来,虽然要求用人单位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以短期的劳动合同居多。超过一半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签订一年的合同,一些劳动合同甚至还不到一年。这样就会导致用人单位的人才流动频繁,而劳动者也不会对企业产生归属感,而不会持有长期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一方面企业难以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劳动者的权益也不会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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