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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防控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合同风险防控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合同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地铁工程论文

一、严查——循环排查廉洁风险,螺旋提升防控水平

根据组织架构的调整、业务流程的优化、业务接口的变更,中心每年定期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工作,持续修改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和体系。

(一)制定计划,培训部署。

制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计划,明确风险排查目标、范围、任务和时间节点,进行廉洁风险排查动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部署,按“明确岗位职权→排查识别廉洁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的步骤,重点排查新线重大物资购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方面人、财、物、制度、流程的廉洁风险。

(二)全面排查,分级管理。

针对外部环境、权力结构与授权、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等因素排查部门廉洁风险;针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因素排查岗位廉洁风险。中心排查出廉洁风险点共266个,核定高等级风险39个、中等级风险201个、低等级风险26个;制定防控措施500余条;编制中心廉洁风险防控图表、《中心廉洁风险信息库》和《中心廉洁风险防控矩阵手册》,对廉洁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分类设防、分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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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法律风险预警防控研究

一、预警与防控的基本内容

除了原则,一项制度规范的构成还需要其他具体的内容。为了更好地防范和控制与教学企业建设有关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教学企业的首选法律主体形式是合适的,但这不排除其他主体形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适用。由此,根据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该法律责任与风险的预警、防控的基本内容应该至少包括以下两个主要方面。其一是学校在设立教学企业时的法律风险。总体上讲,这方面主要是合同责任与风险,其主要包括:(1)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2)违约责任的风险;(3)其他与合同有关的责任与风险。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有关规范内容,这部分所涉及的合同主要是校企共同建设教学企业的有关合作协议及其关联协议,其种类可以是发起人协议、合伙协议、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等。其二是教学企业自身的法律义务与责任所致的风险。通常,这方面主要是作为企业主体的教学企业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须由学校(作为教学企业的投资人、所有人、管理人或联营一方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的风险。具体来讲,其类型主要包括:(1)教学企业基于对外合同关系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的风险;(2)教学企业因为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与风险;(3)教学企业基于企业治理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又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公司法和行政法律等有关规范内容,这部分所涉及的合同行为主要包括各类民商事合同和经济合同,但不排除必要或者特殊情形下的行政合同与劳动合同。而其所涉及的侵权行为则可能包括知识产权侵权(尤指专利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等)、不正当竞争侵权、产品责任侵权、侵犯消费者权益、侵犯劳动者权益等。除此,其所涉及的企业治理的内容则主要在于现代公司法人治理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两个方面。

二、预警与防控的措施

在教学企业的建设过程中,学校要采取的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的规范化措施,应当根据上述指导原则,结合预警与防控的基本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分析。

第一,从机构与人员设置的角度看,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由其直接负责教学企业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统筹处理该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问题及风险。由此,该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的法律工作和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知识、能力和其他必要条件,其主要内容可以包括:(1)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2)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等法学理论知识;(3)能运用一般的法律思维、方法、逻辑处理与上述法律风险预警与防控相关的法律事务并解决问题;(4)了解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与趋势;(5)熟悉高职教育教学的特点;(6)掌握高职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7)能运用符合高职教育教学要求的方式、方法处理与教学企业建设有关的事务并解决问题。除此之外,学校还应安排至少一名校级领导直接负责或主管该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在上述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中的决策、指挥和组织等领导工作。遇有重大法律风险事项或者事件,应当由该直接负责的校级领导上报学校,由学校集体处置,作出有关决策、决定或安排。另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配备熟悉与建设教学企业有关的各项法律规定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相应实践能力的兼职法律顾问,由其配合、辅助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有针对性地处理某些重大、疑难、复杂的具体事项、事件或案件,并解决问题。

第二,从风险预警与防控的具体内容及方法的角度分析,针对上述法律风险,学校应当通过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全过程处理方式与措施,既分阶段又有效衔接地进行应对,同时兼顾专项防控和必要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以实现合理、有序、全面、高效的预警与防控。具体而言,其主要内容可包括以下方面:(1)事前预警。在这方面,学校应当通过事前预防机制,对相关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继而作出风险点的提示与预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风险预防和侵权风险预估。其主要措施应包括合同义务的分析与法律风险评估、缔约之际的过失防止、有关教学企业建设行为法律性质的预分析与风险评估。(2)事中监控。它是指学校应当通过事中监控机制,对正在发生和进行的相关行为及其所涉及的法律事项、问题等进行监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继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该风险。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履行的监控、行为侵权的监控和教学企业治理事务的监控。其主要措施应包括:合同的全面、适当履行(涉及的内容如出资的财产标的名称、种类、性质、范围、数额或价金,有无担保负担,办理财产转移的手续,财产瑕疵担保,有关建设项目及文件的审批、登记事项的办理等)、行为侵权的分析与应对、企业治理事项的依法处理与综合管理、相关法律手续的及时办理及有关问题的合法处置等。(3)事后处理。当出现违约、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时,学校应依法及时处理、应对相关事件、问题或者纠纷,积极主张权利,正确维护权利,合法规避、减轻自身的损失、责任与风险。其内容应主要包括违约处理与责任承担、侵权处理与责任承担、企业治理违法行为处理与责任承担。其主要措施应包括:违约补救与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分析与权利救济、侵权补救与纠纷处理、侵权责任分析与权利救济、企业治理的违法行为补救、整改与处置、企业治理的违法行为责任分析与应对,以及相关合同、涉法文书、文件、档案、材料及其他数据、证据信息的及时分类、备案、归档及其备查、备用,尤其是对其中可能涉诉的证据材料要依法制作、取得和保全。另外,还要对相关事务、事件、事项及其法律问题与风险的处理进行分析、总结、上报与反馈。(4)法律要素、要件的监控。它是指学校在处理上述各项法律事务、事件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有关行为主体、客体、对象、标的、标的物、权利与义务、日期、期限、格式、通知、答复、生效手续、保密、证明等方面的规定,按照合法、合理、规范、有序的操作流程作出有关行为。其具体方式可以是通过流程图、图表等形式对合同事务、侵权事务和企业治理法律事务所涉及的行为的要件、要素进行监控,并对其中的法律风险点及其应对作出提示与处理。(5)专项法律风险的防控。针对教学企业建设所涉及的具有较强专业性与复杂性的知识产权、企业治理的法律事务、问题与风险,学校还应进行独立模块的专项事务与风险管理,并要将其纳入教学企业建设的整体、综合管理。(6)宣传、教育与培训。在此方面,学校应当主要针对教学企业建设工作在合同法与合同管理、侵权责任法与侵权防控、企业法律治理与依法经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领域的意识、思维、知识、工作方式与行为习惯等内容,通过各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或者提供其他条件,帮助、支持和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尤其是具体的建设事务所涉及的负责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遵守并运用有关法律,处理相关事务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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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公司信贷风险与防控措施

摘要: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隶属于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服务,历经近30年的发展,在培育和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的战略历程中得到蓬勃发展。其信贷业务是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信贷风险管控对财务公司合规稳健发展尤为重要。本文旨在对财务公司信贷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应的防控措施与对策,从而有效监督控制信贷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关键词:集团财务公司;信贷风险;风险防控

一、引言

作为金融体系中特殊组成部分——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从1987年诞生起,现已历经近30年,凭借着高效的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促进集团资源优化配置及日臻完善的金融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团资金归集平台、集团资金结算平台、集团资金监控平台、集团金融服务平台”1四项功能,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拓展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壮大自身金融实力,已在金融体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信贷业务是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是财务公司业务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做好信贷风险防控对财务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二、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风险因素分析

(一)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风险的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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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完善廉政风险整治交流

用完善的体制打造坚实的国土堡垒

近年来,昆山经济飞速发展,土地供应量逐年增加,国土部门的压力越来越大,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国土部门如何做到清正廉洁保发展,坚守岗位保红线,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的总结和摸索,我局初步形成了“一二三四”的管理模式,有效杜绝了土地出让等环节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土地市场环境。

一、紧扣“一条主线”,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8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两整治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抓住土地出让这条主线,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按照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面,围绕七个类别、三个风险等级,组织有关部门对以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次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分类,共排查出个人廉政风险1865个,制定防范措施2026条;单位廉政风险399个,制定防范措施411条,制定防控流程图118个。四年来,我们以构建完整的国土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目标,全力推进四个转变,从思想认识、制度约束、整体防范上强化措施,构筑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一是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变。9月我局引入了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在系统内开展了“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活动,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结合自己的岗位及主要职责查找所在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每一个职工都进行认真的分析思考,寻找出可能存在的风险临界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实现“从个人查找到单位查找”的转变。,我局开展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活动得到了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开展了“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我局成为五个联系示范单位之一。

为此,我局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我警示”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在集体查找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廉政守则,遵照执行并接受监督。三是实现“从查找为主向防控为主”的转变。开始,我局围绕“准、全、深”的目标,建立健全了《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廉政风险信息平台实施意见》等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了土地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等31个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岗位责任说明书,初步实现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化。四是实现从风险管理向防控体系转变。今年我们将“全面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项目化管理”等科学方法引入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符合国土资源管理的惩防体系框架,重点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等五大机制。坚持把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廉政防控工程同步推进。

二、实行“两个分离”,构建公开公平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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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铁路工程论文

一、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道德风险

通过了解发现,铁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和其他项目一样,容易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并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有效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正确认识招投标阶段的道德风险是十分必要的。在招投标过程中道德风险最常见,建设主管部门、审计机构、设计单位、中介机构都在参与,很多招标人自身没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而且不熟悉招标流程,而招标公司长期从事招投标工作,对招投标程序及编制招标文件较为熟悉,因此,招标公司的道德风险就会存在。在招标人一方,不管是私人投资项目还是国家投资项目,资格预审环节确定入围投标人,都是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围标的情况在市场上经常见到。所以,在整个招投标阶段,投标人和招标人的道德风险是主要风险。基于道德风险的危害,铁路工程项目应采取具体措施实现对道德风险的防控。首先,应严肃招投标规范,根据招投标的意外因素,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避免围标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严格对投标人的审查,加强对投标人资料的审查和投标身份的核实,从根本上避免招投标不公正现象的发生。比如:对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再次,要在招投标过程中加强对专业招标公司的限制,保证专业招标公司的行为能够满足招投标规范要求,提高招投标的公正和透明度,确保招投标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二、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技术及环境风险

经过对铁路工程项目分析后可知,由于铁路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建设过程复杂,对工程技术要求较高,如果在招投标中所选择的施工单位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将会对铁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产生严重影响,进而产生一定的技术风险。不能要求一定此外,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风险是指招标人,由于信息掌握的不全面,深化设计不到位而产生的风险。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都会对招标的效果和项目的成效产生深渊的影响。除了存在技术风险之外,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对周边环境将会产生一定影响,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并且考虑到铁路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度较大,在具体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投标的因素较多,其中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着政治、经济、通货膨胀及自然灾害等风险。在这些风险面前,要想实现对风险的防控,就要从铁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本身入手,通过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严肃招投标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的招投标工作体系,来达到提高招投标透明度,保证招投标整体效果的目的。因此,要想有效预防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技术及环境风险,就要加深对招投标技术及环境风险的了解,并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保证招投标阶段的技术及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契约风险

考虑到铁路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以及总体投资额较大的特点,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肃招投标流程,制定科学的招投标文件,细化招投标制度,是防范契约风险和提高招投标整体效果的关键措施。为此,应对契约风险的本质有所了解。所谓契约风险,是指铁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在中标之后,没有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并且双方在合同签订程序和合同文本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招投标双方无法通过合同相互约束,最终导致了铁路工程项目建设出现问题。投标人的中标者和招标人要签署合同,包括相关的中标通知、投标书及其福建,合同专用条款,这些文件具有优先解决的规定,合同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因此合同的重要性和风险性不言而喻。由此可见,在铁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明确契约风险,并加深对契约风险的了解,是防控契约风险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在招投标过程中,铁路工程项目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风险识别措施和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对招投标过程中契约风险的防控,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提升招投标的实效性,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对于契约风险的防范,主要应从建立制度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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