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会计中级职称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2007年中级实务教材内容依据新准则编写,变化非常大,现将教材内容所涉及到的科目变化总结如下,以供考生学习参考: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措施,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高级会计人才,进一步规范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职称[2001]2号)精神,结合会计业务工作特点,制定**省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从20**年度起,我省辖区内(**市除外)从事会计或会计相关专业人员按本程序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人应自行对照《**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各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公平、公正地选拔和评价高级会计人才,建立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有效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机制,根据省职称办《**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并征得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特制定**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开发农村和非公经济领域的人才资源,促进我市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地方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地方职称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拓展职称工作服务领域,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积极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营造“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农村和中小民营企业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为我市农村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系列设置
评审对象是农村各类技能人才和在乡镇(街道)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技能型人才。
我市地方职称开展评审的系列暂定为:工程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农业技术的高、中、初级职称。
高级会计师考试是国家对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一项国家级考试。20**年开始,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省定标准的有效成绩。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苏人通[20**]84号)文件精神,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得会计师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