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家居调查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wto之后,国内企业的渠道优势会不会变成渠道劣势?
“得渠道者得天下”。这正是一些业内人士对当今市场下的近乎极端的断言。
迄今为止,在渠道的占有和控制上做得最成功的是国内家电厂商和保健品饮料厂商。它们采取的有效战术同时也是最原始的—人海战术。tcl直属的销售队伍在高峰时近万人;康佳的销售队伍超过5千人,而保健品厂商红桃k把它的广告刷到了每一个乡村的墙上。
类似情况还会持续多久呢?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有关协议条款外国公司将首次可以涉足批发业务。麦肯锡公司的研究表明,中国每年由批发业经手的消费品、包装食品和家居用品总值达420亿美元。
以往那些被规定只能分销自己产品的零售商和物流公司,将可以分销其他公司的产品。进口商也将可以有更大的灵活性来决定进口产品通过怎样的批发渠道在中国市场分销。在中国经营多家工厂的跨国公司的收获可能最大。过去,在中国各地设厂的跨国公司不可以在同一分销网络下进行整合,因为这意味着这家公司将成为一个实际意义上的批发商。现在可以了,这会使他们节约成本,可以更有利地同零售商谈判,还能更好地控制库存。
按照麦肯锡的估计,这些公司最终将发现它们在物流和分销方面的开支将会由现在占全部成本的40%降至10%左右而这是美国和欧洲的标准水平。而且不仅可以节省开支还可以提高服务质量。
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文化艺术博大精深,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是我们炎黄子孙应尽的职责。我们在学习西方先进的设计理念的同时,更要学习如何把中华传统的艺术精髓融入现代装饰设计中。如何把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转化为设计元素运用到我们的设计中,一直是我们作为设计师和从事设计教育工作的教师努力探寻的方向。
1.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文化元素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形式多样,种类繁多。适当了解它们是我们合理运用这些文化元素的基础。(1)动物植物如:龙、凤、麒麟、大熊猫...;名花兰花,梅花,牡丹,荷花,菊花,月季等。(2)传统中医如:中医、中药、《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千金方》等。(3)中国建筑如:亭阁牌坊、园林寺院、钟塔庙宇、亭台楼阁、民宅等。(4)中国戏剧如:京剧、越剧、秦腔、潮剧、昆曲、湘剧、豫剧、木偶戏、脸谱等。(5)还有琴棋诗画,传统节日中国戏剧,中华武术,民间工艺,地域文化,衣冠服饰,传说神话,神妖鬼怪等等不胜枚举。这是千百年来经历过洗礼慢慢沉淀下来的文化艺术精髓。这些传统的文化元素带有明显的装饰性,合理的取舍提炼就能成为现代设计中的点睛之笔。不能不说,这是祖辈留给我们的无尽瑰宝。可惜的是,现代很多的设计”舍近求远”,盲目抄袭欧美的艺术特征,弄巧成拙,既无文化内涵也无美感,如东施效颦一般让人啼笑皆非。走入了为了装饰而装饰的胡同。
2.装饰艺术设计的本意
装饰这个词在西方最早出现于17-18世纪,泛指艺术修饰;在中国最早出现于5-6世纪,指修饰、打扮。指依附于某一主体的绘画或雕塑工艺,使被装饰的主体得到合乎其功利要求的美化。社会发展到多元化的今天,人的情感最终将装饰设计和文化、艺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适应人的情感需要对装饰设计来说是重要的。现代主义注重使用功能,适合目的、用途而淡漠了人的精神需要;崇尚几何形,排斥有机形,而未能协调好人与历史的关系;消除设计上的装饰,实际上是失去了表现人类情感的一个重要形式,它并非出于对人的关怀,而是对机械大生产的关心;反对传统历史式样而忽视了人类文化的连续性;追求形象纯化,风格统一而未能考虑到文化的民族性、差异性,更忽视了人的个性和多样性。现代设计未能很好地关心人,它已经满足不了人们今天的需要了。如今,人们已经放弃了“现代主义”的理论,对“机械风格”,“标准化”,“简单化”越来越反感的人们认识到产品过于注重功能性、物质性,牺牲自然性、非物质性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作为人类,我们不仅应把那些物品用于我们的生活,而且,还应该开始把它们当作我们心灵和感情的投射,愉悦我们,表达我们。让它们吸引并纵容我们的各种感觉,支持和帮助我们的行为。同时,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改变使现代设计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它把理性的设计意图,内心的联想和感觉上的价值柔和在一起,进入了一个有着一切可能性的更广阔的与人交流的领域。强调尊重人文的情感,强调传统艺术元素的有机融入和感情品质,从而换取人们对装饰物品的亲近感和信任感,这才是装饰的本意吧。
3.装饰艺术设计教学中的具体步骤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购房热的兴起,因装修造成的危害已成为当前日益突出的公众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苏州市家庭装修环境污染状况,强化家庭装修环保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州环境检测网从2008年1月份至6月份抽取80户家庭,采集室内空气样品共204个进行检测,《苏州市2008年1-6月家庭装修污染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测采用CD-2A大气采样仪、722S分光光度计、GC112A气相色谱仪等仪器;检测的项目主要是室内空气中对人体伤害比较大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五个项目;采用标准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封闭时间为12小时;本次调查涉及区域有市区、园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五大区域,共涉及气体样本204个,时段为1月份10户、2月份10户、3月份15户、4月份10户、5月份15户、6月份20户。
二、调查结果
(1)对装修污染的五项进行平均值计算
(图略)
尊敬的*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
近年来,市政协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高质量、高标准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又召开常委会,对我市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题协商,这不仅是政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更是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参政议政的有力行动。龚建华市长因到省里开会不能参加今天的会议,所以特委托我来参加。作为协助市长分管服务业工作的同志,我十分感谢市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对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大家对中心城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深层次分析和研究,使我亲身感受到了各位常委、委员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感受到政协不愧为“人才库”和“智囊团”。刚才,学习了《关于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刘迪光副主席的说明和各位常委的发言,我感到这次专题调研活动非常深入,调查报告分析得非常到位,意见建议提得非常具体、切实可行,是借鉴外地好的经验作法与*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各位常委的发言也都是真知灼见、金玉良言,让我深受教育启发,倍受鼓舞鞭策。可以说,调研报告和大家对问题的分析、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既着眼微观又把握宏观,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这对于我们拓宽思路、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此,我受龚建华市长的委托,代表市政府对*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给予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中心城区服务业推进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通报。
自市委、市政府建立中心城区重大产业推进机制,成立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和推进工作组之后,我们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抓手,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发展的第一要务,围绕“出政策、定规划、抓招商、上项目、造氛围”开展工作,中心城区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广泛宣传造氛围
由于我市服务业整体起步比较晚,针对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服务业发展整体认识不够全面、不够到位的现实,我们特别注重舆论先行、宣传引路工作。一是将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政策编印成《加快服务业发展文件汇编》,送发给相关单位和领导;二是在*日报刊发了龚建华市长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激发中心城活力》的专访和《打造未来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的专版;三是在*日报、*电视台策划了一批专题宣传报道;四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打造*服务业新高地》网页专栏,及时我市中心城区服务业的工作动态、领导讲话、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五是在城区不同地段设立了数块大型户外宣传广告;六是编发了37期《服务业发展工作专报》,适时反映服务业发展的新动态、新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对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逐步强化。
一、居委会的发展阶段
居委会从建立至今大致经过四个阶段:
1、初建阶段(1950年-1956年)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城市出现了由群众自己组织起来的名称不一的自治组织。最早以居民委员会命名的是天津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1950年3月)。这一时期各地建立的居民委员会规模大小不一,职能混杂。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出台。1953年6月8日,彭真给中央写了一个报告《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①其后,中央批准了该报告。各地陆续建立了居委会组织,其性质均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便于城市居委会建设的顺利进行,1954年,当时的内务部《关于建设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组织的通知》,居委会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改建,原来的街道妇女组织并入了居委会。同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至此居委会的建设纳入国家组织法规。基本形成国家基层政权-街道办事处与作为社会群众基层自治组织的居委会相衔接的格局。此时,居委会在发展生产,维护治安,优抚救助,动员捐献,收容改造游民、妓女,移风易俗、扫盲等方面做了细致基础的工作。
2、受挫时期(1957年-1966年)
首先,中,将城市街道办事处与城市居民委员会合并在一起,称为“”。这样,居委会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不仅改变,实际上其法律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此状况延续到1962年。其次,居委会在当时的政治大气候下,也抓起了阶级斗争。再次,有的将居委会下设的调解委员会变成调处委员会,有的将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合并为治安调处委员会,其主要职能也由调解一般的民间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变为主要约束处理和改造“不良分子”。这实际上使居委会成为带有政权性质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