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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意见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监管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监管意见

加强采购监管意见

为完善招标采购监管机制,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构建“科学、高效、廉洁、统一”的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我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系

(一)成立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招标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置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等重大交易事项。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的核准、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及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结算的审计监督。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招标采购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区采购中心负责具体招标采购交易事务。

(二)加强区本级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统一管理。本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不含村级投资概算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政府招标采购等招标采购交易业务,全部纳入区财政局统一监督管理。

二、依法将各类招标采购业务全部纳入统一市场规范交易

(三)下列使用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其他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必须进入区采购中心交易,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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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分级监管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城区开发区下放管理权限的决定》(委发〔〕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市、区市政设施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管护,提高设施完好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率,不断提高城市的承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区分级管理原则,切实做好管理权限下放后的管理工作;坚持责权统一原则,下放管理权限的同时,管理职能和管理责任一并下放;坚持重心下移和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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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管意见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源头污染控制,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查违法行为,防止污染反弹

1、坚决巩固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以焦化行业清理整顿为重点,对土焦和改良焦遵照“发现一个,坚决取缔一个”的原则,严处,坚决遏制土小企业的死灰复燃。

2、各乡镇和环保、电力、土地、公安等部门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做到守土有责,部门联动,综合施措,依法打击。对于县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土小企业,各职能部门必须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要吊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要实施断电、经贸、公安等部门要协力配合。全县煤矿一律不准向土焦企业供提供原煤,洗煤企业不准供精煤,对现有的洗煤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经环保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工商、环保部门牵头、交警、运营部门积极配合,对向土焦企业供精煤的运输车辆严肃查处。环保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土焦排污费,按每吨200元征收,逾期不缴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化项目管理,防止新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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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监管意见

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队伍,明确职能,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办事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负责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尽快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街道、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重点加大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在蔬菜瓜果产区严禁销售、使用甲拌磷、氧化乐果等国家限用农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频次和抽检数量,打击制假“黑窝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杜绝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三)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要坚持农业标准制定与实施相衔接、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原则,按照郭店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建立起现代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要推行“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强制认证,努力扩大“三品”认证覆盖面,积极推行“农超对接”行动,促进认证“三品”顺利进入市场。(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以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建立街道检测站、村两级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不合格产品报告及质量可追溯等制度,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结果要向社会公示,逐步做到检验检测程序化、生产经营管理档案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监管工作规范化。(五)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要进一步探索工商、农委、安检办等部门参与的农贸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进货查验,严把农产品进货关。对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准予销售。对未经认证且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禁止上市销售,有重点、分步骤、积极稳妥地依法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各项体系建设,搞好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尽快形成办事处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格局。(二)健全工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实行领导职务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具体抓,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出着及时有力。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在按预案规定程序上报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蔓延,积极补救挽回。(三)依法落实责任。农产品种植户、生产加工企业对其生产、出手的产品负直接责任,要依法使用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不得违法添加禁用和有毒有害物质,保证生产、出售的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购销台帐、进货查验、自查自检、质量追溯等制度,确保所经营农产品来源清楚、质量安全。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加大投入力度。街道办事处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农业执法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执法检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明白纸、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培训,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骨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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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监管意见

配强领导力量

在局领导职数不够的情况下,明确局党组副书记同志负责非煤矿山,管辖非煤矿山所在地永合会监察中队和西阳城监察中队。永合会、西阳城两个中队队长要亲自抓,一线督导、管理、安排,处理各种问题。

配足驻矿人员

针对原驻矿人员的监管不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原驻矿人员给予停止工作一年的处理决定。重新从全局抽调九名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同志,从元月十九号晚上岗,一月一排值班表,并把值班表公布张贴在金鑫石墨矿、光大石墨矿醒目处,供县两办督查室、县纪委监督。

月考核落实待遇

以月为单位对驻矿人员考核,只要驻矿人员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驻矿监督规定,不出现偷开私采的,一律给予双工资、每天每人十元生活费的奖励,及时兑现、不折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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