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建设规划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低碳旅游发展现状
为了配合低碳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旅游产业的结构调整,使旅游产业的发展能够与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相符合,在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由于旅游业本身属于服务行业,需要的资源较少,因此低碳旅游模式成为了旅游业未来发展中的重点。笔者以某地区低碳旅游发展的情况为例进行分析。某地区过去采取的是传统的旅游模式,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中,一味的重视旅游景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旅游资源的开发,造成了许多重要旅游资源的损失和浪费,在旅游景区周边建设了大量的旅店和餐馆,修建了过多的旅游设施,破坏了该地旅游景区的生态平衡。因此该地区应当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转变传统的旅游模式,大力发展低碳旅游,使用节能环保能源和生态能源,在景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降低旅游景区中的碳排放量。低碳旅游通过运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倡导低碳的旅游消费方式,实现了旅游与环保的有机结合,在大力推广低碳旅游过程中,应当将低碳旅游中的设施建设、旅游环境建设等方面都进行适当的调整,构建出低碳旅游吸引物,激发旅行者进行低碳旅游的兴趣,完善低碳节能的旅游服务,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降低旅游经营的成本和风险,使企业获得最大的低碳旅游经济效益。
二、发展低碳旅游的意义
据荷兰环境评估机构和欧洲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报告指出在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中碳排量以每年3%到4%的速度增长,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这一速度明显放缓,2014年中国的碳排放量仅增加了0.9%,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降低全球碳排放量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大力发展低碳旅游,符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减少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增加旅游、社会、环境的多重效益,促使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发展低碳旅游理念,能够加强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降低发展旅游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依托于旅游的饭店、旅游的景区、旅游的商贸公司等相关资源的发展,带动地方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系统化的低碳发展体系,实现我国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低碳旅游景区建设规划设计
(一)低碳旅游景区建设原则
摘要: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公共空间逐渐被压缩,“口袋公园”作为现代城市“量身定做”的开放空间,以其灵活、微小、方便可达等特点著称,是缓解这一矛盾的权宜之计,也成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的“特效药”,因此,加强城市“口袋公园”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口袋公园”不同于一般综合性公园,其面积小、分布广,既有功能上的要求,又具有观赏性,它的建成将为附近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这就要求在现有城市绿化基础上进行调研、位置选取,因地制宜规划出更为适用可行的设计方案。
关键词:口袋公园;建设;规划设计
“口袋公园”作为小型公共绿地,会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沧州市最近几年绿化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其土壤盐碱度高、自然条件较差、人均公园绿地不足,因而沧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发展,2020年提出了大力建设“口袋公园”的要求。
1沧州市建设“口袋公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必要性
沧州市在城市化进程发展建设中,公共空间逐渐被压缩,尤其是老城区,现有的公共绿地已经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口袋公园建设可以恢复老城区活力。“口袋公园”又称“袖珍公园”,一般指规模较小的绿色城市开敞空间,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可有效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是方便就近居民日常活动的公共活动空间。在完善城市功能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选址灵活、面积可大可小、布局形式多样化[1],无论是在老城区,还是新城区均可实现。因此,“口袋公园”建设有利于城市公共空间发展,不仅能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和身心愉悦感,也能改善城市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规划编制的管理,规范城镇规划编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镇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应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各项城市配套设施的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应贯穿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
整合资源精心规划全力建设人居和谐、彰显特色的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创造性地贯彻省委关于创建文明村镇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解决我市“三农”问题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对改善农村面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展现人居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县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科学规划是最先进的生产力,搞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是落实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村建设活动启动以来,我县建设规划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做到精心规划,全力指导和推动全县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在测绘、规划编制上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全县首批33个重点村的现状图、平面规划图、轴测图编制和十套小康楼、四套生态公厕施工图设计,测绘数字化地形图34个。此外,还完成了石院村委会办公楼及社区活动中心、江口移民新村A、B户型、湖江高坑小学、夏府村委会等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其余村镇的测绘、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员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部分结束,正进入面试阶段,近期将择优入用,充实到各村镇规划建设所。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面对当前我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品位不高的问题,建设规划部门按照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统一认识、确定思路、创优创特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方法,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委):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7号),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现就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如下意见,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各地要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的区位布局,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自*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下同)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各地应根据当地住房调查的实际状况以及土地、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分析住房需求,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当地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的套型结构比例。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住房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为主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当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