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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历史理论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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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历史理论

建筑园林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研究

摘要:在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方面,对文化脉络的保护和尊重能够形成解决建筑理论趋同问题的良好对策。以叙事建构的视角保护、更新建筑园林遗产,就是让遗产成为激发回忆与保留传统的文化空间,成为连接建筑园林遗产与当代观众的文化桥梁。在保护与更新建筑园林遗产的过程中,形成对历史文化的叙事性建构,既是对遗产的合理保护,又是更新遗产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遗产保护;遗产更新;叙事建构;传统文化

作为建筑园林设计中重要的议题,历史遗产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日益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方向。随着对这些文化遗产保护的不断推进与深入,人们在关注中国传统建筑、园林等文化遗存方面的研究对象时,刻意回避了一些较为重要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如在研究中未涉及对具体艺术形式(具象形式)传达出的叙事建构的当解。同时,人们也竭力回避了建筑园林景观产生过程中事件的发生带来的影响问题。当在历史建筑遗存的研究中频繁使用诸如“空间”“结构”“形式”等概念时,趋同化的现代建筑概念带来的往往是千篇一律的对功能形式的探讨,却忽视了隐藏在历史进程之中的关联,而对这种文化脉络的保护和尊重能够形成解决建筑理论趋同问题的良好对策。历史遗产建筑的保护和更新已经成为中外研究者都十分重视的研究内容,文章运用叙事建构的研究方法,针对纷繁复杂的历史建筑遗存的描述与解释,评价、归纳并总结历史上重要园林与建筑的多元价值观、保护更新策略,以期为当前建筑园林遗产的保护和更新提供有益参考[1]。文章从分析建筑园林和现存的建筑形式语言入手,以建立叙事性环境系统的实践发展为手段,探讨通过合理的机制建构基于地域文化特色的、具有整体文化特征的文化遗产动态保护机制;同时,在研究中结合实例展开分析,既梳理地域文化中建筑园林发展变化的历史,又寻求建筑形式、空间秩序和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最终通过对分析典型案例形态,总结出叙事空间中的多种叙事策略框架,以为文化遗产形式语言的发展不偏离地域文化,并以传统地域文化为设计根基提供理论与现实保护的依据。

一、叙事建构和建筑园林遗产的提出、共识

人的叙事行为,即对故事的讲述,通常是按次序组织一系列的事件,形成前后连贯、具有某种特殊意义的事件序列。叙事建构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以时间为引导,以故事性的起承转合表现过去、现在与将来;另一方面是关于空间的组合,用维系事件的不同空间组合予以铺陈。“作为一种基本的思维交流方式,和语言一样通过挑选、串联与并置一系列的事件,形成易于理解的序列,建构一个有着首尾关联和时间概念的故事。叙事对历史意识的传承与文化继承发展的可接受度关系密切,传统文化中的山水观照,看似本身没有情节,但以事件和过程构建时间,依次将山水景观纳入故事的结构并将之串联,以形成使人易于接受的排列;或者说在建立一个前后相应的故事结构后,叙事就成了一种时空上的概念。”[2]叙事建构引入的主题、目的、统一的组合,可以更加清晰地描述建筑园林遗产。这既是人与人、人与建筑沟通的方式,又是面对不同的建筑类型、园林形态都暗含的不同叙事策略。在保护与更新建筑园林的过程中,有选择性地讲述时间,以建构自己的身份,辩证地分析和提炼,往往可以提供更加鲜活、具体、被建筑表象忽视甚至曲解的历史。利用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可以把建筑园林环境纳入一套系统,以现代视角加以把握和解释,把建筑遗产视为一种主要通过物质载体、空间情节、场景内容等传递各种必要信息的承载物,把遗产本身作为历史叙述的主体。虽然这种叙事不能像章回小说和戏剧那样直接表达,但能够使用一种通过具体环境语境形成的并综合了诸多方面的潜在描述。因此,古典园林建筑艺术的遗产价值就能借助叙事建构加以强化,并增强文化遗产的可再生性。这种促进遗产的自我表达,即所谓的“叙事建构”。其将蕴含在传统园林建筑中的人文价值通过故事的讲述加以呈现,将观赏者的历史认同和文化归属,以人文现象、历史想象等更深层次的感受加以强化,从而使建筑文化在保护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在叙事建构下,人们在建筑园林遗产保护与更新的实践方面逐渐形成共识,《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指南》中有关建筑文化遗产的指导文件也强调了叙事建构的作用:每个世界遗产地都有重要的故事表明历史,历史建筑遗存被建造、被破坏,曾经的生活,曾经发生过的活动和事件,遗址以前的用途和关于这些著名珍宝的传说[3]。叙事建构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叙事环境系统研究范式的建立,探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并基于叙事认知和空间认知,通过多学科交叉、量化研究和形态分析,探索古典园林与建筑艺术遗产空间形态的规律、特征和内涵[4];同时,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强调对地域文化和形态的科学分析,开拓研究新视角,并与城市设计相结合,以提供一种新的设计方法和发展策略[5]。

二、叙事建构下利用遗产保护与更新延续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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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营造技术及源流研究

1作为学科基础的营造技术研究

营造技术研究是中国建筑史学的基础和古建筑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梁思成、刘敦桢等前辈学者,即致力于古建筑的营造研究,通过对古建筑的调查、勘测、比较和文献、法式研究,建立起古建筑营造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体系及演变规律。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建筑营造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北方中原地域和官式为代表的建筑体系,结合官方历史文献如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等进行研究。这是中国建筑史学起步阶段的必然,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知识体系,为推动古建筑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对民间和地方建筑表现出的文化丰富性、地域特征的关注和研究被逐步提上日程。显然,只有在地方性古建筑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开展地方性建筑文化、哲理、艺术等上层理论的研究工作,也会补充完善建筑史的系统研究。地方性的建筑营造技术随着社会对传统文化的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兴起,而在全国各地更广泛和深入的展开。以中国南方为主题的地方性建筑研究在21世纪前后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成为建筑史学发展的一个方面。虽然这方面的研究并不都以“营造”为题,但对地方性营造技术、工艺等的关注,实际上呈现了建筑历史和历史建筑研究的不同侧面。

作为典型地域的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研究岭南地处东亚大陆最南端,属亚热带气候,背靠五岭,面朝大海,空间相对独立。中原汉人南下之前为古越人之地,历来远离中国古代大一统的中央政权中心,历代商贸发达,文化交流活跃。历史上土著越人、不同时期南下的汉人、海外贸易商人等众多族群,共同形成了渔猎文明、稻作文明、商贸文明等多元共存、特色鲜明的岭南地域文化。“岭南地区”作为文化地理学的概念,指以五岭以南包括广东、广西东南部、福建西南部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区,广义的岭南还包括海南岛。其中前三者在文化地理上超出了岭南空间地域,延伸至华南地区闽赣桂三省。岭南主要的文化地理分区是广府地区、客家地区、潮汕地区和雷琼半岛地区,其建筑在近10年中得到较多的关注和研究。岭南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和历史文化边缘区位,在此背景下,岭南古建筑成为岭南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一直在中国古代建筑文化分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建筑领域也自然形成了地域特征明显的岭南建筑文化区。岭南建筑文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仅广东省境内就包括广州、佛山、潮州、中山4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古建筑在本地区有大量保存,它们是岭南古建筑研究的基本对象。进一步联系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有计划推进完善“岭南”——“华南”——“亚热带”的区域的历史建筑研究。因此,虽然“营造技术”研究本身是岭南历史建筑的一个局部,但通过它来展开并逐步完善和确立“岭南”建筑谱系,比较“江南”,建构“华南”,开拓“亚热带”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环节。具体展开来说,其一,可以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乃至东亚建筑的历史与发展进行深化、完善和补充,在空间上阐释南方地区或亚热带地区以木构为主的建筑技术的体现形式与内涵;在时间上可追溯中原建筑沉淀于此的古制,以及各历史阶段的建筑文化的交融,作为历史信息和演化的相互佐证,籍此可以深化中国建筑史中的区域研究与体系研究。其二,在中国古代建筑之多元、广阔、多样的背景下,在时间空间上构建岭南建筑的特点,有益于本地域现代建筑的发展借鉴。其三,对岭南建筑传统保存的系统性,完整性的研究,包括有形的建筑、无形的技艺及其它营造传统文化的系统研究,对于保护岭南文化,保护岭南建筑文化遗产,以及传承岭南文化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研究创新方法取向(1)以大木营造技术为中心整合相关营造技术体系:“营造技术”的概念并非指“大木作”、“小木作”等单一、二种技术,而是贯穿营造活动全过程的相关技术与理论,从选址、规划、设计到材料的加工应用,结构形式选择、节点处理手法等等。以往的营造技术研究大多是比较单一的如大木作、砖作、瓦作等的分项独立研究,缺乏对建筑营造技术的整体及系统考量,对此,本项目以将以大木作营造技术为主导,整合样式谱系、各作营造技术配合结点、材料工艺、文献研究和工匠法则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建构地域性营造技术的建筑基础理论。(2)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的营造技术源流与交融:文化区内的研究会忽略了文化区之间的历史文化关联性和地域的共性,岭南地区历史上形成了以四大民系为基础的文化圈,每个文化圈都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建筑体系和营造技术,但文化圈相邻地区则在文化上和建筑营造方面则相互借鉴。研究以“民系”文化圈为基础,一方面将民系中民间和官式建筑营造技术结合起来,同时关注研究各民系文化圈之间的营造技术的交流融合,重视营造技术的源流发展,以归纳总结地域性建筑的样式和技术特征。(3)重视与开拓地方建筑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由于地方建筑的历史文化的原因,缺乏系统的文献资料,有经验的老工匠日益减少,后继乏人,地方建筑术语模糊不清等诸种原因,都对地方建筑的系统规范研究带来莫大困难。所以对其进行基础理论和规范研究将是很突出的问题,比如对地方建筑法式特征元素研究与规范方法的研究;对地方建筑断代依据与方法研究,以及对地方建筑术语规范化的研究等等。这将会对地方建筑的研究取得规范和方法上的意义,使本研究具有普遍的学术价值。(4)加强研究的科学性:注重岭南古建筑营造技术的科学性研究,一方面重视设计法则、法式特征研究,包括建筑设计与尺度之法则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包括结构力学特点、材料力学性能等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试图将两者关联起来思考问题。在应用层面上,岭南地区由于毗邻港澳,经济特区范围大、设定早,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首先,大量历史建筑面临拆迁和改造,开展保护工作的紧迫性相当突出,本项目的研究有助于准确有效的开展调查评估和修缮工作;其次,新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在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方面严重缺失,该项研究对认识地域建筑特色,承传地域文化也具有重要价值。再次,东南亚的一些地区(例如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岭南地区传统建筑文化影响,使得本项目具有应用于国际研究的潜力。

2本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

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发展动向,大致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1)关于岭南建筑技术、类型、区域的研究;(2)关于南方地域性建筑及工艺技术的研究;(3)关于设计手法与理论的研究;(4)关于地域建筑技术源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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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环境整治

一部分国家环境整治实践

1美国的经济政策与城市环境设计的兴起。美国从战后到70年代期间经济高速发展,普遍进行城市更新,1949年制定了《国家住宅法》,扶植贫穷地区,重建道路和市政设施,由于改造的规模较大,造成原有居住社区荒废,城市中心区开始衰落。从70年代开始,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地方政府在提高环境质量中的作用变得重要起来,城市开发重点由郊区转向城市中心区,城市环境设计和城市设计被明确提出并得到迅速发展。许多城市提出环境质量和特色问题,通过公共空间系统建设、滨水区开发、城市历史保护和步行区化等一些公共项目建设,提高了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结合历史性建筑保护和利用开发旅游资源,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

2英国经济发展与内城整治实践。由于战后经济的飞速发展,英国的城市规划偏重于新城建设,造成英国20世纪50~60年代许多旧城的逐渐衰落。随着70年代经济“滞胀”局面的出现,英国对运行机制进行了较大调节,采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在旧城中心区发展办公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增长。在城市建设上从强调数量与速度的新城扩张建设,转向注重内涵、强调环境质量的整修维护,规划的主要内容由新城建设转向内城改造。

3联邦德国的小规模环境整治政策与实践。德国的城市建设经过50年代的重建,6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主导地位,城市规划注重城市发展的技术化,集约的土地规划以提高建筑容积率、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和美化视觉环境为导向。70年代由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衰退,产业结构发生变革,第三产业比例加大,城市规划政策从大面积推平头式的旧区改造转为针对具体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小步骤、谨慎的环境整治措施越来越受到重视。到70年代中期,维护和整修历史性街区、古旧建筑物受到重视,建设重点转向内城的复兴和居住区的改善,通过环境整治完善城市空间环境,保留自然形成的城市结构,强化“土地混合使用区”的概念,使市中心重新充满活力。

4法国的内城修复计划。法国在二战后也开始大规模的城市再开发运动和新城政策,从1958年起实施城区中老旧住房的更新和城镇结构的现代化,建设与传统城区形态相异的高层建筑群小区,造成与历史形态的不协调、住宅功能衰退和房价暴涨等问题。60年代末至70年代,随着经济和就业人口的变化,第三产业比重增加和制造业人口减少,历史保护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受到重视,法国的历史环境保护政策开始实施,与以往彻底更新市区的改造计划不同,在修复建筑物与改善它们周围环境的同时,使现存的城市结构保持不变。

5日本的城市创造运动和小规模整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造成了许多城市问题。70年代受席卷世界的石油危机影响,政府修改了《城市规划法》,控制城市开发规模,制止城市盲目地向农村延伸。通过城市中心区规划、绿化、水、城市历史保护区、步行空间等途径寻找契机,实现城市公共空间环境整治。70年代以来,以横滨为首的许多城市制定了关于景观形成与历史环境保护政策,进行城市公共散步道、城市广场、步行商业街等环境整治,如横滨的《地区建设协定》和《市区环境设计制度》,成为推动环境整治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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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权模型的古建筑价值评价

从客观上来讲,古建筑与一般建筑不同,其价值具有独特性,亦即是说,当某一古建筑在某一方面的价值特别突出时,即便其他方面价值较低也不会明显弱化该古建筑的综合价值。从这一角度考虑,在对古建筑价值进行综合评价时,对于价值突出的因素,其影响力或权重应增加,而价值差的因素的权重应相应降低,否则较好的因素及较差的因素会因“中和”作用而使古建筑价值得不到客观评价。以往相关研究采用常权评价模型,使各因素的权重保持不变,这与以上古建筑价值的特殊性不符,不能有效反映评价对象特别突出的价值的激励作用,在评价中也不能灵活调整各价值因素的权重系数,而在20世纪80年代由我国学者汪培庄[10]提出的变权理论可以弥补这一不足。鉴于此,本文在分析传统常权评价模型不足及变权模型优越性的基础上,引入变权理论对传统评价模型与方法进行改进,确保评价结果更符合专家决策行为及客观实际,并以苏州市控保建筑为例进行研究,以求为其综合价值评价及保护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论与决策支持。

1古建筑价值评价模型分析

1.1传统常权模型评述

常权模型较为简单,同时考虑了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使综合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能综合反映各指标的影响。因而,常权模型广泛应用于许多评价工作中。然而,对于古建筑价值评价而言,该类模型会导致评价不合理,其原因在于当某一古建筑某一方面的价值特别高时,其综合价值就应较高,此时该方面因素得分对该古建筑综合价值影响较高,因而古建筑的各种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程度会随着评价对象的不同发生变化,特别突出因素的综合价值效应较优,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激励,而常权模型无法有效体现其动态变化。例如,对古建筑甲、乙价值进行评价,设定这两处古建筑的综合价值受到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的影响,经测算,古建筑甲的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得分分别为95和50,古建筑乙的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分别为75和75。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专家论证结果,一致认为古建筑甲的综合价值高于古建筑乙。其依据是:虽然古建筑甲的建筑保存状况较差,不具有建筑代表性(有形价值为50分),但作为名人故居(无形价值95分),它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体现出特定的文化载体;相对而言古建筑乙的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没有显著特点。采用常权模型进行评价,一般可分为等量权重和不等量权重两种,如按等量权重(即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权重分别为0.5)进行评价,则古建筑甲和乙的综合分值分别为72.5和75,此时与专家结论不一致;如按不等量权重(即有形价值与无形价值权重不等),如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权重分别为0.7和0.3,那么古建筑甲和乙的综合分值分别为81.5和75,虽然这一评价结果与专家结论一致,但如有形价值权重大于无形价值权重,那么古建筑甲的综合分值将低于古建筑乙的综合分值,因而不等量权重也仅能合理评价部分古建筑价值。综上,传统的常权评价方法不能反映决策者对于组态①的偏好要求,可能“中和”某些“瓶颈”因素而导致评价结果的不合理性[10-11]。因而,常权综合评价模型不能有效解决古建筑综合价值评价的问题,而变权理论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思路。

1.2变权理论及优越性

1.2.1变权理论变权的思想最早由汪培庄教授提出,李洪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变权综合决策模型[10-13]。变权是指标权重因评价时间或评价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即在不同条件下随指标状态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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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改造更新阐述

1964年5月,第一个具有国际性意义的宪章——《威尼斯宪章》由文物保护专家和建筑师等共同提出。宪章对历史建筑进行了定义并设定了新的标准,认为历史古迹是以能见的某种文明或历史事件的城乡历史环境。直至现在该宪章仍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处理国际文化遗产事务的准则。1976年颁发的《内罗毕建议》,在《威尼斯宪章》对历史遗产的认识基础上将保护范围发展到“历史地段”,保护内容包括史前遗迹、历史城镇、老村庄遗迹相似的古迹群等。其后的1987年美国编制的《华盛顿宪章》将保护范围扩大至“历史城镇”,明确提出保护历史建筑、街区及城镇的原则、目标和方法,并提出对于历史建筑等考虑保护与部分牺牲的态度。

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于历史建筑的理论研究开始关注到历史建筑保护如何适应城市发展的层面。1999年,澳大利亚编制了《巴拉宪章》,依据本国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提出“改造性再利用”的概念,强调对于历史建筑的改造应该注入“相容”的功能。这一概念得到了国际上的普遍认可。2003年国际颁发的《有关产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对产业遗产的概念、价值、保护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产业类历史建筑的改造更新提供了评价依据和标准。

一、产业类建筑改造的实践发展

随着历史保护思想、人文主义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产业遗存得到了更好更多的保护,产业类历史建筑的改造与更新也达到了全新的阶段。设计师们利用创新的设计手罚,赋予了历史建筑新的生命。产业类历史建筑不再是文明衰落的象征,而成为了城市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城市形象的多样化增添了一抹独特的魅力。从全球范围来看,欧洲和北美产业类历史建筑遗产与地段保护工作比较成熟,有十多处工业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综合体改造模式。1965年,美国的设计师劳伦斯•哈普林(LawrenceHalprin)在旧金山的吉拉德里广场(GhirardelliSquare)将一个巧克力工厂改造成为一个集娱乐、居住、餐饮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购物广场。这是第一个产业建筑商业性再利用的成功案例,运用了建筑再循环理论。该项目在改造之初就本着对原有产业建筑充分尊重的原则,并镶嵌一些现代设计元素,使得人们在享受娱乐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建筑带来的历史底蕴。很快,吉拉德里广场作为商业性改造的成功典范,在美国开始被大规模地效仿,比如波士顿昆西市场(QuincyMarket)改造,将码头仓库区改建为商业综合体,又如著名的旧金山渔人码头,将军工厂改建为展览中心。这种改建模式甚至影响到世界的其它区域,比如澳洲的岩石区也是直接套用这种改造模式。

“阁楼”(LOFT)模式。这种模式最早是美国自发式地探讨产业类历史建筑改造与更新,苏荷(SOHO)区的改造是一个典型案例。20世纪六七十年代,纽约作为世界的艺术中心,许多艺术家租用了租金低廉的苏荷(SOHO)区的旧产业建筑,他们运用全新的设计思想和技术将它们改造成适合自己工作和居住的多功能空间。阁楼(LOFT)公寓充分利用旧产业建筑的大柱网大开间进行灵活多样的围合式分割布局,充分发挥产业建筑的高荷载承受能力。新肯考迪亚码头的改造是历史建筑改造为公寓楼的成功范例。综合区域模式改造。鲁尔工业区的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是将旧产业园改建为景观园区非常成功的例子。景观设计师彼得•拉茨历时4年将一个废弃颓败的旧工厂改造成一个综合休闲公园。鲁尔工业区中还有许多将单体建筑、厂区群体建筑及设施以及区域等不同尺度层面的改造模式,例如将历史建筑改建为博物馆、展览馆的模式,还有将产业建筑中的大空间改造成多功能综合活动中心的模式、将很多建筑设施上设置餐饮空间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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