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教师职称评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教师述职报告
怀揣着学生时代的热情,1995年8月我来到了梦想中的舞台——机关二幼。在这里,我用辛勤的汗水,真挚的爱心浇灌着一株株的幼苗,陪伴着一届又一届孩子们的成长,度过了青春岁月中的九年。
这九年的历练,让我从一个稚嫩的“老师姐姐”变成一位“老师妈妈”。这九年的工作经历,让我逐渐的走向成熟。
一、政治思想方面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并通过听广播、看电视、看报纸等多种形式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国内外的时世政治。与时俱进,忠诚党的事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认真做到热爱幼儿,勤奋工作,乐于奉献,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工作表现,教育教学方面
摘要:高校教师享有法定的辞职权,高校不得以任何协议的方式予以排除。高校以基于职称评定所签服务期内辞职必须经其批准的约定,属于霸王协议,没有法律和人事政策的依据,侵犯了教师的人身自由权、择业权以及潜在的财产权。故而,对于凡是涉裁、涉诉聘用协议中有规定高校教师辞职必须经学校批准的霸王约定,司法中理应摒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第十七条但书的适用,依法保护教师辞职权,作出高校履行转移教师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正确裁决。
关键词:高校;教师;人事档案
近些年来,高校因职称评审所签订服务期内不准教师辞职流动的人事争议纠纷愈演愈烈、日益剧增,不仅影响了高校自身的教学、科研工作,而且也严重侵犯了教师法定辞职权。仅以中国中部安徽省高校为例,自2015年至今的五年时间里,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就有14例因职称评审而扣押辞职教师档案的人事争议诉讼。①基于此,对高校扣押高级职称教师人事档案进行法理解读,希冀为高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法院在正确化解此类人事争议时提供法理支撑。
一、高校教师享有法定辞职权,法律赋予教师具有单方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权利
高校教师和高校之间属于人事聘用合同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高校教师的辞职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意义上的绝对权。在人事聘用合同的基本法理中,辞职权是择业权的前置性权利,高校因教师职称评定所签订的聘用协议中有关“服务期”的约定,仅仅属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只有辞职才是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自由劳动的权利,我国劳动法也赋予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平等就业的权利。我国自1998年生效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就业政策公约》规定公民有选择公正和满意的工作条件以及得到法律保护而免遭强制劳动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可以通过积极的追求来实现。所以,高校教师的法定辞职权不应受到聘用合同中教师辞职必须经高校批准的霸王协议的限制。2003年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中规定高校受聘人员单方解除合同的等待期为六个月。至2014年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则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尽到法定通知义务,而无需经学校批准就可以单方解除人事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但书部分虽有“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但我们认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正确法意是指聘用合同双方对辞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的合意约定,而不是约定教师的辞职必须经高校批准。若是将但书误解成教师辞职必须经高校批准,则这样的约定实际上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必然成为霸王协议;高校人事改革将又倒回到计划经济时代,难以实现高校由身份管理向合同管理、由行政用人向合同用人的人事改革政策目标。
二、我国相关人事法律规定高校与教师签订聘用
一、保定市高职高专院校师德建设与评价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教师引进环节忽视了对师德内容的考核
高职高专院校,多是由几所中专合并升格而成。在成立之初,面临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师资严重缺乏的矛盾。为解燃眉之急,许多高职高专院校没有严把人才引进关,致使大批没有经过正规专业师范教育培训的社会人员加入了教师队伍,直接走上了讲台。虽然近些年高职高专院校在人才引进时比较注重教师学历、学位、职称、工作技能等内容的考核,但却又忽视了对引进教师思想品德的考核,导致师德不合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把一些不良言论带入课堂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师德考评和职称评定的评价标准存在错误导向
当前,许多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倾向于在搞科研上花大精力下大功夫,而相应地怠慢教学,只做到了知识的传播,而轻视了对学生灵魂的塑造。其原因主要在于关系到教师自身利益的师德及职称评定的评价标准中,教学成果所占比重较小,而科研项目所占比重较大。
二、保定市高职高专院校师德建设与评价
虽然我国的高职教育工作起步较晚,但是依旧阻挡不住其迅猛的发展势头。作为我国教育事业中极为重要的一大组成部分,在经过十几年时间的发展之后,大量的中职、高职院校建设起来,其招生规模也在逐渐增大,办学特点初步形成,为社会中各领域的发展培养出了大量的实用优秀人才。为了更好的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强对高职教育师资培训的关注极为重要。
1.高职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开展重要意义
1.1高职教育师资团队学历水平偏低
纵观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学历层次,其中达到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数量在专任教师中所占比例不超过50%,有一些普通高职院校的教师团队,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还要低于50%。在我国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中,“优秀”等级要求:青年教师中研究生或者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需达到35%,而就我国高职教育师资团队整体学历水平而言,尚未完全达成此目标。
1.2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且缺乏实践经验
虽然由于我国及整个社会对于高职院校双师教师的重视度在逐步增强,高职院校中的“双师型”教师数量及所占比例均得到了明显增加,但是依旧无法满足日常教学的需求。相关要求规定,高职院校中的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需达到80%,而达到“优秀”等级的双师教师比例则需达到70%。但是实际上,我国高职院校中,双师型及优秀双师教师的比例均未达到相关标准。而且这些双师教师自身还缺乏充实的实践经验,对于师资团队整体素质水平的提升而言较为不利。
一、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受到市场经济和行业环境的影响,尤其是自从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滑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职业兴趣降低。从事拥有职业兴趣的工作会增加个人的职业稳健性、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高校的部分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等多年都没有变化,重复的工作使得一部分教师对这样的工作失去兴趣和激情。根据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和新浪教育频道联合开展的“2005中国教师职业压力和心理健康调查”的统计,近30%的被调查教师存在严重的工作倦怠,近90%的被调查教师存在着一定的工作倦怠,而超过60%的被调查教师对工作表示不满意。职业兴趣的降低削弱了教师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影响到教师的职业道德的提升。起不到表率作用。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知识的传授上,更重要的是通过教师的行为对学生起到一种表率作用,从而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要求教师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然而,高校有的教师在科研教学中不求真务实的行为,如高校教师杜撰实验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来应付科研任务的报道,现实生活中有些教师言行不一,在学生面前冠冕堂皇、大讲特讲如何做人做事,而做的却是另外一套不道德行为,损害了老师的形象,表率作用就显得苍白无力。爱岗敬业精神欠缺。现在,由于各高校对教师有教学和科研的考核任务,学校要求较高,大多数高校老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授课任务重,科研压力大,许多教师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放到学历提升、科研申报、职称评定和娱乐享受等私事上,从而导致爱岗敬业意识淡薄,缺乏爱岗敬业精神。拉拢学生。教师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年终考核,一般以学院或系部为单位,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以学生打分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或重要指标。年终考核结果对教师的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年终奖金的发放和职称评定都与此挂钩。这就导致有的教师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拉拢学生,出现教师不想管学生、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对学生的考勤、课堂学习、作业不管不问,甚至考试都放水。这极大地降低了教师的威信,削弱了教师形象,也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
二、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对策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出现了错综复杂的问题,逐渐影响到教师集体形象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已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健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制度。健全师德制度既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身的内容,也包括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制度。高校应该把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通过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现出来,科学地监督约束,有利于提升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为高校教师养成良好职业道德提供制度保障。另外,要改革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其中,学生打分的操作方式和所占比例应该更科学,应该避免教师迎合学生及其类似弊端的产生。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高校教师是培养高级人才的人,教师只有自己学得好,才能教得好。学习不仅指书本上理论知识的学习,还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教师要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学习“三个代表”的理论,要学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论。这些理论知识都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学习的重要内容。教师应通过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为教育事业献身的责任感,经常自我反省,自觉地遵守各种行为规范,经常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教师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律。除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靠外在规范强制约束、提升教师道德修养的同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更多地要靠自觉,教师是师德建设的主体。师德作为教师的行为规范,主要是通过教师内心的信念起作用,要依靠教师在师德修养过程中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觉悟。因此,教师道德行为的规范离不开教师这个主体的自觉。主要依靠自我磨练、自我熏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有为我国现代化教育事业奉献精神,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反省自己,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养优秀的品德。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要从点点滴滴、一言一行做起,对任何有损教师形象的缺点错误都要认真对待,用一个合格高校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严以律己,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不是短期的,而是永无止境的。高校教师应当一生都执著追求职业道德修养,生命不停,职业道德修练不止。
三、总结
总而言之,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是高校教师永恒的课题。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与方法不胜枚举,需要每个高校教师不断探寻更适合自己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