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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学”教学方法体系的创新
无论是市场营销专业本身,还是广告学课程,都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为广告学的教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在教学中一定要秉承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采用多种教学法并存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1.进一步强化案例教学法
如今经管类院校在教学中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广告学作为一门综合学科,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和创新性。这门学科需要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发挥创意,不仅要善于学习理论知识,更要善于观察生活、把握时代特色,鼓励发散思维、嫁接思维。因此,案例教学法在课程学习中尤为重要。第一,经典案例。在广告学中,有许多理论来自于广告创作人的实践经验总结。在课堂讲述中,用经典案例来说明,更能刺激学生对理论的学习热情。第二,代表性案例。将广告热点作为案例讲述,并带领学生深入分析。要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必须让学生多观察、多思考,也就是启迪学生的思维创造力。学生本来就喜欢追赶潮流,也乐于去接受新事物,广告热点问题本身就受到学生的关注,以此作为突破口,更能引起学生的共鸣。第三,网络广告案例。在目前的广告学课程体系中,对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媒体、网络广告模式的讲述非常少。但这又是未来的营销、广告发展的方向。因此,在课程讲述中有选择地讲述网络营销案例,启发学生的思维。在平时的工作中,教师需要收集广告案例,建立案例库。管理类课程有一个共性,即权变的影响:环境不同,则方法不同。案例的学习就是要让学生学会寻找不同的变量,并匹配不同的理论,查找解决方案的过程。此外,对于授课教师来说,案例收集的过程也是获取知识的过程,并不断关注时展的特征。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虽然是将主动权交给了学生,让学生有更多展示的机会,但教师需要将大量工作做在课前,例如对案例的精简、整合、分析、归纳等,这也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另外,教师需要在课后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查找资料,寻找解决方案,多动手,勤动脑。通过多看、多想、多练,培养学生对广告创作的感觉。
2.专题教学法
教师需要结合课程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做些专题讲座。在专题教学法中,可以将课程中的重复内容进行凝结归纳,并在主题突出的情况下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这种教学法需要结合教材,又高于教材,突出主题,增强教学的针对性。例如,在广告学课程中,广告心理学部分与消费者行为学的重合、广告调查部分与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的重合等,通过专题教学法可有效消除。
论文摘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举世瞩目的职业教育成功的典范。主要介绍德国职业教育的法宝——行动导向教学法。详细介绍行动导向教学法中的项目学习法,案例学习法和引导文教学法。最后,探讨行动导向法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行动导向教学法项目学习法案例学习法引导文教学法
行动教学法是一种基于实际工作的教学方法。该方法产生于英国,由英国的教授瑞恩斯(ReginaldRevans)在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随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参与者通过小组讨论和再学习得到深入的思考,分享彼此的经验,最终提出解决方案。这种经验共享的方式,不仅能够得到创新的方案,而且可以帮助个人和集体更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世界。这种方法被认为是过去四十年里管理和组织发展中产生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笔者有幸参加德国继续教学协会与中国教育部联合举办的旨在培养职业教学老师教学方法,开发职业教学媒体的“媒体技术”项目。在德学习期间,笔者系统学习了行动导向教学法。以下是几个典型的行动导向教学法的介绍。
1项目学习法
一、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本课程涉及多学科领域
包括生药、天然药化、药物分析、制剂和药事管理等。若详细讲述各方面的相关内容需要大量的学时数,可能会使学生重复学习一些专业知识,甚至会让有些学生感到课程繁重而却步。因此,我们在有限的18学时中,围绕中药新药研发,精心选择各研究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更注重介绍了解各领域的途径,提供各学科“接口”,便于学生在课后自主拓展知识。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研究内容与方法,中药的现状与发展等三大部分。中药新药研发的相关政策法规较多,且不时更新。在课堂上,我们重点介绍《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以及中药新药申报的基本流程,让学生了解中药新药的类型、申报资料和流程的基本框架;同时分析近年注册分类的变动内容及原因,让学生体会我国中药新药的研究方向。其他的诸多法规,在课上仅指引学生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最新版法规,并强调在研发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法规的变动。中药新药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涉及多学科的专业知识,本课程选择提纯工艺、制剂工艺、质量评价、药效学和毒理学研究这几项重要的研发内容展开讲述。由于每一方面仅2学时,因此我们让学生在课上掌握核心环节,初步但较全面地了解传统和现代的方法;增加自学的内容,将各种方法、技术的具体原理和应用,以及一些易于理解的内容,让学生在课外自主拓展;介绍相关的参考书,并让学生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中药的现状与发展部分是让学生了解和思考我国中药新药的现状以及研究与开发中药的策略。这部分以学生研讨为主,教师讲授为辅。研讨主题不追求知识的系统、全面,而是根据中药的发展以及社会热点问题适时调整,在促进学生灵活应用所学知识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兴趣,增强发展中药新药的使命感。
二、综合应用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对于激发学习热情、培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课程内容多样,且学生层次不一,高、低年级的学生都有,单一的方法很难适用于所有内容与学生,必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混合式教学法在国内教育界颇受认可,是现代教学方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已逐步推广应用,但在具体课程中尚需摸索。我们根据这门课程的内容、学生的情况以及教学的设备,灵活运用了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和研讨法,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1.讲授法
该法是传统的、最基本的教学方法,由教师扮演传授知识的角色,学生可以直接、快速地掌握知识。我们主要应用该法介绍中药新药研发与申报的基本流程、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各研究领域的核心理论知识与重要方法,使学生,尤其是没有专业基础的学生,很快了解研发的概貌和重点。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穿插提示学生可拓展的自学内容并介绍相关的参考文献。这样,学生在短暂的课堂学习中能够了解主线和重点,课后可以有的放矢地根据兴趣自主学习。此外,讲授法还用于介绍新药研发的实际经验,因为经验很难从书本中获得,是教师多年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积累。
[内容提要]商务英语课程的实用性很强,既强调英语语言知识的传授,也注重商务专业技能的培养。案例教学法能够很好地兼顾两者之间的平衡,比传统教学法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结合商务英语课程的特点探讨了在高校商务英语课程中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方法和原则。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与特点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C•C•兰德尔编写了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学法教材《合同法案例》,该书的出版标志着案例教学法的诞生。1921年哈佛大学商学院院长华莱士•B•汤哈姆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案例集,标志着案例教学法在哈佛商学院教学体系中的广泛运用和不断推广。我国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医学、国际商务、军事、市场营销等学科领域,引进案例教学法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案例教学法,国外称为个案研究(casestudy),是教师运用案例去形象地说明理论知识,使学生通过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同时也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的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因此,有人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准实践的教学方式(俞林,2004:54)。其特点为:
1、案例教学法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满足于理论知识的获得。通过大量具体案例的收集、整理分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运用学过的专业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纠正了传统教学法从理论到理论的弊端。
2、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意识和集体精神。案例教学法需要分成小组收集、整理、展示案例,在这个过程中,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具备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互相协作、分工明确、服从大局、突出个性。小组长轮流担任,所以每个成员都可以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调动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传统型的教师必须解决好自己角色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主到以学生为主,从满堂灌到学生自己展示案例、讨论甚至争论案例,教师成了“裁判员”和“教练”,学生成了“运动员”——“运动场上的主角”。因此,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不像以前在传统的课堂上那样消极地等待教师的知识传授。
1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对案例教学的目标定位认识不清
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到底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这个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带来了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的混乱,主要体现在:案例教学法到底是理论讲授的辅助性工具,还是通过不断的模拟法庭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或者说与理论讲授作用同等重要以培养学生全方面的能力呢?案例教学法在目标定位上的模糊,直接影响到各大高校对其地位的认识,也进一步影响着它在实践中功能的发挥。作为从西方引进来的舶来品,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实践中大多沦为传统理论讲授的附属品,其功能主要用于对教师所讲授的枯燥和晦涩的理论进行解释和补充,或者直接就是深奥理论的简单重复和强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实践中很多高校在引用案例教学法时将其等同于举例教学。也就是说,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许多教师通常在讲授了某一法学理论后,为了加深学生对该理论的掌握,便列举一个与该理论密切相关的案例,由于是在预设的情境中,学生很自然会运用刚学过的原理分析案例。这种教学方法虽然运用到了案例,但仅仅是运用案例对教师所讲授理论的验证,它并没有培养学生判断和分析问题的法律逻辑思维,也没有提高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法。
1.2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
随着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本科教学中的引进,教材的缺乏成了各高校在案例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难题。为解决该难题,许多高校和专家学者编写和出版了种类繁多的案例教材,这些教材虽然在数量上比较客观,但在质量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的局面。主要体现在:第一,体系结构的编排没有统一标准。与各法学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比较统一不同,现行案例教材大多都是高校学者或实务界精英依托自己丰富的教学和实战经验,借助于网络、教学参考书、法院的判决等渠道,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擅长编写而成。由于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不明确,所以各案例教材在体系结构上呈现出仁者见仁、治者见智之势,比如:有些案例教材大篇幅介绍案情而缺乏与相关法律知识的衔接,有些案例教材重视法理分析而忽视案情梳理等。因此,不同版本的案例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千差万别,让使用者难以辨别其优劣。第二,具体的案件事实被过度加工。为了与相应的法律原理对应,许多教材编写者在选择案例上往往将复杂的案件事实加工,剥离与法律原理无关的内容,保留要运用法律原理的内容,使得所简化的案件事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学生直接套用原理就能分析到正确结论。学生虽然会分析这一个案例,但是同类型的案例却还是不能独立分析,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抽象的法律原理分析复杂案例的能力。不仅如此,案例教材在案例事实上的随意剪裁,也造成教师在讲授案例时有意虚构事实、忽略事实和肢解事实,忽略发动学生参与案件的推理过程,使得新型问答式的启发教学演变成了教师一个人“唱独角戏”的传统“满堂灌”式和“填鸭式”教学。
1.3案例教学的适用范围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