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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论文摘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是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思想建设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关键是要创新方法、拓展途径,不断增进武装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志在同青年代表座谈时,要求全国广大青年“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在人生的关键时期确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立志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终身奋斗。”当代中国青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领导的社会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完成这一战略任务,需要确立正确的方法论,通过方法创新和途径拓展不断增进武装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调动青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积极性
作为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成长的一代青年,他们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思维敏锐,善于接受新事物,勇于开拓新领域,具备许多超越前辈的优点和特色。但与此同时,他们中的不少人对近现代中国的发展历程、对中华民族的历史选择、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和透彻的理解。面对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交织的时代,不少青年在自觉寻求理论支持,希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引下获得价值追求与精神归宿。
既然学习、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已经成为当代青年内生的一种现实需要,那么,他们在教育活动中不是消极被动的被改造的客体,而是具有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等主体性特征的人。他们的主体地位应该得到确认,受到尊重,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应该得到激发,发挥作用。因此,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首先应在基本教育理念上凸显主体性教育思想,实现方法论的重大转变,尊重、保护青年的主体地位,以当代中国青年的主体性为基础来设计、组织武装教育活动。
本文作者:吴正辉作者单位:韩山师范学院
课堂和课外实践操作训练的组织
由于《陶艺基础》课程是以实践性操作为主的课程,单靠理论性知识的传授是不够的,主要还是为了培养学生们的动手操作能力。所以课堂和课外对实践性训练的组织也是给学生一个可以提高自己实践操作能力的平台。通过实践的训练可以使学生通过不同的构思理念,采取泥板、泥条、拉坯及手捏等的几种陶艺基本成型技法制作陶艺,凸显出独特的创新设计意识,并且可以开拓学生运用更多的材料来进行艺术创作。《陶艺基础》课程中制作陶艺的过程是我们陶艺启蒙的基础,也是学习成型技巧最为重要的时期,单靠课堂的教学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课堂上老师可以以示范和分析解答为主,除正常的上课时间外,任课老师应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合理安排学生进行陶艺制作。学生在课堂上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课外加以练习和巩固,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动学习,反复的强化自己的薄弱操作环节,达到真正实践训练的目的。通过课外的实践训练,教师教学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教师的制作理念、制作技巧也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以便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所以任课老师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就要明确,循序渐进,勤于实际操作,在实践中找到问题,加以分析,同样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并及时给予学生制作的陶艺作品一个科学的评价。这样,学生不断的在制作过程中消化理论的知识点,也解决了实际操作中的难点,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技巧,就可以综合、全面的进行陶艺创作。
根据不同专业调整教学的侧重点
《陶艺基础》课程是借助陶艺这种教育方式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动手能力,重要的是它可以培养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其教学对象不是单一的,它面对的是美术院校所有的专业,所以就不能像对待陶瓷艺术设计和陶艺专业的教学方式那样安排。它的授课对象包括美术学和艺术设计等专业的学生,任课老师应针对学生的不同专业特点,在与专业课程相符合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应以必要、适度为宜,以掌握概念,突出培养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实践操作技能为教学重点,做到教学内容的灵活处理,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学生的学习热情高涨,专业课的学习兴趣也得以激发。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实践操作课程可以侧重于泥板成型的制作技法,通过对泥板的组合了解建筑构件的组成和分解;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可以侧重于平面装饰方面的基础训练,以刻坯、上釉等技法来对器物造型进行装饰;美术学专业的学生可以侧重于陶艺装饰技法的训练,以陶瓷釉料为主进行图案的绘制。这样不仅使基础美术教学的内容得到拓展,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通过《陶艺基础》课程的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作为美术专业基础课的一部分,更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作能力的培养打下基础。《陶艺基础》课程的教学是一种以理论为基础,实践操作技能训练为主的课程,任课老师应结合讲授、示范、学生实践、教师辅导、点评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针对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以学生发展为本,在陶艺制作过程中,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并培养学生运用陶瓷作为材料媒介进行艺术创作,以拓展对艺术创作材料的认识,增强学生在今后运用综合材料进行艺术创作的创新意识。
本文作者:赵天宝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之难
毋庸讳言,中国法制史隶属法学专业中的冷门学科,多数学生只是为了挣够学分被动学习而已。甚至与许多法律史专业的研究生或者是从部门法各专业调剂过来的,或者是认为法律史专业报考人数少易走捷径读研。法制史教师对此也心知肚明,市国法制史教学就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处境。
首先,中国法制史课程内容多、难度大,但课时却不断减少。众所周知,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内容横跨上下五千年,纵向跨越20几个朝代,内容庞杂。加之当前大部分高校适用的教材几乎均是“条块分割”组合而成,即按照中国历史朝代的发展顺序分章,每章中又以立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司法制度分节,鸦片战争后的近代又增加宪法一节,直到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制结束。这种教材的编写体例优点是以时间发展为纵轴,以部门法的发展为横轴而建立的体系,让人一目了然;不足之处是由于人为分割,许多内容要重复讲授,无法对某一制度的发展脉络一并展现。因为教学改革的要求,中国法制史的课时数不断减少,从上世纪末的80课时,先降至本世纪初的68课时,直落到现在的51课时。在这短短的51课时中,有时由于法定假日等原因,还要冲掉几课时,加上学生文理科学习背景的差别而接受程度不同,要让老师系统的讲授中国法制史课程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实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感!
其次,中国法制史课程学习难度大,学生无兴趣。基于中国法治史的历史性特征,时间跨度大,知识点密集,古文典籍资料多,字难认,句难解,学生难免会产生畏难情绪,有的甚至干脆放弃,只等期末考试前教师复习划重点再临阵突击。在法律史年会上与其他教师的交流中,“教师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听得昏昏欲睡”,令吾辈“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究其原因,无非是学生大都认为这门课程远离现实,司法考试所占分数又几乎可以忽略,干嘛自讨苦吃呢?所以,中国法制史在与刑法、民法等部门法的考量中,被学生权衡之后弃之于一隅也就在意料之中了。鉴此实际,难免著名刑法史专家蔡枢衡先生发出这样的感叹:“大学法律系中的中国法制史课目,常常不易找到一个主观上兴味浓厚,客观上胜任愉快的教授”④。星光斗移至21世纪的今日,此种情况似无多大改变,着实令法制史同仁深思!
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对策
摘要:小学低年级的识字教学,应让学生在生活中主动识字,把教学和生活紧密相连,使孩子有学习汉字的热情,感受到汉字无穷的魅力,让课堂充满生活,那将是最有生命力的教学。
作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笔者深知一个孩子在接受启蒙教育时识字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会对他今后的继续学习产生直接的影响。因为语文是一门基础学科,新课程倡导的识字教学新理念是“多认少写,及早阅读”,即把“认写同步、全面要求”调整为“认写分开、多认写、加强写字、降低难度”。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识字提速”,有利于小学生尽早、尽快尽可能多地认字,及早进入利用汉字阅读的阶段。要达到“多识字”的目标,还须构建开放的识字教学体系,将识字与阅读、生活巧妙地结合,激发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帮助学生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那么,怎样才能提高孩子们的识字质量呢?几年的工作经验,让我得出的:激发孩子识字兴趣,教给孩子识字方法,培养孩子识字能力。
1激发兴趣——乐意学
兴趣是调动学生积极思维、探求知识的内在动力。有了兴趣,学习就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享受。在教学实践中,要注意选择适合儿童年龄特征的话题,激发学生学习汉字的兴趣,使之乐意学。
低年级的孩子天真活泼,合群,爱交朋友。根据这一特点,教学时,可以将生字形象地称为“娃娃”或“小客人”,让学生有一种亲切感,识字的过程也随之变成了交朋友或是招呼小客人的过程。亲切自然的称呼自然唤起了学生的注意力,学习的兴趣也随之调动。
低年级学生最容易受感情因素的感染。顺应儿童的心理,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巧妙创设各种有趣的情境,能使学生饶有兴趣地主动地投入到汉字的学习中。
【关键词】教育心理学、主体、迁移、创造、应用、学会学习
【摘要】健全学生人格,培育学习自主性,树立主体意识是学生学会学习的前提;积累经验,扩大知识背景,是学生学会学习的基础;在广泛的不同教学内容中,进行迁移教学,是指导学生学会学习的关键;培养创新精神,开发创造能力,是指导学生学会学习的核心;学会应用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学会学习的归宿。
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任何知识的学习过程都包含着一系列复杂的心理活动,学习效果如何,与这些心理活动的发展水平有关。师生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只有符合教育心理规律,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那么,化学教学中如何依据教育心理规律,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呢?
一、为自主而育——学生学会学习的前提
教育心理学指出,“学习处于被动状态,依赖性强,还是主动积极、独立性强,它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学习的成效。”可见,健全学生人格,培育学习自主性,树立主体意识是学生学习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