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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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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管理

加强土地管理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确保春节等节日期间不发生抢占抢建、乱占乱建、预收地皮款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是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滥用土地,巩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行动成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加强土地管理的自觉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从严管好土地。

二、深化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阶段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整治了一批违法用地行为,移送了一批涉嫌土地犯罪的案件,追究了一批违法用地责任人员,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地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仍时有发生,抢占抢建、顶风建设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尚未得到完全遏制。各镇(街道)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守土有则”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已形成建筑物的违法厂房、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等违法用地的整治,坚决杜绝部分违法用地者利用春节等节日期间进行抢占土地的违法行为。对已经拆除建筑物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加强跟踪管理,防止违法用地死灰复燃;对已经复耕复绿的土地,要加强管养,确保复耕复绿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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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加强土地管理会发言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因为土地管理工作是一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20*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和措施,把土地和信贷作为两个“闸门”来抓,在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规模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理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去年4月下旬,国务院作出了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的决定;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28号文件。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总理作了重要讲话。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并组成8个抽查验收组,对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多个市、县进行了实地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地区进行了整顿,并处分了相关的责任人员。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蓟县县委、县政府把土地管理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振清书记对土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相继就严格土地管理、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矿产资源保护等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责令有关部门立即进行了坚决治理整顿。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第27次常务会议,几位县政府领导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集中学习了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就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查找了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么大规模、这样宽范围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充分说明了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刚才,金生同志对我县前段的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迎接国家“两部委”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个乡镇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一会儿,振清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部门、各乡镇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严格土地管理,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维护当前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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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必须严肃查处。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和集镇规划修改的管理。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擅自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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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加强规范土地管理会议发言县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规范土地管理工作和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及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等有关工作。刚才,县国土资源局利鹏同志对制订我县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及其考核办法作了详细说明,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对照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传达全市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做好非农建设闲置土地及违法占用土地建房清理等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传达全市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7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坚决严格执行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决心开展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工作,确保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县区委书记、县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区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及分管用地工作的副局长、执法队队长参加了会议。市委陈建华书记就全市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刘小华市长就贯彻落实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作了主题报告。

陈建华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规范土地管理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发展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在规范土地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依法征地过程中,必须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多引进用地少、税收多的项目,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未来留足发展空间。同时,要扎实做好新一轮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

刘小华市长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规范土地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贯彻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三句硬话”和黄华华省长“六个一律不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委发〔*〕11号)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征地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市直和各县区近期要对准备和正在征用的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征地手续不完备和与农民分歧未解决的,一律暂停征用。同时在会上,刘小华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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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通知

一、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关系粮食战略,关系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民族生存的高度,提高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中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市政府将依据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情况列为各级政府综合考核和任期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认真做好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责任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协调市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市政府对各县、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确保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全市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严把新增建设用地预审关,严禁低价征占土地

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土地供应结构和节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年度计划是国家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凡新上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建设用地预审在加强土地调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土地利用计划和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土地等级和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统一制订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的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和返还的,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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