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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多媒体技术开始融入教学环境中,并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在这种境况下,如何利用新技术为教学服务,如何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条件下抓住机遇对传统教学方法做出与时俱进的革新,就成了现代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课题。本文则主要针对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结合实践,探讨此类课程的多媒体教学方法的革新。
一、基础理论课程的地位和特点
在课程设置中,基础理论类的课程属于学科专业教育中必不可少的课程。基础理论课程之所以呈现出如此重要的地位,主要得因于它独特的课程特点。
(一)内容的基础性
基础理论类课程的内容主要以概念、原理和规律为主,构成一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框架体系,原理课作为专业必修理论基础课程,其内容涉猎该学科领域的各个主要分支方向,成为一门学科向不同研究方向发展的重要根基。大学专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中,基础理论类课程往往被定位为专业教育的入门课程,也是其后进行相关专业课程学习的先导课程。学生对专业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对专业学习的兴趣都是从学习基础理论课程开始的。
(二)影响的辐射性
一、高校旅游管理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性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较好,高校因此进一步加强了旅游管理专业培养计划,以满足我国对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尽管我国设置旅游管理专业的高校都能够从形势发展需要出发,积极探索和创新培养计划,应该说每所高校的培养计划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对教师制定教育计划和开展教学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从实际情况看,很多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都来自于教师多年教学计划的总结和提炼,缺乏对市场需求以及市场前景的预测和分析,虽然具有合理性,但缺乏科学性,很多高校旅游专业毕业生毕业后需要很长的适应阶段才能进入工作角色。
(二)缺乏实践性
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性强,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必须把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尽管高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理论课的基础上都设置了实践课,但存在着严重的理论课与实践课相脱节的问题,理论课的应用性不强,实践课的理论指导不够,选修课和拓展课只有总学时的5%,使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性大打折扣,学生得到不很好的实践锻炼。在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的教学计划中,对于课程见习和服务技能课的安排非常模糊,实践教学课明显不足,服务技能课不能做到熟练掌握技术,实习课管理技能很少得到锻炼。
二、高校旅游管理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法学理论教学的现实情况
教育部制定的法学专业课程有14门,法学理论课程以法理学为代表,同时在各个部门法中也都涉及本部门法的相关基础理论教学。法理学虽然不是具体针对研究某一部门法学或某一项法律制度的学科,但对学生以后学习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部门法学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就法学基础理论本身的学科背景来看,它以人文社会科学为背景,在大学生的相关背景知识空白的情况下来讲授这样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理论一直是法学教育的重点。同时由于理论教学内容本身的抽象化、理论化、体系化,使得如何在课堂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生动形象地讲授法学原理理论成为教学时的难点。授课老师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讲,要讲清楚,讲得浅显易懂不容易;学生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学,抽象晦涩,内容庞杂,体系难以理清。在理论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是渐渐向学生展示法学理论自身丰富而深邃内涵的过程,格言似的语言展现的是精妙的原理和崇高的精神,曾有学生深深为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所着迷,并说法学的基础理论是一件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品。然而这件艺术品并非没有瑕疵,一方面,我们看到了法学基础理论作为以哲学为背景的法律中的基础学科所展现的深奥理论;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法在社会实践运行中与现实生活的冲突碰撞,司法、执法过程也时常遇到各种困难。应当清楚看到,法学理论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将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二、法学理论教学的困惑所在
即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提出的当下,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法学教育日臻成熟的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和考验,这些矛盾的出现同样给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提出了课题。
困境一,法理学以哲学为背景进行研究,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这样就不免与现实产生距离。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以为以后其他部门法学科的学习,提供一般规律性的法学方法论的导引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学基础理论的导引性就显得很乏力,各个部门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依托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运行来完成,反观法学基础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则明显微弱得多,表现出处理各类问题层面上的渗透力不足。然而,法学基本理论作为一种指导性的学理,其干预力应当在广度上、深度上都是完整的,但事实是法学理论在指导的深度上只停留在了理论层面,在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发生了断层。这就导致了法学基础理论在作为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中处境尴尬。以每年全国性的司法考试为例,司法考试的应然状态应当是法律人由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发展的一个关节点,而恰恰在这个关节点处,法理学发生了断层。从而发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平时所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在司法考试中通常不是标准答案,而司法考试中的参考答案在真正法学理论中又经不起推敲,这一点在法理学中表现尤为突出。担负选拔优秀法律人才、意义重大的司法考试中的应试法学理论与真正的法学理论之间产生了的巨大冲突。而这种状况的出现,也值得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进行深刻的反思。
困境二,我国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起步较晚,无论是在法律文化积淀层面、还是法律价值内涵、技术制度层面都与西方法理学有一定的差距。在教学活动中,许多法律著作通常的写作模式都是:就一个问题列举许多西方学者观点,论述其优缺点,最后提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是怎样认识的,在批判其他观点的狭隘性、局限性过程中提出后者怎样具有超越性。但是,这种观点无非是以上各种观点的总结和捏合,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和高明,即所谓的“折中说”。诚如学者说:“所谓‘折中说’,即是没有学说,因为根本没有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的法学教育习惯在这样一种亚健康的思维模式下发展,总是在批判他人观点中寻找快感,在整合他人观点中获得成就感,那么,我们的整个法学教育就真的很难步入法律的理想家园。
一、高职艺术设计理论知识体系构成
艺术设计是一门多学科交叉、实用性强的综合性学科,根据学科的知识结构,高职高专艺术设计的课程设置主要划分为四大模块,即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毕业设计。这四大模块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四大环节,由此可以把艺术设计的理论知识分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设计理论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设计思维、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因此,理论课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职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因此在实际教学中,理论课程的设置和教学都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可以按照“了解相关知识”“掌握相关知识”和“运用相关知识”的进阶开设相关课程。如,高职一年级的设计概论是学生对艺术设计专业认知入门的普修课程之一,该课程理论知识主要以了解为主。在高职二年级阶段,一般根据专业技术方向开设与各专业相匹配的理论课程,如工业设计专业开设工业设计史、环艺设计专业开设建筑装饰史、服装设计专业开设服装史、动漫设计专业开设动漫概论等,这些课程与专业技术紧密相连,必须强调学生对技术的掌握。当然,学生还要学习一些专业技术理论方面的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广告法、商标法等)、学术研讨、设计管理、文案策划写作等。在高职三年级专业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阶段,学生主要是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面对的问题。
二、高职艺术设计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1.理论课程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首先,应当遵循“实践为主理论够用”原则。高职教育是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课程设置都是遵循“实践为主,理论够用”原则,强调培养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本专业的概况,掌握各专业人员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如建筑史课程中的“现代主义”,教师在教学中不必让学生过多了解现代主义的思想内涵、现代主义艺术与现代主义建筑的关系等,而是结合图像或案例使学生掌握现代主义形式上的总特征。其次,应当遵循专业普修课程与专业必修课程结合原则。设计概论课程是学生对艺术设计专业认知入门的课程之一,学生可以从大专业平台宏观地了解设计学学科的性质和特征,掌握该学科专业基本所需的相关知识。在高职二年级阶段,根据专业技术方向开设与各专业相匹配的必修理论课程,这些课程与专业技术紧密相连,不仅有利于促进学生对专业技术学习的实践和探索,而且是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的重要课程。再次,理论课程设置必须优化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理论课程教学内容必须紧跟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强调专业基础,突出专业特色。教师要深入研究教材与相关参考资料,既遵循学生的循序渐进的学习原则,又要避免理论科目的重复、交叉。教师要根据职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要求变化而灵活取舍理论知识,做到科学、合理搭配,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2.理论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
1高职电子技术基础理论教学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电子技术基础是高职院校电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常采用理论+实验的教学模式,理论课时所占比例较重,由于该课程在专业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在生源水平参差不齐的今天,很多学校都在致力于寻找更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
1.1理论教学现状分析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电类专业课都已经实现理实一体或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然而,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不同之处在于,基础课知识点多,涵盖面广,以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为主要目标,授课过程以理论讲授为主,实验教学为辅。电子技术基础课程包括模拟电子技术和数字电子技术两大部分,主要知识点包括四种分立元件、二十余种集成元件及十多种常用电路。所授内容功能多,电路较复杂,以分析、计算为主,授课过程枯燥乏味、学生难以理解,目前这种占用大量课时的理论讲授的授课方法(公式推导及计算)已经无法适应现在学生的学习状态。
1.2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电子技术基础课程的授课特点是:高职院校电类专业较多,所有的电类专业开设电子技术基础为专业基础课,授课班级非常多,实验场所有限,无法实现像专业课一样实施教学做一体教学,学生在实验室的时间有限,且开设实验均为验证性内容,以授课后进行知识验证为主,学生无法在接触新知识的第一时刻便理解并掌握所学知识并验证甚至开拓思维,时效性受到严重的限制,如何使学生在接受理论教学的同时,又能实时的掌握该部分内容及其应用,是需要我们尽快地找到一种合适的方法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