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纪检调查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按照市纪委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调研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之间的关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纪检监察工作解决的问题,以及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对策,__县纪委党风调研室成立专门课题调研小组,深入到全县乡镇、社区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调研,获得了一些初步的认识和体会。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密切联系
1、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政为民,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2、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以协调发展为中心,就是实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事业的发展、实现农村的发展包括农村反腐败工作的发展、实现政治文明的发展包括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和落实协调发展的观念,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实现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
3、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保障政策正确执行。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以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的,要求在现代化建设中,正确执行和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决定,有效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展工作的范围,把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项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及时纠正各种妨碍科学发展行为,保障党和国家各项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策正确地落到实处。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的问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为推进我镇人大工作开展,充分发其监督职能,确保人大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依法有效地开展,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根据《安徽省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地方组织法》、《安徽省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循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对被评议单位的主要工作和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实施乡镇人大对政府职能部门及法庭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廉政勤政观念;促进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施行。
二、组织领导
三、评议对象及内容
评议对象:镇直各单位及辖区内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