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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益于学生发展的课程观
课程观是人们对课程的基本看法,是课程体系安排的支配力量。在课程探究的历史上,大体有三种基本的课程观,即知识或学术理性主义课程观、经验或自我实现课程观、生活经验重构或批判课程观等。现在通行的经济法课程体系体现的是知识或学术理性主义课程观,强调遵循法学学科自身的逻辑体系安排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只关注法律规定本身,以直接叙述知识为主要方式说明学习内容。这种课程体系非常有益于构建学生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培养学生对涉法活动进行事后诊断和准确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能力,在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方面意义重大。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是为培养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服务的。就专门管理人才而言,其工作重心是管理而非处理法律纠纷,只需了解法律环境的特点,熟悉主要经济法规的核心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增进管理效益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即可。因此,经济法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以经验或自我实现课程观为指导。(1)改变学科本位的观念,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促进人格发展为核心,重视经济法课程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终生发展能力方面的教育功能。(2)课程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经验,主要选择那些与企业涉法典型工作任务相关度高,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有用,且与学生的接受能力及课时安排相匹配的理论知识和技能。(3)课程的学习活动方式以理解、体验、反思、探究和创造为根本,通过多种外显的教学活动形式,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求知心理,并通过实践拓宽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和实务操作能力。
二、着眼于满足学生需要设计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课程功能的具体描述。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作为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必须服从于这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在价值取向上突出就业导向的社会需求、能力本位的职业需求和终身发展的个性需求,致力于全面提高学生法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促进其人格的发展。现代法治的发展以及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要求企业管理者在熟练掌握管理知识技能的同时,必须有较高的“法商”,了解企业法律环境的特点,熟悉主要经济法律规范。就管理类专业学生个体而言,其进入大学学习的基本动因是获取从事某种职业的综合职业能力,无论将来是自主创业,或是从事单纯的管理工作,或是在涉法较多的岗位,如企业产品营销岗位工作等,都离不开对法律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运用。如要进行创业,必须了解企业的创制和运营的相关法律规则。从事单纯的管理工作时,可能无须熟练掌握精深的专门法律知识,但能够敏锐地观察到管理决策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因素,会搜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并正确理解法律概念和立法含义,形成以强烈的秩序观念和在秩序下创造的主动进取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精神,是每一个成功的管理者都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要在涉法较多的工作岗位有所成就,除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外,必须对主要经济法规熟练掌握,如营销人员需熟练掌握合同、广告、竞争等法律规定,研发人员需要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法律规定有较多的认知,财会人员则需全面熟悉财务、会计、审计、融资等法律规定。由此可见,胜任任何一种具体职业,都必须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解读能力、认知能力,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具体事务的能力。因此,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应承担起传授经济法知识、培养法律应用能力,帮助学生获得某一职业岗位或岗位群所必需的经济法律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等,切实为提升学生法律层面的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好务。这是经济法课程之所以能成为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的重要原因,也是经济法课程价值之所在。由此可见,经济法课程必须兼具法律素养培养、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等功能,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拓展和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掌握识别和防范企业运营中法律风险的方法,获得能够比较专业地解释涉法事务和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和能力,帮助其成长为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管理人才。
三、根据企业涉法工作过程规划课程内容
要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方面有所建树,经济法课程不应再单纯地追求学科知识的系统化,而应围绕着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将课程体系与工作体系有机结合,即将工作内容转化为课程内容。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现状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可以说是个老牌专业,其前身叫“国际贸易”,1998年国家教育部调整新的专业目录,将国际贸易专业更名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上世纪末,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入世预期带来的外贸人才需求增加,该专业经历了史无前例的规模扩充。许多高校在这个时期纷纷增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生人数的大量增加,保守估计,目前该专业每年培养毕业生人数超过3万名。
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我们长期调查发现两个现象:一是很多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毕业生并未从事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二是尽管就业难,可是那些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仍能较顺利地找到工作。这些现象说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有矛盾,二是人才培养的整体素质仍需提高。从学科大类划分,国际经济与贸易属于经济学,其课程体系与师资队伍重点突出经济学,而管理与法律比较薄弱或不被重视。专业口径过窄,制约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学生个性不能被充分张扬,造成人才“克隆”。另外,扩招也导致了教育资源无法及时跟进,也容易造成培养质量下滑。
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建立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压力迫使许多招生单位重新审视自身实力,努力发挥特长,以差异化竞争策略重塑专业特色,从而能够赢得生存与发展空间。
二、对专业特色建设的理解及误区
什么是办学特色?目前我们能在教育部2004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当中找到解释:“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该方案将特色列为评估一级指标来考察。特色可体现在不同方面:如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从这个解释来看,“特色”应具备三个必要条件:一是长期积淀出来的稳定的东西;二是要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重要作用;三是特色要被社会认可。特色可不拘泥于形式,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教学要素,都应属于特色范畴。专业特色是学校特色的一部分,与特色的性质一样,专业特色也是多维的,只要在某一方面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应被视为专业特色。
一、当前中职教育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职教育的改革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改革不系统、不深入。很多职业院校对工科类人才的培养研究较多,但对经济管理类人才的培养研究较少。与工科类人才的培养模式比较,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显得非常薄弱,特别是没有与工商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因而使得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职业教育与其培养目标存在偏差。
1.学校的教学内容滞后于企业发展需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学生就业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兼并重组、管理理念的更新、企业体制的改革等,都导致了企业对管理人才的需求日趋不稳定。而稳定的专业教学内容、实践性教学计划、从业教师、教学环境、教学理念、教师知识体系等适应不了企业的快速变化,出现了教学内容与实际需要的断裂。
2.实训场所的缺乏和落后影响教学的质量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实训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实训教师缺乏,实训基地难以建立,实训方式单一。由于学校缺乏二次开发能力,所有的实训室都是由生产商和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由于经济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许多实训室的设计功能单一,没有兼容性。在学校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许多实训室难以建立或无法及时更新,严重影响了实训教学。
一、传统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适宜教材
教学内容随意,与专业衔接不紧密目前,市面上经济法教材大致分为两类:一类适用于法律类专业,如杨紫烜主编的《经济法》,这类教材的编著往往汇聚不同学者的观点,注重理论知识的陈述和法律问题研究;一类适用于财经类专业,如赵威主编的《经济法》,这类教材的编著注重财务经济的适用性,以经济法领域内的财经实务操作为主。而完全适宜非法学专业使用的教材则几乎没有。缺乏适宜教材成为制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实效的因素之一。基于经济法课程本身包含较多单行法,教育者在教学中往往重视全面性,面面俱到地对所有单行法逐一讲授,导致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学习内容繁重、重难点难以把握,时间紧、内容不易消化,法律实务能力培养更是难以实现等问题。同时,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脱离专业的培养目标,不能与专业课程之间有效衔接,也直接影响着教育效果。
(二)教学对象存在差异
开课设置不合理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般会在第一、二学期的通识教育模块开设《法律基础》或《法学概论》课程,完成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而经济法课程往往安排在第五、六学期的专业方向模块开设,导致法律基础课程与经济法课程开设间隙时间过长,知识衔接不紧密。非法学专业学生本身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系统全面,这样的教学对象和课程开设现状,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已经遗忘了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者要么重复复习占用教学时间,要么跳跃讲授,教学效果受到影响。
(三)教学方式单一
一、区域经济特色
大连是继北京、上海、深圳等被跨国公司看好的发达中心城市,是东北地区的经济枢纽,大连的区域经济对我国乃至亚洲有着重要影响。区域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对全国和地方经济发展都有重大影响。众所周知,大连的港口口岸及航运中心地位是大连经济特性的主要表现,伴随这一经济特色,是装备制造业的兴盛繁荣。在装备制造行业里,通信、电子设备分量不可小觑,仅在大连开发区,电子设备加工类如佳能、东芝、日本电产、欧姆龙、美国莫莱克斯、inter公司,大连德豪光电、中美合资路美芯片等大型合资企业就举不胜举。这样的经济环境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这是地域经济给电子技术专业职业教育提供的先天条件。
二、电子系状况
然而,作为职业教育的我校电子专业招生却连年不尽人意,为什么?原因就是电子专业还在应用过去的教学模式、过去的教学目标,仅仅靠培养电子装接工从事简单的生产线作业,必将被新的技术迅速淘汰、被新的人员替代,因为电子技术的发展迅猛,市场日新月异,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惊人,拿我们的电视机举例,从显像管时代进入液晶时代不过10年,而液晶屏幕的生产线已经更新到8代半,京东方已经在筹资上第十代产品、生产4K电视机了,所以我们的电子专业不能不紧跟形势,再原地踏步。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改革有过很重要指示,《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指出:“课程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要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现代课程模式”,要“推动产教结合,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所以电子系的改革是顺应形势。
三、电子行业的发展———光电子产业崛起
拯救环境,节约能源,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的一项最重要的课题。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都积极采取行动,抢占技术与产业的战略制高点,制定出各项引导措施和扶持政策。2009年10月1日我国政府颁布第559号国务院令,从此,“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新材料、新能源开发”,成为我国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落实与实施,带动了光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上,美国现在进行的光伏计划就是用高亮度LED代替现有路灯照明,这将节省全美40%以上的电力能源。同样日本进行的国家阳光计划也是要将路灯全部替换成高亮度LED。在能源存储和动力电池领域,天津力神、深圳比克等锂电池的专业开发生产企业等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开发出的锂电池已经进入动力汽车市场。随着石油和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采和逐渐枯竭,新的替代能源技术与应用的开发已经成为各国关注重点。前几年日本地震造成的“核电危机”,使得人们对核电的利用更加谨慎,从而给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太阳能作为洁净和无枯竭的新能源被期待广泛应用在汽车、电站、移动建筑设施、建筑一体化等领域。毋庸置疑,光电子技术发展前景无限广阔,产业的发展势必也为中等职业学校打开就业市场,国内现有的该行业的生产技术不断更新,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迅猛扩大和提升。光电子产业是光技术与电技术的结合,是光与电的有机转化互动。是新兴的技术与产业,是以微电子产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近年来,光电子技术发展迅速,技术和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快,应用领域迅速拓展,已经成为现在社会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