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经销商信用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渠道成员背逆下的企业法律风险类别
1.窜货法律风险。窜货,又称冲货、倒货,或者称越区域销售,是营销渠道中较普遍的法律风险现象,成员受利益驱动,渠道成员可能将其经销的产品跨区域销售,造成价格混乱。其中,恶性窜货风险危害性最大,常用的手段是降价销售,以低于厂家规定的价格向非辖区销货,造成渠道价格混乱,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恶化,企业与窜货经销商之间矛盾增加,扰乱到企业销售渠道的价格体系,引发价格战,降低通路利润,使经销商对产品失去信心,丧失积极性并最终放弃经销该企业的产品,中间商为了获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自己辖区以外的市场倾销产品的窜货行为,实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2.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渠道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合同关系,企业与经销商和客户的业务达成,营销渠道中一切活动、各个环节行为都要依靠签订、履行合同来完成,每一环节都可能存在合同违约,例如,渠道供应商与中间商关系形成中可能出现合作合同主体不合格,企业营销订货、储存、运输、交货等渠道过程可能出现与合同相背的产品数量、质量和供应时间上的违约风险。
二、渠道成员背逆下的企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
国家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制订有一系列的经济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企业渠道行为应遵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加强信用管理、合同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行为,一旦出现渠道成员背逆给企业造成法律风险,寻求积极的法律途径处理。
1.强化渠道成员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渠道中信用提供给予客户商品、服务和资金的赊货、赊账或贷款,在渠道中严格信用管理,首要的是树立信用管理意识,建立合乎自身的信用管理体系,从渠道成员的筛选和信用控制开始,将成员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筛选信用较好的成员开展信用销售业务,按照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并严格按照预先为成员评定的信用限额发货,深入信用管理,严格监督账款的回收。信用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严格信用审批制度、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期间、信用标准、折让和折扣等,从源头杜绝来自渠道成员的风险。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信用危机越易暴露,信控人员对市场和产品状况必须有清醒而前瞻的认识,注重考察企业市场状况和产品状况。
[摘要]内部控制管理作为企业自律和自我约束的一种管理手段和技术,已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销售业务的政策订立、合同管理、物流管理、收款管理四个环节,对如何通过建立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来提高销售工作的管理水平进行了论述,以供大家研讨。
[关键词]销售;管理;控制
1正确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是提高销售管理水平的前提
销售政策是一项引导性、激励性销售措施。它的目的就是促进销售,给销售带来保障和轻松。所谓保障,就是通过给出一定的条件来激励、约束经销商与销售人员的行为,为完成销售目标服务;所谓轻松,就是充分发挥吸引力,促使客户与销售人员产生内驱力,自动地去完成销售目标,从而给销售带来一些便利与轻松。销售政策包括对内的《销售人员的激励政策》和对外的《经销商激励政策》,在这重点提出的是经销商的激励政策。
(1)在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性作用,给货物和货款带来保障,给货款结算带来便利。在结算条款中要引导经销商实行现款现货,同时辅以折扣支持这一措施,会收到显著效果。销售人员不再将主要精力花在追收货款上,而将主要精力花在市场开发与客户管理上面。在赊欠与铺底上要明确规定授权的范围与期限标准,否则将造成应收账款偏大。
(2)折扣也就是厂家给予经销商的销售返利、销售奖赏,是经销商应得的额外劳务费用。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厂家对经销商的期望提高了,对经销商的要求也随之增加,这些要求怎样才能在市场中得到实施与落实?厂家只有拿出更多的折扣。现在的折扣又分成许多单项折扣,如现款折扣、专营折扣、销售增长折扣、市场秩序折扣等。
[摘要]内部控制管理作为企业自律和自我约束的一种管理手段和技术,已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销售业务的政策订立、合同管理、物流管理、收款管理四个环节,对如何通过建立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来提高销售工作的管理水平进行了论述,以供大家研讨。
[关键词]销售;管理;控制
1正确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是提高销售管理水平的前提
销售政策是一项引导性、激励性销售措施。它的目的就是促进销售,给销售带来保障和轻松。所谓保障,就是通过给出一定的条件来激励、约束经销商与销售人员的行为,为完成销售目标服务;所谓轻松,就是充分发挥吸引力,促使客户与销售人员产生内驱力,自动地去完成销售目标,从而给销售带来一些便利与轻松。销售政策包括对内的《销售人员的激励政策》和对外的《经销商激励政策》,在这重点提出的是经销商的激励政策。
(1)在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性作用,给货物和货款带来保障,给货款结算带来便利。在结算条款中要引导经销商实行现款现货,同时辅以折扣支持这一措施,会收到显著效果。销售人员不再将主要精力花在追收货款上,而将主要精力花在市场开发与客户管理上面。在赊欠与铺底上要明确规定授权的范围与期限标准,否则将造成应收账款偏大。
(2)折扣也就是厂家给予经销商的销售返利、销售奖赏,是经销商应得的额外劳务费用。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厂家对经销商的期望提高了,对经销商的要求也随之增加,这些要求怎样才能在市场中得到实施与落实?厂家只有拿出更多的折扣。现在的折扣又分成许多单项折扣,如现款折扣、专营折扣、销售增长折扣、市场秩序折扣等。
摘要:入世以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持续走高,汽车金融产业日益得到重视。尤其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颁布实行,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美国通用、福特和德国大众等国际著名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在中国设立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而国内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如何借鉴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符合国内汽车消费环境的汽车金融产业发展之路,是当前我国政府及汽车制造业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的难点与市场前景,并对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提出了战略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按照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达到700美元时,便开始进入汽车消费时代。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703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在进入汽车消费时代,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私家车消费市场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需求。2001年私车消费比例达到47.1%,2002年超过56%,2003年增至62%,2004年大幅增加为93.7%。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的持续走高,迫切需要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然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严重滞后,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10%,而其他国家如美国的比例为93%,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另外,国外成熟的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向汽车厂商、经销商等提供涉及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租赁、维护、回收等多环节的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因此,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差距,不仅显示了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滞后性,更说明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潜力与迫切性。以美国为例,福特信贷、通用融资、戴-克财务、丰田财务等4家专业汽车融资公司占新车贷款销售份额39%。
摘要:入世以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持续走高,汽车金融产业日益得到重视。尤其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颁布实行,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美国通用、福特和德国大众等国际著名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在中国设立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而国内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如何借鉴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符合国内汽车消费环境的汽车金融产业发展之路,是当前我国政府及汽车制造业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的难点与市场前景,并对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提出了战略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按照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达到700美元时,便开始进入汽车消费时代。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703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在进入汽车消费时代,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私家车消费市场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需求。2001年私车消费比例达到47.1%,2002年超过56%,2003年增至62%,2004年大幅增加为93.7%。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的持续走高,迫切需要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然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严重滞后,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10%,而其他国家如美国的比例为93%,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另外,国外成熟的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向汽车厂商、经销商等提供涉及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租赁、维护、回收等多环节的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因此,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差距,不仅显示了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滞后性,更说明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潜力与迫切性。以美国为例,福特信贷、通用融资、戴-克财务、丰田财务等4家专业汽车融资公司占新车贷款销售份额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