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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法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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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法

铁路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探讨

随着铁路公司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对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在需求在不断增强。2018年全路办理法律纠纷案件347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72亿元。2019年国资委通过的《中央企业合规性指引》要求必须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避免包括法律等各种风险的发生。目前法律风险管理已经滞后于铁路的整体发展,干部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还较为薄弱,风险防范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对经营决策的前期论证和决策参与缺乏制度性保障,对铁路经营管理中带来的法律风险难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识别并管控。

一、铁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意义

1.建成世界一流企业的需要

党的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力量,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流企业必然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和管控机制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这就要求铁路企业在内外经营管理上,构建一流的化解法律风险国际标准体系,增强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2.适应铁路深化改革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规范化管理在法律制度上的最佳安排,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关键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铁路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新要求,即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深化铁路资产资本化股权化证券化,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增强铁路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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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涉及

一、农村集体组织是否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都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这些法律,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规定为三级制的“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和“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级类的“农民集体”。但是,“农民集体”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全体农民的集合,是一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合群体。它是传统公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上的表述,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济理论界和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都力图明确“农民集体”的性质。例如1994年12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在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就指出:“‘农民集体’是指乡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由原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延续下来的经济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的这种解释,在一定的意义上将“农民集体”确定为“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但这与正式的法律表述是不一致的。这种模糊不清的规定,导致了经济实践中的混乱。

从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本意和相关规定上来分析,“农民集体”在概念上与“农村集体组织”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农民集体”不是指乡(镇)、村或者村以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是指某级行政组织如乡(镇)政府或某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对于这一点,法律明确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是最好的说明。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都没有土地所有权,它们只能经营管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我们在调卷复查时发现,有些地方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土地所有权人”一栏填写为“XX村民委员会”。这显然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予及时纠正。

将法律规定上的“农民集体所有”理解为“全体农民共同所有”,目前被称之为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思路之一。因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就不作涉及了。

二、村民小组是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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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负债管理

现代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管理,就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来看,经历了从单独的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到资产负债一体化管理的过程,后者适应了现代商业银行新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变动,成为当前西方各大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行之有效的一种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理论和方法

本世纪60年代以前,由于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固定和狭窄(大多是吸收的活期存款),工商企业资金需求比较单一,加之金融市场发达程度的限制,银行经营管理的重点主要放在资产方面,即通过对资产结构的恰当安排来满足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需要。它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目标即利润最大化和资产流动性的相互矛盾性。商业银行的资产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现金资产、证券资产、贷款和固定资产。银行的资产管理主要指对上述前三种资产的管理,具体包括:流动性管理、准备金管理、投资管理和贷款管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的方法主要有:

1.资金集中法。银行的资金来源是多种多新的,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自有资本,这些资金来源自身有不同的特性。资金集中法则不管这些特性,而将所有资金集中起来,再按银行投资贷款的需要放到不同资产上去,只要这种配置符合银行的总体管理目标就行。这种方法要求银行首先确定其流动性和盈利性目标,然后将资金配置到最能满足这个目标的资产上去。由于流动性和盈利性是相互矛盾的,流动性高的资产(如第一准备)收益低,甚至完全没有收益(如现金),因此,配置资金时要有优先顺序。优先权按一定比例分配到第一准备、第二准备、贷款、证券投资上。在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固定资产上的投资通常另行考虑。银行资金管理的目标,要使其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三者有机结合,虽然三者同时达到是很困难的。

2.资产配置法。又叫资金转换法,认为一家银行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数量与其获得的资金来源有关。资金集中法过分强调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而没有区分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和资本金等不同资金来源对流动性的不同要求,这种缺陷引起商业银行利润的极大流失。60年代以来,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比活期存款增长要快,而前二者对流动的要求比后者要低。因而,资产配置法就被用来弥补这种缺陷。资产配置法试图根据资金来源的流动速度或周转量和对法定准备金的不同要求,来区分不同资金来源。比如,活期存款比储蓄存款、定期存款有更高的流动速度或周转率,要缴纳更多的法定准备金。所以,每单位活期存款中,应有更大比例放在第一、第二准备金上,而放在贷款或长期债券上的比例则要小些。具体运用这种方法时,常在一家银行内设立几个“流动性-利润性中心”来分配它所获得的各种资金,因此,就可能有“活期存款银行”、“资本金银行”等存在于商业银行之中。一旦确立了这些中心,管理人员就每一中心所获资金的配置问题制定出政策。如活期存款中心就应把中心吸收资金的较大比率放在第一准备上,然后,剩下的大量资金大量资金主要投在短期政府证券上作为第二准备,而把相当小的一部分放到贷款上,而且主要是放在短期商业贷款上。资产配置法的主要优点是减少了流动资产,把剩余的资金配置到贷款和投资上,这就增加了利润。利润性的改善是由于消除了定期储蓄存款和资本金帐户上的超额流动性而获得的。

3.线性规划法。线性规划法从70年代开始用于银行资产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线性规划模型来解决银行的资产分配。在运用这种方法时,一般采取三个步骤:第一步:建立目标函数。商业银行通常把利润作为该模型的目标,然后根据资产的收益率来选择不同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利润目标的最大值。设立目标因变量p,可供选择的各种资产额分别是x1(现金)、x2(短期政府证券)、x3(长期证券)、x4(短期贷款)、x5(中长期贷款)、x6(消费贷款),则目标函数为:p=ax1+bx2+cx3+dx4+ex5+fx6,其中:a、b、c、d、e、f分别表示各种资产的收益。第二步:加上约束条件。在建立目标函数的基础上,附加下列约束条件,主要是(1)政策法规的约束;(2)流动性约束;(3)安全性约束;(4)其他方面的约束,如银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贷款需求的不确定因素等等。第三步:求解各种资产的具体数值。在利润最大的前提下,根据各种资产约束条件的具体限制便可找出一组最佳的资产组合。与资金总库法、资产分配法相比,线性规划法具有很多优点,这是商业银行使用得最多的方法。如可以使银行确定具体的经营目标,比较分析各种决策的结果,并根据约束条件的变动来调动资金的分配,从而使资产流动性管理更趋向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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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体制的分析认识论文

[摘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在公路交通领域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组织形式。文章首先分析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发展的意义。根据现阶段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就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体系,完善高速公路经营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速公路管理组织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在公路交通领域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组织形式。高速公路行政管理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与责任在交通公路部门的具体表现。

一、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的发展意义

从广义上来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包括高速公路建设体制、高速公路运营体制、高速公路养护体制、高速公路监管体制、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等内容。涉及到高速公路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的机制系统。而从狭义上,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主要指运营体制,指的是高速公路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管理权限的划分制度。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速公路是现代化交通设施,具有通行能力强、速度快、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它全封闭、全立交,与一般公路完全不同,必须有科学的管理体制,才能保障其优势和功能的发挥。相反,如果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水平落后,就会产生政出多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互相扯皮,就会极大地影响高速公路优势的正常发挥,难以实现高速公路快速、高效、安全、畅通的功能,不能达到高速公路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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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客运设计管理

城市客运形象是指城市客运管理者、经营者在经营管理城市客运市场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并得到广大市民群众普遍认可的一种总体印象。它包括管理者形象、经营者形象以及客运工具形象等。所谓城市客运形象设计就是通过提高管理者依法管理、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能力,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客运管理法规,逐步形成层次合理的客运结构,建设配套齐全的客运设施等,来提高客运行业竞争力、知名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客运市场持续发展的规划管理过程。

城市客运形象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把城市形象分为静态形象和动态形象,那么,城市客运形象就是城市动态形象、流动的形象,它充满生机活力,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是城市的无形资产,是客运实力的标志。客运形象其实质就是服务形象,它能集中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展示城市改革开放的整体风貌。为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加强城市客运全面建设,保持城市客运持续稳定发展,积极主动地进行城市客运形象设计,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进行城市客运形象设计,条件具备,势在必行

过去,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国家按比例逐年投资,国营公交公司独家经营城市客运市场,市场发展缓慢;城市客运车辆少,运力不足,市民出行没有选择余地,只能乘“公交”车,公交公司控制着市场主动权;改革后,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集体、个体三家企业共同投资,依法经营、有序竞争,客运市场发展迅猛,市场日益繁荣。近几年来,客运市场已被不同车型、不同价位、不同服务档次的竞争分割,形成了以经济、准时、安全为特点,并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国有公交市场;以优质高效、舒适快捷为特点的出租汽车市场;以及以巷道为经营线路短途运客的三轮车(“电麻木”、人力三轮车)市场等。运力空前扩涨,载客容量出现过剩,乘客有权根据自已出行要求选择乘坐不同类型的车辆,掌握了市场主动权。客运市场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乘客是上帝,客户至上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国有、集体、个体三家企业各自按市场规则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所占份额由各自服务水平、服务价位、经营方式等所决定。

国有、集体、个体三家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吸纳乘客,必然展开激烈地竞争,商家以商标为品牌,客运企业以“客运形象”为品牌,谁的形象好,谁创造出优质名牌,谁占有的市场份额就相对的多一些,谁就发展的快。政府要进行宏观调控,乘客有权选择消费种类,大家都必须遵守市场法则,按市场规律办事。前些年,城市客运中巴曾一度以“招手即停、就近下车”经营理念红极一时,抢走了国有公交的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但随着国有公交形象的改善,加上城市道路法规的完善,国有公交又收回了属于自已的份额,中巴车“形象”每况愈下,“家庭式”经营问题暴露无遗,被迫逐年淘汰换型,有的城市已取缔了市区中巴。再如,前几年满街都是黄面的,但因车型等硬件“形象”欠佳,加上环保等因素,市场份额又被“轿的”抢走,不得不淘汰换型,“黄虫”现象逐渐消失。由此可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运市场的竞争,已突出表现在“客运形象”的竞争上,形象就是商标,形象就是品牌,形象就是无形资产,进行城市客运形象设计已具备了前提条件,进行客运形象设计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目前,已有部分大中型城市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并初步取得一些成效。

进行城市客运形象设计,对于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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