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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险监管,是目前关于保险业研究的热点问题。严格性,是保险监管的基本特征。保险监管的严格性,根源于保险经营的特征,也为保险业是特殊金融业的性质、特征所规定。
世界各国对保险业的监管有严格型监管和宽松型监管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是按监管的方式划分的,事实上,就约束的程度和力度而言,与其他行业相比,世界各国对保险业都实行严格的监管。保险监管的这种严格性源自何处?有何理论基础与依据?其严格性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这种严格性对保险监管的实践产生什么样的要求?本文从保险业自身特点的分析出发,系统分析上述问题。这种研究是一种保险监管的基础理论研究,在实践上可以为形成我国高效的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依据。
一、保险业的特点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监管的必然性
保险业作为社会经济系统中专门处理风险的行业,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这种特点具体体现在保险商品的特殊形态与效应上,体现在保险经营方式与内容的特殊性上,还体现在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项内容而与其他内容的联系与区别上。
(一)保险商品的特点
保险是一种提供风险保障的经济活动,保险商品是一种具备特殊形态的商品。一般商品有着可以凭五官感觉到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其需求欲望较容易被激起,而保险商品不具备感官性特征,其价值与使用价值很难直接被人感知,需要用比感官层次更高的思维去体验,因此其需求欲望较难被激起;作为一种隐形消费,保险消费感受同需求欲望一样不直观,甚至比生活服务、一般金融服务等隐形消费更难体验。人们对风险及其后果的畏惧与对保险的必要性的理解往往局限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在这之前容易存在侥幸心理。然而,安全观念上的保险消费则需要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发生。保险商品的这种需求严重滞后于消费的特点对保险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
【内容提要】堵截构成要件是刑事立法制定的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功能的构成要件。非法经营罪之“堵截构成要件”表现为“或者其他型”。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对非法经营罪做出修改,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个罪构成。限定“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成立犯罪之范围的同时,有必要对司法解释与单行刑法明确的非法出版行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和扰乱电信市场秩……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在分解投机倒把罪的基础上形成的新增罪名。1997年刑法采纳学者建议,(注:参见赵秉志主编:《刑法修改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263、264页;周道鸾等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485页。)分解投机倒把罪、增设非法经营罪。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相继对非法经营进一步做出现定,司法解释不断丰富非法经营罪的“其他”行为方式的内容,形成非法经营罪构成的繁复局面,导致非法经营罪认定的诸多困难。本文正基于此,根据相关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罪作进一步阐述,以求廓清非法经营罪的构成,并在司法实务中准确认定非法经营罪。
一、非法经营罪之“堵截构成要件”
堵截构成要件,是大陆法系立法技术角度的要件分类形式,它指刑事立法制定的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功能的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包括“或者其他型”、“持有型”、“最低要求型。(注: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58、359页。)作为严密型法分则条文的立法方法,堵截构成要件对完善我国刑事立法较具实证意义。非法经营罪采取列举式与概括式并举的方法借以表现客观要件内涵,存在基本构成与加重构成两个量刑幅度。换言之,在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要件上,成功运用了堵截构成要件的立法方式,表现为“或者其他型”。1997年刑法典采取的是先列举非法经营行为的两种明确方式之后,次以“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概括罗列未尽的非法经营行为方式。1999年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增加“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情节严重的”作为第三种行为方式。
1997年刑法典第225条第1、2项规定非法经营两种行为的方式: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方式情状各异,难以以列举式予以明确概括。因而,刑法第225条第4项设定了“堵截构成要件”,即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一概括性规定是为弥补上述两项对非法经营行为的列举而设。刑法之所以作这一概括性的规定,是为了重点打击前二类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不使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人逃脱法网。(注:参见黄京平主编:《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172~173页。)为适应经济生活发展变化,以立法技术采取列举与概括规定相结合的办法,便于有力打击非法经营犯罪。
堵截构成要件具备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功能,但司法运用中存在被滥用的危险。(注: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58、359页。储教授认为,堵截构成要件运用必须遵循两条规则:一是不到不得已时不用;二是法条本身应能明示或暗示“其他”的内涵和外延。)因此有必要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做一限定。理论上,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非法经营行为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行政违法性,即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行政违法是构成犯罪的必前提。第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且达到犯罪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与否需要从情节和危害后果上加以限定。具体外延上,不同学者对非法经营罪对象做出了不同限定。(注:参见刘家琛主编:《新刑法新问题新罪名通释》,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621、622页;周道鸾、单长宗、张泗汉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489页;但伟:“论非法经营罪”,载《法商研究》1999(2)。)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也可能人为地以罗列方式穷尽“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行为对象。非法经营作为一个取消投机倒把罪后的新罪,涵盖面广泛,援引频率高,尤其是第225条第4项。作为对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具备较大社会危害性的非法经营行为定罪的法律依据,它不被认为是口袋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口袋的作用。因此,如何理解和适用“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防止非法经营任意膨胀成为新的“口袋罪”,从而动摇罪刑法定的根基。这是立法者、司法者和学者们应当共同关注的课题。(注:参见陈泽宪:“非法经营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新刑法研究与适用(刑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519~522页。)我们认为,认定非法经营罪应以行为时法律法规为衡平,把握非法经营罪的罪质与构成要件,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行为进行具体的认定。
论文关键词:土地规模经营原则模式
论文摘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必然抉择。而土地规模经营关系农民的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在实施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和科学的方法。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土地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途径。
一、实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必然抉择。
1.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现代化。
摘要:自从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文章以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中心,在回顾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四个视角归纳了跨国经营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出了以经营绩效为选择标准、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为制约要因的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选择模型。
关键词: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海外子公司;走出去战略
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哪些不同的模式?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企业的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视角,归纳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模式,从企业经营绩效、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等方面探讨中国企业如何选择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一、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新问题
自从2000年中共中央正式确定“走出去”为我国一项开放战略、“十五”计划启动“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2万家,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343亿美元,年末境外就业人数达102.6万人,其中外方雇员45.5万人;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的228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33亿美元,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已超过2200亿美元。另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在世界范围内遭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额有所下降的背景下,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却逆势而上,在全世界排名第13位,在所有发展中和转型经济体中排名第三位。金融危机导致汇率剧烈波动和国外资产价格下跌等原因为中国公司创造了走出去的机会。
实际上,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经营已经有十余年的经验,1996年海尔集团在印度尼西亚、金城集团在哥伦比亚开始投资、1997年万象集团在英国、华立集团在尼泊尔投资经营,成为第一批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近年来,以联想收购美国IBM家用电脑业务、TCL收购法国汤姆逊多媒体公司全球电视机业务、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为代表,大批中国企业开始大规模并购海外企业,跨国经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大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同时,大批中小企业也走出国门,开始了跨国经营之旅,经过多年的跨国经营实践,中国企业在海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论文关键词:企业经营理念创新竟争品牌互联网
论文摘要:文章就企业如何进行技术和战略创新、培植核心竟争能力争创名牌未用互联网络四个方面作了初步探讨,旨在说明企业应该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以适应新经济时代的要求。
市场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知识经济.对市场经齐反作用必将引起市场经济的变革目前网络经济已经成为新经济时代的特征,电子货易将形成传纯经济的一次革命,新的市场经济规律将会被发现和运用正处于全球化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时候,如果企业不能转变经营理念,抓住机遇,顺应潮流.就会在市场竟争中败下阵来。
一、“穷则思变,富而思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力源泉
随着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充分认识,人们已认识到那些耗竭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平街的“夕阳产业’.的危害.其发展前景惨淡一些企业虽然没有达到桑愧暮景的境地,但也是举步维艰,步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穷则思变”、就是要依靠积累,加强技改,调整产业方向。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营业绮优秀的企业在技术服务、资金等方面有优势.但是要有忧患意识.在知识经济所要求的市场里努力进取,精益求精,“富而思进”。
思变与进取的实质是创新创新分枝术创新和战略创新:技术创新就是企业从构思.设想开始,未用新的科学技术,将其转化为新的生产力,达到市场阶段,获得超额,润的企业行为。它涉及科学.技术、组织、金融和商业的一系列活动企业为了获得经济效益.灰得更大的利润,必项进行技术创新以求得生存与发展,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这里的战略创新关注的是企业如何把产品或服务更好地推向市场,让消费者接纳的问题。企业思变与进取要坚决走好“三步路”,一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与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各种手段,限制没有市场销路的产品生产,关闭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生产格局,迅速调整产业结构,坚决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二是未取有效措施加快企业枝术改造,发展生产力。采用先进标准,更新和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适铺时路的新兴产品,坚决走科技兴厂的道路;三是做好继续教育、这不仅是企业走出困境的需要,更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需要,它将给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企业要注重构建多元化教育模式,广开继续教育的必修课抓好教育.关心教育,企业要主动关注,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活动,积极投入教育科研经费,及时将创新成果或知识产权产业化.坚决走产学研并重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