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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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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大会发言

同志们:

昨天,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姚木根主任做了工作报告,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对明年全省发展改革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下午,孙刚副省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价格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价格工作回顾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形势复杂多变、挑战前所未有、任务艰巨繁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改委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圆满完成了各项价格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价格调控,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稳定物价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扶持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为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消除群众涨价心理预期,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1月份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经政府批准,相继出台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告了提价申报的3大类商品共6家生产企业和调价备案的6大类商品共698家企业。

为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临时价格干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在实施临时干预过程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把握政策尺度,既严格制止超过成本上涨幅度的不合理涨价,又不过度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既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努力把价格上涨控制在各方面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鉴于当前价格上涨的内外部压力明显缓解,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解除了对食品类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通报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我委和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每月及时通报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南昌、抚州、赣州等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定期出版价格刊物中予以刊登,加强了价格形势分析,增强了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为当地党委政府稳定物价提供决策参考。

3、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为抑制市场物价的过快上涨,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委多次发出通知,作出具体部署,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今年10月份以前,全省基本未出台政府调价措施,对防止出现轮番涨价,稳定社会心理预期起到了积极作用。

4、加强和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吉安市、萍乡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出台了新修订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了征收范围,加大了征收力度,规范了基金管理。宜春、新余市本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较上年分别增长了558%和65.8%,增强了政府调控价格的能力。

5、加强对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商品价格的调控。针对3月初市场食用植物油价格快速上涨,供应偏紧的情况,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委加强了食用植物油的调度储备和价格监管,保障了市场供应,平抑了市场价格。鹰潭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个别大型超市金龙鱼桶装食用油脱销,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及时调进了货源,避免了抢购事件发生,受到当地政府表扬。针对春节前液化气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我委领导专程前往九江石化总厂,要求该厂认真执行国家政策,从源头上控制液化气价格。九江市物价局加强了液化气价格批零差率管理,稳定市场价格,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快速反应,沉着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和暴雨洪涝灾害,加上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对稳定物价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快速反应,沉着应对,顽强拼搏,为夺取抗灾救灾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1、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今年年初,我省发生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全省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受阻,电力等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商品运输中断,大量旅客滞留,蔬菜、矿泉水、方便食品、蜡烛、塑料薄膜等商品价格一度大幅上涨。对此,我委连续下发5个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全体出动,全线出击,加强监测预警和市场巡查、加大临时价格干预力度、畅通绿色通道、减免流通环节收费,稳定市场价格。抚州市物价局对蜡烛、发电设备、药品及其它救灾物资采取临时限价;新余市对太阳网、农膜等救灾物资采取临时价格干预,用于保护柑桔树,维护了桔农利益。赣州市、九江市对猪肉和液化气价格实行批零差率控制,景德镇市运用价调基金从省外调进生猪,保障了市场供应,稳定了市场价格。我委建立应急市场监管机制和积极应对抗灾救灾的做法,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价格情况》上多次报道。全省物价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奋战在抗冻救灾第一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赣州、九江市物价局分别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表扬和表彰。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许志扬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抗冰救灾先进个人”称号。更值得一提的是都昌县物价局一位干部在抗灾中不幸负伤,至今昏迷不醒,充分体现了一个物价干部奋不顾身、鞠躬尽瘁的崇高品德。

2、应对暴雨洪涝灾害。6月初,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暴雨洪涝灾害,蔬菜等副食品生产供应受到影响。我委连发两个紧急通知,对做好稳定灾区物价进行了部署。畅通了灾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减免蔬菜流通环节和市场经营环节各项收费,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保障了市场供应,稳定了蔬菜价格。

3、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灾救灾。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采取有力措施稳定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对往返灾区的救灾物资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减免涉及灾后重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有接收任务的设区市出台了对地震灾区来赣人员就业、上学、就医的收费优惠政策。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捐助、缴纳特别党费活动。

(三)落实惠农价费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

围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地始终把农产品价格和涉农价格收费管理放在价格工作的突出地位。

1、今年,国家提高了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均比去年提高7元。各地继续实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稳定农民收入预期。

2、继续对化肥生产实行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减免政策。落实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对化肥价格进行适时调控,控制化肥价格涨幅过快上涨,稳定市场供应。

3、清理涉农价费,落实促进农业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下发了《关于规范涉农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涉及林权改革、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教育收费和殡葬服务等收费行为。减免了计划生育、生猪检疫、农机监理和农村有线电视等收费,共计减轻农民负担约1亿元。完善和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省乡(镇)、村普遍设立了涉农价费公示牌。

4、落实农产品价格信息工作。今年以来,通过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及网络等媒体农产品价格信息2万多条,引导农民调整种植养殖结构,为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及时提供系统的市场信息服务。

(四)运用价格杠杆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1、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我委审时度势,及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意见》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清理整顿涉农、涉企及房地产各项价费,积极稳妥疏导价格矛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污水处理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权限及征收标准均做了明确规定,有力推进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

2、推进我省电价调整。我委抓住国家调整电价的有力时机,科学调整我省销售电价。自7月1日起,江西电网售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1分钱,平均提价幅度3.9%,低于全国平均2.5分的水平。与华中地区和周边邻省比较,江西电网的调价幅度和工业生产用电价格为最低。突出解决了两大问题。一是实现了工业园区工业用电同网同价。工业园区用电价格平均降0.08元/度,优化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环境,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二是县(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用电均执行省网非普工业电价,用电价格平均降低0.1元/度,为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针对煤电价格倒挂的矛盾,8月1日,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2分钱。

3、清理整顿涉企收费。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停止征收个体工商管理户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了涉及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减半征收环境评估等7项经营性收费。围绕省内重大产业的发展,清理和减免了涉及新余光伏产业的各项收费,并对其用电价格给予优惠。

4、清理涉及商品房交易收费。在商品房交易及交付过程中,明确购房者应交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土地登记费等收费;严格界定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缴费主体和缴费条件;明确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在价外或代收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安装等费用。

(五)加强民生价费管理,安定群众生活

1、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的规定。加强对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育收费管理;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稳定了中、小学作业本价格。规范了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自考助学收费行为,促进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2、规范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收费。降低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标准,每人次考试费标准降低210元,降低幅度为25%,减轻各方面负担1.6亿元左右。降低了全省低温容器和低温罐车检测收费的标准,降低幅度为30%。核定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3、降低药品价格。我委先后6次下发药品价格调整文件,理顺或降低了近千个品种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超过20%,减轻患者负担。同时,配合省招标办做好全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审核了11841个药品品规价格,降低了其中部分药品价格。

4、整顿和规范旅游参观景点门票价格。重新审核了全省各类景点门票等价格。全省旅游景点门票及景区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运载工具价格均稳定在上年价格水平。

5、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补贴。针对今年以来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上涨较快的情况,全省各地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补贴。今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文,对全省92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液化石油气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5元,连续补贴4个月,共计1800多万元。南昌市、上饶市分别动用616万元和85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给予低保群体副食品、液化气价格补贴。南昌市、新余市还拟定了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办法。今年,全省共运用8000多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平抑物价、补贴困难群众。

(六)落实价格监测制度,加强价格预测预警。

1、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坚持做好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报工作。今年又新增加了客运运价、货运运价、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运价等价格监测。受灾期间,又增加了灾区市场价格监测日报。1-11月份,全省共处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4.6万多笔,上报数据5.8万多条,编印《江西市场与价格》11期,编发《江西价格监测》250期,多数专报均被国家发改委和新闻媒体采用,不仅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2、加强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雨雪冰冻、暴雨洪涝自然灾害的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启动了应急价格监测预警预案。受灾期间,全省平均每天出动价格监测人员251人次,每天采集各类价格数据1430多条,上报各种数据报表200余份,分析材料80多篇,及时为全省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为稳定市场物价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大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了粮食、食用油、教育、医疗、电力、成品油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串通定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行为。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1—11月份,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03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676.0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870.83万元。

2、加强了市场价格督查。为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应对灾害天气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委于1月份牵头组织了6个省政府督查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督促检查;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我委于3月份派出了4个督查组分赴各设区市就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情况进行了督查,维护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和社会安定。

3、加强成品油和电力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国家发改委6月19日决定将成品油和电力价格上调,为确保这两项政策的实施,我委于6-7月份先后派出了17个检查组进行了检查和督查,确保国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政策贯彻落实。12月19日,国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回落、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及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我委迅速落实,加强了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的监测,成品油市场稳定,未出现异常情况。

(八)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营造和谐价格环境

1、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建立和逐步健全包括基层价格主管部门、街道(乡镇)价格监督服务站、社区(村组)义务价格监管员和企事业单位物价员队伍在内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延伸价格公共服务范围,夯实了价格公共服务基础。

2、加强了价格举报工作。继续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和快速办结。1-11月份,全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和咨询总数为7974件,办结7815件,办结率98%。退还用户(消费者)金额705.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4.89万元,罚款40.77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扎实推进。

1、完成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生猪饲养成本调查月报及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种植意向情况等专项调查。粮、棉、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全省组织开展了有线数字电视收视、民用煤气、自来水、污水处理、旅游景点门票、出租车运营等项目调定价前的成本监审,监审金额达21.31亿元,核减成本2.96亿元。同时,在临时价格干预实施期间,对部分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进行了成本审核,抑制了超出成本的不合理价格上涨。

(十)价格宣传和调研工作有声有色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工作,实现了价格宣传“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了对价格工作的认识。

1、加强价格宣传,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稳定物价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道,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价格月刊》质量不断提高,发行量不断增加,其转载率、索引率、他引率在全国同类价格学术期刊居第一位,在省内的发行量达110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价格视窗网、省价格鉴定监测网、省价格监督检查网影响力不断扩大,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2、组织开展纪念价格改革30周年和《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专题宣传活动。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以新闻宣传报道、举办摄影展、知识竞赛、文艺活动、撰写论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赣州市以价格法知识为主要内容,举办了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以价格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晚会;新余市举办了价格摄影展;上饶市在报纸、电视上组织价格专题专访和系列报道,有力地宣传了价格法规和政策。

3、加强价格调研,实践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在深入实际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由省政府领导领题的《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充分发挥政府调控作用,稳定主要生活消费品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民生工程课题研究和我委确定的《实践科学发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课题研究。省价格理论研究机构完成了14个调研课题,其中有4个课题在中国价格协会获奖。

(十一)价格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1、价格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江西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已进入立法程序,省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完成并上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江西省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外,我委对国家发改委修订后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举办了培训班,全省共有130人左右参加了培训。

2、价格鉴定和价格“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获社会广泛认可。一是依法做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案件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全省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16005件,标的额9亿多元。二是认真做好价格合法合理性认证工作和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截止12月10日,全省认证项目1678件,标的总额378亿元;接受定损车物4944起,标的额0.87亿元。三是加强价格“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已完成二批3家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58名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3、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工作成绩突出。建立和健全了全省行政事业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统计数据完整,上报及时,成绩突出,受到国家发改委表彰。我委和宜春市物价局、景德镇市物价局、信丰县物价局等4单位被评为全国收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翁亚萍、肖建平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4、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省成本调查队由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强化了机构建设,稳定了价格队伍。省价格监测认证中心在全国率先更名为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

一年来价格工作的实践再次证明,价格主管部门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在抗灾救灾斗争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表现出的不惧艰险、勇于奉献、顽强拼搏的品格,是价格主管部门的精神财富,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在此,我谨代表省发展改革委和姚木根主任,对在抗灾救灾斗争中英勇奋战的物价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对广大物价干部职工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对物价干部家属的默默奉献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今年以来的价格形势

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在去年基础上继续攀升。受国际市场石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和我省遭受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暴雨洪涝灾害及四川汶川地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物价涨幅较快,价格总水平一直在高位运行。1-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6.5%,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1-11月份CPI分别为:6.8%、8.9%、8.8%、8.4%、8.0%、7.2%、6.4%、5.2%、4.5%、3.9%、3.0%。从上述指数来看,价格运行呈明显的阶段性特征。1至4月份价格大幅上涨,其中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8.9%,为十余年来的月度最高涨幅。5至7月份价格高位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一直在6—8%之间徘徊,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继续高位攀升。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涨幅分别为:8.7%、9.6%、10.9%。8月份以后价格快速回落。居民消费价格逐月回落,11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从8月份5.2%回落到3.0%,预计12月份将继续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6.5%左右。

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行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类、居住类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占总涨价因素的近90%,而我省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所占CPI权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分析,1-11月份,我省八大类消费价格呈“六升二降”态势。与上年同期相比,食品类价格上涨14.8%,居住类上涨6.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2.7%,烟酒及用品类上涨2.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5%,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2%,衣着类下降4.5%。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大,在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中约占81.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5.3个百分点。

2、价格运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正在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经济体扩大到新兴市场经济体,从虚拟经济扩散到实体经济。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世界经济增速明显下滑,并影响到国内。长期以来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外需减弱,经济下行风险增加。价格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商品价格过快下跌的矛盾逐步凸显,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是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部分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石油、钢材、粮食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11月份,WTI原油期货平均价格、国际市场钢材价格指数和芝加哥市场最近交割的小麦、玉米、大豆期货价格分别较最高点下降了57.1%、37.5%和48.4%、41.1%、38.6%,外部输入型通胀压力已基本消除。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除大米外,国内玉米、小麦、大豆等主要粮食价格也都高于国际市场。二是国内经济呈现下滑态势,重要商品价格快速下跌。受外部需求大幅减弱、出口受阻以及国内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需求明显下降,煤炭、钢材、化肥、棉花等主要生产资料价格明显回落。11月份,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升2%和4.7%,涨幅分别比上月下降4.6和5.3个百分点。我省工业品价格也大幅回落,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下跌5.4%,涨幅较上月回落9.3个百分点,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上涨3.6%,涨幅较上月回落9.2个百分点。目前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已低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生猪、猪肉、食用油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跌。11月份,全国大中城市一级散装菜籽油、大豆油、生猪出场价、猪肉(精瘦肉)集市平均零售价分别又比上月下跌7.1%、8.6%、2.2%和4.8%,而且部分农副产品价格过度下跌态势还将有所加剧。我省猪肉价格从6月份开始连续回落,10至11月份价格较去年同期为负增长,分别下降0.3和4.6个百分点。4月份以来我省油脂价格呈逐月回落,各月环比分别下降2.1%、1.4%、0.5%、0.5%、1.9%、4.3%、3.6%和5.2%。三是随着翘尾影响的明显减弱,农产品供求关系进一步改善,以及产能过剩的矛盾的显性化,明年价格总水平进一步下行的风险增大。

但与此同时,推动价格总水平上行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国际市场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较多。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信心不足、需求减弱,国际市场石油、钢材、铁矿石等初级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但是,各国央行联手注资,货币环境较为宽松,加上欧佩克组织限产保价等因素,可能导致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反弹并再度大幅上涨。二是国家启动增加投入、扩大内需等各项政策措施,增加了对钢材、水泥等投资品的需求,也可能再度拉高价格。三是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和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环保收费标准面临长期上涨趋势。四是今年为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各地政府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措施,在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领域积累了较多的价格矛盾,需要及时疏导。这些将对价格总水平的上升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们还应看到,当前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中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如重要商品储备、应急保障体系、价格调节基金、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市场价格调控手段还不健全;一些生产要素、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不能充分反应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破坏的治理成本,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医疗、教育、房地产等民生价格的监管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价格法制不够健全,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总结,加以改进。

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多变的价格形势,明年价格工作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昨天,姚木根主任在工作报告中,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省内外环境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要求我们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层面,清醒地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些,把困难考虑得充分一些。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保证行动和工作的高度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价格工作思路,深化价格改革,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为防止价格总水平出现大起大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2009年价格主要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重要的一年,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敏锐把握走势,对于做好明年的物价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切实做好明年的价格工作。明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2009年价格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进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条件。针对明年复杂的经济和价格形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一是重视和加强价格形势分析。省、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坚持通报月度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加强价格形势分析,深入研究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价格变化,准确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二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内外粮食、食用植物油、石油、钢材、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及其影响,继续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及时发现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县地方性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监测点规范化建设,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三是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逐步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努力保障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防止价格大起大落,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完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稳定农业发展基础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完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一是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继续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根据粮食市场情况变化及时提出实施临时收储等相关政策建议,稳定市场粮价,引导市场粮价适度上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防止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过度下跌。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化,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减缓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三是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省内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

(三)清理整顿价格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当前和明年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加大清费治乱工作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清理整顿涉农价费,减轻农民负担。近年来,各地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强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有效遏制了涉农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是,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理规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流转等收费管理,规范专门面向农民的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业科技推广、生猪屠宰等收费,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坚持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改进公示形式,调整公示范围,充实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制度发挥作用。二是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凡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各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坚决停止执收;凡省级及省以下价格主管部门设定浮动收费标准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减少管理类收费,有关经营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禁将取消的行政性事业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清理规范房地产建设和交易收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及城市房地产收费,免收保障性住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部分经营性收费。清理整顿房地产建设项目收费和房地产交易环节收费,包括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管理性收费和各种配套收费,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负担,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四是规范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优化旅游消费环境。继续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

(四)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明年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理顺成品油、电力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简化电价分类,争取全省工业用电同价,以实现全省城乡用电同价。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二是推进水价和环保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水价偏低地区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三是积极稳妥疏导价格矛盾。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前提下,积极稳妥地疏导价格矛盾。各地出台政府调价项目时,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避免出现集中提价和调价幅度过大的情况;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要严格履行调价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不得越权定价,同时实行调价措施备案制度。

(五)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规范教育、有线电视等收费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在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同时,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二是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制定医药价格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完善医药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改进价格核定方法,规范医药价格行为。继续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三是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

(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着重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突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惠农收费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围绕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医药、教育、交通运输等价格收费检查。二是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整合反价格垄断执法资源。严厉打击低价倾销、行业自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影响重大的不正当价格案件,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三是加强价格市场巡查和应急检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完善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四是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继续深入推广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重点抓好农村明码标价及商业行业的明码标价,在有条件的部门和行业倡导明码实价。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对诚信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价格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

(七)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对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一是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扩大内需、促进增收减负,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努力把价格公共服务打造成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认可的民心工程、系统工程、品牌工程。二是继续推进价格举报建设。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价格举报网络,充分发挥“12358”价格网络平台作用,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全省联动、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加强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提高价格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八)夯实价格工作基础,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加强粮食、棉花、生猪等农副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分析,引导农民调整种植养殖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同时,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提供参考。成本监审是政府定价的前置环节,要紧紧围绕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中所列的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整合系统资源,做好成本监审工作,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二是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加快《江西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立法进度,争取《江西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进入立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进一步增强听证的公开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价格宣传,重视价格理论研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社会预期的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有利的舆论环境。高度重视价格理论研究,为深化价格改革和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指导。继续做好《价格月刊》的出版发行工作。四是着力做好价格鉴定、认证及“双认定”工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依法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严格履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操作规程,坚持三级审核、把风险规避到最低限度,确保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公平、公正、科学;加强价格认证工作。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重点开展政府招投标项目、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改制项目、政府林产林权改革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的价格认证工作。继续做好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和公路及路产附属设施损坏赔偿价值认定。加快推开价格信用认证工作。积极推进“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落实必要的前置条件,严格按制度、按程序操作,确保初审上报的严肃性,保证审核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价格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物价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目前,省级价格监督检查、价格鉴定监测、价格成本调查的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也已挂牌。各地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抓紧与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取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使物价机构切实得到充实和加强,为做好价格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系统廉政建设,打造一支能够经受各种考验的物价工作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