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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信息法律思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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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信息法律思考论文

民主选举领导干部既是党的组织原则,又是各级政府组织法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是为我们最基层的官-村官-实行民主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村官的选举与非选举有什么不同?或者说类似于村官的这样的干部,选举产生与组织任命相比有什么优势和长处?对于这样的问题,大概因为不言而喻,人们很少论及。事实上,这是一个熟知而非真知的问题。

一、选举制有利于解决选人决策上的信息问题

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选什么人历来十分重要。曾庆红同志说,把选人用人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六中全会《决定》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我们党的事业来说,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千秋大业在用人。古往今来,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的选人与用人(曾庆红同志在中央党校的报告)。要选好人、选对人、选准人,首要的条件是要对被选者有充分的了解,对于承担着选人用人之责的领导干部而言,这却非常难以做到的事情。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患难见真情,关键时刻考验人,讲的都是识人之难。现代经济学知识理论认为:人都是在有限信息的条件下做决策的,没有人具备实施最佳决策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就选人用人的决策而言,领导干部对被选人情况的把握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完备的问题。也就是说,选人者对被选人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知识水平以及责任心事业心的了解,相对于选准选好一个干部所必须掌握的情况而言太不够了。由于缺少必要的信息,由上级领导选择下级干部,很难做到选准人、选对人、选好人。这个由少数人选少数人、由上级选下级不易解决的信息问题,通过民主方式、通过群众选干部、通过多数人选少数人的选举制,可以较好的解决。

选举过程中,为了争取选民的支持,增加人们对自己能力、品质、作风、信念的了解,增强人们对自己施政纲领合理性正确性的认识,候选人一般会主动公开自己的相关情况,比如政治抱负、理想信念、政策主张、参选目的等等,并对自己胜任工作与所持政策主张的合理性做出论证,以说服人们并赢得选民的支持。现代行政管理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即使是村级行政事物,也有不为外人所熟悉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由候选人自己提供自己胜任工作的理由,由候选人自己对自己政策主张的合理性科学性做出论证,类似于专业服务和专业商品的提供者,对自己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承诺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是否存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负有举证义务那样,属于举证责任倒置。这一措施十分有利于普通人或者外行对专业服务及其商品的了解,有利于普通消费者获得合格的服务与商品。同样,政治服务领域的举证倒置,对于普通选民或一般公众了解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的质量,了解官员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对选民利益造成了损害,亦会有极大的帮助。会促使选民或者村民对村官或村级行政工作有更全面、更完整的了解。

不仅主动的展示和举证有助于人们对候选人情况的了解,而且候选人之间的相互批评与政策辩论,甚至竞选过程中候选人之间言行风范的对照,也都十分有利于人们把握相关信息,做出选人问题上的正确决策。竞选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胜任而对手不胜任,每个候选人都会充分利用自己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相关条件,收集尽可能多的竞争对手思想、品质、能力、素质方面的情况,寻找对手施政纲领或政策主张中的矛盾与缺陷,通过分析批判和事实例举,凸显对手的弱点,暴露对手政策主张的不合理性;而这样的信息收集与论证研究工作,既是普通百姓难以胜任,也是百姓没有精力和条件去做的。通过对自己政策主张的辩驳性阐释,对自己工作经历经验及能力的维护性展示,选民得以在双方激烈的辩论与充分的展示中,了解尽可能多的候选人政见、经验、能力及道德素养方面的情况,通过不同观点的比较对照有利于人们把握不同政策主张中存在的问题,便于人们对不同的政策主张及其候选人做出合理的选择。这类似于法官或陪审团审理案件,通过原被告双方的对辨及各自提供的证据,通过双方在法庭上的言行表现,使案件审理者对案件事由、当事人行为、行为动机等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从而更全面的把握情况,更有效的揭示真相,做出更符合实际的案件裁决。同样,政治竞争中双方或几方的公堂对辨,也十分有利于选民对不同政策主张的真实内涵,对候选人能力品质及经历信念等真实情况的把握,从而作出任免决策上的正确选择。

二、选举制有利于解决选人问题上的认识遮蔽

人们认识问题的客观与否、合理与否,除了取决于信息的全面与及时外,还取决于认识主体能否消除利益和价值观上的遮蔽。邹忌长的美不美并不难判断,但是由他的妻子、妾、最好的朋友作评判,由于存在着切身利益的牵涉,受特有感情和价值观的左右,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此中存在的不是看得清看不清、观察的全面不全面的问题,而是利益与价值观的遮蔽。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由于社会地位的不同,个人利益和价值追求的不同,与候选人关系的不同,事物的判断,无不受到自身利益和特有价值观的影响遮蔽而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换句话说,任何人都有自己认识上的盲区和遮蔽;少数人选官难免受此影响而不能做到合理公正,而多数人选官则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这种遮蔽和由遮蔽带来的危害。众人在利益倾向、认识问题的角度、知识结构以及价值观上各不相同,对立的与特殊的利益追求和价值观,会通过公共选择(如投票)的形式相互中和与有机整合,中立的照顾各方要求、体现人们共同利益的东西会因而凸显出来。众人的政治选择和投票行为,可以看作是剔除片面性、整合共同性,剔除极端性、保持政策中道性的有效形式与合理化过程。

上级领导选下级官员,除了因为少数人选少数人难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容易陷入特殊利益与特定价值观的陷井外,还存在着结构上的弱点。领导干部是为百姓服务的公仆,是受百姓委托管理公共事务、行使公共权力的人。官选官,其实质是委托人选择委托人,即仆人选仆人。真正合理的选择应该是百姓自己选择自己的委托人,换句话说,是人民群众这个主人亲自选择为自己提供公共服务的仆人。谁都知道,仆人的好坏,仆人是否尽心尽责,只有主人最清楚;好似鞋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脚最清楚一样。对于一个领导干部,上级官员的看法要求同百姓的看法要求可能存在不小的差距,既然党的干部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的,任何一级干部都没有也不应该有独立于人民群众的特殊的利益追求。那么,一个干部胜任不胜任、工作做得好不好,由他治下的百姓来评价是最合理不过的了。所以,居委会主任是否胜任,村委会主任是否合格,还是应该由他们领导下的百姓来评判和决定。

三、选举制有利于政绩的合理评价

尽管选举制有利于选准人,但当选者是否如他竞选承诺的那样去做,是否具有人们期望的品质和才能,是否真正是担任既定公职最为合适的人选,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干扰,答案并不都是肯定的。也就是说,选举制也有可能在选人问题上出现失误。但是,由于选举是周期性的,一次选举的失误可以通过下次选举予以纠正,且这种纠正会比非选举制下的纠正来的更为果断、更少顾忌。原因是,选民(或者说村民)没有利益和情感的遮蔽,多数人意志整合与表达的结果,必定是特殊的少数人的利益和要求为普遍的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所涵盖所矫正。选举制下的纠错,除了它的铁面无私外,还在于它对干部政绩评价的合理性,对干部行为制约的有效性。评价一个干部的工作是否胜任,评价一种社会经济政策是否合理,是很专业化的工作,各级领导凭着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专业从事评价和选人工作尚有力不能逮之处,普通村民或者选民就能认识得清把握得准?这的确令人怀疑。但是有一点应该看到,由于评价方式和评价角度的不同,领导干部的评价与普通选民的评价不可等而视之。上级领导主要是从干部的思想、态度、作风、品质,从干部的行政过程入手进行考核的,这种考察涉及的内容、方面众多,运用的尺度和衡量标准各异,因而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难度,一般人难以胜任。而选民或者村民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从干部行政的结果,从行政活动的产品入手进行的,这种考核评价相对简单,比较容易判断。比如,从汽车生产的全过程和所有程序入手,判断一个企业的生产管理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就不如从其产品-汽车-的性能、质量以及使用起来是否满意入手进行考核来得容易。这样的考核,司机或者乘客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和感觉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出判断。同样,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包括村长)的考核评价,如果从他们工作的过程、内容、程序,从他们的思想和品德,从他们政策主张等多方面全方位的进行,由于行政管理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由于信息收集上的困难,非普通百姓力所能及。但是,如果通过行政活动的结果,通过政治产品的感觉来进行考察,问题就要简单得多,人们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切身感受,就可以做出大致正确的判断。此外,老百姓的政绩评价还有一最为简单易行的方法,即通过货比货的方法来比较和评价政绩。正象汽车生产程序及其技术标准普通人难以明了,但通过车与车的比较,通过对汽车的实际使用,人们一般都可以对哪种结构、牌号的车更优良、更实用、设计更合理做出大致正确的判断一样;从行政过程和政策主张本身出发,判断行政官员行为合理与否与政绩的优劣,从行政官员的讲话和在电视上的所作所为,评价其是否胜任工作,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是,如果将现任官员的政策主张施政效果,与前任、相邻地区官员的政策主张施政效果相比较,普通的选民就能够对官员的行政行政行为与政绩的好坏,做出八九不离十的判断。由于存在着前任与其他地区官员的政策主张、政治活动成果的先例,又有着千百双眼睛对照比较和定期考核,政治竞争的压力,必将促使官员们对老百姓的要求和向往有更准确更实际的了解把握,形成改进自身行为与政策方针以适应选民要求的动机和愿望。好的、合理的受选民(或者村民)欢迎的政策措施自然会被竞相模仿、迅速推广,不合时宜的不为群众欢迎的政策措施自然会被及时抛弃,如此,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顺应群众要求、符合时代需要的政策主张和行政行为就会愈来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