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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题】在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我国居民中的贫困现象也有显著减轻。这种不平均增长和贫困下降并存的状况,主要是改革以来实现了高经济增长,而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在“馅饼”不断做大的基础上发生的
【正文】改革前的我国居民收入情况1956~1978年,我国是一个均等化程度很高的社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的因素。原因有三:在制度上,生产资料公有化后,居民除了少量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外,几乎没有财产收入;在政策上,决策者所追求的目标是社会公平;我国文化传统中“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观念束缚。虽然均等化程度很高,但仍隐藏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的因素: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实物补贴性分配(如粮棉油),城市居民享有,而农民居民并不享有,职位补贴性分配(如住宅、汽车、电话等)高度不平等;工资长期冻结,造成青年一代不利的收入分配格局。平等中存在着不平等,不平等中又存在着平等的状况,说明了当时我国社会经济状况的复杂性。改革前我国收入分配中的主要倾向是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再加上一些貌似公平的不公平的因素,导致经济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造成生产上的低效率,这便构成了改革前我国居民收入的起点和背景。改革后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改革初期邓小平就指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政策目标上克服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加强激励机制,提高效率,在做大“馅饼”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践证明,总的趋势是按照改革初期提出的目标发展的。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抽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上升到1995年的0.34;城镇居民收入从1978年的0.16,上升到1995年的0.2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是老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80年代初期呈缩小的趋势;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则呈扩大趋势。把全部居民收入高低分等,1988~1995年,乡村居民集中分布在低收入组,城市居民集中分布在高收入组。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少数企业雇主很快进入最高收入组;但企业雇员仍然慢于城市的中高收入组成员。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是争议问题关于区域间收入差距及如何看待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我们考察了农村区域间和城市区域间收入差距的变化情况:1988~1995年,农村东、中、西三大地区的人均收入均有明显增长,东部最快,中部次之,西部缓慢。沿海和内地城市的人均收入也有明显增长。沿海内部和内地内部的收入差距都有所扩大。数据表明:农村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要显著地高于城市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财产收入差距是新问题居民的财产收入,特别是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增长很快,而且分布也颇为不均等,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新问题。城市居民财产收入从1988年占个人总收入的0.49%上升到1995年的1.3%。住房补贴和自有住房租金估价这两项变化最为明显。住房商品化等于一次性地将公有财产转化为个人财产。除自有住房租金估价外,我国目前个人财产收入的形式主要有利息、红利、租金等。据统计局资料,个人储蓄利息收入,1978年仅6亿元,而1995年则达3000亿元。90年代以来,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增长迅速,户均金融资产从1990年末的7869元增加到1996年6月末的14715元,增长87%。分布极不均衡,1996年6月末,最高20%家户的户均金融资产,为最低20%家户的12倍。高收入阶层和寻租活动是难题高收入阶层的问题一直引起社会强烈反应,如何弄清高收入阶层的规模及其实际的收入水平,一直是困扰着人们的一大难题。社会案例调查的缺陷,是对全国的代表性不清楚;抽样调查的缺陷,是许多高收入人士根本进行不了抽样调查的样本。据温州的一项调查研究数据,一般私营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21倍;百万元资产的私营企业主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79倍。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调查,我国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已有100万户。这些新富起来的人,主要是由私营企业主、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出场费很高的歌星、影视明星等10多类人员组成。目前,还无法对租金的分布和流失问题进行准确的研究。但一般都认为,租金的分布是极不平衡的。改革后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分析改革以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任务。长期以来,人们往往用经济增长或发展来解释收入差距的扩大,特别是根据西蒙·库兹涅茨的“倒U型假设”来解释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过程中收入差距的扩大。即使作为这一假设例外的台湾经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获得了收入分配上比较平等的结果,也是集中探讨经济增长同收入分配的关系,即探讨经济增长是否会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1、经济增长或发展。城市非国有经济的较快发展(同国有经济相比)和农村非农产业的较快发展(同农业相比)是引起收入差距扩大的两个强有力因素。2、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由于我国采取了渐进改革方式,在体制转型中出现了双重体制的布局,再加上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使得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中发生了许多无序的问题。我们不能把收入差距的扩大归罪于经济改革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改革所付出的代价或成本。3、经济政策及其变化。除了上述经济增长和体制变迁以外,经济政策及其变化对收入分配的效应也是不可忽视的。对于收入差距扩大的价值判断和社会反应一种意见认为,改革以来我国的收入差距尽管在扩大,但尚不超过合理的区间,还不能说已经出现明显的“贫富悬殊”。收入差距的扩大是经济增长的代价之一,如果能控制在保证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行的范围,可以接受。1996年世界银行报告认为:“将工资、收入和财富的差距扩大到一定的程度是转轨的必要的组成部分,因为让市场决定工资会创造出提高效率的激励因素,而这种激励因素对于成功的改革是至关重要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国际上通常的看法是: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属于中等程度的贫富差距,而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了0.4。这样,在短短的10几年间,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为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甚至超过了美国的不平等程度,因而是值得令人忧虑的。我们的两点看法:第一,用基尼系数来衡量不平等的程度时不能简单化;第二,对于收入差距扩大,必须区分是暂时现象还是长期现象。我们的一些建议:(1)必须深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型期的种种无序状态所带来的收入不平等问题;(2)必须发展经济,做大“蛋糕”,才能为公平分配和减轻贫困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3)政府应通过税收和福利发挥再分配进行调节、缩小社会贫富不均的有效功能。改进收入分配状况是改革和发展大业的一部分,应当引起的高度重视。上述是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或收入不平等增长情况。值得指出的是,同时期我国的贫困也有显著减轻。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目前的4500万以下。这种不平等增长和贫困下降并存的状况,主要是改革以来实现了高速的经济增长,而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在“馅饼”不断做大的基础上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