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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人才管理探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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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人才管理探讨论文

[内容摘要]我国加入WTO以后,由于对外贸易活动增多,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冲突大量出现,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本文通过分析涉外法律人才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从培养途径和方式出发,提出了法律英语教学中存在的新问题及策略。

[关键词]涉外法律人才;目前状况;培养;法律英语

加入WTO后,由于反倾销、反补贴、投资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人才的缺乏和不足,面对WTO发起的相关调查,不少企业非但没有相应的预警机制,而且由于怠于应诉而丧失了时机,丢失了市场。入世前储备的少量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远远跟不上高速发展的需求,涉外律师的稀缺已成瓶颈。

一、涉外法律人才目前状况分析

涉外法律人才作为既精通英语,又熟悉国内外法律的法律人才,其目前状况不容乐观。根据中国法律人才网的统计,我国85%的法务职位要求应聘者熟练把握法律英语,近6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工作者严重匮乏而极少有人问津!82%以上的法律工作者只有单一的法律知识背景!而当前涉外法律人才前景需求将是现在的五倍。

据悉,现在全国能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和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仅有两千人左右,熟知国际法、国际贸易法和WTO规则的律师尤其稀缺。北京的近一万名律师中仅有三百名具备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能力,上海五千多名律师中只有五十名左右律师具备这样的素质和能力,其他省区的缺口更为凸显。涉外法律案件,非凡是反倾销、知识产权等案件,涉及到的金额往往会有几千万、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假如胜诉,律师费就有几十万、几百万美元。一个高端的法律人才给跨国公司做兼职法律顾问,一年的收入也有几十万人民币!高端涉外法律人才绝对成为了“金领”中的“金领”。以贵州某进出口公司为例,2006年9月,该公司收到埃及海关和商务部联合发出的一项反倾销指控,要求其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备查,并对此应诉。所有这些资料均是英文文本。我们知道,要到国外应诉,首先要过语言关。由于法律本身的严谨性,必须要有准确流利的法律英语,不能用翻译。除此之外,还必须要懂得WTO的争端解决规则以及埃及本国对此事的处理程序。因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对此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后只好求助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由北京派出专业的律师来处理。仅此,北京的律师收费达九万美元之多。

二、涉外法律人才的知能要求

1.涉外法律人才的法律知识(本国+国际-外国)及法律技能。涉外法律人才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本国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是主权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每个国家的法学教育的内容首先且主要的是本国的法律。虽然不同国家法律的概念、结构乃至一些基本原则可能不无相通,但基本说来,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相当程度的差别,因而对一个法律体系的熟练把握,并不能当然胜任另一个法律体系内的工作。各国法学院培养的人才,都是以本国法律知识为本位。假如从业务内容看,除极少数成为国际组织雇员可能处理和本国无关的纯“涉外”事务外,各国法律专业人员所处理的业务绝大多数是和其本国法律有关的“涉外”业务。因此,作为一名涉外法律人才,本国法律应该是其知识结构的本位和基础,外国(国际)法律是必须努力达到的高度,法律以外的专业知识(经济、金融、贸易、财务等)和操作能力是其重要的业务条件。

2.语言能力(母语+外语)及跨文化交流能力。梵语中有这么一个说法,说是一个人若是具备梵语中以V打头的五种东西,就会变得伟大,这五种东西就是外表端庄、语言能力、学识、个性和谦卑。由此不难发现语言能力的重要性。作为涉外律师,首先要求有扎实的母语基本功。没有厚实的母语底蕴,不可能有出色的外语沟通能力。因为律师不能带翻译参加国际业务活动,所以,涉外法律人才必须能用外语自由地和外国人沟通。而要成为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用外语沟通还是较低层面的,把沟通的内容落实到文本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因为法律语言是严厉语言,表达得不完美会导致意义上的差异,而用非母语来表达完美的意义是一个极难完成的任务,即使在国外生活多年的“海归”也不例外。因此,语言能力,非凡是外语能力往往是法律人才涉外化、国际化的“软肋”。三、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在许多国家,法学教育既是其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又是该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法学教育的状况直接影响法律执业资格的取得,决定进入法律职业者的素质和知识构成,进而直接影响一国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水准。各国法律界和教育界因此无不十分重视大学法学教育。同样,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也离不开高水准的大学法学教育。但仅仅大学在校教育是不足的,还需有对现有法律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才能满足对涉外法律人才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亦即,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要从大学在校生的打造及现有法律工作者的改造两个方面进行。

1.推动法律英语教学和双语教学,打造涉外法律专业毕业生。(1)法律英语和双语教学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功能。涉外法律人才必须具备用外语进行沟通的能力。外语能力主要是英语语言能力,要培养这方面的能力,法律英语课程是首选课程。法学专业在校学生仅仅依靠基础英语课程很难胜任涉外法务工作的要求。前面已经谈及,因为法律语言是严厉语言,即便是在国外生活多年的“海归”也难驾驭英语中的法律语言,英美人也将母语中的法律语言看作是“外语”。因此,法学专业学生,不管对其培养目标是放在国内市场还是放在国际市场,必须要学习法律英语这门专业英语课程。但是,法律英语仅仅是对英语中法律语言的初步熟悉,要具备熟练驾驭英语从事涉外法律工作和解决国际争端的能力,仅靠一门法律英语课程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需有双语教学来推动和实现。由此可见,法律英语教学和双语教育在培育涉外法律人才方面的重要功能,仅熟悉到其重要功能还不足,我们同时还要解决法律英语教学及法学双语教学中存在的新问题及不足。(2)法律英语和法学双语教学中存在的新问题及整改办法。法律英语教学以及法学教育中的双语教学都同样面临的第一个新问题为师资的薄弱及匮乏新问题。作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者,尤其是法律英语教师以及双语教学教师,其职能要求应高出于涉外法律人才的知能结构。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少,优秀的法律英语老师及能用双语授课的法学教师更少。要解决这个新问题,只有加强高校在这两个方面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学中存在的第二个新问题为课程设置新问题,尤其是课程的前承和后续布置不合理新问题。以法律英语为例,因为国内所编法律英语教材均以英美法为典范,所以,在开设法律英语这门专业课程前,应以基础英语课为前提,汉语英美法课程为保障,才可顺利开展该学科的教学。而双语讲授的法学专业课程应设在法律英语课程之后为宜。有了法律英语这门课程为基础,才可推动法学教育中较为推崇的双语教学。教学中存在的第三个新问题是教学法新问题。实际教学中应切实结合学生实际英语水平,采用循序渐进的教学方法。在双语教学方面,主要培养学生运用专业英文正确理解外国法和正确表达中国法的能力。具体来说,采取用中文去正确理解和表达外国法律和案例;对中国法及其案例用准确的英文来进行表达。主要课程运用英文教材,但可进行中文授课。

2.开展继续教育和对外交流和合作,改造现有的法律从业者。我国现有法律人才,绝大多数为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以后我国的法律院系所培养。这些法律人才中,仅有百分之一可从事涉外业务,其他近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员从事不了涉外业务。其原因主要是外语能力新问题。对于这部分四十岁以下群体,可集中对外语过六级的优秀法律从业者进行一定时期的集中脱产培训,因为他们有相对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外语能力。首先可进行外语强化培训,然后尝试用双语培训金融、贸易、WTO规则等相关内容,非凡是在涉外法律实践中涉及多的“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办法)及美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三三七条款等理论及应对技巧。此后,再从中选拔出一定名额的优秀律师到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主要相关贸易国进行中长期的培训和实习,增强现有法律从业者的涉外能力。此外,为鼓励现有从业者提高自身涉外业务能力,政府也应积极培育和扶持涉外律师事务所,对有突出贡献的国际型法律人才、涉外律师事务所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