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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课程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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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课程教案

1、本讲义稿教学内容的时间是按配套教材和教学习惯,上限起于原始社会,下限迄于清鸦片战争前。

2、各章的教学目的、参考书目等项,在教学大纲中已经列出,本讲稿中不再详细列举。

3、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本讲稿内容在总体依据教学大纲的原则下,其具体章、节、目内容上,做有必要的调整,既注意与教材整体上的依凭和配合关系,又注意突出讲稿的自身特点。教学中安排有适量的讨论课与自学内容,对此,本讲义中只简列其内容要点。

4、本讲稿从以两汉魏晋南北朝部分为界分为三部分,是由三位教师分别提供(详略上或略有差别),教研室集体进行了统稿讨论。讲稿自不同于个人著述,更多地直接参考了学术界的研究成果,特此说明和志谢。

序言•历史的含义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古代文明延续至令的国家,中国有着从古至今不中断的历史记载,中国的古代文化被称为史官文化。

在中国的甲骨文、金文中就有史字,多是和御史、小史等职掌在一起,那多是史官,后来有了春秋、《史记》等史书,有司马迁等史学家。历史一词,较早是从三国时期开始的。我们经常说的二十四史、古代史等,只能算是人们写的中国古代史时期的历史,并不能说他们写的这些历史的书,就是历史本身。在习惯上,也称这些历史记载为历史的。这是因为历史的,是一个形容词,因用的时间、地点不同,意义相异,有过去的、可记忆的、卓著可传后世的、学术上考察事物的方法等。

特别重视“历史”一词的不同用法,他说:“历史这样东西,是人类生活的行程,是人类生活的联结,是人类生活的变迁,是人类生活的传演,是有生命的东西,是活的东西,是进步的东西,是发展的东西,是周流复动的东西;他不是些陈编,不式,不是僵石,不是枯骨,不是死的东西。我们的研究应该是活的历史,不是死的历史,活的历史,只能在人们生活里去得,不能在故纸堆里去寻。资料、史料,只能说是历史的记录,是研究历史的必要的材料,不能说他们就是历史,那些卷帙、册纂、图表、典籍,全是活的历史的一部分的缩影,而不是历史的本体”。

什么是活的历史、真的历史呢?简明一句话,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名物的文化。因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名物的文化,是进步的、发展的、常常变动的,所以换一句话说,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这样说来,把人类生活整个的纵着去看,便是历史;横看去看,便是社会。历史与社会,同其内容,同其实质,只是观察的方面不同罢了。(《史学论集》197--199页)唯有总体的历史才是真历史。一滴水可以发现世界,但一个世界决不只是一滴水。由此可知,历史有客观的历史和书写的历史之别,我们要研究历史,要充分利用人们书写的历史记录资料,去研究人类历史活动的本身。

历史是凝固了的现实,现实是活动着的历史,人类历史活动本身有实在的事实,有历史的事实。实在的事实是一往而不复返,不能再现,但我们对那个事实的解释,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就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历史的事实,便是解释中的事实,解释是活动的,是含有进步性的,所以历史的事实也是活的,含有进步性的。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须有充分的解释,才算是历史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也是暂时的,要时时变动的,时时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的真实,有二种意义,一是说,曾经经历过的事的记录是正确的,二是说,关于曾经遭遇过的事的解释是正确的。前者变动比较小,后者则是时时变动的,因此历史是古老的而又是年轻的。一个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知识,史观与知识的不断进化,人们对历史的解释自然要不断的变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是当代人对历史认识的历史。如孔子,春秋时代的孔子,董仲舒的孔子,古、今文经中的孔子,宋、明儒学当中的孔子,当今的孔子各有不同。关于历史的开始说法各有多化。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主旋律,就有不同的史学研究重点。

历史不只是记载过去事实的记录,也不是只记录过去的政治事实的记录。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全人类生活。换句话说,历史是社会的变革,再换句话说,历史是不断发展中的人生及其产物的文化。那些只记过去事实的记录,必欲称之为历史,只能称为记述历史,但并不是生活的历史。历史,是人类群体的记忆和回忆,是民族的记忆。历史是油画,需要有一定的距离。

我们的开设的中国古代史,便是从远古到1840年的历史记录,并且记录的仅仅是历史的大致轮廓。学习本课的目的,就是使大家掌握中国古代史的系统知识,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古代历史的具体问题,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学会批判地继承中国古代丰富的文化遗产的理论和方法。了解整体事实,寻找它的真实确切的根据;理解事实,寻找发展进步的规律。

第一章原始社会

(约二百万年前--前2070年)

第一节中国历史的开端

中国长期以来,讲历史是从盘古开天地,女娲捏土造人,三皇五帝等传说故事开始的。到了近代以后,随着西方达尔文进化论和马列主义传入我国,考古事业也随即兴起,古史辨学派对古史、古书的研究,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深入人心,就像所说:“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磨过……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贺家郎•读史》)才使得我们今天,有可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科学的成果学起,顺看老祖宗走过的路程,研究当年演变的足迹,重温变革的历史过程,以了解历史的真象。

一、人类体质演变历程

人类是从什么地方走来,有人说是从海洋中来。如果从海生藻类的产生算起,已有了十万年的漫长演变过程。到了三千万年前,有了人类最古老的祖先--埃及古猿,其体形像猴,大小如家猫,头骨容量大小为30公分厘米,雄性的犬齿大而尖,雌性的犬齿比较小,身体比当时任何哺乳动物都大。在2500万--500万年前产生了现代类人猿的祖先森林古猿,因发现在法国上加龙的圣戈当附近的中新纪的地层中,因发现时古猿化石与树叶化石并存,所以命名为森林古猿。

腊玛古猿,首次发现于印度北部的西姆拉低山区的哈里塔良格尔地方的中新世后半期或上新世前半期的地层中,大约距今1300万--800万年前。

南方古猿,人类的祖先。其中的粗壮种是在进化中绝灭了的分支。纤细种则发展为猿人,1924年,在南非阿扎尼亚金伯利市以北80公里的塔昂火车站附近的山洞里首次发现,是一个既像人类儿童又像猿的头骨,距今约有335万年到375万年。

可以这样说,人和现代类人猿的共同祖先是埃及古猿,它分两支演进,一支经过森林古猿逐渐演化为现代类人猿;另一支经过腊玛古猿,南方古猿(纤细种)到直立人。南方古猿(纤细种)会制作石器已转化为人了,有了人,就有了人类社会的历史。

在中国的云南开远县小龙潭发现了森林古猿和腊玛古猿化石,禄丰县石灰坝等地先后发现了八百万年以上的腊玛古猿化石。在湖北建始县高坪龙骨洞发现了南方古猿(纤细种)的化石,说明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古猿完成向人类演进的地区之了,是原始人类生活的摇篮之一。

从古猿经过猿人、古人、新人,完成了由猿向人的转化,随着劳动的开展,其体质一步一步向人类迈进。

猿人具有代表性的是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北京周口店北京人。

元谋人两颗牙齿,与北京人基本相似而有差异,是首次发现的早期类型直立人的代表。(插图第1页)

蓝田人有头盖骨、鼻骨、右上颌骨和三颗臼齿,同为30多岁的女性猿人,头盖骨低平,额部明显倾斜而无额鼻,眉脊骨粗壮,头骨极厚,脑量很小(估计为780毫升),吻部向前突出的程度很大,年龄约在80-75万年之间(一说为98万年)。

北京猿人,前额与眉脊骨与蓝田人相同,吻部突出,颧骨高突,鼻子宽扁,头部轮廓呈椭圆型,牙齿比现代人粗大,脑量比蓝田人多(约1059毫升),肢骨比头骨进步,基本上与现代人一致,身高平均男子1.62米,女子1.50米。

古人有代表性的是大荔人、丁村人、许家窑人。

大荔人,1978年发现于陕西大荔县甜水沟,为男性青年,头顶低矮,眉脊粗壮,骨壁颇厚,顶枕骨较高,吻部不很突出,脑重为1120毫升,是猿人向古人发展过渡的类型,距今约20万年。

丁村人,1954年发现于山西襄汾丁村,有12、3岁的小孩三颗牙齿化石。1976年发现属于两岁小孩子的右顶骨化古,门齿齿舌面不如北京人复杂,顶骨壁较薄。距今约10万年。

许家窑人,1976-1977年在山西阳高县许家窑村发现,有顶骨11块,枕骨两块,附连四颗牙齿的右上额骨及单体牙齿两颗,分属10多个个体,平均寿命30岁(北京人平均寿命14岁)。头骨壁较厚,但额顶骨较高,吻部不太突出,牙齿粗壮,牙冠嚼面复杂,既具备一定的原始性,又有接近现代人的特征,年代约10万年前。

新人的遗迹遍布全国各地,代表性的人类化石是山顶洞人。

山顶洞人,1933年发现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在体质形态上已经消灭了猿人遗留下来的原始性,脑重在1300-1500毫升之间,已在现代人脑重变异之内,头颅增高,厚度变薄,眉脊已经低平,嘴部明显后缩。肢骨的骨壁变薄,髓腔逐渐扩大,体质同现代人十分接近,距今约1.8万年。

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使人猿相揖别,创造性的劳动不断使人进步,体现劳动成果的就是生产工具的进步。

二、生产工具的演变

生产工具,是人类同大自然进行斗争的工具,谋取生活资料的手段,又是自身防卫的武器,又是人兽区别和人类生产水平的显著标志。从一定意义上讲,生产工具就是衡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尺度。

现在保存下来的人类最早制造的工具,主要是稍加打击(敲击)打制的石器或木棒,极为粗糙简单,还不会进一步加工,在考石学上称为旧石器时代。打制的工具主要有:砍砸器、刮削器、尖状器、两端石器、石锤和石砧。

在猿人时期,人们学会了利用火和保存火种,不仅扩大了食物来源,增强了体质,而且作为一种生产力,是从事生产、改进工具,提高生产的有效手段,这不仅是生产工具的巨大变化,而且是社会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之一,是具有决定意义的进步之一,第一次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使人支配了自然力,为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创造了条件,从而最终地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直接成为人类解放的手段。

在古人阶段又进一步发明了摩擦取火,有的用黄铁矿石(或赤铁矿石)同燧石相击取火,燧人氏钻木取火,以化腥臊(《韩非子•五蠹》),这种方式的取火直到解放前还有佤族的摩擦取火、黎族的钻木取火、景颇族的压击取火等。至于有人说锯木取火不可信,那只能说他方法不对,故意要制造怪论,摩擦取火使人类进一步改善和推广了熟食生活,使火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手段,应用范围甚广(渔猎、制陶、冶炼金属、酿酒等),使人类进一步征服了漫长的黑夜和严寒,扩大了生活领域,这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一个伟大胜利,是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迈进了一大步。

在古人时代,继续过着狩猎为生的生活,石器制造的更为精致,有代表性的工具是石球的出现,是狩猎的重要工具。有了磨制石器,进入了新石器时代。

新人时代生产工具的代表是出现了弓箭,它既是一种兵器,又是一种复杂的工具,由背、弦、箭组合而成,证明人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把物质的弹力和人的臂力结合起来,是人类在征服自然方面的一大进步。同时,用弓箭打猎成了普通劳动部门之一,因此狩猎经济出现了新的局面。再一个有代表的工具是山顶洞人留下来的骨针,是世界上发现最早的缝纫工具,说明当时已能缝制兽皮为衣,增加了防御寒冷保护身体的能力。

三、社会组织的发展

劳动,使猿人脱离了猿,并使人们组成人类社会,并依靠集体劳动和力量改造自然,以求生存发展,因此,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其社会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也随着人类的进步而向前发展。

原始群:世界上最古老、最原始的猿人几十个人组成一群,过着群居生活,这就是原始群,既是社会组织,也是基本的社会单位。人们集体出猎,共同平等、食物平均分配共同食用。在两性关系上处于原始的群婚状态,整个原始群男女互为婚配。

血缘公社(家庭):随着采集、狩猎经济的发展,劳动中按年龄分工的出现,促使原始群不断分化,由于不同年龄的男女之间生活条件的悬殊的引起的不同反应,人们思维的进步,逐步排除了杂乱的性交关系,发展为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这就是血缘公社(家庭),实行按辈份区别的婚姻关系,同一辈的男女,既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这就配成了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第一个家庭形态。兄妹为婚,在云南的怒族、纳西族、高山族、苗族、哈尼族、壮族等部有过这样的传说。

氏族公社:随着血缘公社(家族)的发展,逐步排除了兄妹为婚,又排除了同一家族(家族)内旁系兄弟姐妹的婚姻,为人类体质的进步提供了条件,逐渐形成了同一家族的群兄弟与另一家族的一群姐妹之间的群婚制度,即族外婚,这是人类婚姻史上的重大进步,也为氏族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氏族产生的初期,血缘以母系计算,子女随母亲,作为实行族外婚的男女,是以性的需要而转移,没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因而常常出现离异现象。纳西族有:“我的阿注是你的阿注,你的阿注也是我的阿注”,即谁也不能独占谁,谁也不允许别人独占自己。

母系氏族:因为实行族外婚,子女跟随母亲,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在极端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下,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他以人人平等,互相保护,性别和年龄进行分工,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妇女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妇女从事的采集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她们是氏族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她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系氏族的生存和繁殖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在氏族公社里占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视,这样的社会就叫做母系氏族社会。

同时,在这一时期,人们已初步具有了审美观念和灵魂等原始宗教观念,创造了人类最初的文化,为后来人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

一、繁荣的标志:

1、世系按母系血繁计算。

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此类推,永不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有女儿不算断根,但是只生儿子则是断根,必须过继女孩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一些子女随着母亲埋葬的现象,是母子关系无比亲密的反映。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其性别如何,她或他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氏族以外的人。

当时人们信仰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人们就把该物视为自己的祖先,这就是图腾。古代有些姓氏来源于图腾,并从女字。如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商朝祖先),今天仍有人称鸡卵为“鸡子”,商人以子为姓。姜嫄履巨人迹而生周朝祖先弃,周人以姬(迹)为姓。秦人祖先女修吞玄鸟之卵而生大业,为嬴氏。这是他们的母系与某种图腾的结合而生人类的见证,是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反映。古老的姓氏中,如姜、姚、妫、姞、安、晏、娄、嫪、妘等,多从女字旁,而姓本身是由女、生组成,这是姓氏从女,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的反映。

2、妇女在生产起重要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供氏族成员糊口度日。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从狗尾草中培养出了谷子,在南方从野生稻中培植成了稻子,时间在六七千年前,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因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粮食喂养动物,逐渐驯养出了狗、马、牛、羊、鸡、猪等牲畜,出现了畜牧业。同时,出现了制陶业、编织等,这些活动主要由妇女从事工作,而男子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在渔猎生产中,参加农业、畜牧业活动不多。农业、畜牧业,再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就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妇女还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抚育子女、从事制陶、纺织和缝纫等工作的承担者,这些活动与男子的渔猎生产活动比较起来,既稳定又重要,领域也宽广,从而奠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后来,妇女沦为奴隶般的地步,正是因为丧失了这种重要的经济基础。

3、财务由氏族集体继承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无论是陶瓷,还是仓库,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也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纳西族,祖母死后,氏族的财产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财务,实际上是其子女集体继承。到于她个人的衣物和装饰品,有些用于随葬,有些归其女儿使用;舅舅的衣饰由外甥继承,男女在财务上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但是,男子的财产不能,也不可能传给他的子女,回为后者是外氏族的成员。继承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由于财产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者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系,母系传给女儿,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子女无继承权。

4、实行从母方居住

氏族是一个社会细胞,他们生产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虽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种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够数量的房间供婚龄妇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实行合葬,所以在当时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实行同性合葬,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5、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

由于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她是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的,如果不称职,全体成员有权罢免。氏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为母系亲族时,又出现了亲族长。氏族长虽然管理一切,但没有特权,也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员的意见,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养女,进行血缘复仇、决定生产计划,她要召开有关会议来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氏族关系的准则。

二、取得的成就

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从其重要方面来说,有以下几点:

1、众多的文化遗址

在全国各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总数已超过六、七千处,反映了当时所取得的成就,为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物资料。

仰韶文化:以1921年首先发现于河南渑池仰韶村而得名,是中原地区分布十分广泛的一种新石器文化,现已发现的遗址达一千多处,其中重点发掘的有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玉溪、郑州大河村、安阳后岗等,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其地理分布,以关中平原、河东盆地和豫西沿河各地为中心,东到豫东、冀南、西及陇西,南达鄂西北,北过河套,影响所及的地区更为广泛。

据碳-14确定,距今约六七千年,前后连续两千年之久。基本面貌:经营原始农业,以种粟为主,饲养了家畜,烧制了陶器,有定居的村落和集中的葬地,通行土葬,葬制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陶器为手制,以夹砂红陶、泥质红陶为主,常见器类有泥质红陶敞口、浅腹、平底或圜底的盆、钵,细砂质或泥质的小口尖底瓶,砂质红褐陶大口深腹小底罐、瓮等。器表纹饰以粗、细绳纹为主,弦纹也常见。普遍发现彩陶,彩纹多绘于泥质红陶盆、钵、瓶类的外壁上部,形成花纹带,内壁绘彩和遍体彩绘者少见。打制石器占一定数量,磨制石器常见的有斧、锛、凿、锯,以及两侧带缺口或穿孔的石刀(也有陶刀),但未见石镰。穿孔技术不发达。

马家窑文化:因首先发现于甘肃临水马家窑而得名。分布范围,东从泾、渭河上游、西到黄河上游的龙平峡附近,北入宁夏清水河流域,南达四川岷江流域汶川县地区,发现其遗址三百多处。正式发掘的有兰州曹家咀、西坡岭、王保保城,青海南贵朶马兰、青海大通上孙家、青海民和核桃庄等。其特征是以经营农业为主,生产工具有石斧、凿、锛、刀、磨谷器、杵和骨刀等。制陶业发达,陶器在造型与彩绘上均有特点,陶质可分为泥质红陶、夹砂红陶、泥质灰陶等不同陶系。在纹图等以几何形花纹为主,动物、人像纹为辅。器形有盆、钵、碗、瓶、盖、罐、甑、瓮和带嘴锅等。居民多以氏族或部落为单位聚居在一起,聚落遗址的面积一般多在10万平方米左右。房子分立形和圆形两种,粟是当时居民的一种主要粮食,墓葬的制定为方形或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式有二次葬,仰身直肢葬和瓮棺葬等。随葬品以陶器为主,其次是骨珠、蚌壳和绿松石饰等装饰品,此外,还有以牛蹄、牛尾、羊、鼠类等动物骨骼作为随葬品的。

大汶口文化:是以山东泰安大汶口镇与宁阳县堡头村交界的一处典型遗址命名的,现在发现有遗址不下百处,集中在鲁中南及东南上陵地区和江苏淮北一带,在胶东半岛、鲁西平原东侧、皖北、远汶河中部也发现了一些大汶口文化遗址或包含有大汶口文化因素的原始文化遗址,现在经过科学发掘,遗存丰富层次清楚而又发表了资料的有大汶口、曲阜西夏侯、江苏邹县刘村、大墩子、山东兖州王因、山东诸诚呈子、山东日照东海峪,胶县三里河等。根据现有数据来看,大汶口文化始于公元前4300年前,约在公元前2400年前后过渡为龙山文化。特征:以农业经济为主,主要种植的是粟,工具有椭圆形的斧、穿孔斧、刀、锛、凿等。家畜饲养业发达,有猪、狗,可能还有牛、羊。渔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一定地位。骨雕工业发达,陶器生产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象牙器、玉器、白陶器的多重出现,轮制陶器技术的开始使用,都说明手工业生产已从农业中逐步分离出来。习俗上有枕骨人工变形,没成年拔除上侧门齿的现象,盛行装饰、男女均可佩戴一种成对猪獠牙制成被称为束发器发饰。葬式一般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少年葬式亦如成人。大汶口文化早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中期进入父系氏族社会,晚期则已达到父系氏族社会晚期阶段。

黄河流域的遗址,除上述外还有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等。

长江流域,主要有浙江余姚河姆渡、上海嘉兴马家浜、长江三峡地区有四川巫山大溪文化等,年代与仰韶文化相当。

河姆渡文化:20世纪70年现于浙江余姚河姆渡而得名。在余姚茅湖、鄞县辰蛟、宁波八字桥和舟山白泉等地都有发现,主要分布在浙江宁绍平原东邻地区。河姆渡遗址出土石、骨、水、陶的各种生产工具几千件,以骨器为主,许多骨、木器工具式样新颖,加工精巧。在我国新石器遗存中尚属首次见到。骨耜是重要农业工具,也是典型器之一。发现了米粒、稻谷、稻杆、谷壳等,有籼稻和粳稻,是迄今为止我国也是亚洲最早的人工栽培稻。当时采集经济比较发达,是必不可少的辅助部门,家畜饲养也有一定规模。有很多野生动物遗骨,说明渔猎和捕猎在经济领域方有一定的比重。从木器工具、生活用品到大量的建筑木构件,显示其木材手工业的发达。建筑遗迹有栽柱架板的干栏式建筑和栽柱式地面建筑。陶器有釜、钵、盘和支座。用雕刻、捏塑等方法,制作了许多陶、骨、木、象牙原始艺术品,特别是有些象牙雕刻,十分精致。墓葬随葬品不多。

马家浜文化:因发现于嘉兴马家浜而得名,其遗址有吴兴邱城、吴县草鞋山,青浦崧泽遗址下层。其经济生活,普遍栽培水稻,常用农具有磨光穿孔石钫(斧),加工粮食的陶杵等。采集一些植物作为辅助性食物。有在草鞋遗址的最下层,出土三小块炭化纺织物残片,是迄今我国的年代最早的纺织实物。有骨簇、石簇、骨鱼镖、陶网坠等渔猎工具和大量陆生、水生动物的遗骨,陶器以夹砂红陶和泥质红陶为最多,当时已直接在地面上建筑房屋,盛行木架结构,在柱洞底衬垫一两块木板,偏扎芦苇涂泥作为墙壁,用芦苇、竹席和苇来盖顶,具有既适于本地自然条件又符合实际需要的特点。墓葬有公共墓地,埋葬的人骨较密集,成年和儿童埋在同一个墓地,未见墓坑和葬具,普遍实行单人俯身直肢葬,绝大多数头向北。马家浜文化是处于母系氏族阶段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大溪文化:1925-1926年间开始调查采集,1959、1975年三次在四川巫山大溪发掘,1972年后逐步统称其名称为大溪文化。遗址主要有巫川大溪、湖北秭归朝天咀,宜昌杨家湾,宜都红花套、江陵毛家山、公安王家岗、湖南澧县三元宫等。分布在川东鄂西,湖北中部,南到湖北洞庭湖周围。生产工具多为石器磨制,但通体精细磨光,棱角分明的器形较少。颇具特色是磨光精致,刃部对称的圭形石凿。狩猎工具有石矛、骨矛、石簇等。经济以农业生产为主,渔猎等辅助经济也居一定地位。陶器以红陶为主,一般呈橙红颜色,越到晚朝红陶比例越有递减的趋势。戳印纹是最具特征的纹饰,采用圆形、平圆、新月、三角、长方、方形、之字形等各种样式的小戳子,在器表深深戳印而成,通常成组地饰于陶器圆足部。彩陶不多。有半地穴式圆形房子和地面上的圆形、方形、长方形建筑,采用竹材、竹木结合,单薄的外墙已能御寒,加强了防潮避雨的设施。葬式以仰身屈肢葬为最普遍。

其他地区的文化遗址:

细石器文化:从东北的黑龙江起,经内蒙、宁夏、青海到新疆、西藏的广大地区,广泛分布着以细小石器为特征的细石文化。

红山文化:大型祭坛、女神庙和积石冢群址和巨型建筑遗址。

众多的文化遗址,各具特色,但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一般说来,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的氏族制度发展较快,其他地区较慢。各种文化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共同创造了繁荣的原始文化。

2、以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

北方种植谷子(粟),南方种植物水稻,还有蔬菜瓜果。刀耕火种(南方称火耕水耨)。江南地区饭稻羹鱼,采集与渔猎山伐较为发达,黄河流域农业经济发达,北方平原地区则狩猎、畜牧并重。采集在日常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地位。

3、手工业、磨光石器,是这一时期普遍使用的工具。陶器烧制成为新石器最有特色的手工业,仰韶文化的彩陶,更显示了它的工艺特点。陶器上的有规律的刻划符号,可能与甲骨文有渊源关系。各种质地的装饰品制作日渐繁复。

4、房屋的建筑,既有特色,也适应了当时需要。

但是一切成就,都打上了妇女的劳动的痕迹。

三、社会组织

参见讲义21-23页

第三节父系氏族公社和原始社会的解体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男子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领域中,逐渐取代了女子的主要地位,取得了对经济的支配权,在社会上占据重要地位,婚姻也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转化,母系氏族社会十分自然地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最激进的革命之一,然而又是不流血、和平的革命。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财富日渐增多,发生了贫富分化,以父权制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与氏族对抗的力量,把原始公社制推到了它的尽头。

一、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特征

母系氏族制和父系氏族制,是原始社会晚期相衔接又有区别的两种社会制度。从生产资料公有制来看,它们有相同的一面,即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又有不同的一面,即母亲氏族社会实行部落或氏族公有制,公有的范围较大,而父系氏族社会,实行的是父系氏族或父系家庭公社所有制,公有的范围开始缩小。同时,逐渐出现了财务私有制。它虽然还很幼弱,却有强大的生命力,并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强大起来,最后取代了原始公有制。

父系氏族制不同于母系氏族制的本质区别,在于世系按父系计算,财务由子女继承,男子是社会和家庭的核心;他有权支配家庭的财产,也有权支配家的成员。

其基本特征,有如下几点:

1、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特别迅速发展。男子逐渐从渔猎活动中转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特别是犁耕,劳动强度大,一般只有男子才能胜任,从而加强了男子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同时,制陶等手工业中工艺变得复杂,技术性强,劳动强度大,身强力壮又无生育、家务之累的男子,成为主要承担者,这样,取代了妇女在生产领域中的主导地位,而妇女则主要从事纺织、炊煮和生育儿女等家务劳动,正是这一变化成为导致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的社会原因。人们在生产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分配社会产品中的不同地位,男子成了社会生产的主要力量、财富的重要创造者,按着当时谁生产的物品归谁所有的原则,男子支配财务的权力逐渐增大,增强了他们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就产生了改变传统继承方法,使之有利于自己的意图。因而,在婚姻形态上就是发生了变化,实行对偶婚,从妻居的条件下,男子通过认子仪式,能够明确自己的子女,父亲与子女之间的经济关系加强了。经过长期、复杂的斗争、演变,诸如不落夫家、抗婚、戴假壳等多种多样的形式、途径,改变为男娶女嫁,妻子从夫居,子女改为从父系氏族的姓氏,妻子和子女成为丈夫家庭的成员,妻子对丈夫忠贞,这样,保证能生育男子确凿无误的子女,保证父系血统的纯洁,为实行父权制创造了条件,并达到保存自己财务的目的。因此,男子逐渐成为家长,并由妻子作为管理的助手,利用妻子来夺取掌握在母系手中的家庭经济、生活管理的大权,这样,就逐步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取代了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不再仅是性的需要、没有共同经济的脆弱的结合,而是有经济保障,比较稳定的婚姻形态。这不仅在民族资料中,由走婚、对偶婚、一夫一妻或一夫二妻和一妻多夫,或母系、父系或双系共存的家庭形态中可以证明。而且从考古资料中的成年年龄相当的男女合葬墓,三人合葬墓、家庭合葬墓,以及葬式,男子仰身直肢、女子侧身屈肢等存在中得到证明。房子居住上也由原来的大房子,逐渐变为适合小家庭居住的小房子中,得到证明。从此后,男子占主导地位,标志着母权被颠覆,女性世界的失败。

2、以男系为世系的父系继承权和对父系祖先的崇拜。

在父系氏族社会里,由男子及其儿女子孙组成一个父系大家族(家庭),男子不仅把妻子娶进来,而且把男子留在家庭中,而把姐妹或女儿嫁出去,家庭中所留下来的仅是男子,如此继承下去,便于男子来计算世系了。这种计算世系的实质,是为了财务的继承权,在母系氏族中,没有女子时,要过继或收养来保证母系的世系不断绝而向下传递,而且父系氏族中,没有男子时,要用过继或收养男子的方法,以保证后继有人。

母系氏族中对女性崇拜,在红山文化中出土的女神像、裸体女神等,是女性崇拜的体现,而在父系氏族中盛行的是男性崇拜,在龙山文化的华县泉护村和西安客省庄遗址中都发现了陶祖,在湖南安乡县安障公社的度家岗遗址中发现石祖,以及清海东部柳湾出土的一裸体男像的陶罐,都是崇拜父权的物证。

3、私有财产的增多和贫富分化的出现。

社会生产的发展,剩余物品的出现,是产生私有制的前提。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私有制是从占有社会开始的,先占有工具、生活用品和牲畜,进而占有奴隶和房屋,而土地的私有则比较晚。有了私有制,也就有了贫富两极的分化,这在父亲氏族时期的遗址中能够看的比较清楚。在大汶口的遗址中,贫穷者墓葬中,随葬品极少,甚至连一件也没有,但在13号墓中随葬十四个猪头,m10号墓中,有77个单件组成的三串头饰,除象牙雕筒、梳及玉钗外,还有玉臂环、玉指环等稀世瑰宝,随葬了大批精美陶器,仅陶瓶就达38件之多,远远超过了一个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这证明私有财务在不断增多,贫富分化日益悬殊。

说:“战争--从私有财产和有阶段以来就开始了。”(《选集》第一卷171页)在父系氏族时期的遗址中,江苏四户镇出土了带箭的人腿骨,在甘肃永昌鸳鸯池出土了白色的石护臂,就是其在私有财产增多,贫富分化之后发生战争的有力证据。

二、父系氏族文化遗存的代表

距今五千年左右,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的众多氏族部落,先后转化为父系氏族公社,在考古学上相当于新石器时代的后期,属于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已被大量出现,有的已被科学发掘,其代表有:

1、龙山文化:因1928年首次发现于山东济南附近章丘县的龙山镇城子崖而得名,典型的龙山文化遗址已发现二百多处,发掘的重要遗址有城子崖、两城镇、潍坊姚官庄、日照东海峪、三里河等。其特征为:普遍地使用了轮制技术,造型整齐;以黑陶、灰陶占多数,尤以磨光泥质黑陶最具代表性,器物中主要有鬶、甗、鼎、豆、盘、盆、罍、瓮、带耳杯等。器物群中以三足器多,圆足器多,器身附件多,盖、流、耳、鼻、鋬盛行。平底器又以做圈足内凹小平底为其特征。由大汶口文化发展而来。除典型龙山文化外,还有河南、陕西等龙山文化,主要分布在陕西,河南、山西南部及安徽西北部等地。

2、齐家文化:因1924年首先在甘肃省广河县齐家坪发现而得名。由马家窑文化发展而来,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分布在东起泾河、渭河流域,西到湟水流域,南达白龙江流域,北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附近,发达遗址有350余处。发掘的遗址有武威皇娘娘台,永清大何庄、秦魏家、秦安寺咀坪,宁夏固原海家湾等。当时人们过着比较固定的定居生活,农业是主要经济部门,生产工具有石斧、刀、镰、锛和骨耜等。普遍发现石杵和石磨盘等,说明已对粮食进行精细加工。粮食主要是粟,畜牧业饲养有狗、猪、羊、牛、马和驴等。冶铜业开始出现,有铜刀、凿、锥、钻头等,铜器有红铜和青铜。制陶业发达,有大量的陶器出土,其中薄胎磨光的双大耳罐和高领双耳罐,造型别具特色是齐家文化最有代表性的器物。纺织业发达,人们选择生活居址大部在河套台地上。

3、屈家岭文化:因1955-1957年发现于湖北京山屈家岭而得名。主要分布在湖北,北抵河南省西南部,南界到湖南澧县梦溪三元宫,西面在四川巫山大溪文化遗址也发现了个别屈家岭文化的典型器高圈足杯碎片。分为早、晚两大时期。早期有斧、锛、凿和穿孔石耜等器,磨制一般比较粗糙。黑陶多,灰陶次之,黄陶和红陶较少。陶器表面多数为素面磨光。晚期磨光石器增加,双肩石锄是屈家岭文化常用农具之一。以种植水稻为主,家畜以猪和狗为主。出现了彩陶丝轮。

5、良诸文化:以发现于浙江余杭县良诸而得名,比较重要的遗址有吴兴钱山漾、吴县草鞋山、张陵山上层,上海马桥俞塘等。石制生产工具,主要有三角形犁状器、扁薄穿孔石铲、耘田器、长方石刀、石镰、扁平石锛等。发现了水稻实物,有粳稻和籼稻两种,还有植物种子花生、芝麻、蚕豆、甜瓜子、毛桃核、葫芦等。原始手工业发达,有竹器编制,木制器工具,丝麻丝织,制玉加工等。进行了家蚕饲养和丝织品生产。品种较多的玉器,是其重要内涵之一。陶器以夹砂灰黑陶和泥质灰黑陶为主,除少数彩绘陶和彩陶外,还有漆绘陶器。陶器形制繁多,并有早晚期差别。良渚文化是直接承袭了崧泽类型晚期发展来的,去向发展,可能是叠压在马桥、钱山漾、水田畈等地良渚文化层之上的青铜器时代早期印纹陶文化。

6、石峡文化:1973、1975--1976年对四个东曲江石峡遗址进行发掘,1977年命名为石峡文化。石器工具主要有钁、锛、凿、簇等,多通体磨光,有肩锛为有特色工具,发现了稻谷、米粒、稻壳和碎秆等,有粳、籼两种,以籼为主,陶器多呈灰褐色或灰黄色。以轮制、模制为主。素面最多,纹饰中重要有绳纹、镂孔、堆纹、方格纹、条纹、曲尺纹、凸弦纹等。盛行三足器、圆足器圆底器。实行长方形竖穴单人葬,一次葬的较少,以单人二次葬为主,不见集体迁葬和合葬墓。属于石峡文化的遗址有曲江泥岭、始兴新村、河源上茺壁、宝安大石寨、龙川坑子里等。年代大约为公元前3000-2000年左右。与东南沿海、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时代诸原始文化有密切联系,甚至与山东沿海文化相互影响。

上述诸文化,大都反映了父权制确立,私有制产生,发展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进程。各文化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交相影响的关系,表明各地众多氏族部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同时,各地区文化发展速度是不平衡的,相比较来看,龙山和良渚文化发展水平高,速度快,尤其是龙山文化区私有制的发展、阶级的分化更为明显,其发展同我国最早的阶级社会有直接的联系。

三、经济和文化

从上述考古文化遗址的资料,可以看到,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正在发展变化着,锄耕农业进一步发展,以轮制陶器为代表的手工业技术不断提高,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交换关系的扩大,这些都成为促使父权家长制不断加强和原始社会解体的重要因素。

1、原始农业的进步。发达的锄耕农业(又叫耒耜农业)是主要的经济部门。工具有所改进和进步,骨耜、双齿木耜、平刀、骨镰成为主要工具。作物品种进一步增加,如芝麻等、饲养业发达,六畜齐全。采集和渔猎仍有一定地位,来补充生产的不足。

北方沙漠草原地区由狩猎经济发展为畜牧经济,最终导致游牧部落从其他生产劳动的氏族中分离出来,逐渐完成了人类社会的第一次劳动大分工。

2、原始手工业的发展。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产品有了剩余,有可能使少数人脱离农业,专门从事各种手工业生产,这不仅使产品越来越精细,扩大了交换范围,而且最终导致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使手工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这是原始社会后期发生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石器制造技术的进步。磨制技术普遍推广。石斧、石锄等采用穿孔技术,更便于装柄固定。陶刀、石刀、石镰、骨镰和蚌镰等新式收割工具的出现,使农业生产中不仅只收禾稻,而且连收割杆茎也成了可能,为饲养牲畜提供了饲料。

制陶业上,轮制技术的出现阶段和普遍应用,彩陶纹饰也有了新的发展,不仅实用,而且美观。陶器种类增多。

冶铜业从发现并加工自然铜,到烧炼红铜、冶炼青铜、铜器物有锥、斧、指环、刀、凿等,虽然数量少,不能代替石器、骨器,但冶炼和加工的成功将在技术史上引起重大变革,在人类历史上开创一个新时代。

制作玉器、骨角器和雕刻象牙工业有了突出的进步。南方良渚文化中玉器多而有特色,大汶口文化象牙梳、筒等很精致。

纺织、编织技术的发展,丝麻、纺织品、麻织物。编织,南方竹编。

3、房屋建筑。北方地区(中原)盛行半地穴式建筑,面积缩小,增加了防潮措施,以适应一夫一妻制家庭的需要。南方在干栏式房屋的基础上,盖成两面坡式的屋顶,用竹席和芦苇竹秆树枝周围覆盖。适应了水乡的自然环境的需要。

在村落中出现了水井,不仅改善了用水条件,而且可以就近供应生活用水。从此,选择村落,就不必临近河边湖畔,逐渐减轻了洪水的威胁。

4、文化艺术和宗教

结绳记事、刻木为契、骨刻、竹刻。

记事符号(或刻划符号),是成熟文字的先导,大汶口文化说明已有了图腾文字。

绘画、雕刻和陶塑艺术起源早,原始绘画、舞蹈图。

原始音乐、舞蹈也有所发展,占卜成为流行的巫术。

四、古代传说中的部落和部落联盟

中华民族,在当今包括56个民族,以汉族为主体。中国从远古开始就逐渐形成了多元一体格局,以炎、黄为始祖的华夏族为核心,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地域逐渐扩大,人数日益增多。

1、炎、黄、夷、蛮诸部落的分布和发展

炎帝

黄帝

东夷太昊(伏羲)龙

少昊(风姓)凤

苗蛮

2、战争

炎黄与蚩尤炎帝与黄帝

黄帝与苗蛮

3、世袭王权的形成

绝天地通:南正重、火正黎

尧帝禅让

第一章参考书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恩选集》第四卷。

2、杜耀西、黎家芸、宋兆麟《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

3、《中国原始社会》,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文物出版社1977年。

4、裴文中《中国石器时代》,中国青年出版社。

5、尹达《中国新石器时代》,三联书店1955年版,1979年再版。

6、《中国历史的童年》,《中国历史小丛书》合订本,中华书局,包含仰韶文化、蓝田人、北京人、半坡村遗址、龙山文化、夏代文化等

7、石兴邦《半坡氏族公社--考古资料反映的我国母系氏族社会制度》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

8、社科院考古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

9、《大汶口文化讲座论文集》,山大历史考古室,齐鲁书社1981年。

10、安志敏《中国新石器时代论集》(考古学甲种第十八号),文物出版社1983年.

11、李满谋《中国原始社会史述》,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

12、孙森水《中国旧石器文化》,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

13、贾兰坡《中国大陆的远古居氏》。

14、贾兰坡《北京人的“故居”》,北京出版社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