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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总行将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主要功能定位于加强金融监管,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但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能转换过程中,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淡化了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的基本职能。本文就实施有效的监管手段的同时,如何改善货币政策运行环境提出一些建议。
近年来,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总行将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主要功能定位于加强金融监管,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从保持金融秩序稳定的角度看,这一措施是对的,但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能转换过程中,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淡化了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的基本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对金融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很高,而对正确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实施有效的监管手段的同时,如何改善货币政策运行环境,是目前中央银行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及金融监管定位面临着困难的选择
(一)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与金融监管力度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近年来,人民银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已收到了相应的效果,如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和盈利水平考核的力度,但是这种做法却使信贷活动的交易费用倍增,在客观上起到了体制壁垒的作用。在人民银行的严格监管下,防范金融风险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各金融单位普遍加强了风险控制,把贷款风险与个人利益挂钩,加大了信贷人员的责任。但是在风险约束机制加强的同时,未建立起相应的比较完善的利益激励机制,责任与利益不对称,信贷人员镇贷、畏资压力沉重。同时,人民银行把建立金融安全区作为首选监管目标,把风险监管放在首位,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盈利水平的考核,并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层层把关负责,从金融机构外部形成风险抑制机制。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越高,其降低不良贷款的任务就越大,放款的意愿就越不足,目前商业银行关心的是贷款的风险,而不是贷款的盈利。这种状况形成了金融机构的“镇贷”,制约了总需求的扩大。总需求相对不足,企业销售就会变得更加困难,企业还贷能力下降,金融机构正常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上升,其盈利水平就会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使其在发放贷款时更加保守,将进一步加重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困难。由于监管与整顿规范的力度在增强,而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的工作力度没有相应加强,资金从金融部门进入产业部门的通道变窄了,只得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内循环,使货币信贷的扩张作用难以实现。
(二)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传导所需的利率市场决定机制之间的不适应,影响了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作用。目前,在人民银行对利率实施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程度不可能太高,货币政策工具配置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效应。人民银行虽然扩大了利率调整及浮动的范围,并对外币利率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但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从总体上还是一种管制体制,在这种管制体制下,利率水平并不能完全反映资金的价格和供求状况,也难以有效发挥对资金的调节作用。单纯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利率浮动范围来影响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效果不明显。当经济景气状况不佳、企业效益下降、信贷风险上升时,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将自动减少贷款,资金供给下降。如果利率由市场决定,资金供给减少会推动利率上升,从而使金融机构预期收益增加,会相应增加一部分贷款,相反在利率仍未开放的条件下,资金供给下降并不能推动资金价格上升,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难以有效激发。加之我国货币市场虽已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但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尚未形成规模,票据市场发展缓慢,使人民银行通过再贴现调控金融机构贷款、增加基础货币投放的作用受到限制。
(三)人民银行没有树立起督促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货币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难以真正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在督导金融机构实施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窗口指导”只是一种道义的劝告,是一种软约束,贷款程序、贷款投向和数量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各金融机构手中。基层人民银行虽然强调了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和资金引导,但忽视了对其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效果的监管、检查,即督促的多,检查的少,“软约束”多,“硬措施”少。由此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线路发生了反向变化:一是商业银行正在自下而上集中资金、集中权力、集中客户;二是中央银行正自上而下放权力、下拨资金。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大响身生存空间,对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调整就不再步步紧跟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再贴现和支农再贷款,可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总、分行对再贴现实行额度管理,控制较严,难以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摘要:我国政策性银行自1994年成立以来,在调整生产力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弥补市场经济缺陷、促进经济协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基本上达到了设立的目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对政策性银行进行改革,完善其运行机制,以便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急需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投资
一、政策性金融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基础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一切规范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一切带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资、担保、贴现、信用保险、存款保险、利息补贴等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的总称。
政策性金融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结构中,市场机制和原则虽然构成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协调的基础,但却不能解决经济社会中的所有问题。这不仅因为市场机制本身有其作用的边界,而且若干非经济因素也使市场机制产生许多失效的现象,即所谓的“市场失灵”。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之一的金融市场在调节金融资源的配置中,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充分竞争和金融机构本身的特性,导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即亦存在着“金融市场失灵”。对于金融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就需要政府通过创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校正,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因此,政策性金融机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场机制相反的行政机制,它具有财政“无偿拨付”和金融“有偿借贷”的双重性,是两者的巧妙结合而不是简单加总。尽管随着各国经济与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政策性金融的种类、业务方式和运行范围与领域可能有种种变化,但它的基本机制与功能将长久存在并发挥作用。市场经济金融最发达的美国,将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定为永久性机构,正是从长期实践中深思熟虑的结果。字串2
二、我国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评价
中国企业家应具备什么样的会计观念,这成其为一个独立的话题吗?
在传统意识中,会计部门固然是经济实体组织管理机构中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但虽说缺了不行,作用也不过是帐房而已、管家而已。企业家与会计师之间的关系,不过是签字盖章批条子的单向指令关系。这样的传统落后观念,近几年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仍然比较普遍存在着。本文将此问题单独提出并从三个方面展开分析,意在阐明,当今企业家应具备的现代会计观念,应是一个完整的观念架构体系。
企业会计体系观念
传统意识中,会计就是算帐报销,将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做过程中的支出控制和事后的核算总结。这种认识产生自中国不发达的封闭经济和计划经济。殊不知,即使以国际上传统的企业会计体系观念看,这种观念也是大大落后的,更不要说与现代企业会计观念的差距。
传统的企业会计体系观念下,认为企业会计体系由五个分支组成:(1)财务会计,主要功能是对外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2)管理会计,主要功能是对内部管理者提供支持管理决策的信息。(3)成本会计,其功能具有二重性:一是财务会计提供成本信息,以合理确定存货价值及计算损益,二是为管理会计提供决策分析中的基础信息。(4)税务会计,主要功能是依据税法计提税金,订立税务规划。(5)内部审计,主要功能是维护企业会计体系的客观性和安全性。
从八十年代后期起,随着商科技化和经济国际化的迅速推进,引起企业会计体系在两个方向上的拓展,并产生了两个新的组成分支:(6)会计信息系统,这是电子计算机应用于会计的结果。值得强调的一点是,计算机应用于会计,直接结果是人工操作过程的电算化,但并不仅限于此。更重要的是促使会计信息更加体系化,一些在手工操作下不可能做到、甚至不可能想到的信息生成和功能,在计算机条件下成为现实(譬如复杂的可行性分析和决策控制方案比较)。(7)国际会议,这是经济国际化体现在企业会计的结果。由于涉外经济业务的发展,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交易中不得不面对多种货币计价,不得不关心跨国性会计规则和合融市场法规。
一、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成立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壮大了地方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孕育了市场对金融服务创新的监管需求,而由于金融混业经营、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差异性、金融资源供给不均衡等原因所导致现行金融监管效能部分失效,更是推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成立的现实因素。一方面,成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是弥补“一行三局”监管盲点的重要措施。目前,“一行三局”的垂直监管一般延伸到县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只能延伸到省级。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已经出现“一行三局”监管模式很难覆盖的领域,如民间金融、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金融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可有效缩短监管半径,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本地优势。另一方面,成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是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必然举措。地方政府金融办一般归属地方政府部门,通过在政府内部设立专门金融监管机构的形式对当地经济进行引导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促进经济、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温州、鄂尔多斯等地区民间金融的蓬勃发展与问题的此起彼伏,考验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执政能力。为此,成立一个隶属于地方政府系统的金融监管机构成为现实需要。
二、更名、扩编、增责是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式与实现路径
首先,由于在我国并不存在一个综合性、统一性的中央的金融监管部门,故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名称并不统一,如“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监管办公室”以及“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等名称。更名是各地方政府金融办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例如,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更名为“广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金融办更名为“北京市金融局”,从而,金融监管权也随之得到适当扩大,服务地方经济金融的功能也得到一定健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重视金融协调、服务和培训的职能,密切联系地方金融实际,注重强化金融产业规划、金融政策实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新兴金融机构监管等职能。其次,在编工作人员数量与人才结构是衡量一个组织机构强大与否的重要标志。从全国来看,上海市金融办是较大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一百多人,可它们感到人手还是不够。另外,江苏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在编制数量和职能完善程度上存在较大差距。一般地,提供传统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功能,而从事专业化金融监管则是对地方政府的重大挑战。传统地方政府既缺少从事专业化金融监管的现代金融人才,也缺乏从事专业化金融监管的实践经验。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快速变化,地方政府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效利用金融这个有效的经济手段,为此,充实各级政府金融办的编制与人才力量迫在眉睫。第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在金融监管体制内具有重要地位。它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地方政府金融办重要职责与功能的有效发挥,必定以一定的权责为保障。否则,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实际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金融办正是通过一定程度的增责扩权来发挥其重要功能的。例如,温州市于2011年成立温州市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与金融办合署办公,其职能已经由服务、协调两项拓展至十一项,其中包括:负责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寄售行和其他各类投资公司监督和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金融监管和其他管理部门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的专项管理;聘请第三方组织对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机构和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统计、分析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职能进一步向监管领域延伸,使得金融办无疑已逐步成为地方政府实施金融产业建设的核心权力部门。
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过程是扩权增责与强化协调、服务功能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地方政府金融办扩权潮起。2009年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这个被外界称为“三定方案”的规定,新增了监管地方金融国资企业、地方各类新型金融企业等职责,从而赋予了上海市金融办更多实权。同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3月30日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个省(市)级金融工作局。它改变了过去金融办不在政府序列的情况,其职能也进一步强化。以此为鉴,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市、自治区也提出类似的地方政府金融办实体化改革思路,分别将金融办调整为政府直属机构。地方政府金融办实体化改革的扩权思维并不应放弃成立金融办的初衷——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服务当地的金融工作。鉴于经济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形势,地方政府金融办作为地方政府管理当地金融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合理、适当扩大权责的过程中,其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应该得到强化。当然,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服务功能的目的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对局部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通过金融改革创新,采取得当措施,尝试建立“一办一行三局”即地方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证监分局、保监分局、银监分局相互协调、沟通和协作的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尤其是要理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驻地方机构与当地政府金融办信息收集、交流与共享机制,以克服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构建新型地方金融监管打下坚实的信息合作基础,更好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摘要:可信计算是当今信息、资料、数据安全保障的重要技术手段,其中,可信密码模块(TCM)是核心技术支持。为此,本文开展可信密码应用模板管理控制技术的相关研究,结果表明,按照功能和服务对象,将可信计算主要分为系统管理器、项目管理器和应用模板,项目管理模块中,可信密码模板分为安全性能、命令接口和体系结构等内容。在安全性能方面,本文通过黑盒和白盒测试可信密码安全性能,并在测试结果的基础上,分析可信密码数据的管理、可信密码应用模板的安全管理和不足问题,进而验证可信密码可信程度,以消除可信密码应用模块在单一扩展中的问题,实现数据、资料和系统的安全可信。
关键词:可信密码;应用;开发;模板;安全管理
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互联网工程发展迅猛,随着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平台,基于互联网的网络支付、购物、订餐等愈发频发,但与此同时,有关信息的隐私性、安全性等问题[1-2]也逐渐引起用户关注。信息资源的安全是人身安全、数据安全和隐私安全的前提条件,但过快的发展导致信息技术诸多安全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此,有关信息密码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其中,特别是可信密码的管理控制。合理的构建可信密码系统,既能实现个人隐私安全的保护,又能保障操作应用的安全,防止信息外泄[3]。然而,原有密码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和管理系统是有机耦合在一起,导致密码安全隐患风险较大,为此在考虑互联网环境下可信密码技术应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等问题后,通过分离技术,将密码系统作为独立系统应用进行分割,以保障密码安全,实现可信密码应用模块的构建。可信密码模块(TCM)构建主要通过可信计算完成,而可信计算具体是计算和安全防护的同步进行,可信计算过程优点表现为不被干扰,可以根据需求条件进行自我控制和测定[4],同时可信计算能有效地提高设备安全等级、用户密码安全性、信息技术安全防护能力等。在可信计算结构体系中,可信密码可以以自身为基础进行保密、存储、识别等功能,可以有效地增强系统免疫能力,保障系统、应用和用户的信息资源安全[5]。当前,我国对可信密码应用模块研究相当重视,致力制定国内自产的可信密码,以推进国内可信密码应用模块(可信计算)的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可信密码模块(TCM)进行研究,研究主体为模块的设计、开发和验证环节进行信任度评价,通过对可信密码模块(TCM)的设计原则、框架、流程和功能测试进行分析,实现对可信密码应用模块的管理控制,并在研究过程中提出不足点,以便于系统、完整的构建信息安全防御机制,进而,通过科学的结论推进当下可信密码应用管理控制的健康、安全、快速的发展。
1可信密码应用模块
可信密码对生活安全、财产安全的保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可信计算领域,主要分为平台模块、可信密码模块(TCM)等。其中,可信密码模块(TCM)不仅是一款可信安全芯片,而且其功能较多。既能实现平台可信信息的认证,又能做到数据平台的安全保护等工作。可信密码应用模块主要是指通过可信报告、存储和度量机制,以实现可信平台的安全管理功能,可信密码应用模块主要功能机制如下。可信报告机制:可信报告具备真实性、唯一性的特征,通过应用可信密码可信报告机制,实现平台身份信息的标识,形成以报告为可信基础信息,进而验证平台身份;可信存储机制:该机制是基于可信存储根实现的,在平台内,通过可信密码钥匙管理,加强对平台数据的保障维护、对应密码资源维护和平台安全维护等过程;可信度量机制:主要功能是通过构建的计算机系统平台信任链,计算获取完整性可信度量值,一方面确保系统平台可信,另一方面确保系统平台的数据资源安全。
2可信密码应用模板的开发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