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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图书馆人事晋升中彼得原理陷阱产生的原因
1.1以晋升为手段的激励模式广泛存在
大多数高校图书馆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职务等级体系符合金字塔结构,馆员从基础工作做起,逐步提升,收入与工龄、职称和职务正相关,与工作岗位和努力程度关系不大[2]。工作中,职称的评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业务能力强外,还需要较高的理论水平撰写论文和承担项目,加之高校的政策向教师岗位倾斜,提高职称对多数馆员来说相当困难。因此一方面职位晋升是体现自身价值和能力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短期内组织上对馆员工作的成绩给予认可和肯定的最好方式就是职位晋升,甚至会出现为了晋升馆员而虚设部门或岗位的情况。
1.2职位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
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中的教辅单位,长期以来在高校中待遇和地位相对较低。随着社会生活压力的增大,收入是年轻馆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工龄是客观因素,无法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职称又无法在短期内得以提升,因此,职位晋升几乎是提高收入的唯一渠道。
1.3缺乏系统的岗位胜任模型
摘要:职工考绩档案是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各类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经验总结的依据和凭证。要管理好职工考绩档案,主要应坚持“三同时”制度。即:职工考绩档案与医院各类人员的业务管理同时,与各项考核、晋升工作同时、与竞争态势同时。
关键词:浅谈考绩档案管理
医院职工考绩档案是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考试、考核、进修、培训的成绩,撰写的各种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履历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以及能反映个人业务水平和政绩方面的、并且按照一定归档案制度集中保管的文字材料。在医院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中,我院把职工考绩档案列入医院档案综合管理,并对其档案收集、归档、利用实行了“三同时”的管理。现在这“三同时”已在档案工作和业务、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了制度,业务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与综合档案室已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
1、职工考绩档案的形成,收集与各类人员的业务管理同时
职工考绩档案是一个新门类的档案,因为它是有档案的基本属性。首先,它是我院职工特别是业务技术人员在科研活动及医疗、教学中的产物,是他们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的结晶。其次,也反映了我院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我院在医疗、业务工作上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和真实记录,它是有重要的保存和利用价值。它的形成、收集、归档管理都与各类人员业务活动相联系。如医务科、护理部在开展业务考试、技能竞赛、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同时,档案部门就开始关注各类材料的形成,并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了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这类档案工作的开展,改变了档案工作与各类人员业务活动相关联的被动局面,并形成了一套机制。与各类人员的业务活动同时进行,从而使档案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医疗、科研、管理各项工作。
2、职工考绩档案的利用与各项工作的考核、职工晋升职称工作同时
【内容摘要】:公务员制度是现代政府人事行政体制的普遍形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了,我国自1993年起开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这项制度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过程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尤其是晋升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晋升机制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还存在不完全适应之处,需要进行相应的完善。由此,需要在优化制度设计、完善配套机制的同时,真正建立起一整套公正透明、程序合法、细致可操作的晋升制度,并赋予其法律强制力的保障,从而更好的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促使和谐政府的实现。
【关键词】:国家公务员制度晋升制度美国的晋升制度法国的晋升制度
一、中外公务员晋升制度的理论界定
(一)公务员晋升制度概述
1、公务员与公务员晋升制度
为加强省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省院党组研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省院机关进行副处级干部晋升正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干部政策、法规,依据《xx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处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晋升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和人事部《关于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他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民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暂行规定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评。国家正式职工不得参加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考评。
第三条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
第四条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中技术职称,必须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程度和专业工作资历。
第五条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等级定为:农民技术人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后注明专业类别、各级职称的业务标准是: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农民技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