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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其研究方法还处于不断创新、完善之中,我们在进行民族经济学理论研究之前应该对其研究方法有系统的认知,并将这些研究方法运用到自己的研究之中,从而使自己的研究更加具有理论价值。学习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目的在于运用其做研究,这就要求我们在系统掌握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之后,要将其融会贯通于自己的理论研究之中。
一、科学理论思维方法
任何一门科学都具有自己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的深度、广度以及效率,同时也体现着本学科理论研究的特质和侧重点。事实上,一门学科的研究过程是否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研究方法还处于不断创新、完善之中。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具体的研究方法都要以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作指导。因此要将科学的理论思其贯通于民族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等学科研究的全部过程中,以此来指导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的不断发展。在对一门新兴学科进行研究方法探讨时,在结合本学科的具体特点的同时,还应该将研究方法加以分类。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结构层次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即理论思维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传统的民族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突出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观察与分析,由此而形成了传统民族学的研究特色。然而,传统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与唯物辩证法是基本排斥的。只有将唯物辩证法这一科学理论思维作为民族经济学方法论的指导,才能使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更加趋于科学、完善。这是民族经济学对传统民族学研究方法的补充和发展。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是由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严谨的思维方法。要想在理论思维中全面的把握事物及其事物的各个方面,就必须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要全面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整个历程,就必须遵循由简单到复杂以及从低级到高级的研究方法。将这两种方法辩证统一于理论研究中,才能达到科学理论思维的层次,从而也才能对民族经济学其他具体的研究方法具有指导意义。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是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中的指导方法,始终将这一研究方法贯穿到我们的理论研究、方法创新等全部研究过程中,才能保证民族经济学方法论的科学性,进而促进民族经济学这门学科不断地创新、发展。
二、田野调查方法
民族经济学是真正立足于中国的现实,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的田野调查的具体探讨。田野调查方法是在科学理论思维指导下的民族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任何理论均来自于实践,田野调查方法作为民族经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就是要深入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进而通过实地的田野调查来进行理论研究。进行田野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民族地区的实地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田野调查方法对于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田野调查方法有助于我们深入地了解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进行田野调查不仅能够增加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感性认识,更重要的是能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详尽的资料。
1非科学化现象在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中的主要表现
1.1盲目引进国外理论在我国图书馆学
近1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西方的思想一直影响着我国图书馆学的研究人员,时至今日,我国的研究自主性在图书馆学的研究中还没有确立。许多研究人员在对图书馆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习惯了一味地接受和引进,非常轻易地就把西方国家的一些概念或理论引进到我国的图书馆领域,然后对产生的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例如很多研究人员盲目信任西方的图书馆学,总是觉得他们的就是好,在研究过程中没有经过分析就进行理论和概念的照抄照搬,很多人缺乏对中国传统图书馆学研究的兴趣和爱好,甚至态度完全否定。西方国家和我国的文化背景不同,也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不加分析地对国外成型的理论进行照搬势必会对我国的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带来不利影响,损害我国图书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引起重视。近些年来,我国很多的图书馆学研究人员提出了图书馆学本土化概念,反思了以前的非理性研究方法,但本土化不是不引进国外的图书馆学研究成果,而是科学借鉴与吸收国外的图书馆学研究成果,以适应我国的图书馆学理论研究。
1.2缺乏连续的理论研究
在我国图书馆学领域,《图书馆学基础》这本书出版前是经验图书馆学,这本书出版后是理论图书馆学。经验图书馆学理论体系的定义角度是学科,而不是科学,对学科的研究内容进行了全部的反映,但是经验图书馆学理论体系注重了实践活动,缺少了概念和内涵之间的诸多逻辑关系,称不上是完全意义上的科学理论。所以,后来的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批评,并且这些学者在批评的同时,努力构建严格意义上的图书馆学理论,虽然许多研究都努力尝试着从各角度论证自己的理论体系是最科学、最合理的,但是还是能让其他研究人员找出一些漏洞,导致研究结果被否定。由于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缺乏连续性,总是在现有理论被彻底否定后去研究全新的理论,只能导致学术研究在不断地浪费资源。
1.3没有辨认清楚科学与伦理
德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讨论德育理论的性质首先涉及到教育学理论性质的认定问题。教育学从自立门户以来,学科发展经历了两大阶段,即从教育学向教育科学发展阶段,从单数形式的教育科学向复数形式的教育科学发展阶段。在教育学阶段,教育学为规范性质的学科,称为实践教育学、应用教育学或规范教育学。正如英国学者赫斯特所认为的,(注:[英]赫斯特:《教育理论》,《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441-443页。)教育理论是有关阐述和论证一系列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的理论。他用“纯粹理论知识”一词指称科学理论。他指出,实践性理论和纯粹理论知识的区别在于,后者的作用主要是解释,前者是决定实践活动;后者是获得理性的认识,前者在作出理性的行动。他认为,教育理论关心的是“改进”和“指导”实践活动,为实践制定理性的原则。英国学者穆尔称教育理论为应用理论。他认为,科学理论的作用主要是叙述的、解释的和断言的。与此相比,教育理论属另一范畴,即属于所谓“应用”理论的范畴。应用理论的作用主要不是准备去叙述世界或预测未来,而是告诉我们在世界上应该做些什么,它们为实践提出建议。(注:[英]丹尼斯·劳顿等著:《课程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9页,第10页。)总结这两位学者的阐述,归纳起来,规范理论的特点以及它与科学理论的区别表现为:第一,规范理论的目的、功能,是“告诉应该做些什么”,“为实践提出建议”,“决定实践活动”,“作出理性行动”,不象科学理论重在“解释”、“叙述”;第二,规范理论建设的任务,是“阐述和论证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为实践制定理性原则”,而不象科学理论重在“获得理性认识”。
在教育学阶段,人们认为只有一种性质的教育学,即规范教育学,科学在教育学的视野之外。这一阶段,人们为教育实践“赶制”教育理论,发明理论是为了应用,为实践提供规范。教育实践的需要促进了规范教育理论的发展和成熟。规范教育理论基本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它与科学理论的界限逐渐分明。如果用一个分类框架列出,它们的若干区别之处就在于:(1)在研究对象上,规范理论研究“应当做什么怎样做”。科学理论研究“是什么”;(2)在研究方法上,规范理论采用从目的到手段,从内容到方法逐步演绎的方式,科学理论则采用归纳法,从事实中概括出规律;(3)在概念揭示和命题陈述上,规范理论是对事物现象作出如何变革的规定,采用纲领性定义、规范性命题,而科学理论旨在对事物现象作出事实的概括,采用描述性定义、描述性命题;(4)规范理论的成果形式为理性规范,科学理论为反映事物规律的原理;(5)检验规范理论的标准为指导实践有效与否,检验科学理论的标准是真伪;(6)立论与检验方法,规范理论是辩护与批判,科学理论是证明与证伪。
这个划分学科理论性质的框架,对于我们认识德育理论的规范性质提供了参照。以现行的德育学著作的陈述体系为例。其一,德育学的陈述是采用规范理论的从目的到手段,从内容到方法的演绎方式,而非科学理论从教育事实中概括出规律的归纳方式。其二,概念界说是采用纲领性、规定性定义,采用规范性命题陈述方式,如“德育”概念,定义为:是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注:胡守芬主编:《德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页。)定义表述的是“应当”的纲领性要求,以及“应当怎样做”的规范。按定义的意思,如果换一种表述,即是好的德育、有价值的德育,或者说理想的德育,就是实现社会思想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这里同时也规定了德育“应当怎样做”。其三,德育学陈述的理性规范,是对事物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其四,对德育理论的检验标准是其实际效用,而非反映客观实际的真伪。
德育学著作是一定时期德育理论研究的表述,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科理论的性质。当然,要确定德育学科的性质,仅考察现行德育学著作的陈述体系是不够的,还需要多一些考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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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教育学阶段教育理论表现为规范性质的理论,进入教育科学阶段,人们不仅需要规范的教育理论,而且企求科学教育理论的出现。经过人们的不懈探索,教育理论趋向多元化,有形而上学性质的、有价值判断性质的、有经验性质的。与此同时,教育理论性质的划分也成为学术话题。通常对教育理论的性质作三种划分,即二分法、三分法和四分法。
理论是实践的眼睛。党风建设的实践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加强党风科学理论研究,无论从我党还是从国际无产阶级政党特别是执政党的建设来说,都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实践意义,因此,加强党风科学理论研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责任。党风科学理论也必将在新时期的党风建设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党风科学是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学说,是研究无产阶级政党作风的产生、发展及其建设规律的科学。它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党的建设及系统科学、教育科学等学科交叉发展形成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党风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政党党风的外在环境、内在本质及其党风建设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党风科学是通过对客观的党风现象和实际的党风建设(包括党风实验)的研究去揭示党风规律的。)党风科学作为一门科学,应透过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党风现象并论证这一现象所固有的客观规律及其在各种不同条件下的运用。就我们党来说,党风有两条基本的规律:一是党风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党风与社会的经济(包括生产力)、政治、文化的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二是党风与党的生活各方面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党风与基层的组织生活、党纪活动、党员的党性修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规律。它们是制定党风建设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是一切党风活动必须遵循的。
党风建设理论发轫于一百多年之前。一百多年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重视党风问题,并把党风研究作为理论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党风问题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研究这个世界观已经够忙了,单是这一点,我们党就不可能堕落到象流亡中的‘大人物’那样深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页)恩格斯在这里最早提出了以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基础并努力研究世界观这个党风的内在本质,是共产党人免于腐败堕落的根本措施和保证的重要思想。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也指出:“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这三股歪风,有它们的历史根源,现在虽然不是占全党统治地位的东西,但是它们还在经常作怪,还在袭击我们,因此,有加以抵制之必要,有加以研究分析说明之必要。”(《选集》第3卷,第812页。)这就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史上,进一步明确了把党风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必要性。随着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特别是目前我们党是一个拥有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要解决的党风问题、社会问题纷繁复杂,党风问题比较突出。所以我们党历来强调加强党风建设,并把党风问题视为“党的生命”。
尤其在当前,世纪之交的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繁重的国际国内任务摆在共产党人的面前,这就更加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党风科学研究的时代价值,努力探讨党风建设的外部环境、内在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全面提高党的理论水平,增强党风建设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时代性,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的领导核心。
(一)党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可以为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在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提供一把钥匙。
在党风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党风建设工作是建立在对特定党风问题研究的基础之上的。这种研究不是一般的研究,更不是思辨色彩甚浓的随意性定量的研究,而是在科学方法指导下的,以求实和资料为依据的严密论证。这样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真正了解作为党风实施者的每个成员——各级组织和各个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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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讨论德育理论的性质首先涉及到教育学理论性质的认定问题。教育学从自立门户以来,学科发展经历了两大阶段,即从教育学向教育科学发展阶段,从单数形式的教育科学向复数形式的教育科学发展阶段。在教育学阶段,教育学为规范性质的学科,称为实践教育学、应用教育学或规范教育学。正如英国学者赫斯特所认为的,(注:[英]赫斯特:《教育理论》,《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441-443页。)教育理论是有关阐述和论证一系列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的理论。他用“纯粹理论知识”一词指称科学理论。他指出,实践性理论和纯粹理论知识的区别在于,后者的作用主要是解释,前者是决定实践活动;后者是获得理性的认识,前者在作出理性的行动。他认为,教育理论关心的是“改进”和“指导”实践活动,为实践制定理性的原则。英国学者穆尔称教育理论为应用理论。他认为,科学理论的作用主要是叙述的、解释的和断言的。与此相比,教育理论属另一范畴,即属于所谓“应用”理论的范畴。应用理论的作用主要不是准备去叙述世界或预测未来,而是告诉我们在世界上应该做些什么,它们为实践提出建议。(注:[英]丹尼斯·劳顿等著:《课程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9页,第10页。)总结这两位学者的阐述,归纳起来,规范理论的特点以及它与科学理论的区别表现为:第一,规范理论的目的、功能,是“告诉应该做些什么”,“为实践提出建议”,“决定实践活动”,“作出理性行动”,不象科学理论重在“解释”、“叙述”;第二,规范理论建设的任务,是“阐述和论证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为实践制定理性原则”,而不象科学理论重在“获得理性认识”。
在教育学阶段,人们认为只有一种性质的教育学,即规范教育学,科学在教育学的视野之外。这一阶段,人们为教育实践“赶制”教育理论,发明理论是为了应用,为实践提供规范。教育实践的需要促进了规范教育理论的发展和成熟。规范教育理论基本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它与科学理论的界限逐渐分明。如果用一个分类框架列出,它们的若干区别之处就在于:(1)在研究对象上,规范理论研究“应当做什么怎样做”。科学理论研究“是什么”;(2)在研究方法上,规范理论采用从目的到手段,从内容到方法逐步演绎的方式,科学理论则采用归纳法,从事实中概括出规律;(3)在概念揭示和命题陈述上,规范理论是对事物现象作出如何变革的规定,采用纲领性定义、规范性命题,而科学理论旨在对事物现象作出事实的概括,采用描述性定义、描述性命题;(4)规范理论的成果形式为理性规范,科学理论为反映事物规律的原理;(5)检验规范理论的标准为指导实践有效与否,检验科学理论的标准是真伪;(6)立论与检验方法,规范理论是辩护与批判,科学理论是证明与证伪。
这个划分学科理论性质的框架,对于我们认识德育理论的规范性质提供了参照。以现行的德育学著作的陈述体系为例。其一,德育学的陈述是采用规范理论的从目的到手段,从内容到方法的演绎方式,而非科学理论从教育事实中概括出规律的归纳方式。其二,概念界说是采用纲领性、规定性定义,采用规范性命题陈述方式,如“德育”概念,定义为:是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注:胡守芬主编:《德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页。)定义表述的是“应当”的纲领性要求,以及“应当怎样做”的规范。按定义的意思,如果换一种表述,即是好的德育、有价值的德育,或者说理想的德育,就是实现社会思想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这里同时也规定了德育“应当怎样做”。其三,德育学陈述的理性规范,是对事物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其四,对德育理论的检验标准是其实际效用,而非反映客观实际的真伪。
德育学著作是一定时期德育理论研究的表述,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科理论的性质。当然,要确定德育学科的性质,仅考察现行德育学著作的陈述体系是不够的,还需要多一些考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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