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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FDI与经济发展:菲律宾案例”
MyrnaAustria博士的论文“FDI与经济发展:菲律宾案例”,主要从菲律宾FDI的总量与结构、菲律宾FDI的影响因素、FDI对菲律宾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以菲律宾为案例研究外资流入的影响因素是很有意义的,对同样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经济也具有重要价值。
论文首先介绍了菲律宾FDI的总量与结构。从时间序列的角度来看,加世纪90年代,菲律宾的FDI流入量开始逐渐增加。到2000年,其FDI的存量几乎是1990年的四倍。20世纪80年代,由于日元的升值以及菲律宾国内政治局势的动荡,菲律宾只吸引了很少的FDI,随着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工资的增长,菲律宾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可选择的投资场所。但是,相对于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菲律宾占东亚FDI总流入量的份额一直较小。在东亚金融危机之后,大量外国资本通过兼并和重组(M&A)进入菲律宾。
从FDI流入的部门结构来看,1990—2001年,制造业部门占FDI流入量的45.3%,但是,这一份额已有明显下降趋势。由于金融机构的自由化改革,流入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FDI逐渐增加,到2001年该部门占FDI总量的比重己经超过了50%。另外,公共设施尤其是通信方面的公共设施和矿业的FDI流入也在逐渐增加。
从FDI的来源国结构看,美国一直是菲律宾FDI最主要的来源国,不过其份额已从80年代的年均54%显著地下降到了1990~2001期间的年均16%。同期,日本的份额则从18%显著增加到25%。在欧洲国家中,荷兰、英国、瑞士和德国占了菲律宾FDI的最大份额。
MyrnaAustria博士在论文中还介绍了影响菲律宾FDI的因素。首先分析了推动因素。进入菲律宾的FDI受到多种因素的推动,包括FDI政策、投资激励、贸易自由化、汇率管制放松、其它领域管制的放松、货币政策和劳动力等。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国际避税概念的界定;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我国在反国际避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国反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滥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利用资本弱化避税、利用避税地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我国相关反避税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无法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价格、成本、行业利润率、贷款利率等信息、我国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反避税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修改完善所得税法、针对利用资本弱化、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制定、完善相应的特别涉外税收法、在税收征管法中强化纳税人负有延伸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完善其他法律,强化社会中介机构的义务、制定、完善与税法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具体材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税收国际避税反避税转移定价资本弱化
[论文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新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避税行为日益成为跨国纳税人的首选手段。我国在反国际避税方面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应进一步加强反国际避税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强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
二战后,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跨国公司迅猛发展,加之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呈现上升趋势,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和逃税不同,国际避税行为虽不违法,但它引起了国际上资本的不正常流动,侵害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并且对纳税人心理状态产生了不良影响。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尤其是我国现在已经是WTO的正式成员,国际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国际避税问题,在中国也开始出现并且呈现日益严重的趋势。致使中国每年实际损失远远超过300亿元。因此国际避税也正成为值得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国际避税概念的界定
摘要
本文通过对企业进行合理避税的界定和方式选择的分析,旨在使企业选择策略,以便使广大经营者及会计人受到理解与重视。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企业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可取得节约税收成本(savingtax)的税收收益,以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依法进行税收筹划已取得更大的税收收益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关键词]企业避税避税策略税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国际竞争力因素措施
论文摘要:入世以后,随着国内市场向外国企业的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将成为国际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内企业是否能在残酷的国际竞争中立住脚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要不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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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对国际竞争的有效措施
1、开展合资与合作就会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首先,开展合资合作,有利于改善投资质量。根据我国1995年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全国工业每1元资产所能产出的工业总产值为0.65元,国有企业为0.54元,外商投资企业则为0.80元。在一些外商投资比较密集的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入产出指标的优势更加明显。其次,合资合作可促进技术进步。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一方面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另一方面降低了技术引进的风险。从世界的发展趋势看,世界范围的技术转让愈来愈依靠跨国投资与合作,跨国投资与合作已经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技术载体。跨国投资与合作通过引进技术也是比较高的资本货物与加工工艺,和东道主国共同进行一些基础技术的开发,以提高东道主国的技术竞争力。除此,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
2.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秩序
摘要为健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采用以双边与单边并存的混合投资保险模式;投资保险审批机构与业务经营机构应分别设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为合格主体;对于暂时未与我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家,应视具体情况也认为是合格东道国;政府违约险应纳入承保范围。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事业发展迅猛,加入WTO后,中国企业跨出国门从事海外投资将愈加频繁,但由于未建立系统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在国外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为了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减少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鼓励我国企业扩大海外投资,需要在正确认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性质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国情的海外投资保险模式,并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经验,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一、中国海外投资及海外投资保护现状
1979年,中日合资的“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开办,建立起中国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境外投资的合资企业。到2005年8月底,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扩展至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477.1亿美元。由此可见,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投资国之一。同时,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方,这将为更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提供可能,也必将为我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创造更多机会。然而,我国在海外投资保护方面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现阶段调整海外投资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两大类。在国内法规范方面,虽然早在1985年我国就制定了目前国内惟一的一部投资保险法—《外国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例》,但它只是规定可以对外商在华投资的政治风险承保,却没有规定可以为国内投资者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保证;在国际法规方面,我国参加的调整海外投资保险的多边条约主要是1988年4月30日我国经批准加入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根据公约设立的多边投资机构(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yAgency)是一个以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为主要业务的多边机构。我国对本国投资者的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可以由MIGA承保,但仅仅依靠MIGA对海外投资提供保险是不充分的。
二、建立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规模的需要截止2005年8月底,中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已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这些企业的投资由主要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逐渐转向发展中国家未经开发的广阔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缺乏成为我国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严重障碍,因此,为进一步发展我国海外投资,急需建立有关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