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跨境证券投资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沪港通发展趋势及展望
沪港通模式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未来将会朝以下几个趋势发展。首先便是逐渐放宽投资标的范围,目前香港证券产品较为丰富,很多中小市值的股票并不在投资范围内,因此投资标的范围很可能被拓展。其次是逐渐放开沪港通跨境投资额的限制,为了防止资本异常流动,沪港通对投资额度进行了十分保守的限制,两地交易额与市值相对有限,等积累一定经验后可逐步放开投资额的限制。最后是提升两地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沪港通模式可以打通两地的融资限制,吸引更多的企业到该市场融资。
二、跨境证券投资的渐进开放
1.投资品种不断增加在实施“QFII”制度初期
金融产品仅限于投资境内交易所所的股票、债券以及基金等。随着证券投资的不断发展,“QFII”所批准的额度范围增加了购买期货项目,标志着境内的金融产品正式向境外开放。直至2011年底,“QFII”已进入实施阶段,投资品种又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其中已包含了银行间的证券产品。随着2014年沪港通的正式启动,我国的投资品种范围又进一步增大,投资品种也在不断增加。
2.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投资规模的扩大
摘要:QDII制度是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有限度地允许本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曾为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采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阶段在实施QDII制度的同时我们应清醒认识其中隐含的各种风险,并重视应用相应的手段与方法去防范和化解。
关键词: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风险;防范
QDII(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制度即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国家,有限度地允许本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QDII制度最初起源于我国台湾地区,韩国、智利、印度、巴西等国家在资本市场还未完全开放的20世纪90年代初都设立和实施过QDII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许多的成果。早在2001年上半年,香港特区政府就向国务院呈交报告,建议设立QDII。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筹划之后,2006年4月13日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央行5号令),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2006年4月17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外管局《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2006年8月30号外管局颁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及相关监督管理内容。2006年7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首批获得代客境外理财资格的银行及购汇额度。2006年7月31日,工行的第一款QDII产品开始募集。酝酿已久的QDII至此正式浮出水面。8月批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启动QDII试点,这是首家获准投资境外的基金类机构。截至2007年9月底,已有52家金融机构获得QDII业务资格。其中包括13家境内商业银行、11家外资商业银行、15家保险公司、9家基金公司和4家证券公司。
1QDII制度的风险
QDII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国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有利于解决国内资本投资出路,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消除资本市场间的宏观套利,推动内地证券市场的创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QDII制度下隐藏着的风险。
1.1外汇管理的风险
摘要:在跨境人民币结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不断增长、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央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以及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新政的实施对于推进高水平贸易和投融资双向开放,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发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国际化;便利化
在央行政策范围内,为企业提供的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相关结算服务。2009年4月8日,国务院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同年7月1日,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1年7月27日六部门再次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为了不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几乎每年都会出台新的举措和规定,从结算领域的扩展,到结算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到结算流程的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稳步向前推进。2019年9月,人民银行发文在全国18个自贸区开展更高水平的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此后各地方按央行要求的自律机制陆续推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开始提速。1月4日,央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以及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新规于2021年2月4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改革再上新台阶。新规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新规的实施主要围绕加强跨境人民币的流动性,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便利性,拓宽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适用范围等方面展开,这不仅有利于推进高水平贸易和投融资双向开放,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发展,对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政实施背景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设施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从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稳步发展,从进出口贸易扩展到境外人民币放款、借入境外人民币等跨境投融资领域。人民币跨境结算由商业银行提供结算服务,结算模式主要采取行模式、清算行模式和非居民账户模式,这三种模式均要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开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的,主要是满足国内银行间人民币支付清算业务,在进行跨境人民币清算时具有运营时间有限、与国际清算系统接口无法完全匹配、结算速度慢等局限性。随着人民币跨境业务的迅速发展,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匹配度要求越来越高,加之缺乏独立的海外支付清算机构,结算效率和金融安全都得不到保障。2012年4月,我国央行决定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正式启动,2018年3月26日,CIPS系统(二期)成功试运行,该系统覆盖了全球各个时区金融市场,支持全球支付,满足全球用户对人民币业务的需求。CIPS的启动为人民币跨境清算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为人民币跨境流动搭建了高速公路。随着中国经济影响力的增强,加入中国跨境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逐渐增多,截至2020年7月底,已有97个国家和地区的984家金融机构加入了中国的跨境支付系统。CIPS和CNAPS两个系统相互独立,又互联互通,为不断扩大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了便利和有效的基础支撑。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不断增长。随着中国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的快速增长,人民币跨境使用活跃度持续提升。根据人民银行的2020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9年人民币跨境业务增长迅速,全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为19.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金额的38.1%,创历史新高。其中净流入3606亿元,超过2018年净流入的两倍多。2020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达1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7%。使用人民币支付结算,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汇兑风险、结算成本,而且便利企业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所以国内85%的外贸企业愿意选择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的主要币种。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货币,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使用意愿也在逐年创新高。根据中国银行连续7年开展的对全球3000多家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调研,最新结果显示,近70%的境外企业打算使用人民币或进一步提升人民币使用比例,约80%的境外企业考虑使用人民币作为融资货币,这一占比为近年来最高水平。此外,我国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使用增长更为迅速。2019年,我国与周边国家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约为3.6万亿元,同比增长18.5%,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超过2.73万亿元,同比增长32%。随着人民币结算的优势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可,需要提供更为便利的结算措施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币跨境结算需求。
证券市场的发展迫切要求作为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主体------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现阶段,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处于从技术性模仿向理论拿来主义、技术创新的转变过程中(业务发展期)。本文欲着重分析和探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包括50多家从属券商的研究部门和110多家独立的专业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以及面对的问题
财务顾问的历史使命
一般来说,财务顾问特指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战略和策略咨询的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业务,它是以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信息资源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在公司财务、项目融资、资本运作及其相关领域的专业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与"财务专业顾问"业务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财务专业顾问"单指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会计人员向企业提供财会方面的专业顾问业务。"财务顾问"是立足于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为企业制定长期的投融资计划、合理的资本结构与股利分配政策,并为企业进行兼并收购提供策划等。
从客户对象看"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的业务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个人或机构的投资财务顾问,咨询的重要内容是客户所需要的投资和理财的分析报告;第二层次是企业财务顾问,项目范围重点是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营策略等;第三层次是政府财务顾问,重点涉及宏观经济、国企改革、社会和产业咨询、区域经济发展等。本文所指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企业财务顾问。现在的实践中,财务顾问业务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并购顾问、公司重组和战略规划、投资项目评估、融资安排、IPO方案设计、银行融资谈判、股权设计、还款设计等业务。
财务顾问所能做的工作既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某方面、某环节的。(本文为中国证券业协会2003年度科研课题)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现状与前景(免费论文)
证券市场的发展迫切要求作为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主体------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现阶段,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处于从技术性模仿向理论拿来主义、技术创新的转变过程中(业务发展期)。本文欲着重分析和探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包括50多家从属券商的研究部门和110多家独立的专业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以及面对的问题
财务顾问的历史使命
一般来说,财务顾问特指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战略和策略咨询的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业务,它是以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信息资源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在公司财务、项目融资、资本运作及其相关领域的专业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与"财务专业顾问"业务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财务专业顾问"单指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会计人员向企业提供财会方面的专业顾问业务。"财务顾问"是立足于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为企业制定长期的投融资计划、合理的资本结构与股利分配政策,并为企业进行兼并收购提供策划等。
从客户对象看"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的业务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个人或机构的投资财务顾问,咨询的重要内容是客户所需要的投资和理财的分析报告;第二层次是企业财务顾问,项目范围重点是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营策略等;第三层次是政府财务顾问,重点涉及宏观经济、国企改革、社会和产业咨询、区域经济发展等。本文所指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企业财务顾问。现在的实践中,财务顾问业务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并购顾问、公司重组和战略规划、投资项目评估、融资安排、IPO方案设计、银行融资谈判、股权设计、还款设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