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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矿山安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矿山安全

矿山安全法实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第四条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矿山安全监督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员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安全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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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矿山,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采取政策和措施,支持发展矿山安全教育,鼓励矿山安全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设备与仪器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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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法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矿山,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采取政策和措施,支持发展矿山安全教育,鼓励矿山安全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设备与仪器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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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现场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区**矿山安全生产现场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查摆**矿山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保华局长宣读了区政府《关于表彰成功避免“12.08”自然冒落特大伤亡事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希磁局长安排了**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压奋进,继续保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实现了我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矿区已连续95个月实现安全生产。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大环境来说,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并不稳定。12月5日凌晨零时左右,山西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死亡105人。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已控制有关责任人33人,其中刑拘21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矿主和实际控制人正在通缉追捕中。12月3日16时左右,河北承德市兴隆县孤山子乡肖军铁金矿发生冒顶事故,井下11人被围,到12日9日清理坍塌巷道成功,才使11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12月12日8时左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富大厦发生火灾造成21人死亡。从我区**矿山来讲,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10月22日,吴林膏矿已关闭九层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落,冒落面积近2万平方米,未冲击一层现采区。12月8日早晨5:00左右,峨山第二**矿南井现生产区发生大面积冒落,冒落面积达4万平方米,造成生产巷道坍塌,井筒受损,地面工业广场出现裂缝,因预警及时,井下75名工作人员全部安全升井,未造成人员伤亡。所有这些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事关全局,不可大意。

当前,已进入冬季,又时近年末,各项工作的压力都比较大。但是,我们绝不能以任何借口忽视安全、放松安全,冲击安全。要一如既往地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我区**矿山行业,大部分**矿建于80年代,设计先天不足,安全设施设备落后,开采不规范,给当前**安全生产埋下了安全隐患,并且一些安全隐患,现在已经不是隐患而是明患,有的已开始危及安全生产。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当前**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认真吸取外地事故教训,居安思危,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使**矿逐步实现本质安全。

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确保**矿山重大隐患可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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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和有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全国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近十万座,其中95%为小型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内部管理松弛,工艺技术落后,安全条件较差,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随着矿产品价格上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加之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9·8”特大溃坝事故和近期发生的矿山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矿山企业事故总量。

二、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于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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