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劳动关系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当前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然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却存在诸多问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从政策完善、法律规范、观念变化等方面整合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努力。
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总书记在2004年提出的重要执政理念,一时间,建设和谐社会的呼声响彻大江南北,和谐社会成了最热门的话题,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社会各阶层纷纷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阐释和谐社会。而笔者认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部署。当前为什么要突出强调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呢?
(1)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和谐社会必定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不和谐也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与保证。
摘要:医院是国家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构成要素,应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就医环境。构建和谐医院,能不断提升医院工作人员的综合职业素质,有效促进医院的发展。随着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在构建和谐医院的背景下,医院要充分意识到劳动关系管理中文化的重要性,只有内部关系和谐发展,医院才能长远稳定地发展,患者才能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就医服务。医院中劳动关系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后勤管理、经济核算等,这些都是构成和谐医院劳动关系的关键。在医院的劳动管理中应用有效的文化战略,将文化融入劳动关系管理中能使医院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健康。
关键词:和谐医院;劳动关系管理;文化战略;素质
一、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文化内容
1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影响着医院劳动关系管理的文化水平和发展方向,是各项劳动关系管理的价值取向。精神文化不仅关系着医院的整体建设,也体现了所有职工的精神面貌。医院劳动关系管理的和谐,影响着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的就医环境。精神文化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观、管理理念和服务观,如果把精神文化内容融入医院的劳动关系管理中,不仅能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还能推动医院劳动关系管理的和谐发展,提升医院的精神文化水平。
2制度文化
摘要:由于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在劳动法颁布不久就对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事实劳动关系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有时很难认定,为此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进行了强化。为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应当继续完善有关保护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事实劳动关系强化保护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可在我国的劳动就业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义务而往往不愿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为抓住就业机会,往往被迫放弃订立书面合同的权利,这就使得事实劳动关系的大量存在。为此,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仍然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就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进行了探讨。
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及保护现状
有关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理论界有着不同的观点。总体看来,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书面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它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具体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或续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理论界曾经存在过争议,但在审判实践中我国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如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005年5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从劳动关系看三方协商机制
(一)劳动关系三方原则(三方合作、三方关系、三方交往)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通行的做法。国际劳工组织区别于其它国际组织就是三方性(政府、雇主组织、工会组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使命之一就是制定和通过公约和建议书,公约和建议书又叫国际劳工立法、国际工会立法和国际劳工标准,内容涉及与工作相关的一切领域。国际劳工组织从1919年成立迄今制定和通过的公约184个,建议书194个,建议书是对公约的说明,其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劳工标准占50%左右。我国目前已批准了22个公约。
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175个成员国之一,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国内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力度,《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相继颁布施行,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其中有些劳动标准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劳工标准。
(二)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分为企业和社会两个层面。
第一,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建立稳定、协调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需要建立两种制度:一是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二是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劳动关系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协议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社会层面的劳动关系。社会层面的劳动关系由政府、雇主组织(或企业家组织、经营者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代表认真研究当地劳动关系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把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列入三方协商的重要内容。
一、从劳动关系看三方协商机制
(一)劳动关系三方原则(三方合作、三方关系、三方交往)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通行的做法。国际劳工组织区别于其它国际组织就是三方性(政府、雇主组织、工会组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使命之一就是制定和通过公约和建议书,公约和建议书又叫国际劳工立法、国际工会立法和国际劳工标准,内容涉及与工作相关的一切领域。国际劳工组织从1919年成立迄今制定和通过的公约184个,建议书194个,建议书是对公约的说明,其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劳工标准占50%左右。我国目前已批准了22个公约。
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175个成员国之一,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有责任、有义务推动国内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力度,《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相继颁布施行,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其中有些劳动标准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劳工标准。
(二)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分为企业和社会两个层面。
第一,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建立稳定、协调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需要建立两种制度:一是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二是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劳动关系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协议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社会层面的劳动关系。社会层面的劳动关系由政府、雇主组织(或企业家组织、经营者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代表认真研究当地劳动关系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把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列入三方协商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