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历史博士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于美国大学培养史学专业研究生的情况,其实是一个相当难写的题目。因为美国有几千所大学,能授予史学博士学位的至少上百,能授予硕士学位的更是数不胜数,虽然研究生训练的过程大致相同,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则,一概而论显然不合适。此外,我虽然先后在美国东西部5所大学的历史系(所)或读学位或做研究或当教授,但我的观察和经历毕竟有限,加上我学的和教的是美国史,对历史系其他专业的情况并不了解,以偏概全更可能造成误导。因此我希望事先提醒读者,本文最多只能算是一种从个人经历的角度对美国史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描述和观察。
与国内史学研究生的培养一样,美国的史学研究生也有硕士与博士两种学位之分。从训练模式来看,两者没有特别大的区别,不同的是,在美国,博士训练的过程更长,工作量更大,要求也更高。有人将“Ph.D.”戏称为“PiledhigherandDeeper”(“垒得更高、专得更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就读学位的时间而言,硕士学位一般在两年内可以完成,博士学位的完成则至少需要5-7年,有时甚至更长。与国内的硕博士培养时间相比,美国的史学硕士训练时间至少短一年,而博士训练则要比国内长一倍以上。就训练目的而言,美国的史学硕士学位基本上是一个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位,强调学生在某一领域内史学知识的积累和熟练,培养学生从事有限规模的史学研究的能力。博士学位以培养大学教师和专业史学家为目标,课程训练时间更长(如从本科直接读博士,一般要选3年的课),外语要求更高(至少两门),选课结束后,要通过资格考试,然后才能开始写论文。理论上,一个史学博士不仅要系统、全面和有深度地了解本专业的知识,了解本领域的前沿研究,还要拥有一个相当广阔的知识面。与此同时,他还必须具备独立进行原创性史学研究的能力。同是学习美国史,博士生所接受的知识面和研究能力的训练在深度和广度上要非常明显地远远超过硕士生。
史学博士研究生的训练过程包括这样几个过程:(1)申请与录取;(2)课程训练;(3)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4)论文的写作与答辩;(5)获取就业和出版博士论文的机会。严格地说,最后一项不应算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之中,但研究生毕业后能否找到称心如意、学以致用的工作,博士论文能否最终得以出版,出版后能否得到学术界的认可,都是很重要的问题,与学生、导师、系和学校都有关系,直接关系到系研究生培训项目的质量和名声。限于篇幅,我在此只讨论前面四个过程的内容,并以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为主。
一、申请与录取
在美国申请读史学研究生,手续和过程要比国内简单。除GRE外,无需经过其他形式的全国性考试。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自由度也比较大,只要不惜报名费,一个人可同时申请多所大学。按时将要求的材料寄达学校,申请过程就算完成。近年来网络的发展更加简化了申请手续。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本科学历的成绩单、硕士学历证书和成绩单、GRE成绩和推荐信(3封)。母语不是英语的外国人要寄TOEFL成绩。个别学校要求附上写作样本。与国内报考研究生相比,申请材料要多一些,但这些材料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申请人的教育经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接受深造的潜力。
申请材料到齐后,先经研究生院初审,合格者转至历史系,由历史系的录取委员会来做录取决定。录取委员会由本系教授轮流组成,其职责是负责阅读每位申请人的材料,逐个讨论,决定一个初步录取的名单。录取决定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做出,不存在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如遇有争议的人选,则通过投票来裁决。初步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有的学校会邀请申请人到学校面试,然后再做出正式录取的决定。接到录取通知后,申请人有2-4个星期的时间决定是否接受录取。
[摘要]目前世界范围内,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大学改革的主旋律。与过去单一因素主导的大学制度改革模式相比,今天的大学制度改革更多的由多种因素综合决定。除此之外,大学制度改革模式还呈现出了从单一化到多样化,从依附到自主,从消极到积极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大学制度;制度改革;改革模式
大学制度改革是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中最为核心的部分。纵观纷繁复杂的大学制度改革,有哪些一般性的东西值得我们注意呢?又有哪些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关注呢?
一、目前世界范围内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大学改革的主旋律
检阅现有高等教育文献,可以发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学制度”开始成为高等教育研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在大学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大学制度问题并非一直是大学发展中的重点。相反,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学制度本身并不成其为问题。早期对于大学的研究甚至很难上升到组织层面,而是更多地局限于“机构”内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当然,这种现象的存在并非高等教育研究所独有。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对于制度的关注也只是晚近的事情。以今天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显学——经济学为例,其早期的研究通常以为土地、能源等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决定因素,其后人力资本的盛行,使人们开始重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直到1973年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才郑重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是西方世界兴起的真正原因所在。此后,经济学研究才开始重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诺斯之后,以科斯、德姆塞兹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制度分析”已成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分析框架。以至于在今天“制度”本身已经成为一种“主义”,即所谓新制度主义。
众所周知,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高等教育研究兴起于二战以后,至今不过半个多世纪。在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高等教育研究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并迅速地成长为一个新兴的多学科研究领域。回顾这几十年来的高等教育研究史,可以发现高等教育的改革实践与高等教育研究的关注点之间存在着惊人的一致性。首先以国内为例,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学科“草创”的结束,高等教育研究中问题意识日益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新制度主义思潮的盛行,高等教育研究中关于制度的讨论开始逐渐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风气。通过中国期刊网进行检索可以发现,从1994年起(部分刊物回溯至创刊)截止到2005年底,以“大学制度”为检索词检索“篇名”可得相关文献607篇,以“现代大学制度”进行检索可得138篇,以“教育制度”进行检索可得相关文献2146篇,以“高等教育制度”进行检索可得327篇,以学校制度进行检索可得635篇,以“现代学校制度”进行检索可得86篇。如果不以“篇名”而以“关键词”进行相关检索,相关文献还会更多。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尤其是近几年里还产生了大量与此相关的硕博士论文与专著。仅博士论文就有很多。如高桂娟的博士论文《现代大学制度演进的文化逻辑》(华中科技大学,2003),张俊宗的博士论文《现代大学制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制度回应》(华中科技大学,2003),马廷奇的博士论文《大学的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华中科技大学,2004),胡赤弟的博士论文《教育产权与现代大学制度构造的相关性》(厦门大学,2004),崔玉平的博士论文《高等教育制度创新的经济学分析》(北京师范大学,1997),王建华的博士论文《第三部门视野中的现代大学制度》(厦门大学,2005)等。与这种研究的热潮相对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践也始终是围绕着大学制度改革在进行。从早期高等教育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讨论到后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初步完成;从条块分割的取消到高校大合并的启动;从《高等教育法》的出台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诞生;从早期的“211工程”到今天的“985计划”等等,可以说大学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主旋律。
[摘要]目前世界范围内,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大学改革的主旋律。与过去单一因素主导的大学制度改革模式相比,今天的大学制度改革更多的由多种因素综合决定。除此之外,大学制度改革模式还呈现出了从单一化到多样化,从依附到自主,从消极到积极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大学制度;制度改革;改革模式
大学制度改革是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中最为核心的部分。纵观纷繁复杂的大学制度改革,有哪些一般性的东西值得我们注意呢?又有哪些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关注呢?
一、目前世界范围内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大学改革的主旋律
检阅现有高等教育文献,可以发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学制度”开始成为高等教育研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在大学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大学制度问题并非一直是大学发展中的重点。相反,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学制度本身并不成其为问题。早期对于大学的研究甚至很难上升到组织层面,而是更多地局限于“机构”内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当然,这种现象的存在并非高等教育研究所独有。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对于制度的关注也只是晚近的事情。以今天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显学——经济学为例,其早期的研究通常以为土地、能源等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决定因素,其后人力资本的盛行,使人们开始重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直到1973年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才郑重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是西方世界兴起的真正原因所在。此后,经济学研究才开始重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诺斯之后,以科斯、德姆塞兹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制度分析”已成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分析框架。以至于在今天“制度”本身已经成为一种“主义”,即所谓新制度主义。
众所周知,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高等教育研究兴起于二战以后,至今不过半个多世纪。在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高等教育研究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并迅速地成长为一个新兴的多学科研究领域。回顾这几十年来的高等教育研究史,可以发现高等教育的改革实践与高等教育研究的关注点之间存在着惊人的一致性。首先以国内为例,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学科“草创”的结束,高等教育研究中问题意识日益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新制度主义思潮的盛行,高等教育研究中关于制度的讨论开始逐渐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风气。通过中国期刊网进行检索可以发现,从1994年起(部分刊物回溯至创刊)截止到2005年底,以“大学制度”为检索词检索“篇名”可得相关文献607篇,以“现代大学制度”进行检索可得138篇,以“教育制度”进行检索可得相关文献2146篇,以“高等教育制度”进行检索可得327篇,以学校制度进行检索可得635篇,以“现代学校制度”进行检索可得86篇。如果不以“篇名”而以“关键词”进行相关检索,相关文献还会更多。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尤其是近几年里还产生了大量与此相关的硕博士论文与专著。仅博士论文就有很多。如高桂娟的博士论文《现代大学制度演进的文化逻辑》(华中科技大学,2003),张俊宗的博士论文《现代大学制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制度回应》(华中科技大学,2003),马廷奇的博士论文《大学的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华中科技大学,2004),胡赤弟的博士论文《教育产权与现代大学制度构造的相关性》(厦门大学,2004),崔玉平的博士论文《高等教育制度创新的经济学分析》(北京师范大学,1997),王建华的博士论文《第三部门视野中的现代大学制度》(厦门大学,2005)等。与这种研究的热潮相对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践也始终是围绕着大学制度改革在进行。从早期高等教育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讨论到后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初步完成;从条块分割的取消到高校大合并的启动;从《高等教育法》的出台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诞生;从早期的“211工程”到今天的“985计划”等等,可以说大学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主旋律。
同博士生教育的成本与荣誉相适应的是,它的质量不仅关涉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声誉与民族形象,非同小可。在西方,博士生的质量属于高等教育的金字招牌,层层把关,在我国却越来越随便,每况愈下。就基础学科特别是人文学科的博士生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片面追求“研究型大学”的卡耐基指数,拼命扩招,因而滥招,只图数量,不讲质量,搞博士生教育的“”。
2、学生的入学动机不纯,为求真求创新而来的博士生只占少数,以拿学位当谋职跳板者居多,争相兼课、打工甚至编书,拼命挣钱,来去匆匆,还不乏官员与富翁的“镀金”,专心向学的博士生反而屈指可数。
3、不知道怎样写论文,文句不通,词不达意,通篇错字、造字也不少,显得很不干净,尤其是人文学科的博士生,有的国文基础还不如一个像样的中学毕业生,匪夷所思。文章的结构也残缺不全,既没有导论,也没有结论。
4、从选题到资料,再到论证过程,都缺乏创新的价值与学术贡献,常见炒剩饭的多,无病呻吟,无的放矢,不是站在当代学术论坛的平台上参与学术对话,问题意识普遍欠缺,既不重视也不敢对与本专题有关的学术史作出认真的清理与交代,往往三言两语打发了事。如果一篇博士论文的选题、资料,论证过程这三大要素都了无新意,撰写的必要性就应当受到置疑。
5、小偷小摸比较盛行,转引他人论著中的历史资料、论证过程、论证方法与论点都不注明出处,或注得不准确、不全面;大段小段地抄录他人论著的资料、数据、乃至论证过程与论点时,不作任何说明,旁若无人。更为常见的是尽量不看甚至完全不看原始资料,从别人的论著中把资料抄来,把转引当作直引。还有的将他人提交学术研讨会公开交流却未曾在报刊发表的论文据为己有,鹊巢鸠占,顶多在标题与段落上做点文章。
在研究领域和研究题目上,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有了更大的拓展。传统热点,如莎士比亚、乔叟、《贝奥武甫》、斯宾塞、马洛等,得到了持续的和更加全面的关注;与此同时,其他作家作品的研究继续开拓深入。大概由于新历史主义和文化研究的影响,从前少有人问津的莎士比亚历史剧变得格外“吃香”。不仅相关论文集中出现②,而且莎翁历史剧成为2006年清华大学“莎士比亚与政治哲学”通识课的教材(赵晓力、吴飞,《国文》,2006,4)。中世纪英国文学研究更加全面深入。不唯《坎特伯雷故事》,而且乔叟的其余作品;不唯乔叟(沈弘,《文评》,2009,3),而且其他中古英语文学作品(陈才宇,《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1;《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5),如《高文爵士与绿色骑士》③、《忍耐》、《净洁》(刘乃银,《文研》,2004,6;《论丛》第7辑)、《珍珠》(王继辉,《国文》,2004,1)、《克蕾丝德的遗言》等;不唯《贝奥武甫》(王继辉,《外文》,2002,5;《文研》,2003,1),而且其他古英语作品,如《十字架之梦》(肖明翰,《文研》,2011,3)等都有专文讨论(参见杨开泛)。许多文章都可圈可点,如陈才宇的执著,刘乃银的温和,沈弘的敏锐,王继辉的沉着,肖明翰的迅捷,等等。斯宾塞方面,除了《仙后》(胡家峦,《欧美文学论丛》第2辑;刘立辉,《文评》,2006,3;《文研》,2007,3)等诗作外,鲜为人知的散文作品《爱尔兰之现状》中的民族意识也被提请注意(李成坚,《文评》,2011,2)。马洛方面,除了常见的关于戏剧和诗歌的作品研究外,邓亚雄综述了国外的马洛研究(《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6,2),冯伟探讨了马洛的传记建构问题(《国文》,2010,4)。在文艺复兴时期诗歌方面④,胡家峦的园林诗歌研究(《国文》,2002,4;2004,3;2006,2;《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1;《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7,6等)、蒋显睸的小史诗研究(《论丛》第9辑;《国文》,2010,2)、朱宾忠的爱情诗研究(《文研》,2002,2)、赵元为西方文论关键词系列撰写的“十四行诗”(《外文》,2010,5)都是引人注目的成果。其中,胡家峦的文章论及了像盖斯科因、西尔维斯特、兰多尔夫、沃勒、考利等多位相当重要但几乎无人讨论的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诗人,具有填补空白、开启来者的意义。在文艺复兴时期戏剧方面,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赵亚麟粗线条勾勒了莎翁与同时代剧作家的关系(《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4,3),基德《西班牙悲剧》(程倩,《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2007,2;耿幼壮,《文评》,2005,3)、韦伯斯特《玛尔菲公爵夫人》、博蒙特和弗莱彻《少女的悲剧》(龚蓉,《文评》,2008,2;2011,1)、托马斯•海伍德的《伦敦四学徒》(郝田虎,《文研》,2008,1)等得到重点关注。其中,耿幼壮总结了伊丽莎白时期复仇剧兴盛的原因,以《西班牙悲剧》为例分析了复杂的复仇观,指出死亡问题与复仇、正义相比,是复仇剧更为内在的主题。这篇论文实际上回应了张隆溪20世纪80年代关于悲剧和死亡的文章(《中国社会科学》,1982,3),是接着讲的。
由于刘建军等人的努力,学界对于欧洲中世纪文学的认识更清醒、更自觉、更明确了。刘建军《欧洲中世纪文化与文学述评》一文从宏观角度确立了对中世纪的再认识(《文研》,2003,1)。李晓卫则从文化根源和文学表现两方面,追溯了欧洲中世纪文学与古希腊罗马文学的内在联系(《文研》,2003,6)。在中世纪的欧洲,不仅希腊和希伯来传统,还有多种古代文化要素碰撞融合;欧洲中世纪文学不仅具有过渡性质,而且为后来的欧洲文学发展奠定了基础(刘建军,《文评》,2010,4)。文艺复兴运动是在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艺复兴文学表现了基督教文化影响下所形成的人文主义思想(刘建军,《文研》,2007,5)。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逐渐就欧洲中世纪文化、文学、历史、宗教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达成共识,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黑暗时代”的简单片面说法日渐销声匿迹。应该说,学界对于欧洲中世纪———包括英国中世纪文学和文化—的重新发现是新时期的基本成就之一。旅美学者李耀宗在台北出版的力作《诸神的黎明与欧洲诗歌的新开始:噢西坦抒情诗》可以说代表着中华学人目前在欧洲中世纪文学研究领域的最高成就。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除了马克思主义、文本细读、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比较文学、巴赫金等比较熟悉的方法外,文化唯物主义(与新历史主义相类而不同;许勤超,《国文》,2010,4)、文学达尔文主义(王丽莉,《外文》,2009,1)、后殖民主义(段方,《文研》,2005,2)、手稿研究(郝田虎,《国文》,2010,2;《江西社会科学》,2011,7)⑤等理论方法也得到(进一步)介绍。伦理学视角开始重新得到重视(如颜学军,《文研》,2006,1;罗益民,《西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1)。⑥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新历史主义。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介绍消化,更多的中国学者能够更为熟练地运用该方法开展研究,研究对象也不局限于莎士比亚(如胡鹏,《文评》,2011,2),也包括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如龚蓉)等。而新历史主义与文化研究相结合,带来普遍的对于文学中政治议题的格外关注。例如,程朝翔的两篇文章(《国文》,2005,2;《文研》,2005,2)联系现实,深入浅出地讨论了战争对莎剧(如《亨利五世》)和作为文化符号的莎士比亚的利用,对认识文学的本质富有启发意义。沈弘(《文评》,2009,3)和郝田虎(《外文》,2008,2)的文章探讨了早期英国文学的写作方法问题:大量存在的模仿和借用是“剽窃”还是“札记式写作”。
在研究载体上,这一时段的显著特点是专著的猛增。单就莎士比亚而言,根据笔者的统计,1978—2011年中国内地和香港共出版专著(包括论文集,但不包括译著、文学史、选本、传记、辞典等)约一百部,其中1978—1989和1990—2000两个时段数量差不多,都是20余部,而新世纪十年的专著数量即占整个新时期的一半还多。施咸荣在《莎士比亚和他的戏剧》(1981)的结尾说:“除大学教材和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外,研究、评论莎士比亚的专著还不多。”30年间,增长了近百倍,不可谓不迅速。在除了莎士比亚的文艺复兴英国文学方面,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各有一部专著(王佐良和杨周翰),20世纪90年代这方面的著作也不多,主要收获是文学史。进入新世纪,这一领域的专著才逐渐多起来,主要有:胡家峦,《历史的星空》(2001)、《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诗歌与园林传统》(2008);沈弘,《弥尔顿的撒旦与英国文学传统》(2010)等。在中世纪英国文学方面,台湾1983年就出版了颜元叔的著作《英国文学:中古时期》,1990年以前大陆几乎没有专著。1990年以后,除了鲍屡平《乔叟诗篇研究》(1990)和王继辉《古英语和中国中古文学中的王权理念:〈贝奥武甫〉与〈宣和遗事〉比较研究》(1996)等之外,主要还有:李赋宁的《英国文学论述文集》(1997);陈才宇的《英国古代诗歌》(1994)、《古英语与中古英语文学通论》(2007);陆扬的《欧洲中世纪诗学》(2000);肖明翰的《英语文学之父———杰弗里•乔叟》(2005)、《英语文学传统之形成:中世纪英语文学研究》(2009);刘建军的《欧洲中世纪文学论稿:从公元5世纪到13世纪末》(2010);丁建宁,《超越的可能:作为知识分子的乔叟》(2010);刘进,《乔叟梦幻诗研究:权威与经验之对话》(2011)等。文学史方面最重要的是李赋宁、何其莘主编的《英国中古时期文学史》2006年出版。这些沉甸甸的收获中有不少英文书,尤其是博士论文。英文著作的好处是与国外学术界交流方便,但也会限制读者数量,减少影响力,使得本来就小众化的早期英国文学研究(莎士比亚除外)更加成为少数专家学者的智力游戏。而学者之间的对话互动大大促进了学术进步,例如,孟宪强认真对待从丛“哈姆莱特并非人文主义者”的质疑和批评(《河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89,1;《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5),在《三色堇:〈哈姆莱特〉解读》(2007)中花大力气重写了“哈姆莱特与蒙田之比较研究”一章,使得内容更加丰富充实。在译著方面,黄杲睺1998年首次出版、后来在海峡两岸多次重印的诗体译本《坎特伯雷故事》多为学者征引,大有代替方重早年散文译本的势头。20世纪90年代的中世纪英国文学重要译本包括冯象译《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1992)和吴芬译《特洛勒斯与克丽西德》(1999)等。沈弘和陈才宇是中世纪英国文学的主要译者。沈弘厚积薄发,译作除《农夫皮尔斯》(1999)外,还有:伯罗《中世纪作家和作品:中古英语文学及其背景(1100—1500)》(2007)、《中世纪英国:征服与同化》(2007)和《英国中世纪诗歌选集》(2009)。
其中最后一部尤其值得重视,译文像此前的《农夫皮尔斯》一样,节奏整齐,措辞讲究,忠实典雅,清新可诵,有的篇目还填补了空白,如《珍珠》,但因为在台北出版,大陆这边少有人知。而沈弘精心选择了二手文献伯罗进行翻译,是中世纪文学研究基础建设的一部分,大有乃师杨周翰、李赋宁之风。陈才宇译作主要有:《英国民间谣曲选》(1989)、《贝奥武甫:英格兰史诗》(1999)、《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2007)、《亚瑟王之死》(2008)。在文艺复兴时期文学方面,莎士比亚当然译者辈出,莎翁中译研究甚至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次领域”,近年来这方面的专著就有四部(桂扬清等)。王佐良主编的《英国诗选》(1988)有一些早期英国诗歌的译文。除培根外,曹明伦还翻译了伊丽莎白时期三大十四行诗集:莎士比亚(1995,2008)、锡德尼(2008)和斯宾塞(1998,2008)。高黎平、林少晶也译了莎士比亚、锡德尼和斯宾塞的十四行诗集(2011)。胡家峦是斯宾塞诗歌的重要译者,除了早已面世的《斯宾塞诗选》(1997)外,一直致力于翻译令梁实秋望而生畏、终于抱憾没有尝试(序言:2)的《仙后》。梁实秋译有三卷本《英国文学选》(1985)与他的《英国文学史》配套,其中,前两卷是早期英国文学作品的选译。除了散文和诗歌外,梁实秋选译了从中世纪到18世纪的8部戏剧,选目精当,加上他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独自一人的工作大体反映了英国戏剧的发展历程。但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的翻译还有许多处女地有待开垦,戏剧如琼森、博蒙特和弗莱彻、麦辛哲、韦伯斯特等,诗歌如怀亚特、萨里伯爵、伊丽莎白一世、丹尼尔、德雷顿、坎庇恩、巴恩菲尔德、罗思夫人等的大部分或全部篇什,散文如锡德尼《阿卡狄亚》、雷利《世界史》、各种游记等,许多精彩的作品有待有心人睻译,以广流布。
由于《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起被A&HCI收录,英文论文的发表成为必须,其中一些是关于早期英国文学的,包括中国学者的文章(杨林贵,2006,1),也包括韩国学者(艾斯托克,2008,5)和西方学者(韦尔思,2006,1;布鲁克斯,2006,1)的文章。或许我们可以考虑像台湾《淡江评论》那样,推出全英文的常规学术期刊。一些书评对国内外新书的评介为国内学界提供了信息和指引。例子包括胡雅玲评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伊丽莎白一世翻译文稿》(《文研》,2010,5)、王丽莉评格林布拉特《尘世间的莎士比亚》(《外文》,2006,5)等。许多期刊不重视学术性书评的现状有待改变。各种学术会议的举行逐渐常态化,早期英国文学中最有号召力的依然是永不落幕的莎士比亚。譬如,2004年,复旦大学主办了“莎士比亚与中国”全国研讨会;2008年,武汉大学又一次主办了莎士比亚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一次是在1993年)。外国访问教授对中国学生博士论文的指点已成为常态:康奈尔大学CarolKaske教授帮助了刘睼银的博士论文,哥伦比亚大学AnneLakePrescott教授帮助了刘立辉的博士论文,等等。近年来,ThomasRendall教授任职于北大英语系,开设乔叟和但丁课程。“洋先生”和“洋学者”对中国早期英国文学教学和研究的贡献值得做专题探讨,应该把他们和晚清至民国的传教士区别开来。在博士生培养方面,从沈弘1989年从北京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算起,我们目前至少培养了10位中世纪英国文学博士,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三位,李赋宁指导)、华东师范大学(四位)、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以上各一位)。其中六篇都是以乔叟为题目的。而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的博士更多,仅北京大学培养的就超过十位,有辜正坤(1990)、程朝翔(1992)、黄必康(1998)等。《英美文学论丛》第15辑的专栏“学者笔谈”系中世纪英国诗歌专题,由刘乃银及其门生撰写的三篇论文组成。1978年以来的30余年中,有关莎士比亚的专栏或专辑屡见不鲜,而有关中世纪英国文学的专栏大概这是仅有的一次。绵延八百年的中世纪英国文学理应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被埋没的明珠终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在论及早期英国文学研究时,人们往往欢呼论文数量的增长,以此作为发展繁荣的标志。这种认识有它的道理,但对数量增长也要辩证地看。在中世纪英国文学研究领域,实际情况是,老一代学者的论文产出大都不算多,这大约是因为该领域研究需要长期钻研和深厚的语文学基础,李赋宁厚积薄发的榜样可能也起了作用。与此相对照,肖明翰2000年以前是研究福克纳的,新世纪以来穿越广袤时空“闯入”该领域,效果上却似乎一鸣惊人,后来居上。截至2011年,肖明翰已经发表了28篇论文,而且大都发表在《文评》等四大刊物上。这一鲜明对比如何解释?是他天才的发挥和超发挥?是他的孜孜不倦,勤奋努力?是学术期刊对于少有人耕耘的中世纪英国文学园地的偏爱?好像全都是,又全都不是。笔者认为,肖明翰多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恰恰是他作为异乎寻常的“闯入者”,语文学基础不够好。他自己承认:他不怎么懂古英语、古法语和拉丁语,中古英语也比较差(上册,前言:7);他的古英语文学研究论文中,一再注明他参照了多种现代英语译本。应该说,肖明翰是一个诚实的学者,因为他的诚实和勤勉,他是值得尊重的。行文至此,笔者禁不住想起英美学界另一位异乎寻常的“闯入者”:马丁•贝尔纳教授,《黑色雅典娜》的作者。贝尔纳因为他饱受争议的巨著《黑色雅典娜》早已名满天下,但许多人可能不知道,他本来是中国学家,剑桥大学汉学博士,曾在北京大学学习汉语,研究中国早期社会主义思潮和中国政治,20世纪70年代中期才转移了兴趣,“跨界”从事古希腊文明起源研究。表面上看,肖明翰和贝尔纳都是在学术成熟期突然转入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而后取得出人意料的成功;但他们有一点重要的不同:贝尔纳是语言天才,为了《黑色雅典娜》项目,他掌握了古希腊语、希伯来语、古埃及语等许多种地中海东部地区的古代语言,三卷《黑色雅典娜》花了他整整三十年时间!把肖明翰和贝尔纳相比也许并不恰当,笔者这样做无意贬抑肖本人或他的成果,目的只是为了提醒大家:早期英国文学研究,尤其是中世纪,门槛是比较高的,需要专门的语文学训练做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李赋宁一篇介绍中世纪英国文学的文章(《外文》,1998,5)大部分时间却在讲英语史,需要热情勇敢的学人舍得坐冷板凳。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