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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上要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主要是为增进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理解而加强国际理解教育,使学生能够深刻理解多元文化,能够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充分沟通思想,能够从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广阔视野出发判断事物。上海理工大学将教育国际化渗透在学校的各个方面,以国际化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知识服务水平全方位提升。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交流,大力培养国际化人才,推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实现新跨越。
1确立教育国际化的战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的战略构想,同时也指出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的高校发展路径。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指向。上海理工大学把国际化发展战略作为“十二五”期间重点战略之一,通过提高国际化水平、拓展国际化领域、完善国际化体系的战略举措,努力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有天外特色的国际化办学格局;基本实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学校管理及课程体系、育人环境、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国际化,使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位居上海高校前列。学校确立国际化发展目标,采取多项措施与国外高校进行交流与合作。鼓励学院与国外相关的知名大学或学院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聘请高水平的国外专家来校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支持教学科研人员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或进修学习。在招聘沪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时,不仅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还要求近五年曾在国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连续工作或学习(访问学者或进修)1年、或者在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海外回国人员。
2.建立系统化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努力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和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3]按照这一国际发展趋势,我们的高校应在人才培养方面向国际化要求靠拢,培养目标上强调人才的国际通用性;在培养模式和人才结构上由过去单一的知识结构向能力结构转化,由封闭式结构向开放式结构转化,使培养的人才具备国际竞争能力。教育国际化帮助学生了解外面的世界,掌握世界先进文化体系,为未来成为世界公民,参与世界竞争,学会交流与合作打好基础。上海理工大学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相关建设,集聚优质教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营造有利于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教学环境。
2.1课程设置国际化
一、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肇始
准确地说,中国近代法学教育肇始于19世纪60—70年代。这是因为,第一,当时中国的社会形势发生了质的变化,即1840年爆发中英鸦片战争,封闭自守的天朝大国被轰开国门,西方列强在入侵中国过程中,不断依靠坚船利炮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在华利益。绵延数千年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受到巨大冲击,伴随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根基的深刻变化,整个中国社会也开始发生转型,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民族矛盾上升为各种社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自救图强、抵抗外侮成为时代主题。可以说,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轰开国门后,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迅速向近代转型,这为开辟近代法学教育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
第二,面对19世纪中叶英法殖民侵略,为了救亡图存,挽救民族于水火,在清朝统治集团内形成了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官员为代表的“洋务派”,他们与以慈禧为首的顽固派根本不同,明确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诚然,在洋务派看来,学习西方长技主要指其坚船利炮这些先进的军事技术,在他们头脑中,还是坚定地崇奉尽善尽美的祖宗之法绝不能变的观点,尽管如此,洋务派在与西方人办理外交事务过程中,深感“今语言不通,文字难辨,一切隔膜”[2]卷71《章程六条》,认为“不受人欺蒙,必先谙其语言文字”[2]卷8。提出创办新式教育机构,培养新型翻译人才,以此为契机,新型的法学教育也随之成为洋务派所倡导的新式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说,19世纪60—70年代洋务派“师夷长技”、培养新式人才的主张及实践为近代法学教育的开端提供了人力资源及理论支撑。1862年7月11日,在洋务派的推动下,京师同文馆正式成立,该机构在教育模式和课程内容上根本不同于中国古代传统教育,它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肇始。京师同文馆设立初衷是为培养翻译人才,因此最先开设了外国语言文字课程,后来教授内容不断丰富,不仅包括自然科学,而且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也成为同文馆的重要学习科目。具体到法学教育来说,同文馆主要基于了解国际关系法则,处理外交事务之急需,从而设置了国际法课程,并聘请了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来华担任主讲,采用的教材是美国国际法学者亨利•惠顿所著《国际法大纲》,又名《万国公法》作为课程教材。同文馆当时有学生10人,他们在这个新式教育机构接受来自美国教习讲授的与中国传统法律截然不同的新式法学知识,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译义明源”、“论诸国自然之权”、“论平时往来”、“论交战”[3]116-117。尽管同文馆的法学科目仅设国际法课程,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远未实现,但是作为近代意义的第一所高校———同文馆开设的国际法教育正式拉开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帷幕。可以说,同文馆率先引入西方国际法“作为一个专门科目正式确定下来,并对洋务运动中发展起来的其他洋务学堂讲求‘公法学’树立了风声”。“由此学习公法的观念也随之播及开去”[4]79。这样,以19世纪60年代京师同文馆倡导并践行的西方国际法教育为开端,表明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由此肇始。以同文馆《万国公法》教育为切入点,大批西方法学著作被译介至中国,主要包括德国学者马尔顿著《星轺指要》、德国学者步伦著《公法会通》、美国学者吴尔玺著《公法便览》,等等。上述西方法学著作的翻译及在国内传播促使国人开始从“学理”角度研习近代西方法学知识,近代意义上的法学也由此萌芽[1]363。
二、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全面兴起
京师同文馆的国际法教育开风气之先,开启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之路,此后随着西方列强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殖民统治空前强化,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使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急关头,洋务派“中体西用”已不合时宜,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代表的维新派,主张“大抵诸国皆以变法而强,守旧而亡”,“欲做到翻然变计”,“当以开创之势治天下,不当以守成之势治天下”,呼吁进行彻底的社会革新,改变晚清政府落后保守的社会制度,采用“西人之学,以文明我中国”[5]5。可见,维新派较洋务派的主张更为激进、全面和深刻,在法学教育方面明确提出效仿日本“援照西法,广开学堂书院,不特陆军、海军将皆取材于学堂,即今之外部出使诸员,亦皆取材于律例科”[6]491。为此提出建立一套结构完整的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全新教育机构系统,“京师立大学,各省立高等中学,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若海、陆、医、律、师范各学”[7]201。在维新派的积极推动下,相继设立了许多包括新式法学教育在内的近代意义上的学堂,较为著名的有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湖南时务学堂、京师大学堂等。这一时期各学堂的法学教育较同文馆有了巨大进步,主要体现在科目设置上,1895年盛宣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办学章程专设“律例学门”,已初具法学教育的独立性及专门化特点。律例学门在课程设置上专业系统化色彩明显,完全突破了先前同文馆时期仅限于“万国公法”教育的狭窄范畴,增设了“大清律例”、“法律通论”、“罗马律例”、“英国合同法”、“英国罪犯律”、“商务律例”等法学科目的讲授学习[8]16。1897年设立的湖南时务学堂其法学教育内容,除了“万国公法”外,还包括“唐律疏议”、“全史刑律志”、“日本国刑律志”、“法国律例”、“英律全书”、“大清律例”等课程的教学[9]第19卷。另外,在众多新式学堂如火如荼发展近代法学教育的大力推动下,广大师生除了承前期同文馆译介西法之风,继续将之发扬光大外,在近代法学研究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认识,例如,梁启超认为公法学可分为“内公法”和“外公法”,其中内公法包括宪法、民律、刑律等各部门法,而有关处理国际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称为外公法。从梁氏对各部门法学所作的分类,说明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已经接受了全套西法的系统教育而提出上述观点的。同时,因法学教育课程内容的拓展,增强了法学研究视野,国内涌现出一批近代法学意义上的学术论文,例如,《公法律例相为表里说》、《论邦国交际公法学》、《日本刑法志序》、《论中西刑律轻重异同之故》等,这些论文从研究视角、方法及理论内容都印证了近代法学教育的深入发展。
总之,19世纪末,中国社会殖民地化进一步加深,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在维新派积极倡导兴办新学的推动下,全国各地新式学堂广泛设立,致力于近代法学教育、培养新式法学人才成为这些学堂重要的办学宗旨及目标。这一时期不仅各学堂设置的法学课程科目在广度和深度上远超同文馆时期的法学教育,而且西方法学译介和近代法学研究成果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样取得巨大进步。可以说,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在19世纪末列强瓜分豆剖疆土、民族灾难日益深重、中国面临亡国灭种危险关头之际,维新派提出彻底全面改革,主张效仿日本在全国建立各级新式学堂教育体系,明确指出系统的新式法学教育应纳入到学堂总体教育计划而成为其中基本学习科目和重要组成部分。维新派的理论主张引起当时社会积极呼应和巨大反响,并身体力行将之付诸实践,推动了近代法学教育在此时呈现出全面兴起之势。乘此国民奋而自救、群情昂扬、民智开启、民风丕变之有利时机,维新派上书光绪帝要求变法革新,光绪帝采纳维新派建议,接连下令废除科举,改革教育行政制度,在中央设立学部取代传统的礼部,各省裁撤学政,改以提学使,统辖学务,并在全国设立新式学校教育体系。尽管维新派发动的“”迅速遭到清政府顽固派的残酷镇压,但其掀起了近代法学教育全面兴起后的一个高潮。维新派理论及实践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环境,顺应历史潮流,这是清政府无法绞杀消灭的,否则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冒天下之大不韪,加速其摇摇欲坠的统治走向灭亡。因此,清廷镇压“”运动不久,于1901年1月正式颁布上谕,着手推行新政,并责成臣工积极建言献策。7月张之洞和刘坤一上建言书《变法三折》,在第一折就明确提出“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全面改革落后的教育制度,“酌改文科”,减少四书五经内容,引入西方实用性科目,最终废除科举;“停罢武科”,“设文武学堂”,在全国建立小学、中学、大学现代教育体系,使“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变法三折》提出的各项革新措施受到清廷赞许,这样,教育革新必然成为推行新政的重要内容。1902年晚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设置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普通教育体系,其中规定大学堂中设法政科大学,法律学与政治学为并列独立的两个科目[4]188。“癸卯学制”的颁行,不仅彻底改变了中国旧式教育体系,效法日本正式在全国建立了新式教育体系,而且明确了法科教育的具体建制及重要地位。同年4月,清廷任命沈家本和伍廷芳主持修律,“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10]《删除律例内重法折》。晚清修律的宗旨及要求迫切需要大批新式法律人才方可有效展开修律活动,对此,主持修律大臣沈家本曾说:“法律成而无讲求法律之人,施行必多阻隔,非专设学堂培养人才不可。”[10]《法学通论讲义序》这样,以清廷教育机构体系改革为基础,以晚清修律活动为契机,在沈家本“奏请拨款设立法律学堂”积极争取和推动下,于1906年中国第一所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律专门学校———京师法律学堂正式设立。此后大批专门法律学堂在中华大地上相继设立,遍地开花,“据统计,至1909年全国共有高等教育层次的学堂127所,学生23735人,其中法政学堂47所,学生13282人,分别占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55%”[11]4。除了公立法政大学大量创设,私立法政大学也日益兴盛[11]4。
一、双语教学的概述
双语教学(BilingualTeaching)是指能在学校里使用第二语言或外语进行各学科的教学。M.西格恩和M.F.麦凯(1989)认为双语教学是把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而其中的一门语言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我国现阶段对“双语教学”的定义是指通过汉语与英语去教授非语言学科的一种教学形式。尤其是在高等教育中,双语教学是把专业教授和语言教授两个过程融合在一起,而不再像传统的单一的专业教学或语言教学,仅仅是简单地完成母语与目的语之间的翻译和基本的信息转换。本文所定义的双语教学是指在市场营销专业课程中使用外语教材,以熟练运用英语为主并辅之以汉语的两种教学语言讲授专业内容的教学方式。
二、我国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双语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双语教学是把学科专业教学与语言教学进行融合,外语是进行专业课程教学的手段,这和专业英语教学不同,更不是把专业知识简单地翻译成中文。双语教学的主要目标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培养的是既精通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又能熟练使用外语的国际复合型人才。但双语教学在我国的不断推广,让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
1.课程设置的难度
高校营销专业的专业课通常包括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国际贸易贸易原理与实务等。在双语教学过程中,针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使专业性和语言性结合在一起是相当困难的,学生要在语言没有障碍的情况下掌握专业性的知识给教师的“教”和学生“学”都加大了难度。学生一方面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另一方面还要花时间去掌握专业知识,这些都给双语教学的成功实施增加了压力。
摘要::科学发展观视阈下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丰富的内涵,赋予研究生教育全新的发展理念。应从培养质量、培养目标和模式、导师队伍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来推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研究生教育;对策
知识经济时代,国家之间博弈的实质是依靠科技实力和经济实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这对于我国研究生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成为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文章针对制约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通过相应对策研究推进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制约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因素
(一)研究生扩招带来诸多问题
1.数量与质量缺乏有机协调。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扩招始于1999年,如图1所示,由当时的9.22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47.5万人,增长了5.15倍。研究生扩招导致优质生源不足,入学门槛降低,学生整体素质下降,由于师资、教学与科研设施等研究生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不利于研究生质量的提高。
2005年,九龙坡区委宣传部在区委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和全区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唱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在工作中注重营造声势、挖掘亮点,从整体上推动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区拟申报2005年度宣传思想工作综合奖,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主题,坚持创新,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一)坚持创新,深入推进理论学习工作。区委中心组围绕9个专题进行系统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多次前往周边区县考察。在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五个一”理论学习活动;重点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农民和青年群体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农民读书俱乐部和青年理论中心,武装干部群众头脑。规范和完善了全区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交流和学习考核等制度,明确了学习秘书的基本职责和基本要求,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丰富载体,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工作。开展以“专家教授讲理论,送观念;领导干部讲政策,送信心;先进模范讲事迹,送信念;技术骨干讲科技,送技术”为主题的“四讲四送”宣讲活动340多场次,并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周”活动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举办全区宣传理论骨干培训班,完善政研会载体建设,召开了两次政研会农村片区会。
(三)紧抓结合,加强理论调研工作。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多篇。全区各级党组织也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工作,共完成调研文章200余篇,其中9篇调研文章参加市政研会开展的“和谐重庆政工论坛”、“爱我重庆说和谐”征文活动获好评。
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国际国内形势举办形势报告会。全区共开展形势政策宣讲350多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