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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人寿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各种保险险种都需要保险利益,明确保险利益补偿原则,即所保险的赔付金额不能大于所保利益的金额。英国的《海上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合同和保单必须有保险利益,确立了保险利益的含义以及保险利益的时间和保险利益的种类。
保险利益内涵的界定
在保险制度设立之前,保险利益被当作保险标的物上的价值,即保险的目的就是填补所灭失或所减损物上的价值,也就是利益,当利益发生了损害就需要进行填补,这就出现了保险利益,就是保险标的物上的一定价值或利益,这种界定保险利益的学说就是价值说。保险在以财产保险为主要业务的时候,这种保险利益的价值学说符合保险行业的发展需要,因此只有界定保险利益含义的范围,才能使保险利益在法律上确立起来。保险利益最初的理解为保险标的物上的价值,也就是保险合同的对象。保险利益界定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经济和精神上面的利害关系,这个含义的范围能够覆盖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对保险利益的要求。综合各种保险利益学说,保险利益是指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以至保险标的不安全而受损,或者因为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受益的损益关系,简言之,保险利益可以认为被法律所承认的投保的法定权利,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因保险事故导致的保险标的受损的损益关系。
我国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概念的借鉴及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原则的阐释,认为法律认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保险利益应是保险人对保险对象的财产具有的合法利益。我国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归属于技术性保险利益,在我国的投保人与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关系,以此能够确保保险业的分散风险和经济运行的效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支付保险费用订立保险合同,在出现保险事故后,可以通过保险基金来进行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我国的保险利益定位在经济关系上,这样就能够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的职能,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保险行业里面的不当得利现象的出现。保险在本质上是对风险的分散和对个体经济损失的补偿,这是在社会良好道德支撑下才能得以实现的,否则会遇到个体通过保险的手段获取额外补偿的现象,这样就对保险行业造成了危害,使其他保险人的合理利益遭受损失,保险就违背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于是财产保险采取了无损害即无保险的方式进行这种违背道德行为的规避,也就是在保险金额内被保险人仅可在其所受损害限度内请求支付保险金,这种做法有利于防范保险行业的道德风险。
我国的保险法在保险利益规定方面的缺失
对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主体的法律认定从我国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主体的法律认定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确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具有的保险利益。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条第2款、第3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的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承受主体是投保人,这在保险行业的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着缺失。理性的投保人在正常情况下,在得不到利益的背景下为其他人进行财产投保,排除了道德危险的可能,这有利于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候得到经济补偿和救济,这样保险就发挥了稳定社会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被保险人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但是,我国《保险法》此前并未给予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按照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推理,当保险事故出现时,被保险人如果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那么被保险人就不存在着经济损失,也就没有权利请求保险金赔偿。从国外的保险业经验来看,要求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已得到广泛认同,因此我国的保险利益主体应界定为被保险人更加科学,这样才能促使财产保险业得到进步和发展,才能更加符合现实生活对财产保险的要求。
摘要:家庭财产保险在我国发展较早,但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家财险面临低速增长势头,且存在发展困难、举步维艰、业务下滑、比重减小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保险公司应在设计条款、拓展新业务、搞好防灾理赔、不断更新观念上下功夫,才能更好地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家庭财产保险是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开展业务较早,发展较快,覆盖较宽的骨干险种之一。家庭财产保险包括灾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窃保险等。它面对全国十几亿人口、数亿个家庭,市场潜力巨大。据了解,世界发达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普及率已达70%。但是,我国目前的家庭财产保险覆盖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福利给干部、职工购买的,保费少,保额低,绝大多数为不足额保险,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实务上,大多数保单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险人资料不齐,保险标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勘查、定损非常困难。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家庭个人财产日益增长、扩大,人们生活中追求宁静、安全,减少风险的意识也日益加强。家庭财产保险越来越具有发展潜力。但是,家庭财产保险保单与个人寿险保单相比较,保费较少,一般每单数为10元,多的也不过上百元,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每单亦不过几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销无手续费,销售的手续费也非常低,很难象寿险一样通过营销队伍卖单。由财产保险基层公司自营,费时费力,收效甚少;若城乡居民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则感到繁琐不便,颇多微辞。有人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恰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何去何从,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特点1.国内业务恢复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它业务一起高速增长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业务一样发展很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长率分别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费总收入4118万元增至1985年的2.2亿元。家庭财产保险费由1980年的0.3万元(承保1730户)上升到1985年的1623万元(承保504万户),所占保费的比重上升为7%。当时,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大力公关,得到了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江苏省保费收入达到10.2亿元,同期增长17.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7.41亿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4061万元(承保868万户),占保费总量的4%。1995年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入达到7507万元,当年增长26%。这一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绝对数虽然不大,但发展较快,也达到了一定的比例(详见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业务总收入约为1.8亿元(当年增长17%),财产险保费收入为9183万元(增长19%)。当年家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774万元,比上年增长68%,占产险总量的8.43%,业务量较小的唯宁县该年家财险占总量的14.8%(185万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保费收入856万元,同比增长11%,占财产险业务总量的8.05%,承保总户数超过120万户,覆盖面为55%,达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最高峰。表1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家财险发展表年份承保户数(万户)保费收入(万元)占保费比重(%)赔付率(%)19800.17300.323.33198140.910015.00198264.8159219.491983107.3262329.001984333.1962714.861985504.01623731.481986693.42267655.221990686.040614124.941995661.975013.7957.42.财产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时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势1996年之后的三年时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世界保险业受到较大影响。以人保徐州分公司为例,其家庭财产保险业务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别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与上年基本持平(详见表2)表2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统计表年份财险业务总收入(万元)家财险保费收入数(万元)同比增减(%)赔付率(%)占业务比重(%)199610634856.0011.0054.208.05199711500700.00—17.4441.436.09199812195481.60—31.2247.653.95199912185318.00—34.028.303.00200011952276.900.9130.842.32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已拥有了自己的住房;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装璜,高档、较高档的家具渐渐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这一切,都给了家庭财产保险新的发展契机。家庭财产保险理应进入较好的发展阶段。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项业务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这几年家财保险业务发展状况就是例证。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家庭财产保险由快速发展到急剧下降,目前业务发展比较困难,举步维艰;业务下滑,比重减小。199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险保费总收入10.16亿元,同比下降了7.25%,仅占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的2.41%。比重也在下降;产险储金59.30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赔付率方面,与城市家财保险赔付率较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村家财险赔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县支公司1998年家财业务仅为49.2万元,同比减少73%,其赔付率也由14.17%上升为50.41%。该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财险赔付率最高的基层支公司高达158%。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分析起来,引起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缺乏对市场变化的调研,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险种的不尽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四是途径不稳定,机构、人员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五是在经济调整时期,乡镇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民“减负”期间,“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增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三、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思路和对策为了适应经济改革、发展的形势,满足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须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找出当前发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对策。1.适应市场需求,设计出适应性较强的条款。一是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区别不同情况,对不同保险标的进行科学分类,比如按城镇、农村进行分类。居民家庭装潢、家用电器包括电脑等均可纳入保险标的范围。有的保险公司已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纳入家庭财产保险系列,应是比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险种组合,以适应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三是灵活厘定费率,不可一概而论。就目前江苏省农村而言,江南农村住房,已与中小城市无大差别。江苏省政府采取“不将草房、危房带入二十一世纪”行动,苏北农村年内将消灭草房、危房。这些情况必须考虑在内。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可按高级住宅区、安全小区、普通住宅区等实行不同费率。这将激起人们投保的积极性。四是对连续投保3年、5年、10年,安全无赔款的,应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安全奖。2.调整展业力量和展业方式,搞好新业务拓展。一是加强保险宣传,特别是条款中主要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要宣讲明白。可利用保险宣传月(周)、街头咨询等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二是适当调整展业力量,加强展业力度。随着保险公司经营机制改革的深入,认真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按照保费收入多少,业务质量好坏,确定业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水平,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采取灵活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如对常年无赔款的单位、个人采取重大节日送贺卡、寄送慰问明信片等方法加强与保户沟通,提高续保率。四是努力寻找新的途径,降低展业成本。比如利用银行、商场、社区服务中心、有线电视收费系统等业务,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人保徐州某区支公司利用银行房屋保险业务,年收取保费逾百万元。3.搞好防灾理赔工作,保证业务正常进行。出险后,要迅速准确勘查、定损,合理赔款,采取限时赔付,送赔款上门等方法,取信于民。同时,要注意提高理赔质量,适度控制赔付率,防止业务亏损。.4.不断更新观念,开拓思路,加强服务,促进业务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就要不断树立新的观念。注意利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来处理业务工作。目前互联网上保险信息还比较少,随着保险公司电子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保险与网络关联越来越密切。不久的将来,企望将家庭财产保险业务进行网上销售,减少营销成本,节约费用,让利于保户,以便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财产保险范文1
摘要: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协同融合是汽车保险人才培养的指针,但培养体系的不完善致使培养效果并不理想。为能达成“管理+技术”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提出沿着“体系设计、文化引领、课程筑基、活动助进、以赛促练”的五维建设路径,并通过成果评估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关键词:创新创业;第二课堂;人才培养;建设路径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1],这些能力是维持学生竞争优势地位的关键。基于出口导向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终极目标是所学专业对应产业链中的各类人才需求。汽车保险产业链的出口非常广,既有产业链前端的汽车厂商、汽车销售商、保险中介公司,产业链中心的财产保险公司,也有产业链后端的保险公估公司、汽车修理商等各类保险服务公司。考虑到学生就业的多重选择性,各大高校并未将汽车保险单独设置为一个专业。一些应用型本科学校设置了汽车保险专业方向,在课程体系中设置了相关的课程群;其他学校的课程设置相对较散。为达成汽车保险相关岗位的人才培养需求,各高校普遍采取的措施是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学体系无缝衔接。但二者教学活动不系统、因师资队伍不足致使第二课堂指导跟不上、直接对应汽车保险方向的专业工程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的存在,致使汽车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效果不理想[2]。汽车保险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连续的累积过程,即需要多次教学实践活动的不断加深,实现能力的层级推进。山东交通学院2002年开设了车辆保险与理赔专科专业,2005年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专业开始招生,设立了汽车保险专业方向。经过多年的建设改革和教学评估,不断优化汽车保险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体系,确定了沿着“体系设计、文化引领、课程筑基、活动助进、以赛促练”的五维建设路径,开展高质量的汽车保险创新人才培养。
1体系设计
集合多方优势资源,提出“学科+平台+协会+企业”助力的多元融合育人机制[3],联合企业专家,组建稳定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实践教学队伍。打造“引企入校+引学入企”的汽车保险产业链平台,将产业链的人才需求与项目研发引入人才培养过程,形成“岗位胜任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创新链,助力创新创业大众化。通过“第一课堂+第二课堂+自我成长”的系统化育人体系,保证汽车保险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质量[4]。综合考虑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培养定位,共同确定汽车保险第二课堂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路径和校企合作具体内容分工等,其中包括共同对汽车保险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内容的能力达成度进行研讨、第二课堂中汽车保险能力提升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形成一个系统地、注重实践的汽车保险人才培养体系。在对专业设置的第二课堂培养方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能力需求,有针对性设置汽车保险技能大赛、创新创业论坛、主题讲座等多形态的创新创业活动,不仅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也为学生提供一个深入了解汽车保险行业的平台,同时能为学生提供与企业专家零距离沟通的机会,增加学生对该行业的喜好值,以期他们能通过更深入的认知和训练,逐步全面提升各类能力。并通过不断优化,逐步形成活动品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综合考虑能力递进、不同学期知识深度、活动多重选择性以及学期均匀分布的需求,提出了汽车保险第二课堂教学阶段性设计的思想,如表1所示。
财产保险探究1
摘要:保险营销渠道指的是保险产品从保险公司向保户转移的过程中经过的途径。构建我国财产保险营销渠道应健全多元销售渠道;建立总代理人制;整顿营销队伍。
关键词:财产保险;营销渠道;构建
一、财产保险营销渠道的种类
(一)直接营销渠道模式直接营销渠道就是依靠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员展开的营销渠道。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也被部分业内人员归类为是直接营销,这里的直接营销渠道只指业务员直接营销。
(二)间接营销渠道模式间接营销是财产保险公司最重要的营销渠道。间接营销渠道指的是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机构来推销财产保险的营销渠道。其中的中介机构指的是保险代理人、经纪人、银行代理、兼业代理等等,对财产保险公司营销来说,最主要的中介机构还是兼业代理。
财产保险业范文1
摘要: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是现代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三个组成部分,财产保险既是我国最具发展前景的一项主要业务,又是衡量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指标,但财产保险业仍然存在市场规模较小、群众接受情况较差等现象。本文通过对湖北市场财产保险业发展情况的详细分析得出,虽然湖北省目前的发展速度很快,但产业结构还停留在“二、三、一”模式中,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情况仍缺乏理想性,但也不能完全否认湖北省的经济发展模式,湖北省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殊资源优势,努力优化行业结构,推动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经济结构调整;湖北市场;财产保险业;发展
现代经济发展必须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进行,经济发展始终是通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来完成的,经济的调整与发展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永恒话题。在过去的几年中,经济结构调整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的重要方针,作为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的发展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湖北省的经济发展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经济结构不够均衡,制约了湖北作为中部地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1湖北省财产保险业市场基本情况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产业发展水平或潜在保源转换水平的两大重要指标。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1143669.7亿元,增速8.1%;湖北省国内生产总值50012.94亿元,增速12.9%;湖北省原保险保费收入1878亿元,同比增长了23.73亿元,增速1.28%,占全国比重的4.18%,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380亿元,占比20.22%,增速2.57%。2021年,全国保险深度4.1%,保险密度3327元;湖北保险深度3.8%,全国排名第17位;湖北保险密度3252元,全国排名第7位;湖北财险深度0.8%,全国排名第30位;湖北财险密度658元,全国排名第22位。从总体上讲,湖北省的财产保险行业发展与湖北省GDP增长速度之间仍有一定的距离,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的深度仍处于落后阶段,保源的发掘和转换还不够完善。湖北保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对湖北地区保险行业市场进行清理和规范,指导和督促湖北省各地的保险公司进行自我检查及自我纠正,并对一批违规事件进行查处,推动湖北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