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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对工伤保险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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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对工伤保险启示

2010年,建筑业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在部分省市试点,2014年全国推行,已稳定运行7年。这一创新的工伤保险参保模式,切实维护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方式的变化,弹性的工作时间、多元的劳动形态、新型的劳动关系,需要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成功经验为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成效显著

2014年,人社部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推行按项目参保的工作方式,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2020年度公报》)显示,到2020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6763万人,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449亿元。2020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86亿元,基金支出820亿元,全年有188万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到2020年底,全国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8%。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2010年启动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探索“按建设项目参保,按造价基数缴费,按施工范围覆盖”的参保覆盖模式,2010-2020年,长沙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由1.45万家增加至3.75万家,参保人数从70.52万人上升为177.55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由1.77亿元上升为7.29亿元。建筑业工伤保险运行以来,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累计已达1.2万个,受到工伤保险保障的务工人员每年稳定在35万人以上,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受到了建筑企业的高度认可和参保职工的持续欢迎。

二、就业方式变化要求参保模式创新

由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产业结构变化和劳动工具升级,劳动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总的趋势是由支配型的从属劳动向自主劳动、网络劳动、创新劳动方向演进,专业化、个性化劳动快速发展。同时,劳动关系的多样化,非典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灵活就业成为新的发展趋势。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企业之间更是探索用工调剂互助,多个地方用工互助调剂操作指引,提供企业间余缺用工调剂、行业间余缺用工调剂和非全日制余缺用工调剂等多种调剂模式,人社部办公厅也发文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这些新的就业方式和就业形态,对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尤其是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工伤保险提出了灵活性、适应性和普惠性的多重要求。《2020年度公报》显示,2020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506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6271万人,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仅以城镇就业人员为统计总数进行简单比较,有19508万就业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这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和劳动关系不确定、不稳定人员占主要比例。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指出,要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推进工伤保险的全民参保、应保尽保,关键需要打开工伤保险的参保通道。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实践证明,适应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要,提供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是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将其中的一些关键做法拓展到其他用工方式多样化、不能按照传统方式参保缴费的行业和群体,能够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推动工伤保险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

三、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启示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规定,建筑行业采取更加灵活的参保方式:如参保对象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计缴方式以工程项目造价中的人工成本为基数,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保障时间从项目开工到项目验收完成。这种全新的参保方式,是对传统制度模式和经办方式的有力突破,其中蕴含的工作理念和服务方法为推进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一是创新工作思维,适应行业特殊性。建筑企业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临时性、过渡性、流动性用工多,大量农民工穿插作业,异动频繁,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缴费,不硬性规定参保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实行非实名制管理,给企业提供了最大的参保便利,又保障了其后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所有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这种创新的工作思维也逐步借鉴到其他领域,近年来,长沙市在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成功运行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分布面广、用工流动性大的特殊行业、特殊人群,根据行业的就业特点,创新参保缴费方式,阶段性实施了灵活的参保缴费政策,逐步纳入工伤保险体系。例如,对家政服务企业,按照企业的月营业额,由长沙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负责评估参保人数参保缴费,对煤炭行业以煤炭产量为衡量标准进行参保缴费,这种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的缴费方式,在促进行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探索,对灵活就业、共享用工等新的劳动形态,起到非常有益的借鉴作用。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改革新局面。建筑业工伤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制约因素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部门对拒不参保的建筑企业缺乏强有力的牵制手段,往往“孤掌难鸣”。建筑行业建筑项目的管理涉及安监、住建等多个部门,找准共同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确保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得以顺利实施,实现从“一盘沙”变为“一盘棋”。长沙市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更是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工伤保险、开工手续三联动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交存作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的前置条件,同时还规定未交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的要上浮工伤保险费率。这种责任部门相互联动、政策工具相互叠加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参考。工伤保险经过几十年发展,其改革也逐渐进入深水区,尤其是新型行业和工种的不断涌现,要与时俱进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只是做内部“手术”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更高层面、更广领域进行部门行业间的协调合作,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险保障需要。三是推动系统治理,实现服务高质量。通过系统管理,加强数据共享,以建筑业参保为中心,人社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民航部门之间建立起了数据关联,定期共享比对,能有效掌握建筑业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加强硬件应用,建筑项目普遍配备门禁考勤系统,对进出场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在工伤经办管理中有效利用门禁考勤系统的认证校核,让工伤认定做到有据可查。另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实名制登记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指纹识别技术对建筑工人登记信息、考勤信息进行全面记录,也能实现与工伤保险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工伤调查,防范了基金风险。要实现政策创新,将其他各种形态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体系,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充分运用各行各业的数据,加强各种数据信息的共享比对,促进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的便捷化和精准化,在政策研究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同步考量有效的系统治理方法,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实落地。

作者:罗娜 单位: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