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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2017-2018年实施种植业保险两年以来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对策;农业保险;通海
1发展现状
1.1运营模式
以“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为原则,通海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海支公司和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海支公司组成共保体联合承保,后者为落地服务公司。
1.2保险内容
1)保险标的。全县符合当地种植规范标准和生产管理要求的玉米和油菜两种作物。2)保险期限。自作物移栽大田成活或播种齐苗期开始,至作物成熟收割时止。3)保险责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渍涝、风灾等自然灾害和病虫鼠害。4)保险费率及保费。保险费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每亩保险金额包含直接物化成本。综合费率为6%,玉米保险费16.5元/亩,油菜保险费13.5元/亩。所需保费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各补贴40%、25%、25%、10%。
1.3投保情况
2017-2018年共投保种植业保险9.47万亩,投保农户3.48万户,投保率81.4%,完成保费152.86万元。其中:玉米投保面积8.22亩,投保农户2.87万户,投保率82.42%;油菜投保面积1.25万亩,投保农户0.61万户,投保率77%。1.4出险理赔情况两年共出险受灾9427亩,预计赔款支出99万元,其中:玉米累计出险受灾面积8380亩,受灾农户3201户,预计赔款支出91万元;油菜累计出险受灾1060户,受灾面积1047亩,预计赔款支出8万元。由于财政资金未足额到位,目前尚未向受灾农户进行保险赔款。
2存在问题
一是保险意识低、投保积极性不高。农民缺乏保险意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缺乏保险相关知识,甚至对保险有抵触,就算是财政全额补贴,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有的不参与,不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导致农业保险没有做到应保尽保和全覆盖。二是补贴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理赔实施。2017-2018年通海县种植业保险项目应收保费152.86万元,截止目前,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导致农作物出险后无法进行理赔。特别是2017年玉米计划投保4万亩,实际投保4.15万亩。由于我县2017年首次实施农业保险,申报计划稍晚,当年未赶上第一批中央财政预算,而后中央财政承担40%部分保费26.4万元一直未到位,加上超计划实施部分,中央、省、市共缺口资金32.17万元。三是保障程度低,发挥作用不明显。多数农民对“保成本”的模式认识不到位,把产值和成本混为一谈,对保障金额不是很满意。目前的玉米保险金额每季每亩485元,其中:播种齐苗—拔节期为194元(赔偿40%),拔节期—抽穗期339.5元(赔偿70%),吐丝期—成熟期为485元(赔偿100%)。油菜保险金额每季每亩334元,其中:苗期为100.2元(赔偿30%),蕾苔期为200.4元(赔偿60%),开花期为267.2元(赔偿80%),成熟期为334元(赔偿100%)。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民受损失程度远远大于这个,保险金额往往不能够“解渴”,保障程度偏低。四是保险需求大,承保作物少。农业灾害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自然灾害的结果给农民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蔬菜、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由于没有保险来“转嫁”风险,所有的损失都沉甸甸地压在农民的肩上。近年来严重的灾害使农民也意识到要通过农业保险获得救助,大多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很大也很迫切。因此,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势在必行。五是农业保险经营合规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目前由中保和诚泰两家公司组成共保体联合承保,其分工不同,存在配合协调、沟通对接的一些不同意见,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完成查勘定损、资料收集等基础性工作,赔付不及时,导致承保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满意度降低。
3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业保险意识。各级各部门应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各级农业保险公司印发宣传资料,分发至乡村和农户,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使农民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农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和保险意识,增强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在“扩面增品提标”上下功夫,服务好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目前,我县开展的种植业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保障程度偏低。不能满足特色产业蔬菜和花卉的发展需要和风险保障需求,难以形成对高原特色农业的强力支撑。建议要创新保险方式,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加强农业大灾巨灾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三是立足各地实际,确定保险服务公司。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服务质量和效果,影响国家惠农政策的执行与落实。当前的承保公司主要由省级部门统一招标,具体到地方分公司存在服务能力不足、工作滞后等现象。建议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一家具备服务能力的公司来承保,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四是改进补贴机制,取消欠发达地区县区资金配套。针对中央、省、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都要求县区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的问题,建议上级政府改革项目投资机制,提高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及时追加超计划投保数预算,取消西部地区县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配套资金,从而避免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影响了农业保险赔付及时性。同时组成官方农业专家组参与定损理赔;废除保险免赔制,30%以下灾情损失,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给予适当救济,30%以上灾情损失,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五是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新模式。在现有成功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种植险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新的农业保险模式,为稳定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跨越发展撑起强有力的保护伞。
作者:王红芬 单位:通海县经济作物工作站